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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评分类项目的评分规则对项目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甚至对成套动作的评判起到决定性作用。2017年初,国际体联开始在国际上启用新版评分规则,规则中对操化动作、主体内容的使用和评判、成套动作艺术价值评判进行大幅修改。基于此,论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录像分析法、数理统计法以及专家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新周期首次国际比赛--2017年世界杯法国站比赛五人操项目的前六名成套动作进行对比分析,解读各队对操化动作、主体内容的使用,以期为其他队伍在新规则视角下的艺术编排提供最前沿的指导和建议。
关键词:新周期;评分规则;竞技健美操;艺术编排
2014年健美操世锦赛前,中国健美操队成套动作难度分值高、完成质量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艺术价值的欠缺。但2014年世锦赛,在国际体联“高艺术、低完成”的评分引导下,在有女性参加时三人操、五人操难度被除系数降低的情况下(难度被除系数由1.9降至1.80),中国队五人操、三人操成套动作编排未能正确把握规则,劣势完全暴露;2016年世锦赛中,中国队吸取上届世锦赛的经验和教训,结果收获五人操冠军、团体冠军。
评分项目对规则的理解和把握对项目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新周期的开始阶段面临新规则的实施,在进行成套动作编排时能把握规则引领方向、掌握规则并判断其发展趋势才能赢在起跑线。新周期评分规则实施后,第一次世界比赛对各参赛国队伍都是极大考验,根据比赛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获得的经验,进一步剖析规则在新周期里对竞技健美操项目的引领方向,为中国健美操队及基层健美操队在进行成套创编时提供参考、建议。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论文以2017年世界杯系列赛法国站比赛五人操前六名为研究对象,以前六名成套动作的操化动作、主体内容动作艺术编排为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电子资源导航”中的“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Science Direct”等中英文搜索工具检索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仔细研读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参阅本次比赛成绩资料,为研究提供理论及数据支撑。
2.对比分析法
将此次比赛五人操项目前六名成套动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
3.专家访谈法
根据论文研究内容对本领域专家进行访谈,为论文论据提供借鉴。访谈中主要请专家对成套动作视频中的操化动作、主体内容进行艺术价值判断。(见表1)
4.录像分析法
分析2017年健美操世界杯系列赛法国站比赛五人操前六名成套动作视频,统计相关数据,为论文提供数据支撑。
二、结果与分析
任何一个体育项目的评分规则都对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走向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尤其是对于难美项群的打分项目。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每四年一个奥运周期更新一次,相对于上一周期评分规则,《FIG Aerobic Gymnastics 2017-2020 CODE OF POINTS》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和修改,从专家访谈的结果以及新周期“2017-2020周期全国健美操裁判员培训班(北京)”的培训内容来看,其中变化最大的部分包括操化动作、主体内容艺术编排元素价值的评判方式等,故论文的研究主体也以上述内容为主。
(一)操化动作编排对比分析
2013-2016版评分规则、2017-2020版评分规则中都将操化动作纳入艺术评判的主要内容。上一周期规则对操化动作艺术评判的描述是“复杂性、多样性、创新性”,裁判员在评判过程中虽对操化动作的评判标准有一定判断,但在最后的打分过程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尤其像韩国、法国等队伍的操化动作冲击力、节奏感较强,虽然动作简单、重复率高,但仍然会给裁判员一定误导。新周期评分规则中则对操化动作的评判进行定量、质化:用“+”号、“-”号来对操化动作的艺术价值进行评定,“A+”表示该操化单元艺术价值高给予加分,“A”表示一般不加分也不减分,“A-”表示艺术价值差要给予减分,具体评分尺度如表2:
表2所示,8个A+就可以取得此项艺术价值评判的满分2.0分,每少1个A+就减去0.1分,每有1个A-就再减去0.1分;另外此表未能展示另外一个减分内容,就是成套动作中每少1个八拍操化动作即“A”,就在分值基础上再减去0.1分。规则实施后,2016年世锦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且艺术分值极高的韩国队、法国队等队伍的操化动作艺术价值大幅下降,而中国队三人操、五人操项目在“2017-2020周期竞技健美操全国裁判员培训班”的培训中作为国际体联示范套路进行评判,两个套路的标准答案中均有8个A+,操化动作艺术价值均为满分2.0分。
表3显示,五人操前六名队伍操化动作数量均满足规则要求达到8个,第一名CHN1的A+数量为6个,故其艺术分也仅为9.0分;第二名CHN2的A+数量达到7个,在次评分元素上与法国队持平,操化动作艺术价值的评判均应得到1.9分,但FRA因發生其他重大失误故艺术分大幅降低。
表3显示,五人操前六名的操化动作数量也均满足规则要求,在未发生其他重大失误的情况下,六支队伍操化动作艺术价值的分数与艺术分的排名一致,足以体现操化动作艺术价值对艺术得分的影响。
根据裁判员参加洲际裁判员培训班、国际裁判员培训、全国裁判员培训班的反馈,国际体操联合会在界定A+时,认为运动员在做操化动作满足面向有转变,高、中、低三个层次有变化,有运动轨迹路线变化,手臂动作速度快、变化多、不对称动作多,基本步伐重复少这些条件时方能记为一个“A+”。满足“A+”的条件多、难度大,但既然规则已经明确,教练员在进行操化动作编排时要逐一满足上述条件。
(二)主体内容编排对比分析
1.主体内容编排数量对比分析 2013-2016周期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中,主体内容包括托举动作、过渡与连接动作、动力性配合動作、技巧动作等。作为艺术价值评判的一个重点,主体内容的满分为2.0分,裁判员在进行主体内容评判时,主要依据主体内容的数量、复杂多样性、难度、流畅性等。2017-2020周期评分规则对主体内容的界定则是过渡与连接动作、配合动作(托举动作、团队协作动作)、技巧动作,评判的标准则是复杂多样性、流畅性。但在评判过程中,新规则同样对主体内容进行了定量、质化的界定:用G来记写一个或一段主体内容动作,满足评判标准的G记作“G+”给予加分,没有满足标准的动作就记作“G”不加分也不减分,评分规则中要求主体内容的数量要达到4个或4段,具体评价尺度如表4:
规则中要求成套动作必须要达到4个G,若少一个G,则把按照G+数量评判的分值向下降一个等级,比如成套动作中共有3个G,其中有2个G+,分值本应是2个G+对应的1.6-1.7分,但因少一个G,故须将至1.4-1.5分档。
表5显示,五人操项目六支队伍成套动作中的主体内容数量均达到规则中要求的4个G的数量要求,但只有五人操第一名CHN1的G+数量达到“优秀”标准所要求的4个。G+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不再单独要求主体内容动作的数量和绝对难度,精妙的串联和编排、具有主题思想或故事情境、同伴间肢体或眼神或灵魂的相互触动都可以视为G+,这为一些不具备高超竞技能力的运动员提供了提升成套动作艺术价值的契机。
2.团队协作动作使用对比分析
2013-2016周期评分规则中对托举动作的界定是底座运动员将尖子托举离开地面即可,但2017-2020周期评分规则对托举动作进行了非常详尽的阐释,其中一条就是底座运动员要将尖子托举至肩肘及以上,而且底座要有向上托的动作,而非将尖子拉、甩至肩部高度。此外,新规则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动作“托举”动作定义为“团队协作”动作(Collaboration)。团队协作动作虽不能像托举动作一样给予加分,但从专家访谈的结果来看,此类动作可以作为主体内容的一个重要元素。考虑到过渡与连接动作、技巧动作数量的局限,团队协作动作的创编可以成为G+级主体内容创编的一个重要元素。
表6统计结果显示,六套动作中2套动作未使用团队协作配合,而利用了此元素的成套动作一般情况下成套动作中G+的数量也相对较多,尤其是五人操比赛冠军队伍CHN1使用了4个团队协作动作,编排中将这4个动作分成2组完成,每组中由2人或3人同时完成2个不同的团队协作动作,大大提升了成套动作的复杂性、观赏性和流畅性。
团队协作动作的使用只是提高成套动作主体内容艺术价值的一个元素,而将其作为一个特殊的元素与过渡与连接、技巧、其他配合性动作以及2个团队协作动作自身的有机结合才是创造主体内容G+的挖掘点。
三、结论与建议
(一)新周期评分规则中关于操化动作的评分标准进一步量化,标准更加清晰。六支队伍成套动作中操化动作单元数量均达到规则要求,但均未达到满分的A+数量标准。
操化动作是健美操项目的运动特质,是健美操运动员从事本项目训练时练习的基本功,本身并没有难度,因此,教练员在进行操化动作创编时,在运动员上下肢肌肉耐力、动作清晰度有所保证的前提下,根据A+动作的要求进行细致编排,这是高水平、低水平运动员均最易拿到满分的艺术价值元素。
(二)新周期评分规则中对主体内容的评判标准进一步量化、质化。六支队伍主体内容G的数量均达到规则要求,但仅有CHN1的G+数量达到满分标准。
以往周期中教练员在进行主体内容动作编排时往往将高难度过渡与连接动作作为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要素,但新周期中G+的评判标准并非仅着眼于高难度的过渡与连接动作,不同类型主体内容动作精巧的编排及串联,尤其是该片段动作还具有一定主题思想或故事情境才是新周期G+的评判思路和方向,这就为一些能力有所欠缺的运动员进行主体内容编排时提供了思路和契机。
(三)团队协作动作在新周期评分规则中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六支队伍中有两支队伍未有效使用此类元素,另外四支队伍则有效使用并对提升主体内容艺术价值做出贡献。
团队协作动作既丰富了成套动作元素,还可以与其他动作元素有效结合、串联,从而创造高艺术价值的G+动作,这同样是各层次水平健美操队需要充分考虑的艺术价值创编元素。
参考文献:
[1]邓枭枭.2014年健美操世锦赛成套动作艺术价值分析[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5,31(1):146-147.
[2]FEDERATION of INTERNATIONAL GYMNNASTICS.Aerobic Gymnastics 2013-2016 CODE OF POINTS[S].FIG Executive Committee,2013.
[3]张中印,马凌波,周燕等.新规则变化下的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编排--以2013-2016周期为例[J].体育科学研究,2014,18(4):44-49.
[4] FEDERATION OF INTERNATIONAL GYMNASTICS.FIG Aerobic Gymnastics 2017-2020 CODE OF POINTS[S]. FIG Executive Committee,2017.
[5]国际体操联合会.2013-2016周期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S].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2013.
[6]国际体操联合会2017-2020周期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S].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2017.
(作者单位:邓枭枭 上海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陈巍 南昌工学院)
关键词:新周期;评分规则;竞技健美操;艺术编排
2014年健美操世锦赛前,中国健美操队成套动作难度分值高、完成质量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艺术价值的欠缺。但2014年世锦赛,在国际体联“高艺术、低完成”的评分引导下,在有女性参加时三人操、五人操难度被除系数降低的情况下(难度被除系数由1.9降至1.80),中国队五人操、三人操成套动作编排未能正确把握规则,劣势完全暴露;2016年世锦赛中,中国队吸取上届世锦赛的经验和教训,结果收获五人操冠军、团体冠军。
评分项目对规则的理解和把握对项目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新周期的开始阶段面临新规则的实施,在进行成套动作编排时能把握规则引领方向、掌握规则并判断其发展趋势才能赢在起跑线。新周期评分规则实施后,第一次世界比赛对各参赛国队伍都是极大考验,根据比赛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获得的经验,进一步剖析规则在新周期里对竞技健美操项目的引领方向,为中国健美操队及基层健美操队在进行成套创编时提供参考、建议。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论文以2017年世界杯系列赛法国站比赛五人操前六名为研究对象,以前六名成套动作的操化动作、主体内容动作艺术编排为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电子资源导航”中的“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Science Direct”等中英文搜索工具检索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仔细研读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参阅本次比赛成绩资料,为研究提供理论及数据支撑。
2.对比分析法
将此次比赛五人操项目前六名成套动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
3.专家访谈法
根据论文研究内容对本领域专家进行访谈,为论文论据提供借鉴。访谈中主要请专家对成套动作视频中的操化动作、主体内容进行艺术价值判断。(见表1)
4.录像分析法
分析2017年健美操世界杯系列赛法国站比赛五人操前六名成套动作视频,统计相关数据,为论文提供数据支撑。
二、结果与分析
任何一个体育项目的评分规则都对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走向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尤其是对于难美项群的打分项目。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每四年一个奥运周期更新一次,相对于上一周期评分规则,《FIG Aerobic Gymnastics 2017-2020 CODE OF POINTS》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和修改,从专家访谈的结果以及新周期“2017-2020周期全国健美操裁判员培训班(北京)”的培训内容来看,其中变化最大的部分包括操化动作、主体内容艺术编排元素价值的评判方式等,故论文的研究主体也以上述内容为主。
(一)操化动作编排对比分析
2013-2016版评分规则、2017-2020版评分规则中都将操化动作纳入艺术评判的主要内容。上一周期规则对操化动作艺术评判的描述是“复杂性、多样性、创新性”,裁判员在评判过程中虽对操化动作的评判标准有一定判断,但在最后的打分过程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尤其像韩国、法国等队伍的操化动作冲击力、节奏感较强,虽然动作简单、重复率高,但仍然会给裁判员一定误导。新周期评分规则中则对操化动作的评判进行定量、质化:用“+”号、“-”号来对操化动作的艺术价值进行评定,“A+”表示该操化单元艺术价值高给予加分,“A”表示一般不加分也不减分,“A-”表示艺术价值差要给予减分,具体评分尺度如表2:
表2所示,8个A+就可以取得此项艺术价值评判的满分2.0分,每少1个A+就减去0.1分,每有1个A-就再减去0.1分;另外此表未能展示另外一个减分内容,就是成套动作中每少1个八拍操化动作即“A”,就在分值基础上再减去0.1分。规则实施后,2016年世锦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且艺术分值极高的韩国队、法国队等队伍的操化动作艺术价值大幅下降,而中国队三人操、五人操项目在“2017-2020周期竞技健美操全国裁判员培训班”的培训中作为国际体联示范套路进行评判,两个套路的标准答案中均有8个A+,操化动作艺术价值均为满分2.0分。
表3显示,五人操前六名队伍操化动作数量均满足规则要求达到8个,第一名CHN1的A+数量为6个,故其艺术分也仅为9.0分;第二名CHN2的A+数量达到7个,在次评分元素上与法国队持平,操化动作艺术价值的评判均应得到1.9分,但FRA因發生其他重大失误故艺术分大幅降低。
表3显示,五人操前六名的操化动作数量也均满足规则要求,在未发生其他重大失误的情况下,六支队伍操化动作艺术价值的分数与艺术分的排名一致,足以体现操化动作艺术价值对艺术得分的影响。
根据裁判员参加洲际裁判员培训班、国际裁判员培训、全国裁判员培训班的反馈,国际体操联合会在界定A+时,认为运动员在做操化动作满足面向有转变,高、中、低三个层次有变化,有运动轨迹路线变化,手臂动作速度快、变化多、不对称动作多,基本步伐重复少这些条件时方能记为一个“A+”。满足“A+”的条件多、难度大,但既然规则已经明确,教练员在进行操化动作编排时要逐一满足上述条件。
(二)主体内容编排对比分析
1.主体内容编排数量对比分析 2013-2016周期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中,主体内容包括托举动作、过渡与连接动作、动力性配合動作、技巧动作等。作为艺术价值评判的一个重点,主体内容的满分为2.0分,裁判员在进行主体内容评判时,主要依据主体内容的数量、复杂多样性、难度、流畅性等。2017-2020周期评分规则对主体内容的界定则是过渡与连接动作、配合动作(托举动作、团队协作动作)、技巧动作,评判的标准则是复杂多样性、流畅性。但在评判过程中,新规则同样对主体内容进行了定量、质化的界定:用G来记写一个或一段主体内容动作,满足评判标准的G记作“G+”给予加分,没有满足标准的动作就记作“G”不加分也不减分,评分规则中要求主体内容的数量要达到4个或4段,具体评价尺度如表4:
规则中要求成套动作必须要达到4个G,若少一个G,则把按照G+数量评判的分值向下降一个等级,比如成套动作中共有3个G,其中有2个G+,分值本应是2个G+对应的1.6-1.7分,但因少一个G,故须将至1.4-1.5分档。
表5显示,五人操项目六支队伍成套动作中的主体内容数量均达到规则中要求的4个G的数量要求,但只有五人操第一名CHN1的G+数量达到“优秀”标准所要求的4个。G+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不再单独要求主体内容动作的数量和绝对难度,精妙的串联和编排、具有主题思想或故事情境、同伴间肢体或眼神或灵魂的相互触动都可以视为G+,这为一些不具备高超竞技能力的运动员提供了提升成套动作艺术价值的契机。
2.团队协作动作使用对比分析
2013-2016周期评分规则中对托举动作的界定是底座运动员将尖子托举离开地面即可,但2017-2020周期评分规则对托举动作进行了非常详尽的阐释,其中一条就是底座运动员要将尖子托举至肩肘及以上,而且底座要有向上托的动作,而非将尖子拉、甩至肩部高度。此外,新规则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动作“托举”动作定义为“团队协作”动作(Collaboration)。团队协作动作虽不能像托举动作一样给予加分,但从专家访谈的结果来看,此类动作可以作为主体内容的一个重要元素。考虑到过渡与连接动作、技巧动作数量的局限,团队协作动作的创编可以成为G+级主体内容创编的一个重要元素。
表6统计结果显示,六套动作中2套动作未使用团队协作配合,而利用了此元素的成套动作一般情况下成套动作中G+的数量也相对较多,尤其是五人操比赛冠军队伍CHN1使用了4个团队协作动作,编排中将这4个动作分成2组完成,每组中由2人或3人同时完成2个不同的团队协作动作,大大提升了成套动作的复杂性、观赏性和流畅性。
团队协作动作的使用只是提高成套动作主体内容艺术价值的一个元素,而将其作为一个特殊的元素与过渡与连接、技巧、其他配合性动作以及2个团队协作动作自身的有机结合才是创造主体内容G+的挖掘点。
三、结论与建议
(一)新周期评分规则中关于操化动作的评分标准进一步量化,标准更加清晰。六支队伍成套动作中操化动作单元数量均达到规则要求,但均未达到满分的A+数量标准。
操化动作是健美操项目的运动特质,是健美操运动员从事本项目训练时练习的基本功,本身并没有难度,因此,教练员在进行操化动作创编时,在运动员上下肢肌肉耐力、动作清晰度有所保证的前提下,根据A+动作的要求进行细致编排,这是高水平、低水平运动员均最易拿到满分的艺术价值元素。
(二)新周期评分规则中对主体内容的评判标准进一步量化、质化。六支队伍主体内容G的数量均达到规则要求,但仅有CHN1的G+数量达到满分标准。
以往周期中教练员在进行主体内容动作编排时往往将高难度过渡与连接动作作为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要素,但新周期中G+的评判标准并非仅着眼于高难度的过渡与连接动作,不同类型主体内容动作精巧的编排及串联,尤其是该片段动作还具有一定主题思想或故事情境才是新周期G+的评判思路和方向,这就为一些能力有所欠缺的运动员进行主体内容编排时提供了思路和契机。
(三)团队协作动作在新周期评分规则中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六支队伍中有两支队伍未有效使用此类元素,另外四支队伍则有效使用并对提升主体内容艺术价值做出贡献。
团队协作动作既丰富了成套动作元素,还可以与其他动作元素有效结合、串联,从而创造高艺术价值的G+动作,这同样是各层次水平健美操队需要充分考虑的艺术价值创编元素。
参考文献:
[1]邓枭枭.2014年健美操世锦赛成套动作艺术价值分析[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5,31(1):146-147.
[2]FEDERATION of INTERNATIONAL GYMNNASTICS.Aerobic Gymnastics 2013-2016 CODE OF POINTS[S].FIG Executive Committee,2013.
[3]张中印,马凌波,周燕等.新规则变化下的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编排--以2013-2016周期为例[J].体育科学研究,2014,18(4):44-49.
[4] FEDERATION OF INTERNATIONAL GYMNASTICS.FIG Aerobic Gymnastics 2017-2020 CODE OF POINTS[S]. FIG Executive Committee,2017.
[5]国际体操联合会.2013-2016周期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S].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2013.
[6]国际体操联合会2017-2020周期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S].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2017.
(作者单位:邓枭枭 上海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陈巍 南昌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