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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五段教学法”对教学方法的贡献是非常巨大的,对现代教师开展教学工也是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正因为如此,笔者在借鉴“五段教学法”精髓的同时了结合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自身的特点总结出:激发兴趣—感知案例—分析案例—模拟审判—总结评估五个环节,以期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科学的教学过程,以便能提高模拟法庭的教学质量,为我国法律基础性课程的教学贡献自己微薄之力。
关键词: 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教学过程
【中图分类号】D911.0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1-0013-01
教学方法是一种从生动的直观感受到抽象的思维,再从抽象的思维回归到实践并且受到一般的认识规律的制约的认知活动。因此,模拟法庭作为一种教学方法,遵循认知规律是开展课堂教与学活动的必然要求。赫尔巴特是德国著名教育家,被称为“科学教育学之父”,著名“四段教学”阶段论就是他最著名的理论,该理论主要内容为:感知教材—联想由个别到一般,形成概念——方法练习。他的学生进行完善后总结出预备—提示—联想—总结—应用这五个阶段,著名的被国内外教育界广为推崇的“五段教学”也就这样形成了,并且一直被教育界广泛的运用。通过实地调查和长期的资料收集在本文中笔者也粗浅的阐述了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教学过程,具体过程如下:
(一)激发兴趣
推动学生学习的直接动力除了求知欲望就是对学习的兴趣,唤起学生的兴趣是在模拟法庭教学法实施第一个阶段的最主要的目的,这样学生的积极性才能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出来,发挥他们学习的主动性。笔者认为,各大初高中学校除了可以让教师组织安排学生观看社会与法频道开设的“庭审现场”节目和在课堂上或者集中在班会的时候用多媒体播放一些真实的案例庭审之外,还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真实而严肃的庭审现场能够激发学生们对亲自参加模拟审判的兴趣。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都可以成为教师组织学生搜集案例的来源地,另外一些院系建立有案件库,这样学生就可以亲自参与选取他们感兴趣的案例。选择合适的案例很重要,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不拘泥于一格尽可能地选取那些社会有争议的明确、典型的案例。
(二)感知案例
感知案例是實施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提示阶段,在一阶段里教师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学生初步认知的获得一般都是来自教师的解说和讲解。教师需要提示模拟案例的主题,解说模拟的过程。另外,分配角色的分配、庭前指导、拟活动各环节的具体要求都是需要教师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之前就应该做好准备的。总的来说,在感知案例这一阶段最主要的就是两 个环节,一个是模拟法庭案例方案的拟定,在拟定案例时既要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参加演练的机会,又得保障模拟法庭的案例是符合教学目标的,模拟训练的成果是科学的,有质量有效率的。另一个是对模拟法庭角色的分配,法律角色的担任,教师要根据所掌握的学生特点与他们的知识层面进行科学的划分,或者可以根据学生自身的喜好选择,将班级分为不同小组进行,每个小组的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如果将每个小组划分为十人进行演练,那么根据一般规律,合议庭组应该有三人,陪审员应该有一名,法官需要两名。模拟一审程序公诉人组、原告与辩护律师组的人数、民事案件中原告代理律师、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组、证、书记员、法警的人数都要严格的进行比例划分。角色分配的是否合理关系到整个模拟活动实施的效果。
(三)分析案例
在分析案例这个阶段,学生是作为主体存在的,庭前的理论指导会带领学生们结合课堂上教师对案例的分析并且结合自己学习过的知识与案例中需要运用到的新知识进行分析比较,然后进行梳理、自主学习建立系统的新认知,这个过程就是学生理解案例的过程。这是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实施的重要过程。准备相关的诉讼文书是最基本的需要,掌握一定的诉讼技巧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实施的过程中更是必不可少的。在分析案例这个阶段,相应材料的准备是基本的要求,譬如,起诉书在刑事审判中应该是有公诉人准备的,辩护词是有辩护人准备的;在民事案件中,起诉状应当是由原告准备的,答辩状则是由被告准备的,代理词当然是需要双方的代理人准备的,另外,庭审提纲是需要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学生准备的,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应当由充当证人、鉴定人的学生准备好。什么材料需要由什么角色来准备很重要,千万不可混淆。
(四)模拟开庭
模拟开庭是模拟法庭教学实施的实施阶段。模拟审判的顺序一般由法庭调查作为开始,然后展开法庭辩论,之后被告人就可以做出最后陈述,紧接着合议庭就可以组织合议,到最后宣判,闭庭。书记员会在开庭之前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会宣布开庭并且介绍合议庭人员的组成,另外,被告享有哪些权利、负责公诉的机关名称、案由也是由审判长宣布。在法庭调查阶段需要公诉人做的就是出示证据,证实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告人都可以进行辩护,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法庭调查阶段的辩论是有先后顺序的,不是杂乱无章的。法庭辩论阶段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作为结尾。在听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担任合议庭成员的学生就可以进行合议,然后就可以做出判决。判决书由审判长当庭宣读,另外,审判长有义务告知被告的上诉权以及上诉法院。教师在模拟活动中一定要引导学生重视法庭审理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五)总结评估
总结阶段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在对模拟法庭教学过程的总结中教师不可单纯依据模拟法庭演出的效果来评价学生,而应该综合考虑学生庭审前的准备情况、不同小组开展的进度,另外,学生对待模拟法庭的态度是教师进行评价更应关注的评价标准。
关键词: 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教学过程
【中图分类号】D911.0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1-0013-01
教学方法是一种从生动的直观感受到抽象的思维,再从抽象的思维回归到实践并且受到一般的认识规律的制约的认知活动。因此,模拟法庭作为一种教学方法,遵循认知规律是开展课堂教与学活动的必然要求。赫尔巴特是德国著名教育家,被称为“科学教育学之父”,著名“四段教学”阶段论就是他最著名的理论,该理论主要内容为:感知教材—联想由个别到一般,形成概念——方法练习。他的学生进行完善后总结出预备—提示—联想—总结—应用这五个阶段,著名的被国内外教育界广为推崇的“五段教学”也就这样形成了,并且一直被教育界广泛的运用。通过实地调查和长期的资料收集在本文中笔者也粗浅的阐述了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教学过程,具体过程如下:
(一)激发兴趣
推动学生学习的直接动力除了求知欲望就是对学习的兴趣,唤起学生的兴趣是在模拟法庭教学法实施第一个阶段的最主要的目的,这样学生的积极性才能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出来,发挥他们学习的主动性。笔者认为,各大初高中学校除了可以让教师组织安排学生观看社会与法频道开设的“庭审现场”节目和在课堂上或者集中在班会的时候用多媒体播放一些真实的案例庭审之外,还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真实而严肃的庭审现场能够激发学生们对亲自参加模拟审判的兴趣。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都可以成为教师组织学生搜集案例的来源地,另外一些院系建立有案件库,这样学生就可以亲自参与选取他们感兴趣的案例。选择合适的案例很重要,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不拘泥于一格尽可能地选取那些社会有争议的明确、典型的案例。
(二)感知案例
感知案例是實施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提示阶段,在一阶段里教师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学生初步认知的获得一般都是来自教师的解说和讲解。教师需要提示模拟案例的主题,解说模拟的过程。另外,分配角色的分配、庭前指导、拟活动各环节的具体要求都是需要教师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之前就应该做好准备的。总的来说,在感知案例这一阶段最主要的就是两 个环节,一个是模拟法庭案例方案的拟定,在拟定案例时既要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参加演练的机会,又得保障模拟法庭的案例是符合教学目标的,模拟训练的成果是科学的,有质量有效率的。另一个是对模拟法庭角色的分配,法律角色的担任,教师要根据所掌握的学生特点与他们的知识层面进行科学的划分,或者可以根据学生自身的喜好选择,将班级分为不同小组进行,每个小组的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如果将每个小组划分为十人进行演练,那么根据一般规律,合议庭组应该有三人,陪审员应该有一名,法官需要两名。模拟一审程序公诉人组、原告与辩护律师组的人数、民事案件中原告代理律师、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组、证、书记员、法警的人数都要严格的进行比例划分。角色分配的是否合理关系到整个模拟活动实施的效果。
(三)分析案例
在分析案例这个阶段,学生是作为主体存在的,庭前的理论指导会带领学生们结合课堂上教师对案例的分析并且结合自己学习过的知识与案例中需要运用到的新知识进行分析比较,然后进行梳理、自主学习建立系统的新认知,这个过程就是学生理解案例的过程。这是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实施的重要过程。准备相关的诉讼文书是最基本的需要,掌握一定的诉讼技巧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实施的过程中更是必不可少的。在分析案例这个阶段,相应材料的准备是基本的要求,譬如,起诉书在刑事审判中应该是有公诉人准备的,辩护词是有辩护人准备的;在民事案件中,起诉状应当是由原告准备的,答辩状则是由被告准备的,代理词当然是需要双方的代理人准备的,另外,庭审提纲是需要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学生准备的,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应当由充当证人、鉴定人的学生准备好。什么材料需要由什么角色来准备很重要,千万不可混淆。
(四)模拟开庭
模拟开庭是模拟法庭教学实施的实施阶段。模拟审判的顺序一般由法庭调查作为开始,然后展开法庭辩论,之后被告人就可以做出最后陈述,紧接着合议庭就可以组织合议,到最后宣判,闭庭。书记员会在开庭之前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会宣布开庭并且介绍合议庭人员的组成,另外,被告享有哪些权利、负责公诉的机关名称、案由也是由审判长宣布。在法庭调查阶段需要公诉人做的就是出示证据,证实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告人都可以进行辩护,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法庭调查阶段的辩论是有先后顺序的,不是杂乱无章的。法庭辩论阶段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作为结尾。在听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担任合议庭成员的学生就可以进行合议,然后就可以做出判决。判决书由审判长当庭宣读,另外,审判长有义务告知被告的上诉权以及上诉法院。教师在模拟活动中一定要引导学生重视法庭审理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五)总结评估
总结阶段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在对模拟法庭教学过程的总结中教师不可单纯依据模拟法庭演出的效果来评价学生,而应该综合考虑学生庭审前的准备情况、不同小组开展的进度,另外,学生对待模拟法庭的态度是教师进行评价更应关注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