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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闻国家检察官学院即将迎来建院二十周年,首先表示我个人的衷心的祝贺!回望20年,往事历历如新。
与检察官学院结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他们请我给在职培训的高级检察官讲一讲“刑诉法的有关热点问题”。那时学院还叫“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在北京西山八大处。我知道,学院在成立时用的是八大处饭店的旧房子,所以,院子和教室里的设施都显得有些陈旧。
转眼检察官学院已建院二十年,学院己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除了八大处的香山校区,又新增了昌平的沙河校区。最近一次去讲课,感觉新校园面积比原来的大了五六倍,而且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先进。再去香山校区,发现也已是翻建一新。
国家检察官学院是我国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人才的最高学府。作为学院的兼职教授,去学院授课讲学、学术研讨已经成了近二十年来我工作的一部分。回想起来,这些年的合作中,可以提及的是2003年出版的一本书——《刑事诉讼原理导读》。
这本书作为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教材,受学院委托而完成。当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编写这套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教材予以高度重视,国家检察官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部具体组织了编写工作。这套教材在编写上采取了专著武的写作方式,而且,为了配合教学,开阔检察官的视野,针对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中的前沿或热点等不易编写在教材中的问题,还以专家论坛的形式制作了相应的配套光盘,与教材同时出版。当时我考虑。鉴于本书的名称且国内已有许多以注释刑事诉讼法律条文为主要内容的教材,故此,内容上应以阐释刑事诉讼原理为主,着重从法理角度提炼与诠释反映刑事诉讼规律的理念与原则,评介各国通行的做法,以及已被联合国文件所确认的刑事司法准则,以期使司法官员对体现刑事诉讼规律的理论有更为深入的了解,进而期盼能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立法、改进司法有所启迪,使立法及司法工作者在实际操作中自觉遵循刑事诉讼规律,创造性地运用这门学科。这一想法得到了国家检察官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部领导的支持。于是,便有了《刑事诉讼原理导读》。这本书对于刑事诉讼原理体系的建构,还仅是一种尝试。该书出版后,借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之际,听取了部分读者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又对该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并再版。现在,该书也成为许多学校刑诉法研究生、博士生的参考书。
我始终认为,学术研究的理想境界必须具备能够对接三个不同领域的“三栖”能力:一是必须能够对接学术界,以保持理论的高度与学术的深度:二是必须能够对接决策层,以为决策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与专业意见;三是必须能够对接实务界。以通过对实务的认识与总结、反思与批判,引导实务并促使各种弊端与缺憾的革除。园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二十载与学院的合作无疑是双方的“共赢”。一方面,提升学员理论素养、帮助学员把握前沿问题,我当义不容辞;另一方面,学院也为我提供了对接实务的平台。每次授课,我都会向来自各地检察机关的检察官们学到很多知识,了解到法律规定在实务中的真实运作情况,感受到刑事司法的每一个进步。这个平台,也为我近年来所强调的法律实证研究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同时。我也注意到,学院这几年也已经渐渐脱离了先前的补课式、应急性培训方式,检察官的在职教育日渐规范化,现代教学理念得以强调和养成,教学方法改革也已纳入日程,这与学术界法律实证研究的兴起可谓异曲同工。
二十年不短,当年的学生成了教授,青丝已见华发;二十年不长。只是长河一瞬,路漫漫其修远。路还长,愿携手,祝学院再创佳绩,明天更美好!
与检察官学院结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他们请我给在职培训的高级检察官讲一讲“刑诉法的有关热点问题”。那时学院还叫“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在北京西山八大处。我知道,学院在成立时用的是八大处饭店的旧房子,所以,院子和教室里的设施都显得有些陈旧。
转眼检察官学院已建院二十年,学院己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除了八大处的香山校区,又新增了昌平的沙河校区。最近一次去讲课,感觉新校园面积比原来的大了五六倍,而且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先进。再去香山校区,发现也已是翻建一新。
国家检察官学院是我国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人才的最高学府。作为学院的兼职教授,去学院授课讲学、学术研讨已经成了近二十年来我工作的一部分。回想起来,这些年的合作中,可以提及的是2003年出版的一本书——《刑事诉讼原理导读》。
这本书作为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教材,受学院委托而完成。当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编写这套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教材予以高度重视,国家检察官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部具体组织了编写工作。这套教材在编写上采取了专著武的写作方式,而且,为了配合教学,开阔检察官的视野,针对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中的前沿或热点等不易编写在教材中的问题,还以专家论坛的形式制作了相应的配套光盘,与教材同时出版。当时我考虑。鉴于本书的名称且国内已有许多以注释刑事诉讼法律条文为主要内容的教材,故此,内容上应以阐释刑事诉讼原理为主,着重从法理角度提炼与诠释反映刑事诉讼规律的理念与原则,评介各国通行的做法,以及已被联合国文件所确认的刑事司法准则,以期使司法官员对体现刑事诉讼规律的理论有更为深入的了解,进而期盼能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立法、改进司法有所启迪,使立法及司法工作者在实际操作中自觉遵循刑事诉讼规律,创造性地运用这门学科。这一想法得到了国家检察官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部领导的支持。于是,便有了《刑事诉讼原理导读》。这本书对于刑事诉讼原理体系的建构,还仅是一种尝试。该书出版后,借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之际,听取了部分读者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又对该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并再版。现在,该书也成为许多学校刑诉法研究生、博士生的参考书。
我始终认为,学术研究的理想境界必须具备能够对接三个不同领域的“三栖”能力:一是必须能够对接学术界,以保持理论的高度与学术的深度:二是必须能够对接决策层,以为决策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与专业意见;三是必须能够对接实务界。以通过对实务的认识与总结、反思与批判,引导实务并促使各种弊端与缺憾的革除。园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二十载与学院的合作无疑是双方的“共赢”。一方面,提升学员理论素养、帮助学员把握前沿问题,我当义不容辞;另一方面,学院也为我提供了对接实务的平台。每次授课,我都会向来自各地检察机关的检察官们学到很多知识,了解到法律规定在实务中的真实运作情况,感受到刑事司法的每一个进步。这个平台,也为我近年来所强调的法律实证研究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同时。我也注意到,学院这几年也已经渐渐脱离了先前的补课式、应急性培训方式,检察官的在职教育日渐规范化,现代教学理念得以强调和养成,教学方法改革也已纳入日程,这与学术界法律实证研究的兴起可谓异曲同工。
二十年不短,当年的学生成了教授,青丝已见华发;二十年不长。只是长河一瞬,路漫漫其修远。路还长,愿携手,祝学院再创佳绩,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