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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作家安徒生创作了不少经典的童话,《皇帝的新装》就是其中之一。这故事挺简单,说有个皇帝十分爱穿新衣服,爱到什么程度呢?爱到每隔一个小时就要换一套。一个男人都这样,实在是让人无语了。所以当时人提起皇帝在哪里,大家都会心地说:“应该在更衣间里。”因为换装已经变成了他的一种基本生活了。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皇帝的这个癖好被两个骗子盯上了,他们觉得这是骗钱的好机会。他们来到了皇城,说会织出世界上色彩和图案最美丽的布,而且由这种布缝制的衣服还有一个神奇的地方,就是:凡是不称职的人或者极其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种衣服。
这皇帝一听就心动了。第一,这正是他理想的神奇的衣服;第二,也正好可用这衣服去检验他手下的大臣是否称职、是否愚蠢。抱着这样的想法,皇帝付了很多钱给两个骗子,让他们赶紧开始制作。
这两个骗子先是像模像样地在两架织布机上忙碌,并要求不断提供最细的生丝和最好的黄金。其实这些生丝和黄金一点也没有用在织布上,全被他们放进了自己的腰包里了。
皇帝也算是有心,先后派了两个他认为称职而且聪明的大臣去检查进度。结果可想而知,因为骗子的织布机上根本就是空的,两个大臣什么也看不到,但又担心说看不到就暴露了自己的不称职和愚蠢,就假模假样地称赞了一番。
中間的过程我们先跳过。
皇帝终于穿上了这件“新装”参加了游行大典,因为脱下了原来的衣服,穿上了骗子口中说的裤子、袍子、外衣,其实这时候的皇帝就是裸体。这皇帝也不是没有疑惑,因为其实他什么衣服也没有,但他也担心被人说成不称职或者愚蠢,只能迎合骗子,说这衣服真是好看,真是贴身,真是举世无双。旁边的大臣也一个劲地赞美,游行时路边的人也是众口一词地夸奖这衣服如何如何好看。
但正在大家啧啧称赞这衣服好看的时候,突然冒出了一个小孩的声音:
“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啊!”
小孩的爸爸接着说:
“上帝呀,你听这个天真的声音。”
然后这个小孩的声音就一个接着一个私下传开了。皇帝当然也听到了,可他也只能强撑着到游行结束。
这个故事肯定是大家熟悉的,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的骗局,皇帝、大臣、百姓都不敢揭穿,反而要一个小孩子来揭穿呢?而小孩子在发出天真的声音之后,为什么又很快得到那么多人的响应和支持呢?
简单来说,这就是赤子之心的魅力,因为它直接讲事实,无论多少外围的装饰对它都没有意义;又因为它直接讲事实,所以也最真实。对于赤子之心来说,是不是称职、是不是聪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符不符合事实。
赤子之心最可贵的地方就在真实,它与一般心思的区别就是不需要任何包装。
这又让我想到了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办的第31届夏季奥运会,傅园慧的一访走红。在参加完女子100米仰泳半决赛后,央视记者采访了她。当记者告诉她的成绩后,她惊讶得难以置信。
记者接着问:
“您这个成绩还是有所保留吗?”
傅园慧回答说:
“那必须没有啊!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了!”
你看傅园慧的回答,完全出乎记者意料。因为只是半决赛啊,只需要出线就可以,哪有半决赛就用尽全力的?竞技项目是需要斗智斗勇的。
记者又问:
“是不是对明天的比赛充满期待?”
傅园慧答:
“没有,我已经心满意足啦。”
一个竞技运动员,又是在奥运会这样的重要场合,居然对决赛没有期待,这确实有些反常,这样的回答让记者也措手不及。记者见到了许多“成熟”的答案,像这样“幼稚”的回答应该是很少遇到的。
显然傅园慧心目中没有什么标准答案,而是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直接说了出来,再加上她毫无掩饰的肢体动作和脸部表情,迅速获得了观众的喜爱,成了新的网红。
其实傅园慧为大家认同的地方就在于她在一个非常讲究策略的竞技体育中,居然内心如此平静纯净,敢于表达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她迅速成为网红,也说明大家虽然处在一个复杂的世界中,但内心深处依然保留了对简单、真实、实在的向往。在这样的向往中,傅园慧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大家眼前,所以才会一下子被热捧起来。
这就是“赤子之心”不可替代的魅力。王国维论词人应该具有怎样的品质,就特别注重“赤子之心”的问题。他说:
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
什么叫“赤子之心”呢?赤子就是“婴儿”,刚出生的小孩子的意思。“赤子”一词的本义是什么呢?我们可以看两条材料:一条是孔颖达在《尚书·康诰》的注释中所说:
子生赤色,故言赤子。
另一条是颜师古在注《汉书》时所说:
赤子,言其新生未有眉发,其色赤。
两人的意思相近,都是说赤子的“赤”是指红色,刚出生的婴儿,因为皮肤是红色的,故称为赤子,颜师古不过再加上一个还没有生长眉毛头发,故红得更加全面彻底而已。至今南方一带譬如我的家乡溧阳还称调皮一点的小孩为“小赤佬”,也与赤子的意思相近。
赤子之心,简单一点说,也可以因此理解为“婴儿之心”。最早使用“赤子之心”一词的是孟子。《孟子·离娄下》说: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孟子所说的“大人”主要是指道德人格完善的伟大的人,这样的人同时应该还具有一颗纯真、朴实的童心。
按照心理学的解释,小孩子长到七岁时,大脑就已经发育生长成熟了。这个年龄的小孩子有什么特征呢?王国维援引叔本华之说云:
赤子能感也,能思也,能教也。
在一般的感受、思想和接受教育方面,其实与一般成年人并没有很大的差异。赤子之心的可贵就在于它不是一种幼稚的、无知的、浅薄的感情,而是在成熟的思想和感情的基础上,以一种率真的方式表现出来而已。 我们一读孟子的这句话,发现王国维应该正是从这里借用过来的,只是把“大人”改为“词人”而已。
概括一下王国维的意思,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拥有赤子之心是优秀词人的标志之一。
第二,李煜是拥有赤子之心的典范。
第三,李煜的生活环境决定他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词人,却难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君王。
对于王国维说词人应该拥有赤子之心,我完全是支持的。以李煜为例来说明词人应具备的基本品格,也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李煜正是兼有帝王与词人的双重身份。
我们读李煜(937―978)的词,确实觉得他表达感情是如此的率直率真。其实自古以来的文学批评家,可以说没有一个不重视文学的“真实”的,但我们读很多的作品,往往感觉不到里面的率真。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要把“真”这个字做到极致,不仅是艺术表现的问题,更是一个作者背后的性情、品格问题。“真”看上去是一个很低的要求,其实是一个极高的要求。而李煜的性情之“真”,恐怕真是惊到了读者。比如这首《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首词很可能是李煜的绝命词,也就是他写的最后一首词。词由李煜在明月之夜,思念南唐故国而引发浩瀚无边的悲情说起。春花秋月、小楼东风、雕栏玉砌都是一种相对的永恒,而往事、故国、朱颜则是一种短暂,由人生短暂与自然永恒的矛盾而加剧了李煜的悲观厌世人生观。特别是开头“春花秋月何时了”一句其实正如唐圭璋所说,表达的是“但求速死”之意。李煜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真是一点遮遮掩掩也没有,就这样原原本本全部捧出来,让读者完全被他的悲情淋漓所震撼。
在写这首词的三年前,也就是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南唐都城金陵被宋军攻破,李煜只能肉袒投降。什么叫“肉袒”呢?就是脱掉上衣,表示恭敬和惶恐的意思。其实在此之前,李煜一直希望通过对大宋王朝纳贡称臣来维持南唐国的存在,但正如宋太祖在回应李煜两次请求宋王朝退兵时所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等到宋王朝把周边大事处理得差不多的时候,自然就会来收拾南唐了。在政治方面,李煜确实有点“很傻很天真”的感觉。
开宝九年(976)正月,李煜来到汴京(今开封),被宋太祖封为屈辱的“违命侯”,并软禁了起来。李煜从此郁郁寡欢,用他给金陵旧宫人写的信来说,就是“此中日夕,只以眼泪洗面”。好在他能写一手好词,所以被俘后的抑郁之情就被他倾泻在填词中,让我们可以通过他的词了解他被软禁期间的心理变化。
宋太祖在开宝九年就去世了,继位的宋太宗其实对李煜同样有着一定的防备之心。北宋王铚的《默记》用小说家的笔法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说某一天,宋太宗见到徐铉,这徐铉(916-991)本是南唐旧臣,曾在李煜手下担任过翰林学士、吏部尚书等职,是李煜非常倚重的大臣。
宋太宗对徐铉说:
“最近见过李煜吗?”
徐铉回答说:
“没有啊!没有陛下的允许,在下怎么敢私下见他呢?”
宋太宗又说:
“你可以去的,就说是朕让你去见他的。”
徐铉得了太宗的指示,以前也毕竟与李煜有君臣的名分,就真的去见了李煜。这中间的过程我们就不说了。这徐铉一见李煜,就要行宾主之礼。
李煜苦笑着说:
“都这时候了,还行什么礼呢?”
徐铉刚刚坐下,李煜突然放声大哭了起来,哭了很久很久。哭完了,李煜又呆坐一旁,不发一言。忽然,李煜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徐铉说:
“当年‘杀’了潘佑、李平两员大将,我现在连肠子也悔青了啊。若是听了他们的话,我何至于落到这样的境地呢。”
李煜是心里藏不住话的人,他后悔‘杀’了潘佑、李平,也是真后悔,不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因为潘佑与李平不仅对时局的看法有远见,而且屡次上书建言,他们是北宋对南唐最心存畏惧的两个人。结果因为潘佑、李平过于频繁的上书以及过于激烈的言辞,而被徐铉等人说是妖言惑众,故意犯上。李煜也居然听信了徐铉等人的话,要抓捕他们,结果潘佑、李平为了避免屈辱,先后自杀了。李煜“杀”了潘佑、李平,虽然一时平息了朝廷的不同声音,但最高兴的还是宋太祖,他们知道,南唐这是在自毁江山,因为最有策略的两个人没有了,南唐也就成了一盘散沙了。
李煜在这个时候说这事,不用说,也包含着对徐铉的抱怨,因为徐铉正是当初举报潘佑、李平两人的主要人物。徐铉心中的不满当然可以想见。另外,李煜也忘了徐铉虽然是以前的南唐旧臣,但他现在可是宋太宗手下的散骑常侍,这官职虽然也没有多少实权,但地位尊贵,类似于皇帝顾问一职。
李煜果然单纯、没有心机,真的像个小孩子。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些话是不能说的,说了他可能很难承担后果的。
听李煜说后悔‘杀’了潘佑、李平,徐铉本来就不高兴,这等于是直接批评徐铉。不久,太宗再次召见徐铉,问起他见李煜的细节。徐铉也不敢隐瞒,就把李煜怎么说后悔‘杀’了潘佑、李平这样的话直接告诉了太宗。太宗一听,当然心知肚明,原来李煜虽然表面上归顺了我大宋王朝,其实一直耿耿于怀。太宗心里因此多了一個“结”。
更严重的事情还在后面。
什么事情呢?李煜毕竟是艺术气质很浓的人,他的快乐或者悲哀,都只能通过艺术的方式表现出来。他在南唐全盛的时候,几乎夜夜观赏“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玉楼春》)的歌舞表演;当南唐被北宋包围,李煜忧心如焚,茫然失措的时候,他排解情绪的方式也是与臣下酣饮悲歌;而南唐灭亡,李煜出降之时,也是“教坊犹奏别离歌”(《破阵子》)。这个人就是整个泡在艺术中的人物。
如今虽然在大宋的都城中,待遇也越来越好,但毕竟是在大宋的屋檐下,何况也曾经是个俘虏,做人做事的低调那是必须的。最好像张爱玲所说的,要低调到仿佛低到尘埃中去一样。但天真烂漫的李煜哪里会考虑到这么多?或者说,能把一个与政治有关的事件考虑得十分周密,那其实也就不是李煜了。 据说导致李煜招来杀身之祸的正是与音乐、填词有关。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七月初七,也就是传统的七夕节,这一天是李煜的生日。李煜大概感怀身世,再次感受到被生活的嘲弄和生命的无趣,所以就让身边的乐工歌妓演奏音乐,并演唱他刚刚填写的《虞美人》一词。可能乐工歌妓表演得过于尽兴,结果声闻于外,宋太宗听了大发脾气,说你李煜,不过是我的阶下囚而已,何以在我的眼皮底下如此的张狂呢?又把《虞美人》从头至尾读了一遍,里面那种对故国的怀念,简直有卷土重来的念头。马令在《南唐书·后主传》中即说:
计穷势迫,身为亡虏,犹有故国之思,何大愚之不灵也若此!
批评了李煜在被俘后如此直接地表达“故国之思”,乃是明显授别人以把柄,简直是愚蠢到了极致。这当然是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的,但也从反面说明李煜这人确实没有什么心机,他的单纯也到了极致。
于是太宗就以祝贺生日的名义,让弟弟赵廷美送了一壶御酒过去。这赵廷美因为喜欢诗词,平时与李煜交往甚多,关系也很亲近。李煜本来就没什么心机,看到赵廷美送来御酒,当然就没有多想,咕咚咕咚一口就喝完了。李煜哪里知道太宗在酒里下了一种叫“牵机药”的东西。牵机药的核心成分是中药马钱子,主体成分与灭老鼠的药一样,能破坏神经系统,喝完以后先是肚子剧痛,继而身体蜷曲,头和脚会靠在一起,整个身体就成了一个弓形。所以这个药是很烈性的,而且死的形状非常恐怖。
李煜终于还是因为他的天真、不设防而去世了。他不是说“春花秋月何时了”吗?现在不用再追问了,因为他自己已经“了”了,春花秋月也就不会再刺激到他了,他的如大江奔流的愁情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我再多说一句,关于李煜的死,其实也有“病死”一说,史书中就基本是这样说的。而我们上面讲的这些故事来源于北宋王铚的《默记》一书。这书多根据传闻加工而成,属于笔记小说,《四库全书总目》就把这书归为“小说家类”,并特别强调“不可据为实录”,可见与确凿的史料不同。但我在这里为什么还是在说明是“小说家言”的前提下,引用这些材料?主要是其事可能与事实有一定的出入,但情理与李煜这个人还是相当的吻合的。比如说李煜的赤子之心,与这些“传说”所描述的情况,还是非常一致的。我们在这里并不是作精准的历史考证,而是来说明李煜与“赤子之心”的关系问题。
一个天真、单纯、朴实的人,具备了一个优秀词人的基本素质之一,但要用这种素质去当好皇帝,确实是没有可能。就像清代词人郭麐所说:“作个才子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这两个身份在性情、学养方面的要求太不相同。作为一个绝代的才子,李煜却不幸做了君王,难怪要薄命了。
问题是:李煜他真的想当皇帝吗?
李煜是李璟的第六子,按照嫡长子继位的传统,根本就轮不到李煜。而且像李煜这样的个性和性情,应该也不可能眼巴巴地盯着皇帝的位置。但李煜天生一副帝王相,他“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丰额就是说脑门宽大,这样的人气象也比较正大,骈齿就是指嘴里多长了一副比较整齐的龅牙。本来一个两个龅牙突在外面也不好看,但要是长了一排龅牙,倒也显得异人异相。古人一直认为这是圣人之相的一个标志,据说帝喾(黄帝的曾孙,尧的父亲)、周武王、孔子也都长有骈齿。而“重瞳”也是一种很特殊的体相,一般人一只眼睛里只有一个瞳仁,而重瞳是指长了两个瞳仁,像历史上的舜、项羽据说也是长有重瞳的。这三种帝王相,拥有其中一种,已经是很不容易了,而李煜居然拥有三项,难怪被钦定为太子的李璟长子李弘冀放心不下,处处提防着他。而李煜虽有帝王相,却无帝王心。为了防止大哥猜忌,他干脆把全部心思放在文学、艺术和宗教上面。
但真是世事弄人,没想到李弘冀没等到继位就死了,而李煜前面几个哥哥也早就亡故,这样一直在逃避皇位、排行老六的李煜居然被历史阴差阳错推上了皇帝的位置。我们常说,历史有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想想李煜登上君王的过程,还真是这样。
一个词中之帝,却当上了人中之帝。李煜显然没有为此做好充分准备,而当上皇帝之后,他恐怕也无法全心投入到治国中去,文学与艺术对李煜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从王国维对李煜“赤子之心”的描述来看,李煜其实正属于王国维所说的“主观之诗人”。王国维曾经这样说:
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 《水浒传》 《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王国维把诗人,也就是文学家,分为两类:主观之诗人与客观之诗人。这种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文学虽然千变万化,但不外乎反映外在的世界和内在的思想和情感。反映外在的世界主要通过描述一个一个的事件来展示世界的丰富和复杂,所以叙事就是这一类文学的基本特征,也就被称为叙事文学。而反映内在的思想和情感,就不一定去描写一个一个的事件,可以比较直接地去表达,所以这类文学也就被称为抒情文学。王国维的“客观之诗人”与“主观之诗人”,就基本上是根据叙事文学与抒情文学的类型不同而划分的。
叙事文学如我们熟知的《水浒传》《红楼梦》,不仅跨越很长的历史时段,而且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商业等众多领域,如果没有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阅历,是不可能把历史、事件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尤其是要从深厚的阅世中锻炼出眼界,从纷繁复杂的事件当中理清头绪,准确判断,谈何容易呢?《水滸传》《红楼梦》的作者施耐庵、曹雪芹(关于作者,还有一定的争议)本身就是经历丰富、眼光锐利之人,所以才能写出这样经典的文学作品。
《水浒传》里演绎的其实是个现实大江湖,各种人生哲学在这里交会、碰撞,从而产生种种为人处世的生存哲学。譬如林冲在被逼上梁山之前,简直是淋漓尽致地诠释了“忍”的人生哲学。
林冲出身枪棒师家庭,担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这官职虽不能说卑微,但也实在算不上高级,这意味着以收敛性情为特点的忍的哲学就是必备的了。故事要从林冲陪着夫人到岳庙进香说起。林冲因为看鲁智深打拳入迷而与夫人分开了,当他后来回去找夫人时,正看到有人放肆地调戏夫人。林冲刚要上去教训一下对方,却发现此人不是别人,而是大名鼎鼎也可以说是臭名昭著的高衙内,只能强自压住怒火。这是第一次忍。但林冲与高衙内的矛盾由此形成。 林冲为什么见到高衙内,心里就犯起了嘀咕呢?我们看《水浒传》的描写:
林冲赶到跟前,把那后生肩胛只一扳过来,喝道:“调戏良人妻子,当得何罪!”恰待下拳打时,认得是本管高太尉螟蛉之高衙内。
什么叫“螟蛉”呢?其实就是义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干儿子。《诗经·小雅·小宛》有“螟蛉有子,蜾蠃负之”之句。螟蛉是一种小虫,外表绿色。蜾蠃也就是我们说的胡蜂,属于寄生蜂的一种,腰细是它的形体特色。这两句话怎么理解呢?古人因为动物学知识非常有限,认为蜾蠃有雄无雌,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蜾蠃没有办法按照一般的动物那样进行交配,繁殖后代,只能把螟蛉捕捉来作为义子来抚养。《诗经》“螟蛉有子,蜾蠃负之”就基本上体现了这种观念。
但这种观念真的对吗?其实也不用等到现在来考证。据说南北朝时候的医学名家陶弘景就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他首先对蜾蠃有雄无雌产生了怀疑,所以就准备实地调查。他在详细勘察之后,找到了蜾蠃的藏身之地,结果发现蜾蠃雌雄都有,但蜾蠃产卵的过程确实比较特殊,它们把螟蛉捉回来后,先用有毒的尾针把它们刺伤,然后将卵产在螟蛉身上,从螟蛉身上吸收营养。这么说来,螟蛉并不能说是义子,而只是蜾蠃产子的工具和食物而已。
我们回到高俅与高衙内的关系上来。有人说,高俅为什么深受宋徽宗赏识?主要是踢得一脚好球,会踢球也许是高俅的一个特长,高俅的名字,似乎也暗合了球艺甚高的意思——这当然是我随意联想了。但光靠会踢球,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地位。根据南宋王明清的《挥麈后录》所说:
高俅者,本东坡先生小史,草札颇工。
“小史”也就是书童,“草札颇工”,也就是文章写得挺好的意思。据说苏轼后来因工作变动,不止一次向别人推荐高俅,可见这高俅也确实有才华,不是平庸之人;否则,按苏轼这人的脾气,哪里会随便推荐人呢?再加上高俅的运气也特别好,在宋徽宗还是端王的时候,高俅就因为别人的介绍而结识了,并且深受赏识。后来宋徽宗当了皇帝,高俅也就顺势而上了。我们看《挥麈录》上怎么说:
逾月,王登宝位。上优宠之,眷渥其甚厚。
认识端王一个多月,端王就变成了宋徽宗,这高俅的运气也实在是好到挡也挡不住了。“优宠”“眷渥”意思相近,都是宠爱、照顾、优待的意思。后来高俅在仕途上平步青云,都是因为有这个作为基础。
这高俅虽然红极一时,但也有难言之隐。什么难言之隐呢?因为高俅虽然发迹了,但没有儿子。后来终于把自己原来的叔伯弟兄,也就是这个高衙内,做了他的干儿子。这辈分有点乱,但他们自己不在乎,我们也就不好多说了。这高衙内是游手好闲之人,专门爱干霸占、调戏良家女子这类事,所以民间称他为“花花太岁”。因为这个背景,林冲自然有点怵了。不是有句老话:“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林冲心里透亮的。
所以,林冲的“忍”在当时也实在是没有办法。问题是“忍”有没有用呢?
我看还真是没什么用。
为了帮助高衙內霸占林冲妻子,高俅更是亲自出马,他设计了圈套,让林冲误入白虎堂,结果被判充军沧州。林冲当然知道这父子的卑劣用心,但他无力对抗,也只有忍。
在去沧州的路上,两个押送的人因为私下接受了银两,要在野猪林杀死林冲,幸亏鲁智深施以援手,但当鲁智深要将这两个押送人员灭口的时候,林冲考虑到种种现实情况,依旧忍了下来。
等等等等。
可以说在被逼上梁山之前,林冲一直在忍。这种忍至少使林冲在艰难的处境中暂时稳定了下来。而这种忍正是从“阅世”中来的,这种忍已经完全不是“赤子之心”,而是在复杂社会中的一种生存策略。施耐庵要是不懂得这点,他能这样写吗?肯定不能。要写出林冲的这一特点,也必然要对人性、对江湖处世艺术有深入的了解,才有可能写出的。所以王国维说如小说这类叙事文学,需要作者具有深广的阅历和敏锐的判断力。现在想想,真是这么回事的。
从王国维将李煜与施耐庵、曹雪芹进行比较来看,所谓“赤子之心”,其实希望作者不要过多地介入到复杂的社会中去,要保持与社会的距离,尽量守护天性,这样才能在词中体现出别样的艺术魅力。因为一个人刚来到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原本是懵懂无知的,一切的嬉笑怒骂都是出于天性,而天性因为真实而美好。
由阅世浅带来真性情,这就是王国维关于赤子之心的内在逻辑。我突然想起明代李贽说过的一段话:
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夫心之初曷可失也,然童心胡然而遽失也?盖方其始也,有闻见从耳目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
人都是从儿童过来的,童心代表了我们最初对这世界的认知。这个“初心”怎么能丢掉呢?童心怎么能不好好保护呢?追寻童心被丢失的原因,就是因为随着我们从童年一天一天长大,我们听到见到遇到许多外面的东西,这些东西逐渐进入到我们内心,从而遮掩了最纯粹的童心,导致我们找不到童心了。李贽其实与王国维一样,也是希望能与现实保持足够的距离,从而让晶莹的童心得到精心的保护。
不过,阅世浅不等于读书少,只是有的人书读多了,童心也就不见了。有的人读书,正是为了守护好童心的,因为童心中有最真最美也是最本质的东西。
李煜读书的勤奋也是非常有名的。徐炫在为李煜写的墓志铭中,说李煜“精究六经,旁综百氏”。意思是说,李煜不仅对儒家的“六经”(诗、书、礼、易、乐、春秋)做过精深的研究,而且对诸子百家的著作都有过广泛涉猎。这说明,除了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李煜的传统文化修养是极为突出的。但这种精深的文化修养,如果失去了赤子之心,就容易把文学、艺术引向虚伪、做作一路,也等于失去了文学最为重要的真实的特点。而且读书多,正是用来保护童心的。李贽对此说得十分清楚,他说:
……然纵不读书,童心固自在也,纵多读书亦以护此童心,而使之勿失之焉耳,非若学者反以多读书识义理而反障之也。
多读书,多识义理,应该更能体会童心的珍贵。李煜应该就属于这种读书人的典型。 但我们不要忘了,李煜是一代之帝王,把一代帝王与一般作家对比,这样的结论客观吗?如果把帝王与帝王相比,是不是更能体现出李煜无可替代的“赤子之心”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看王国维下面一节话,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了:
尼采谓:一切文字,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感,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
简单来说,这段话至少包括下面三层意思:
第一,“以血书者”的文字才是文学的最高境界。
第二,李后主与宋徽宗两人是“以血书者”的代表。
第三,在词的境界上,李后主表现的是生命的落空,宋徽宗表现的是身份的落差。
如果说,前面主观、客观之诗人是从作家的类型角度来说的,这里则将帝王与帝王相比,来说明有无赤子之心与词境大小的关系。所谓“以血书者”,其实就是用“赤子之心”来书写的文字,因为真实而震撼,因为纯朴而涵盖了广阔的情感。这比因为过多地沾染了世俗功名的情感要更具有情感的力量。
李煜用最后的生命换来的《虞美人》,我们刚才做了分析,那真是用最淳朴的语言去感叹生命的脆弱和无力,生命的短暂与自然的永恒,其实很多的词人也考虑,甚至也满怀着悲情。但你看晏殊《浣溪沙》在认清“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自然现象之后,他不过是“小园香径独徘徊”,他在徘徊思索之后是想通了然后放下了,还是想不通被痛苦笼罩?我们不知道,因为晏殊把他的思考结论没放到作品里,所以晏殊这么写,最多是给我们一种理性的感动和一种想象的空间。而李煜就不同了,他觉得生命无趣,就要问“春花秋月何时了”,他沉浸在悲情中,就把自己整体抛入汹涌的江水之中,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这真像一个小孩子,率真而任性,简直像透明人一样出现在我们面前。
而宋徽宗呢?宋徽宗原名赵佶(1082—1135),是宋神宗的第十一个儿子。你说都已经排到第十一个了,本来哪里有什么希望当皇帝呢?估计他也没有过这个梦想。但宋哲宗去世后,因为没有子嗣,所以作为弟弟的赵佶就继位当了皇帝。这其中当然还有一些斗争,比如小赵佶一岁的弟弟赵似也曾是候选人之一,但因为赵似小时候害了严重的眼疾,严重到什么地步呢?一只眼睛瞎掉了,这就有点麻烦了,毕竟是一国之君,形象上的基本要求还是要的。皇太后与大臣们议来议去,机会最终落到了赵佶的头上。当然最关键的原因是向太后——也就是神宗皇帝的皇后,倾向于让赵佶继位。
关于赵佶的出生,其实就与李煜有着神秘的关系了。据说在赵佶出生前,他的父亲,也就是宋神宗看到秘书省收藏的李煜画像,对李煜的“人物俨雅,再三叹讶”,也就是十分赞赏、惊叹李煜的大雅气象。然后不久,赵佶就出生了,宋神宗还因此做了一个梦,说是“生时梦李主来谒,所以文采风流,过李主百倍”。梦到李煜来拜见宋神宗,所以赵佶也就继承了李煜的文采风流,甚至水平远过李煜。简直是把赵佶看成是李煜的托生转世,这当然是竭力渲染赵佶作为帝王的不凡身世。但实事求是地说,赵佶与李煜确实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了,说赵佶身上有李煜的影子,并不为过。但要说他的文采超过李煜百倍,估计也就是过过嘴瘾了。
與李煜的性格经历真是十分相似,他们都爱好诗词书画,艺术修养深厚,但都被历史推到了帝王的位置,当然他们同样在帝王任上碌碌无为。李煜就不说了,宋徽宗当上皇帝,心思也不在治国理政方面。他整天干什么呢?就是流连忘返于艺术与声色之中。政治上重用蔡京等一帮奸臣,结果国内怨声载道,导致方腊、宋江起义;外患也日重一日,最终被金兵端了老巢汴京(今开封)。最后与儿子宋钦宗(赵桓)以及皇后、嫔妃、宫女及王室眷属等数千人,被金兵押送着一路北上。为了断绝他们复国的念想,金兵一直把他们押送到了五国城,也就是现在黑龙江省依兰县。元代脱脱撰《宋史·徽宗纪》就曾经感慨地说:
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
这话真是取宋徽宗心肝的刽子手。“诸事皆能”的人却被命运安排在一个自己缺乏才华的位置上。命运弄人看来是真的。史家的感慨是沉痛的,但眼力也是非常精准的。
一个帝王瞬间沦落为阶下囚,那感觉肯定是崩溃的。再加上在三年多遥远的押送途中,受尽了金兵种种屈辱,备尝种种生活艰辛,对故国的思念和对身世的感怀,肯定就空前强烈了。这宋徽宗虽然名字叫“佶”,什么叫“佶”呢?就是“健壮”的意思,但再健壮的身体,也经不住精神、身体的双重折磨,终于在被俘八年后黯然去世了。
被王国维认为与李煜词风相近的《燕山亭》一词,就作于被押送至东北的路途上。我们先来看这首词:
裁剪冰绡,轻叠数重,淡著燕脂匀注。新样靓妆,艳溢香融,羞杀蕊珠宫女。易得凋零,更多少无情风雨。愁苦。闲院落凄凉,几番春暮。 凭寄离恨重重,这双燕何曾,会人言语。天遥地远,万水千山,知他故宫何处。怎不思量,除梦里有时曾去。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
这词一开始极力描写杏花的精致与美丽,花瓣像精心剪裁过的白色丝绸,花瓣层层叠叠,上面均匀地分布着淡淡的红色,像染了一层胭脂似的。样子好看,香味飘溢。视觉和嗅觉都令人陶醉,连天上的仙女也自愧不如。到这里为止,把这杏花描写得简直是人间第一花,美到连仙女也羞愧得抬不起头。
有人就说了,你作为一个亡国之君,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去这么细致地描写杏花,与后面的情感很不协调。其实在我看来,这正是赵佶的高明之处,他写杏花的美,写得这么美艳,这么芳香,目的是为了突出如此美的景象却因为暮春风雨,而很快凋零,这种美的生命的凋零才更使人感到痛心。一块砖头摔碎了,也许无所谓;但一块宝玉摔碎了,就会很心疼。我感觉,宋徽宗他就是要写出一块宝玉被摔碎了的感觉。
从下阕来看,杏花这种从极盛到极衰的变化,正是赵佶用来自况经历的。艳若天仙的杏花,其实正比喻当年统治大宋王朝时候的辉煌。杏花的“易得凋零”,也是象征了他从皇帝沦为阶下囚的转变。所以下阕就写“离恨重重”了,你看这也呼应上阕“轻叠数重”的感觉的。这个“离恨重重”,既有因空间上距离“故宫”——也就是汴京城的“天遥地远,万水千山”所造成的地理障碍,在东北与中原之间,确实相隔着重重叠叠的山和水,燕子虽可飞去,但却不会传达人的情感;更有从以前的偶尔梦见到现在的无梦可到的心理上的强大折磨。所以,赵佶的离恨至少包括两重意思:地理上远离故宫之恨;心理上无法梦见故宫之恨。 由上面简要的分析,我们可以大概明白:王国维为什么要说宋徽宗与李煜在“以血书者”上神韵相似了。我大致归纳一下,原因有二:
第一,两人都眷怀故国。李煜说“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深深怀念以前的南唐王朝;赵佶说“知他故宫何处”,心心念念在北宋时的辉煌。他们都一时放不下曾经统治的国家,这种情怀非常相似。
第二,两人都愁对现实。李煜说“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着重说“愁”;赵佶说“愁苦”“凄凉”“离恨”,把愁情说得细腻而强烈。
而根据两人当时的地位,类似这样的抒情是很危险的。一个战胜国对一个战败国,最大的忌讳是战败国有复国之念,而李煜和赵佶在词里面,还真的毫无忌讳地表达出这种深切的故国之思。这从一个角度也说明,这两人都不怎么通世故,不懂得韬晦之术,等于把自己的想法赤裸裸地告诉给了对方。“真”是真了,但真的太危险,后果有可能太残酷。况周颐说:
“真”字是词骨,若此词及后主之作,皆以“真”胜者。
我们现在不用考虑一首词与生命的直接关联,可以来静静地欣赏作品中的真情流露,但在他们当时,稍通世故的人,肯定不会这么说,因为说了可是有掉脑袋的危险的。李煜与赵佶的特殊性就在这里,他们把心里想的便直接写到了纸上,中间不经过一个遮遮掩掩的过程,所以他们的对手也就因此“证据确凿”了。
这么说来,王国维把李煜与赵佶两人放在一起,认为他们都因为拥有赤子之心,所以在作品中将自己的情感倾泻而出,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
但王国维显然看得更深远。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有没有注意到,王国维在说了李煜与赵佶词风相似之后,接着就是说他们两人的不同之处了?他觉得李煜与赵佶的词境明显有大小的不同,这里的大小不仅指作品内涵的深浅,更指两人思想境界的高低。
简单来说,他们两人虽然都是针对从帝王到囚犯的身份变化来抒情,但赵佶无法忘怀的是身份的落差,而李煜则由此看出生命的无常。赵佶说来说去说自己,李煜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人类的普遍性的命运。
赵佶说自己的身世之感,词里面写得很明白了。他想回到故宫,不过因为相距遥远而回不去,想让燕子带去自己对故宫的思念,但燕子哪里能通人语通人心呢?最后没有办法,只能寄望梦中回去,可以往偶尔还能梦见,现在根本连梦都没有。所以,虽然赵佶说自己对故宫“怎不思量”,但现实和梦境都注定了故宫已经成为历史了。赵佶的悲情就在这里:他一点也放不下,但又一点也没办法。
李煜也想故国,但面对“朱颜改”的自己,他想得更多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自然永恒与人生短暂的矛盾呢?这个矛盾有办法解决吗?若没有办法解决,人靠什么信念生存下去呢?你看,李煜他像个哲学家,他考虑的问题非常开阔深远。李煜也悲情,悲到连春花秋月都不想见,悲到仿佛把自己投进汹涌奔腾的大江之中。但他的悲情不仅仅限于个人命运的变化,而是说到了芸芸众生难以把握的命运,抒情的力度一下子就增加了许多。
王国维说这就好像佛教教主释迦牟尼和基督教教主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带着宗教的意义。这个评价当然就不是一般的高,而是很高很高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佛教,我们世间都讲轮回,而佛教主张通过修行回归本心自性。什么叫本心自性呢?就是人天性所赋予的原始和本能的情感。佛教要求放下世间的功名利禄、七情六欲,把世间一切都看成是假象,都是虚幻的。把假的放下,真的才会出现。如果人人能做到这一点,人人也就能成佛了。佛经里是这么说的: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渡尽,方证菩提。
我们读这样的句子,就能明白佛教“普度众生”的宏愿了。作为佛教的始祖,释迦牟尼希望能带领人类脱离人间苦海,到达圆满而光明的境界。释迦牟尼的担当精神一向被佛教徒盛相推崇。
关于释迦牟尼,有句很经典的话,几乎是家喻户晓。那就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句话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据说释迦牟尼尚在修行时,有一次坐船外出,与五百个商人同行,而船上有一个毛贼,為了窃取商人的财物,而动了杀心,这一切当然逃脱不了佛陀的眼睛和感觉。佛陀就开始琢磨,怎么才能最合理最有效地平息这场可能的血案呢?如果直接劝说毛贼别动杀心,毛贼肯定听不进去。如果把有毛贼要杀商人的消息透露给商人,大家一联手,毛贼肯定在劫难逃,一命呜呼。如果不把这消息告诉商人,肯定有商人要命丧毛贼手下。
佛陀就这么想来想去,想了很久,也没有两全之策。最后佛陀决定自己动手杀了毛贼,因为杀一毛贼而救五百商人,相对来说,这是最好的办法了。佛陀深知这毛贼如果杀五百商人,肯定要堕无间地狱。这“无间地狱”的意思,就是在地狱受到的刑罚不间断地进行,是佛教所谓八大地狱中最苦的一个,在地狱的最底层,只有穷凶极恶之人,才会被打入无间地狱。而一旦入了无间地狱,就“受苦无间”,很难解脱,而备尝种种痛苦了,譬如被大火猛烧等。所以佛陀杀毛贼,其实是让自己来下地狱,以免毛贼再受地狱之苦。“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也因此具有了大慈大悲的佛法精神。
这是释迦牟尼“担荷人类罪恶之意”的生动例子。
而基督呢?作为基督教的始祖,耶稣基督自称是上帝的儿子,他以肉身来到人世,目的是履行救世主的职责,为人类赎罪,他要求教徒爱上帝,爱人如己。
耶稣一直声称自己是上帝的儿子,对芸芸众生有着极大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被认为触犯了法律的尊严,一些宗教领袖因此要求政府处死耶稣。但罗马政府审讯了几次,都没有发现耶稣触犯法律的证据。那怎么办呢?最后就以其学说对政府具有潜在的威胁为理由,还是下令处决耶稣。
以耶稣的智慧,他当然完全预料到了这个结局,所以虽然名义上是被处决,其实也是他的一种主动选择。在耶稣的心里,如果以自己一人之死,能替众生赎罪,也是值得的。所以他才会异常平静地走上刑场,坦然地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很显然耶稣的担当精神才是其不畏死亡的原因所在。有传说三天后耶稣复活了——这也证明耶稣确实是上帝的儿子,先在以色列南北两省走动了四十多天,后来又回到耶路撒冷,并最终从耶路撒冷升到了天国。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无论是佛教还是基督教,也无论是释迦牟尼还是耶稣,他们都把目光放在彼岸,人间的一切只是用来修行、赎罪,然后在彼岸的世界享受永久的光明。
说了上面的故事,我们要追问了:王国维说李煜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是不是有些拔高呢?毕竟李煜只是一国之君,不是宗教教主。但宗教大多以回归人之本心自性为宗旨,李煜至死也葆有一颗晶莹剔透的赤子之心。在纯粹、朴实、包容等方面,也确实带有一种宗教情怀。而赵佶呢?他在词里面其实不大关注身外的世界,他的痛苦都是因自身遭遇而起,又回归到自己身上。也就是我们刚才说的,说来说去说自己。李煜呢?他从自己说起,可是他从自己一人,延伸到古今以来的芸芸众生,他发现人生的短暂与自然的永恒是任何人难以超脱的。他的悲情那么大,那么汹涌,那么磅礴,也正是因为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情,而是人类共同的悲情。
这么说来,王国维说赵佶词境偏小,李煜词境开阔,真是别具眼力的。
但王国维是不是也有说得过于绝对的地方呢?我觉得还是有的。比如把李煜的“赤子之心”归于“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就显得结论简单了。其实古来帝王的成长经历大多类似,这宋徽宗也是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但何以与李煜有如此的不同?所以,赤子之心乃是天赋所在,环境只具备次要的意义,而天性才是最根本的,王国维好像没有充分注意到这一点。
如果我们把“赤子之心”的意思简单概括一下的话,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真实是基础。婴儿还不是会撒谎的年龄,他饿了就会哭,饱了就会笑,一切都出于最真实的情感。
第二,纯净是底蕴。大凡拥有赤子之心的人,对人世的功名利禄都没有什么概念,所以在复杂的人世间,他们因为“阅世浅”会显得单纯而幼稚。
第三,自然是特色。具有赤子之心的人,在艺术上的表现,也往往是不加掩飾,自然流露,他们的作品也因此带着自然的韵味。
第四,博大是内涵。为什么说“赤子之心”的内涵博大呢?因为其情感没有被世俗之心所遮蔽,所以它呈现出来的是原初的开放状态。我们平时的喜怒哀乐,往往不一定出于本心,有时是因为“需要”而刻意表现出来,这样的情感其实是狭窄的,被局限的。而赤子之心因为不受任何的限制,所以具有一种特别的“张力”,也就是情感的弹性。
在王国维看来,做个一流的词人,看似简单,其实很不简单的。
综上所述,我们说了王国维分析李煜词的“赤子之心”的具体内涵,我们这才知道赤子之心在一流文学家和经典文学作品中的特殊地位。但一流文学家并不止李煜一个人,譬如还有清代的纳兰性德。那么纳兰与李煜之间究竟有怎样的不同呢?一流的文学家是不是下笔就一定成经典呢?如果不是,那还需要什么条件呢?下一篇,我继续讲述。
责编:梁红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皇帝的这个癖好被两个骗子盯上了,他们觉得这是骗钱的好机会。他们来到了皇城,说会织出世界上色彩和图案最美丽的布,而且由这种布缝制的衣服还有一个神奇的地方,就是:凡是不称职的人或者极其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种衣服。
这皇帝一听就心动了。第一,这正是他理想的神奇的衣服;第二,也正好可用这衣服去检验他手下的大臣是否称职、是否愚蠢。抱着这样的想法,皇帝付了很多钱给两个骗子,让他们赶紧开始制作。
这两个骗子先是像模像样地在两架织布机上忙碌,并要求不断提供最细的生丝和最好的黄金。其实这些生丝和黄金一点也没有用在织布上,全被他们放进了自己的腰包里了。
皇帝也算是有心,先后派了两个他认为称职而且聪明的大臣去检查进度。结果可想而知,因为骗子的织布机上根本就是空的,两个大臣什么也看不到,但又担心说看不到就暴露了自己的不称职和愚蠢,就假模假样地称赞了一番。
中間的过程我们先跳过。
皇帝终于穿上了这件“新装”参加了游行大典,因为脱下了原来的衣服,穿上了骗子口中说的裤子、袍子、外衣,其实这时候的皇帝就是裸体。这皇帝也不是没有疑惑,因为其实他什么衣服也没有,但他也担心被人说成不称职或者愚蠢,只能迎合骗子,说这衣服真是好看,真是贴身,真是举世无双。旁边的大臣也一个劲地赞美,游行时路边的人也是众口一词地夸奖这衣服如何如何好看。
但正在大家啧啧称赞这衣服好看的时候,突然冒出了一个小孩的声音:
“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啊!”
小孩的爸爸接着说:
“上帝呀,你听这个天真的声音。”
然后这个小孩的声音就一个接着一个私下传开了。皇帝当然也听到了,可他也只能强撑着到游行结束。
这个故事肯定是大家熟悉的,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的骗局,皇帝、大臣、百姓都不敢揭穿,反而要一个小孩子来揭穿呢?而小孩子在发出天真的声音之后,为什么又很快得到那么多人的响应和支持呢?
简单来说,这就是赤子之心的魅力,因为它直接讲事实,无论多少外围的装饰对它都没有意义;又因为它直接讲事实,所以也最真实。对于赤子之心来说,是不是称职、是不是聪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符不符合事实。
赤子之心最可贵的地方就在真实,它与一般心思的区别就是不需要任何包装。
这又让我想到了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办的第31届夏季奥运会,傅园慧的一访走红。在参加完女子100米仰泳半决赛后,央视记者采访了她。当记者告诉她的成绩后,她惊讶得难以置信。
记者接着问:
“您这个成绩还是有所保留吗?”
傅园慧回答说:
“那必须没有啊!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了!”
你看傅园慧的回答,完全出乎记者意料。因为只是半决赛啊,只需要出线就可以,哪有半决赛就用尽全力的?竞技项目是需要斗智斗勇的。
记者又问:
“是不是对明天的比赛充满期待?”
傅园慧答:
“没有,我已经心满意足啦。”
一个竞技运动员,又是在奥运会这样的重要场合,居然对决赛没有期待,这确实有些反常,这样的回答让记者也措手不及。记者见到了许多“成熟”的答案,像这样“幼稚”的回答应该是很少遇到的。
显然傅园慧心目中没有什么标准答案,而是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直接说了出来,再加上她毫无掩饰的肢体动作和脸部表情,迅速获得了观众的喜爱,成了新的网红。
其实傅园慧为大家认同的地方就在于她在一个非常讲究策略的竞技体育中,居然内心如此平静纯净,敢于表达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她迅速成为网红,也说明大家虽然处在一个复杂的世界中,但内心深处依然保留了对简单、真实、实在的向往。在这样的向往中,傅园慧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大家眼前,所以才会一下子被热捧起来。
这就是“赤子之心”不可替代的魅力。王国维论词人应该具有怎样的品质,就特别注重“赤子之心”的问题。他说:
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
什么叫“赤子之心”呢?赤子就是“婴儿”,刚出生的小孩子的意思。“赤子”一词的本义是什么呢?我们可以看两条材料:一条是孔颖达在《尚书·康诰》的注释中所说:
子生赤色,故言赤子。
另一条是颜师古在注《汉书》时所说:
赤子,言其新生未有眉发,其色赤。
两人的意思相近,都是说赤子的“赤”是指红色,刚出生的婴儿,因为皮肤是红色的,故称为赤子,颜师古不过再加上一个还没有生长眉毛头发,故红得更加全面彻底而已。至今南方一带譬如我的家乡溧阳还称调皮一点的小孩为“小赤佬”,也与赤子的意思相近。
赤子之心,简单一点说,也可以因此理解为“婴儿之心”。最早使用“赤子之心”一词的是孟子。《孟子·离娄下》说: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孟子所说的“大人”主要是指道德人格完善的伟大的人,这样的人同时应该还具有一颗纯真、朴实的童心。
按照心理学的解释,小孩子长到七岁时,大脑就已经发育生长成熟了。这个年龄的小孩子有什么特征呢?王国维援引叔本华之说云:
赤子能感也,能思也,能教也。
在一般的感受、思想和接受教育方面,其实与一般成年人并没有很大的差异。赤子之心的可贵就在于它不是一种幼稚的、无知的、浅薄的感情,而是在成熟的思想和感情的基础上,以一种率真的方式表现出来而已。 我们一读孟子的这句话,发现王国维应该正是从这里借用过来的,只是把“大人”改为“词人”而已。
概括一下王国维的意思,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拥有赤子之心是优秀词人的标志之一。
第二,李煜是拥有赤子之心的典范。
第三,李煜的生活环境决定他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词人,却难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君王。
对于王国维说词人应该拥有赤子之心,我完全是支持的。以李煜为例来说明词人应具备的基本品格,也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李煜正是兼有帝王与词人的双重身份。
我们读李煜(937―978)的词,确实觉得他表达感情是如此的率直率真。其实自古以来的文学批评家,可以说没有一个不重视文学的“真实”的,但我们读很多的作品,往往感觉不到里面的率真。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要把“真”这个字做到极致,不仅是艺术表现的问题,更是一个作者背后的性情、品格问题。“真”看上去是一个很低的要求,其实是一个极高的要求。而李煜的性情之“真”,恐怕真是惊到了读者。比如这首《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首词很可能是李煜的绝命词,也就是他写的最后一首词。词由李煜在明月之夜,思念南唐故国而引发浩瀚无边的悲情说起。春花秋月、小楼东风、雕栏玉砌都是一种相对的永恒,而往事、故国、朱颜则是一种短暂,由人生短暂与自然永恒的矛盾而加剧了李煜的悲观厌世人生观。特别是开头“春花秋月何时了”一句其实正如唐圭璋所说,表达的是“但求速死”之意。李煜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真是一点遮遮掩掩也没有,就这样原原本本全部捧出来,让读者完全被他的悲情淋漓所震撼。
在写这首词的三年前,也就是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南唐都城金陵被宋军攻破,李煜只能肉袒投降。什么叫“肉袒”呢?就是脱掉上衣,表示恭敬和惶恐的意思。其实在此之前,李煜一直希望通过对大宋王朝纳贡称臣来维持南唐国的存在,但正如宋太祖在回应李煜两次请求宋王朝退兵时所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等到宋王朝把周边大事处理得差不多的时候,自然就会来收拾南唐了。在政治方面,李煜确实有点“很傻很天真”的感觉。
开宝九年(976)正月,李煜来到汴京(今开封),被宋太祖封为屈辱的“违命侯”,并软禁了起来。李煜从此郁郁寡欢,用他给金陵旧宫人写的信来说,就是“此中日夕,只以眼泪洗面”。好在他能写一手好词,所以被俘后的抑郁之情就被他倾泻在填词中,让我们可以通过他的词了解他被软禁期间的心理变化。
宋太祖在开宝九年就去世了,继位的宋太宗其实对李煜同样有着一定的防备之心。北宋王铚的《默记》用小说家的笔法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说某一天,宋太宗见到徐铉,这徐铉(916-991)本是南唐旧臣,曾在李煜手下担任过翰林学士、吏部尚书等职,是李煜非常倚重的大臣。
宋太宗对徐铉说:
“最近见过李煜吗?”
徐铉回答说:
“没有啊!没有陛下的允许,在下怎么敢私下见他呢?”
宋太宗又说:
“你可以去的,就说是朕让你去见他的。”
徐铉得了太宗的指示,以前也毕竟与李煜有君臣的名分,就真的去见了李煜。这中间的过程我们就不说了。这徐铉一见李煜,就要行宾主之礼。
李煜苦笑着说:
“都这时候了,还行什么礼呢?”
徐铉刚刚坐下,李煜突然放声大哭了起来,哭了很久很久。哭完了,李煜又呆坐一旁,不发一言。忽然,李煜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徐铉说:
“当年‘杀’了潘佑、李平两员大将,我现在连肠子也悔青了啊。若是听了他们的话,我何至于落到这样的境地呢。”
李煜是心里藏不住话的人,他后悔‘杀’了潘佑、李平,也是真后悔,不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因为潘佑与李平不仅对时局的看法有远见,而且屡次上书建言,他们是北宋对南唐最心存畏惧的两个人。结果因为潘佑、李平过于频繁的上书以及过于激烈的言辞,而被徐铉等人说是妖言惑众,故意犯上。李煜也居然听信了徐铉等人的话,要抓捕他们,结果潘佑、李平为了避免屈辱,先后自杀了。李煜“杀”了潘佑、李平,虽然一时平息了朝廷的不同声音,但最高兴的还是宋太祖,他们知道,南唐这是在自毁江山,因为最有策略的两个人没有了,南唐也就成了一盘散沙了。
李煜在这个时候说这事,不用说,也包含着对徐铉的抱怨,因为徐铉正是当初举报潘佑、李平两人的主要人物。徐铉心中的不满当然可以想见。另外,李煜也忘了徐铉虽然是以前的南唐旧臣,但他现在可是宋太宗手下的散骑常侍,这官职虽然也没有多少实权,但地位尊贵,类似于皇帝顾问一职。
李煜果然单纯、没有心机,真的像个小孩子。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些话是不能说的,说了他可能很难承担后果的。
听李煜说后悔‘杀’了潘佑、李平,徐铉本来就不高兴,这等于是直接批评徐铉。不久,太宗再次召见徐铉,问起他见李煜的细节。徐铉也不敢隐瞒,就把李煜怎么说后悔‘杀’了潘佑、李平这样的话直接告诉了太宗。太宗一听,当然心知肚明,原来李煜虽然表面上归顺了我大宋王朝,其实一直耿耿于怀。太宗心里因此多了一個“结”。
更严重的事情还在后面。
什么事情呢?李煜毕竟是艺术气质很浓的人,他的快乐或者悲哀,都只能通过艺术的方式表现出来。他在南唐全盛的时候,几乎夜夜观赏“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玉楼春》)的歌舞表演;当南唐被北宋包围,李煜忧心如焚,茫然失措的时候,他排解情绪的方式也是与臣下酣饮悲歌;而南唐灭亡,李煜出降之时,也是“教坊犹奏别离歌”(《破阵子》)。这个人就是整个泡在艺术中的人物。
如今虽然在大宋的都城中,待遇也越来越好,但毕竟是在大宋的屋檐下,何况也曾经是个俘虏,做人做事的低调那是必须的。最好像张爱玲所说的,要低调到仿佛低到尘埃中去一样。但天真烂漫的李煜哪里会考虑到这么多?或者说,能把一个与政治有关的事件考虑得十分周密,那其实也就不是李煜了。 据说导致李煜招来杀身之祸的正是与音乐、填词有关。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七月初七,也就是传统的七夕节,这一天是李煜的生日。李煜大概感怀身世,再次感受到被生活的嘲弄和生命的无趣,所以就让身边的乐工歌妓演奏音乐,并演唱他刚刚填写的《虞美人》一词。可能乐工歌妓表演得过于尽兴,结果声闻于外,宋太宗听了大发脾气,说你李煜,不过是我的阶下囚而已,何以在我的眼皮底下如此的张狂呢?又把《虞美人》从头至尾读了一遍,里面那种对故国的怀念,简直有卷土重来的念头。马令在《南唐书·后主传》中即说:
计穷势迫,身为亡虏,犹有故国之思,何大愚之不灵也若此!
批评了李煜在被俘后如此直接地表达“故国之思”,乃是明显授别人以把柄,简直是愚蠢到了极致。这当然是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的,但也从反面说明李煜这人确实没有什么心机,他的单纯也到了极致。
于是太宗就以祝贺生日的名义,让弟弟赵廷美送了一壶御酒过去。这赵廷美因为喜欢诗词,平时与李煜交往甚多,关系也很亲近。李煜本来就没什么心机,看到赵廷美送来御酒,当然就没有多想,咕咚咕咚一口就喝完了。李煜哪里知道太宗在酒里下了一种叫“牵机药”的东西。牵机药的核心成分是中药马钱子,主体成分与灭老鼠的药一样,能破坏神经系统,喝完以后先是肚子剧痛,继而身体蜷曲,头和脚会靠在一起,整个身体就成了一个弓形。所以这个药是很烈性的,而且死的形状非常恐怖。
李煜终于还是因为他的天真、不设防而去世了。他不是说“春花秋月何时了”吗?现在不用再追问了,因为他自己已经“了”了,春花秋月也就不会再刺激到他了,他的如大江奔流的愁情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我再多说一句,关于李煜的死,其实也有“病死”一说,史书中就基本是这样说的。而我们上面讲的这些故事来源于北宋王铚的《默记》一书。这书多根据传闻加工而成,属于笔记小说,《四库全书总目》就把这书归为“小说家类”,并特别强调“不可据为实录”,可见与确凿的史料不同。但我在这里为什么还是在说明是“小说家言”的前提下,引用这些材料?主要是其事可能与事实有一定的出入,但情理与李煜这个人还是相当的吻合的。比如说李煜的赤子之心,与这些“传说”所描述的情况,还是非常一致的。我们在这里并不是作精准的历史考证,而是来说明李煜与“赤子之心”的关系问题。
一个天真、单纯、朴实的人,具备了一个优秀词人的基本素质之一,但要用这种素质去当好皇帝,确实是没有可能。就像清代词人郭麐所说:“作个才子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这两个身份在性情、学养方面的要求太不相同。作为一个绝代的才子,李煜却不幸做了君王,难怪要薄命了。
问题是:李煜他真的想当皇帝吗?
李煜是李璟的第六子,按照嫡长子继位的传统,根本就轮不到李煜。而且像李煜这样的个性和性情,应该也不可能眼巴巴地盯着皇帝的位置。但李煜天生一副帝王相,他“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丰额就是说脑门宽大,这样的人气象也比较正大,骈齿就是指嘴里多长了一副比较整齐的龅牙。本来一个两个龅牙突在外面也不好看,但要是长了一排龅牙,倒也显得异人异相。古人一直认为这是圣人之相的一个标志,据说帝喾(黄帝的曾孙,尧的父亲)、周武王、孔子也都长有骈齿。而“重瞳”也是一种很特殊的体相,一般人一只眼睛里只有一个瞳仁,而重瞳是指长了两个瞳仁,像历史上的舜、项羽据说也是长有重瞳的。这三种帝王相,拥有其中一种,已经是很不容易了,而李煜居然拥有三项,难怪被钦定为太子的李璟长子李弘冀放心不下,处处提防着他。而李煜虽有帝王相,却无帝王心。为了防止大哥猜忌,他干脆把全部心思放在文学、艺术和宗教上面。
但真是世事弄人,没想到李弘冀没等到继位就死了,而李煜前面几个哥哥也早就亡故,这样一直在逃避皇位、排行老六的李煜居然被历史阴差阳错推上了皇帝的位置。我们常说,历史有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想想李煜登上君王的过程,还真是这样。
一个词中之帝,却当上了人中之帝。李煜显然没有为此做好充分准备,而当上皇帝之后,他恐怕也无法全心投入到治国中去,文学与艺术对李煜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从王国维对李煜“赤子之心”的描述来看,李煜其实正属于王国维所说的“主观之诗人”。王国维曾经这样说:
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 《水浒传》 《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王国维把诗人,也就是文学家,分为两类:主观之诗人与客观之诗人。这种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文学虽然千变万化,但不外乎反映外在的世界和内在的思想和情感。反映外在的世界主要通过描述一个一个的事件来展示世界的丰富和复杂,所以叙事就是这一类文学的基本特征,也就被称为叙事文学。而反映内在的思想和情感,就不一定去描写一个一个的事件,可以比较直接地去表达,所以这类文学也就被称为抒情文学。王国维的“客观之诗人”与“主观之诗人”,就基本上是根据叙事文学与抒情文学的类型不同而划分的。
叙事文学如我们熟知的《水浒传》《红楼梦》,不仅跨越很长的历史时段,而且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商业等众多领域,如果没有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阅历,是不可能把历史、事件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尤其是要从深厚的阅世中锻炼出眼界,从纷繁复杂的事件当中理清头绪,准确判断,谈何容易呢?《水滸传》《红楼梦》的作者施耐庵、曹雪芹(关于作者,还有一定的争议)本身就是经历丰富、眼光锐利之人,所以才能写出这样经典的文学作品。
《水浒传》里演绎的其实是个现实大江湖,各种人生哲学在这里交会、碰撞,从而产生种种为人处世的生存哲学。譬如林冲在被逼上梁山之前,简直是淋漓尽致地诠释了“忍”的人生哲学。
林冲出身枪棒师家庭,担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这官职虽不能说卑微,但也实在算不上高级,这意味着以收敛性情为特点的忍的哲学就是必备的了。故事要从林冲陪着夫人到岳庙进香说起。林冲因为看鲁智深打拳入迷而与夫人分开了,当他后来回去找夫人时,正看到有人放肆地调戏夫人。林冲刚要上去教训一下对方,却发现此人不是别人,而是大名鼎鼎也可以说是臭名昭著的高衙内,只能强自压住怒火。这是第一次忍。但林冲与高衙内的矛盾由此形成。 林冲为什么见到高衙内,心里就犯起了嘀咕呢?我们看《水浒传》的描写:
林冲赶到跟前,把那后生肩胛只一扳过来,喝道:“调戏良人妻子,当得何罪!”恰待下拳打时,认得是本管高太尉螟蛉之高衙内。
什么叫“螟蛉”呢?其实就是义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干儿子。《诗经·小雅·小宛》有“螟蛉有子,蜾蠃负之”之句。螟蛉是一种小虫,外表绿色。蜾蠃也就是我们说的胡蜂,属于寄生蜂的一种,腰细是它的形体特色。这两句话怎么理解呢?古人因为动物学知识非常有限,认为蜾蠃有雄无雌,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蜾蠃没有办法按照一般的动物那样进行交配,繁殖后代,只能把螟蛉捕捉来作为义子来抚养。《诗经》“螟蛉有子,蜾蠃负之”就基本上体现了这种观念。
但这种观念真的对吗?其实也不用等到现在来考证。据说南北朝时候的医学名家陶弘景就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他首先对蜾蠃有雄无雌产生了怀疑,所以就准备实地调查。他在详细勘察之后,找到了蜾蠃的藏身之地,结果发现蜾蠃雌雄都有,但蜾蠃产卵的过程确实比较特殊,它们把螟蛉捉回来后,先用有毒的尾针把它们刺伤,然后将卵产在螟蛉身上,从螟蛉身上吸收营养。这么说来,螟蛉并不能说是义子,而只是蜾蠃产子的工具和食物而已。
我们回到高俅与高衙内的关系上来。有人说,高俅为什么深受宋徽宗赏识?主要是踢得一脚好球,会踢球也许是高俅的一个特长,高俅的名字,似乎也暗合了球艺甚高的意思——这当然是我随意联想了。但光靠会踢球,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地位。根据南宋王明清的《挥麈后录》所说:
高俅者,本东坡先生小史,草札颇工。
“小史”也就是书童,“草札颇工”,也就是文章写得挺好的意思。据说苏轼后来因工作变动,不止一次向别人推荐高俅,可见这高俅也确实有才华,不是平庸之人;否则,按苏轼这人的脾气,哪里会随便推荐人呢?再加上高俅的运气也特别好,在宋徽宗还是端王的时候,高俅就因为别人的介绍而结识了,并且深受赏识。后来宋徽宗当了皇帝,高俅也就顺势而上了。我们看《挥麈录》上怎么说:
逾月,王登宝位。上优宠之,眷渥其甚厚。
认识端王一个多月,端王就变成了宋徽宗,这高俅的运气也实在是好到挡也挡不住了。“优宠”“眷渥”意思相近,都是宠爱、照顾、优待的意思。后来高俅在仕途上平步青云,都是因为有这个作为基础。
这高俅虽然红极一时,但也有难言之隐。什么难言之隐呢?因为高俅虽然发迹了,但没有儿子。后来终于把自己原来的叔伯弟兄,也就是这个高衙内,做了他的干儿子。这辈分有点乱,但他们自己不在乎,我们也就不好多说了。这高衙内是游手好闲之人,专门爱干霸占、调戏良家女子这类事,所以民间称他为“花花太岁”。因为这个背景,林冲自然有点怵了。不是有句老话:“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林冲心里透亮的。
所以,林冲的“忍”在当时也实在是没有办法。问题是“忍”有没有用呢?
我看还真是没什么用。
为了帮助高衙內霸占林冲妻子,高俅更是亲自出马,他设计了圈套,让林冲误入白虎堂,结果被判充军沧州。林冲当然知道这父子的卑劣用心,但他无力对抗,也只有忍。
在去沧州的路上,两个押送的人因为私下接受了银两,要在野猪林杀死林冲,幸亏鲁智深施以援手,但当鲁智深要将这两个押送人员灭口的时候,林冲考虑到种种现实情况,依旧忍了下来。
等等等等。
可以说在被逼上梁山之前,林冲一直在忍。这种忍至少使林冲在艰难的处境中暂时稳定了下来。而这种忍正是从“阅世”中来的,这种忍已经完全不是“赤子之心”,而是在复杂社会中的一种生存策略。施耐庵要是不懂得这点,他能这样写吗?肯定不能。要写出林冲的这一特点,也必然要对人性、对江湖处世艺术有深入的了解,才有可能写出的。所以王国维说如小说这类叙事文学,需要作者具有深广的阅历和敏锐的判断力。现在想想,真是这么回事的。
从王国维将李煜与施耐庵、曹雪芹进行比较来看,所谓“赤子之心”,其实希望作者不要过多地介入到复杂的社会中去,要保持与社会的距离,尽量守护天性,这样才能在词中体现出别样的艺术魅力。因为一个人刚来到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原本是懵懂无知的,一切的嬉笑怒骂都是出于天性,而天性因为真实而美好。
由阅世浅带来真性情,这就是王国维关于赤子之心的内在逻辑。我突然想起明代李贽说过的一段话:
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夫心之初曷可失也,然童心胡然而遽失也?盖方其始也,有闻见从耳目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
人都是从儿童过来的,童心代表了我们最初对这世界的认知。这个“初心”怎么能丢掉呢?童心怎么能不好好保护呢?追寻童心被丢失的原因,就是因为随着我们从童年一天一天长大,我们听到见到遇到许多外面的东西,这些东西逐渐进入到我们内心,从而遮掩了最纯粹的童心,导致我们找不到童心了。李贽其实与王国维一样,也是希望能与现实保持足够的距离,从而让晶莹的童心得到精心的保护。
不过,阅世浅不等于读书少,只是有的人书读多了,童心也就不见了。有的人读书,正是为了守护好童心的,因为童心中有最真最美也是最本质的东西。
李煜读书的勤奋也是非常有名的。徐炫在为李煜写的墓志铭中,说李煜“精究六经,旁综百氏”。意思是说,李煜不仅对儒家的“六经”(诗、书、礼、易、乐、春秋)做过精深的研究,而且对诸子百家的著作都有过广泛涉猎。这说明,除了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李煜的传统文化修养是极为突出的。但这种精深的文化修养,如果失去了赤子之心,就容易把文学、艺术引向虚伪、做作一路,也等于失去了文学最为重要的真实的特点。而且读书多,正是用来保护童心的。李贽对此说得十分清楚,他说:
……然纵不读书,童心固自在也,纵多读书亦以护此童心,而使之勿失之焉耳,非若学者反以多读书识义理而反障之也。
多读书,多识义理,应该更能体会童心的珍贵。李煜应该就属于这种读书人的典型。 但我们不要忘了,李煜是一代之帝王,把一代帝王与一般作家对比,这样的结论客观吗?如果把帝王与帝王相比,是不是更能体现出李煜无可替代的“赤子之心”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看王国维下面一节话,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了:
尼采谓:一切文字,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感,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
简单来说,这段话至少包括下面三层意思:
第一,“以血书者”的文字才是文学的最高境界。
第二,李后主与宋徽宗两人是“以血书者”的代表。
第三,在词的境界上,李后主表现的是生命的落空,宋徽宗表现的是身份的落差。
如果说,前面主观、客观之诗人是从作家的类型角度来说的,这里则将帝王与帝王相比,来说明有无赤子之心与词境大小的关系。所谓“以血书者”,其实就是用“赤子之心”来书写的文字,因为真实而震撼,因为纯朴而涵盖了广阔的情感。这比因为过多地沾染了世俗功名的情感要更具有情感的力量。
李煜用最后的生命换来的《虞美人》,我们刚才做了分析,那真是用最淳朴的语言去感叹生命的脆弱和无力,生命的短暂与自然的永恒,其实很多的词人也考虑,甚至也满怀着悲情。但你看晏殊《浣溪沙》在认清“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自然现象之后,他不过是“小园香径独徘徊”,他在徘徊思索之后是想通了然后放下了,还是想不通被痛苦笼罩?我们不知道,因为晏殊把他的思考结论没放到作品里,所以晏殊这么写,最多是给我们一种理性的感动和一种想象的空间。而李煜就不同了,他觉得生命无趣,就要问“春花秋月何时了”,他沉浸在悲情中,就把自己整体抛入汹涌的江水之中,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这真像一个小孩子,率真而任性,简直像透明人一样出现在我们面前。
而宋徽宗呢?宋徽宗原名赵佶(1082—1135),是宋神宗的第十一个儿子。你说都已经排到第十一个了,本来哪里有什么希望当皇帝呢?估计他也没有过这个梦想。但宋哲宗去世后,因为没有子嗣,所以作为弟弟的赵佶就继位当了皇帝。这其中当然还有一些斗争,比如小赵佶一岁的弟弟赵似也曾是候选人之一,但因为赵似小时候害了严重的眼疾,严重到什么地步呢?一只眼睛瞎掉了,这就有点麻烦了,毕竟是一国之君,形象上的基本要求还是要的。皇太后与大臣们议来议去,机会最终落到了赵佶的头上。当然最关键的原因是向太后——也就是神宗皇帝的皇后,倾向于让赵佶继位。
关于赵佶的出生,其实就与李煜有着神秘的关系了。据说在赵佶出生前,他的父亲,也就是宋神宗看到秘书省收藏的李煜画像,对李煜的“人物俨雅,再三叹讶”,也就是十分赞赏、惊叹李煜的大雅气象。然后不久,赵佶就出生了,宋神宗还因此做了一个梦,说是“生时梦李主来谒,所以文采风流,过李主百倍”。梦到李煜来拜见宋神宗,所以赵佶也就继承了李煜的文采风流,甚至水平远过李煜。简直是把赵佶看成是李煜的托生转世,这当然是竭力渲染赵佶作为帝王的不凡身世。但实事求是地说,赵佶与李煜确实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了,说赵佶身上有李煜的影子,并不为过。但要说他的文采超过李煜百倍,估计也就是过过嘴瘾了。
與李煜的性格经历真是十分相似,他们都爱好诗词书画,艺术修养深厚,但都被历史推到了帝王的位置,当然他们同样在帝王任上碌碌无为。李煜就不说了,宋徽宗当上皇帝,心思也不在治国理政方面。他整天干什么呢?就是流连忘返于艺术与声色之中。政治上重用蔡京等一帮奸臣,结果国内怨声载道,导致方腊、宋江起义;外患也日重一日,最终被金兵端了老巢汴京(今开封)。最后与儿子宋钦宗(赵桓)以及皇后、嫔妃、宫女及王室眷属等数千人,被金兵押送着一路北上。为了断绝他们复国的念想,金兵一直把他们押送到了五国城,也就是现在黑龙江省依兰县。元代脱脱撰《宋史·徽宗纪》就曾经感慨地说:
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
这话真是取宋徽宗心肝的刽子手。“诸事皆能”的人却被命运安排在一个自己缺乏才华的位置上。命运弄人看来是真的。史家的感慨是沉痛的,但眼力也是非常精准的。
一个帝王瞬间沦落为阶下囚,那感觉肯定是崩溃的。再加上在三年多遥远的押送途中,受尽了金兵种种屈辱,备尝种种生活艰辛,对故国的思念和对身世的感怀,肯定就空前强烈了。这宋徽宗虽然名字叫“佶”,什么叫“佶”呢?就是“健壮”的意思,但再健壮的身体,也经不住精神、身体的双重折磨,终于在被俘八年后黯然去世了。
被王国维认为与李煜词风相近的《燕山亭》一词,就作于被押送至东北的路途上。我们先来看这首词:
裁剪冰绡,轻叠数重,淡著燕脂匀注。新样靓妆,艳溢香融,羞杀蕊珠宫女。易得凋零,更多少无情风雨。愁苦。闲院落凄凉,几番春暮。 凭寄离恨重重,这双燕何曾,会人言语。天遥地远,万水千山,知他故宫何处。怎不思量,除梦里有时曾去。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
这词一开始极力描写杏花的精致与美丽,花瓣像精心剪裁过的白色丝绸,花瓣层层叠叠,上面均匀地分布着淡淡的红色,像染了一层胭脂似的。样子好看,香味飘溢。视觉和嗅觉都令人陶醉,连天上的仙女也自愧不如。到这里为止,把这杏花描写得简直是人间第一花,美到连仙女也羞愧得抬不起头。
有人就说了,你作为一个亡国之君,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去这么细致地描写杏花,与后面的情感很不协调。其实在我看来,这正是赵佶的高明之处,他写杏花的美,写得这么美艳,这么芳香,目的是为了突出如此美的景象却因为暮春风雨,而很快凋零,这种美的生命的凋零才更使人感到痛心。一块砖头摔碎了,也许无所谓;但一块宝玉摔碎了,就会很心疼。我感觉,宋徽宗他就是要写出一块宝玉被摔碎了的感觉。
从下阕来看,杏花这种从极盛到极衰的变化,正是赵佶用来自况经历的。艳若天仙的杏花,其实正比喻当年统治大宋王朝时候的辉煌。杏花的“易得凋零”,也是象征了他从皇帝沦为阶下囚的转变。所以下阕就写“离恨重重”了,你看这也呼应上阕“轻叠数重”的感觉的。这个“离恨重重”,既有因空间上距离“故宫”——也就是汴京城的“天遥地远,万水千山”所造成的地理障碍,在东北与中原之间,确实相隔着重重叠叠的山和水,燕子虽可飞去,但却不会传达人的情感;更有从以前的偶尔梦见到现在的无梦可到的心理上的强大折磨。所以,赵佶的离恨至少包括两重意思:地理上远离故宫之恨;心理上无法梦见故宫之恨。 由上面简要的分析,我们可以大概明白:王国维为什么要说宋徽宗与李煜在“以血书者”上神韵相似了。我大致归纳一下,原因有二:
第一,两人都眷怀故国。李煜说“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深深怀念以前的南唐王朝;赵佶说“知他故宫何处”,心心念念在北宋时的辉煌。他们都一时放不下曾经统治的国家,这种情怀非常相似。
第二,两人都愁对现实。李煜说“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着重说“愁”;赵佶说“愁苦”“凄凉”“离恨”,把愁情说得细腻而强烈。
而根据两人当时的地位,类似这样的抒情是很危险的。一个战胜国对一个战败国,最大的忌讳是战败国有复国之念,而李煜和赵佶在词里面,还真的毫无忌讳地表达出这种深切的故国之思。这从一个角度也说明,这两人都不怎么通世故,不懂得韬晦之术,等于把自己的想法赤裸裸地告诉给了对方。“真”是真了,但真的太危险,后果有可能太残酷。况周颐说:
“真”字是词骨,若此词及后主之作,皆以“真”胜者。
我们现在不用考虑一首词与生命的直接关联,可以来静静地欣赏作品中的真情流露,但在他们当时,稍通世故的人,肯定不会这么说,因为说了可是有掉脑袋的危险的。李煜与赵佶的特殊性就在这里,他们把心里想的便直接写到了纸上,中间不经过一个遮遮掩掩的过程,所以他们的对手也就因此“证据确凿”了。
这么说来,王国维把李煜与赵佶两人放在一起,认为他们都因为拥有赤子之心,所以在作品中将自己的情感倾泻而出,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
但王国维显然看得更深远。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有没有注意到,王国维在说了李煜与赵佶词风相似之后,接着就是说他们两人的不同之处了?他觉得李煜与赵佶的词境明显有大小的不同,这里的大小不仅指作品内涵的深浅,更指两人思想境界的高低。
简单来说,他们两人虽然都是针对从帝王到囚犯的身份变化来抒情,但赵佶无法忘怀的是身份的落差,而李煜则由此看出生命的无常。赵佶说来说去说自己,李煜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人类的普遍性的命运。
赵佶说自己的身世之感,词里面写得很明白了。他想回到故宫,不过因为相距遥远而回不去,想让燕子带去自己对故宫的思念,但燕子哪里能通人语通人心呢?最后没有办法,只能寄望梦中回去,可以往偶尔还能梦见,现在根本连梦都没有。所以,虽然赵佶说自己对故宫“怎不思量”,但现实和梦境都注定了故宫已经成为历史了。赵佶的悲情就在这里:他一点也放不下,但又一点也没办法。
李煜也想故国,但面对“朱颜改”的自己,他想得更多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自然永恒与人生短暂的矛盾呢?这个矛盾有办法解决吗?若没有办法解决,人靠什么信念生存下去呢?你看,李煜他像个哲学家,他考虑的问题非常开阔深远。李煜也悲情,悲到连春花秋月都不想见,悲到仿佛把自己投进汹涌奔腾的大江之中。但他的悲情不仅仅限于个人命运的变化,而是说到了芸芸众生难以把握的命运,抒情的力度一下子就增加了许多。
王国维说这就好像佛教教主释迦牟尼和基督教教主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带着宗教的意义。这个评价当然就不是一般的高,而是很高很高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佛教,我们世间都讲轮回,而佛教主张通过修行回归本心自性。什么叫本心自性呢?就是人天性所赋予的原始和本能的情感。佛教要求放下世间的功名利禄、七情六欲,把世间一切都看成是假象,都是虚幻的。把假的放下,真的才会出现。如果人人能做到这一点,人人也就能成佛了。佛经里是这么说的: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渡尽,方证菩提。
我们读这样的句子,就能明白佛教“普度众生”的宏愿了。作为佛教的始祖,释迦牟尼希望能带领人类脱离人间苦海,到达圆满而光明的境界。释迦牟尼的担当精神一向被佛教徒盛相推崇。
关于释迦牟尼,有句很经典的话,几乎是家喻户晓。那就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句话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据说释迦牟尼尚在修行时,有一次坐船外出,与五百个商人同行,而船上有一个毛贼,為了窃取商人的财物,而动了杀心,这一切当然逃脱不了佛陀的眼睛和感觉。佛陀就开始琢磨,怎么才能最合理最有效地平息这场可能的血案呢?如果直接劝说毛贼别动杀心,毛贼肯定听不进去。如果把有毛贼要杀商人的消息透露给商人,大家一联手,毛贼肯定在劫难逃,一命呜呼。如果不把这消息告诉商人,肯定有商人要命丧毛贼手下。
佛陀就这么想来想去,想了很久,也没有两全之策。最后佛陀决定自己动手杀了毛贼,因为杀一毛贼而救五百商人,相对来说,这是最好的办法了。佛陀深知这毛贼如果杀五百商人,肯定要堕无间地狱。这“无间地狱”的意思,就是在地狱受到的刑罚不间断地进行,是佛教所谓八大地狱中最苦的一个,在地狱的最底层,只有穷凶极恶之人,才会被打入无间地狱。而一旦入了无间地狱,就“受苦无间”,很难解脱,而备尝种种痛苦了,譬如被大火猛烧等。所以佛陀杀毛贼,其实是让自己来下地狱,以免毛贼再受地狱之苦。“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也因此具有了大慈大悲的佛法精神。
这是释迦牟尼“担荷人类罪恶之意”的生动例子。
而基督呢?作为基督教的始祖,耶稣基督自称是上帝的儿子,他以肉身来到人世,目的是履行救世主的职责,为人类赎罪,他要求教徒爱上帝,爱人如己。
耶稣一直声称自己是上帝的儿子,对芸芸众生有着极大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被认为触犯了法律的尊严,一些宗教领袖因此要求政府处死耶稣。但罗马政府审讯了几次,都没有发现耶稣触犯法律的证据。那怎么办呢?最后就以其学说对政府具有潜在的威胁为理由,还是下令处决耶稣。
以耶稣的智慧,他当然完全预料到了这个结局,所以虽然名义上是被处决,其实也是他的一种主动选择。在耶稣的心里,如果以自己一人之死,能替众生赎罪,也是值得的。所以他才会异常平静地走上刑场,坦然地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很显然耶稣的担当精神才是其不畏死亡的原因所在。有传说三天后耶稣复活了——这也证明耶稣确实是上帝的儿子,先在以色列南北两省走动了四十多天,后来又回到耶路撒冷,并最终从耶路撒冷升到了天国。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无论是佛教还是基督教,也无论是释迦牟尼还是耶稣,他们都把目光放在彼岸,人间的一切只是用来修行、赎罪,然后在彼岸的世界享受永久的光明。
说了上面的故事,我们要追问了:王国维说李煜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是不是有些拔高呢?毕竟李煜只是一国之君,不是宗教教主。但宗教大多以回归人之本心自性为宗旨,李煜至死也葆有一颗晶莹剔透的赤子之心。在纯粹、朴实、包容等方面,也确实带有一种宗教情怀。而赵佶呢?他在词里面其实不大关注身外的世界,他的痛苦都是因自身遭遇而起,又回归到自己身上。也就是我们刚才说的,说来说去说自己。李煜呢?他从自己说起,可是他从自己一人,延伸到古今以来的芸芸众生,他发现人生的短暂与自然的永恒是任何人难以超脱的。他的悲情那么大,那么汹涌,那么磅礴,也正是因为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情,而是人类共同的悲情。
这么说来,王国维说赵佶词境偏小,李煜词境开阔,真是别具眼力的。
但王国维是不是也有说得过于绝对的地方呢?我觉得还是有的。比如把李煜的“赤子之心”归于“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就显得结论简单了。其实古来帝王的成长经历大多类似,这宋徽宗也是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但何以与李煜有如此的不同?所以,赤子之心乃是天赋所在,环境只具备次要的意义,而天性才是最根本的,王国维好像没有充分注意到这一点。
如果我们把“赤子之心”的意思简单概括一下的话,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真实是基础。婴儿还不是会撒谎的年龄,他饿了就会哭,饱了就会笑,一切都出于最真实的情感。
第二,纯净是底蕴。大凡拥有赤子之心的人,对人世的功名利禄都没有什么概念,所以在复杂的人世间,他们因为“阅世浅”会显得单纯而幼稚。
第三,自然是特色。具有赤子之心的人,在艺术上的表现,也往往是不加掩飾,自然流露,他们的作品也因此带着自然的韵味。
第四,博大是内涵。为什么说“赤子之心”的内涵博大呢?因为其情感没有被世俗之心所遮蔽,所以它呈现出来的是原初的开放状态。我们平时的喜怒哀乐,往往不一定出于本心,有时是因为“需要”而刻意表现出来,这样的情感其实是狭窄的,被局限的。而赤子之心因为不受任何的限制,所以具有一种特别的“张力”,也就是情感的弹性。
在王国维看来,做个一流的词人,看似简单,其实很不简单的。
综上所述,我们说了王国维分析李煜词的“赤子之心”的具体内涵,我们这才知道赤子之心在一流文学家和经典文学作品中的特殊地位。但一流文学家并不止李煜一个人,譬如还有清代的纳兰性德。那么纳兰与李煜之间究竟有怎样的不同呢?一流的文学家是不是下笔就一定成经典呢?如果不是,那还需要什么条件呢?下一篇,我继续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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