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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发生了强烈震荡:原材料价格的起伏,不断上调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使本来就融资难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下游产品的限价窘困,我国中小企业正面临越来越严峻的生存环境。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着力扶持在我国经济占有重要地位,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做出重要贡献的中小企业发展,是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政政策
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是一个世界性课题。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中小企业始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独特力量,在国民经济分工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中小企业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不可或缺的动力。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主体,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在吸纳剩余劳动力、保持社会稳定、吸引民间投资、抵御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填补大企业的空缺及提供协作配套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保持市场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
中小企业自身实力较弱,资金实力不强的特点使其发展遇到了一些普遍的问题。如: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信息化建设落后、人才匮乏等等。同时受当前经济形势等环境影响,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又有新的表现:1.供求矛盾突出,企业流动资金非常紧张。受经济形势影响,供求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企业应收账款回笼资金量减少,周期变长。另一方面,企业资金紧张迫使企业放弃赊销和预付账款操作,两头挤压,造成部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2、信贷融资体系尚不完善,融资困难。融资难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不少中小企业反映,目前向银行申请贷款,往往需要达到一定融资金额,50万元以下的小额融资需求,银行往往不予受理。同时,抵质押物仍是必要条件,一些创新型产品如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贷款等,往往对企业成立时间、结算规模、所处行业、贸易对手等要求较高,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企业并不多。3.成本压力增大,企业负担较重。企业开工不足,运营成本压力增大。由于企业开工不足,库存增加,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进一步上升。同时,受利润下滑影响,企业裁员压力增大,而当前形势下,裁员受到严格管理,进一步增加了运营成本压力,加重了企业负担。
二、财政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中小企业对公共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总供需平衡,保持物价稳定等待。因此,我国一直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中央财政以及各级地方财政均采用了多种手段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包括设立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等。但是,当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1.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不够合理,财政资金的投入仍以直接投入为主,间接投入的引导性资金比重较少。直接性的财政资金投入大多是支持具体的企业和项目,采用无偿性的财政补贴的方式,扶持的覆盖面小,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不够。2、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支持不够,也不利于区域综合竞争力培育。产业集群是中小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有效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财政政策对一定地区内或地区间的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等产业链缺乏支持,难以提高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能力及加强集群内企业间的有效合作。3.财政扶持政策的体系尚不完善,我国现有财政政策构成的扶持体系并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对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较弱。现有的直接性财政扶持性政策以支持具体的企业和项目为主,往往申请门槛较高,对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和社会新增投资引导作用并不明显。而着眼于中小企业整体的体系性的扶持政策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等资金规模还比较小,体系还不够完善,对初创期的中小企业的支持也很有限。
三、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建议
对中小企业进行财政扶持的难点在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千差万别,有限的财政资金没有必要,也无法解决所有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关键是找准支持对象,从弥补市场失灵的角度出发,抓住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加以解决。从现阶段看,重点是支持科技型、先进服务业型和吸纳就业型中小企业。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市场是决定企业成败得失的最终决定因素,过度运用财政政策将会导致对市场功能的挤出效应,因此我们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因势利导、创造条件、引导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形成政府政策与市场机制的良性互动。
1.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大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融资担保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目前,中央财政已经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外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专项资金。但支持方式基本上以直接奖励商业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奖励对象比较单一,支持力度也不大。建议各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采用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可考虑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各类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发生的代偿损失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风险补偿,提高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改善担保机构的发展环境,从而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同时,为使金融机构能够清楚地判断风险,可以考虑对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等活动予以资助
2、研究扶持区域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各类园区是中小企业的集聚地,也是服务中小企业的"前沿",在沟通政企信息、企业信用调查和政策监管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积极发挥园区作用,围绕园区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是在局部解决中小企业困难的重要手段。可立足园区着力培育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搭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各种培训;提升并拓展各级各类中小企业信息网站的功能,通过网络开辟交流渠道,发布供求信息,普及政策法规。提供上述服务,要尽可能地采取市场化运作,即政府以委托方式,交由有关服务机构承担,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动态评议,对符合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3.健全科技创新扶持体系,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成为财政政策的支持重点。在明确界定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前提下,财政政策应将着眼点应更多地放到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创业与创新的风险上来,支持技术开发初期的原始创新,通过改进对技术创新财政投入的绩效考评办法,处理好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与有效性的关系。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可考虑建立严格规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机构,通过财政资金的间接化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可通过平价退出机制、盈利奖励机制等方式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做大做强,并分担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风险。作为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则应严格限定投资方向、投资对象为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参考文献:
[1]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
[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
[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9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09。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政政策
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是一个世界性课题。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中小企业始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独特力量,在国民经济分工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中小企业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不可或缺的动力。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主体,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在吸纳剩余劳动力、保持社会稳定、吸引民间投资、抵御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填补大企业的空缺及提供协作配套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保持市场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
中小企业自身实力较弱,资金实力不强的特点使其发展遇到了一些普遍的问题。如: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信息化建设落后、人才匮乏等等。同时受当前经济形势等环境影响,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又有新的表现:1.供求矛盾突出,企业流动资金非常紧张。受经济形势影响,供求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企业应收账款回笼资金量减少,周期变长。另一方面,企业资金紧张迫使企业放弃赊销和预付账款操作,两头挤压,造成部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2、信贷融资体系尚不完善,融资困难。融资难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不少中小企业反映,目前向银行申请贷款,往往需要达到一定融资金额,50万元以下的小额融资需求,银行往往不予受理。同时,抵质押物仍是必要条件,一些创新型产品如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贷款等,往往对企业成立时间、结算规模、所处行业、贸易对手等要求较高,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企业并不多。3.成本压力增大,企业负担较重。企业开工不足,运营成本压力增大。由于企业开工不足,库存增加,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进一步上升。同时,受利润下滑影响,企业裁员压力增大,而当前形势下,裁员受到严格管理,进一步增加了运营成本压力,加重了企业负担。
二、财政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中小企业对公共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总供需平衡,保持物价稳定等待。因此,我国一直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中央财政以及各级地方财政均采用了多种手段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包括设立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等。但是,当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1.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不够合理,财政资金的投入仍以直接投入为主,间接投入的引导性资金比重较少。直接性的财政资金投入大多是支持具体的企业和项目,采用无偿性的财政补贴的方式,扶持的覆盖面小,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不够。2、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支持不够,也不利于区域综合竞争力培育。产业集群是中小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有效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财政政策对一定地区内或地区间的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等产业链缺乏支持,难以提高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能力及加强集群内企业间的有效合作。3.财政扶持政策的体系尚不完善,我国现有财政政策构成的扶持体系并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对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较弱。现有的直接性财政扶持性政策以支持具体的企业和项目为主,往往申请门槛较高,对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和社会新增投资引导作用并不明显。而着眼于中小企业整体的体系性的扶持政策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等资金规模还比较小,体系还不够完善,对初创期的中小企业的支持也很有限。
三、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建议
对中小企业进行财政扶持的难点在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千差万别,有限的财政资金没有必要,也无法解决所有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关键是找准支持对象,从弥补市场失灵的角度出发,抓住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加以解决。从现阶段看,重点是支持科技型、先进服务业型和吸纳就业型中小企业。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市场是决定企业成败得失的最终决定因素,过度运用财政政策将会导致对市场功能的挤出效应,因此我们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因势利导、创造条件、引导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形成政府政策与市场机制的良性互动。
1.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大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融资担保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目前,中央财政已经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外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专项资金。但支持方式基本上以直接奖励商业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奖励对象比较单一,支持力度也不大。建议各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采用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可考虑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各类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发生的代偿损失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风险补偿,提高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改善担保机构的发展环境,从而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同时,为使金融机构能够清楚地判断风险,可以考虑对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等活动予以资助
2、研究扶持区域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各类园区是中小企业的集聚地,也是服务中小企业的"前沿",在沟通政企信息、企业信用调查和政策监管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积极发挥园区作用,围绕园区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是在局部解决中小企业困难的重要手段。可立足园区着力培育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搭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各种培训;提升并拓展各级各类中小企业信息网站的功能,通过网络开辟交流渠道,发布供求信息,普及政策法规。提供上述服务,要尽可能地采取市场化运作,即政府以委托方式,交由有关服务机构承担,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动态评议,对符合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3.健全科技创新扶持体系,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成为财政政策的支持重点。在明确界定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前提下,财政政策应将着眼点应更多地放到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创业与创新的风险上来,支持技术开发初期的原始创新,通过改进对技术创新财政投入的绩效考评办法,处理好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与有效性的关系。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可考虑建立严格规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机构,通过财政资金的间接化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可通过平价退出机制、盈利奖励机制等方式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做大做强,并分担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风险。作为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则应严格限定投资方向、投资对象为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参考文献:
[1]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
[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
[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9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