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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概念在我国明确提出是在2003年国家召开的人才工作会议上。2005年,国家启用新的人才费源分类和统计标准,高技能人才作为单独的一类名列其中。但由于对高技能人才的标准未作出具体界定,人才统计中仅以获得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相应技能水平和职业资格的劳动者为统计对象,而没有考虑教育程度、职业要求等其他因素,加上现有的职业资格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不完善,致使现有统计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高技能人才的状况。本文参照国际标准阐述高技能人才的内涵,分析国内高技能人才管理制度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