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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北地区对于元朝来说,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和战略价值,因此,元朝对岭北行省官员选任十分重视,形成了一定的原则,即选拔具有一定能力的蒙古人或色目人贵族来担任行省官员,同时又尽量避免同一家族成员同时或相继出任岭北行省。岭北行省官员作为元朝中央政府与漠北地区的纽带,能够执行元廷的政策,实现朝廷对漠北的有效治理,从而密切了漠北地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