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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案件的审查调查和处理是一种经验学科,是一个涉及法律,法规,金融,证据,心理学,逻辑学和许多其他学科的复杂系统工程。办案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办案过程中涉及到的这些基础知识,同时还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并掌握办案的技巧和方法,才能完成好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案件查办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把案件办成的铁案,下面我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谈谈查办案件工作技巧与方法。
一、要选准案件的突破口
1、分析线索内容。人常说: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反映人来信所反映的问题中有许多线索很模糊,有的是反映人通过道听途说及主观判断所得到的。对此,办案人员要头脑清醒。在拿到信访件后,审查调查组相关人员要仔细分析信中反映的内容,寻找案件的线索,判断线索真实性,并审查案件的来源。同时要对线索经过分析、推理后选准案件的突破口。
2、进行必要准备。要提高预测案件线索的能力,要根据线索分析、推理情况起草初步调查核实方案,方案要尽量详细,对是否构成违规违纪、违反了哪些规定,如何开始核查,先查什么,后查什么,都要进行综合考虑,对审查组成员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同时,要准备与本案有关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度,并认真学习了解掌握,避免出现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拦路虎”才去查文件找规定,或出现徒劳无功的情况。
3、善抓主要矛盾。我们要通过仔细研究反映的内容把比较直观的疑点或有疑虑的问题作为主要突破点。特别是要明确审查调查的重点,确定先后顺序。只要证实了一个问题,整个案件就能向前推进。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条线索。但也不要全面开花,在一些无足轻重的问题上没必要投入太多的精力。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找准突破口。
4、把握有利时机。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要快速地开展调查取证等各项工作,同时要抓住确凿的证据击垮被审查调查人的心里防线。要与被审查人打心理战,不能给他思考对策的机会,防止审查人“逃脱”,这对案件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二、要艺术性的调查取证
1、要把握审查调查问话的艺术。证人的证词和被调查人的证言是案件的重要证据,对案件的成败至关重要。首先要明确问话的目的。要围绕被审查人所犯的错误事实是否存在和当时所发生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要让事实说话。其次要选择好问话的方式。提问时如何问,是直截了当地问还是迂回曲折地问,要通过问话开始前的察言观色或提前通过他人了解被问话人的性格、身体状况、心理素质、承受能力等情况,选择适当的问话方式。第三是问话前要有详细的计划。谈话人要做到提问主次分明,详略顺序得当,要有提前计划好,并抓住关键问题。但也不能拘泥于计划,要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第四是策略要灵活。审查组成员与被审查人面对面过招,是相互站在对立面的双方,一方想要击垮对方的防线,力求查找事实真相;另一方要坚守防线,极力对抗从而逃避查处。如果审查人员不能很好的运用“战略战术”与被审查人斗智斗勇,在策略上不灵活,问话击不中要害,就会陷入被动,案件就无法继续调查下去。第五是要言简意赅。谈话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要尽量少说话,避免在无意中暴露我们的目的。要让被谈话人多说,要从他的面貌神态、言谈举止中寻找问题,从而找出违纪线索。
2、巧妙运用现有证据。首先要把握抛出证据的时机。在掌握了少量证据的情况下,要处分利用已有证据。在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如果发现谈话对象在我们已掌握的问题上撒谎时,就马上将证据放在他的面前戳穿他的谎言,击垮他的心理防线,使他不得不如实交代违纪问题。其次要巧用案卷材料。谈话人员要将收集到证据资料放在自己的手边。在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要时不时地翻看堆放在手边的证据资料,让谈话对象以为我们已经拿到了他的违纪证据,给他增加心里的压力,使他不敢隐瞒如实交代违纪事实。第三是要把握谈话尺度。有些时候我们也无法辨别手中证据材料的真伪。所以在谈话过程中,不能说“你的问题我们已经全部清楚了”类似的话。因为客观事实上我们也不可能掌握全部问题,所以我们不能把话说的太绝对了,谈话对象就会明白我们是在骗他。这样是不利于案件调查的。
3、要做好审查调查笔录。审查调查笔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首先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要抓住问题的实質,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考证。同时我们既要把反映的问题与案件相关的其他问题弄清楚以外,还要把取证时的时间、地点、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身体状况,以及被调查人的家庭情况等记录下来,且时间要精确到分。其次要核实被谈话人的身份。谈话开始前一定要核实被谈话人的身份,特别是审查调查组成员不认识的人员要查看其有效证件。防止冒名顶替或在笔录上签字时签别名,造成无效证据的情况。第三要依法依规取证。在谈话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利用逼供或恐吓要其作伪证等手段取证。同时审查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当面出示有效证件或有关证明文件,并向被审查调查人告知其权力和义务。第四要现场制作笔录。审查调查笔录必须现场制作,并要同步进行录音或录像。笔录制作完毕后,如果被审查调查人要求对其所做的笔录进行修改时,在其说明修改理由后,应当允许其重新单独作证。但不能拿走或销毁原证。第五要签字确认、捺手印。谈话结束后要让被谈话人通篇阅看笔录,如无异议,要让被谈话人在笔录最后一行书写“以上笔录共多少页,我已看过,与我说得一致。”,并签署姓名和年月日。同时要在时间、地点、页码、签名、多页的骑缝处及自己写的那句话上捺手印。捺手印不能“蜻蜓点水”,要将食指的手印捺全。
三、要强化组织协调
1、要强化组织过程。审查调查人员对核查内容尽可能的缩小知情范围,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做到不该自己涉及的问题不过问、不打听。特别是要做好保密工作,审查调查人员必须做到守口如瓶绝不外泄,并防止涉案人员之间串供或销毁证据,给案件的查办增加难度。
2、要搞好协调配合工作。要整合办案力量,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及时协调财税、审计、组织等部门配合调查,充分发挥和利用各职能单位的作用和优势,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四、详细准确表述党纪条规
党纪条规是我们审查调查案件的依据,审查调查案件在初核、立案、处理等不同的阶段,都是有相应的条规作支持的,表述时不能太笼统地表述到第几条,必须详细表述到某一项,如:第几条第几项之规定。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只表述违反某条规定,是表述不准确的。
(作者单位:山西阳煤集团五矿纪委)
一、要选准案件的突破口
1、分析线索内容。人常说: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反映人来信所反映的问题中有许多线索很模糊,有的是反映人通过道听途说及主观判断所得到的。对此,办案人员要头脑清醒。在拿到信访件后,审查调查组相关人员要仔细分析信中反映的内容,寻找案件的线索,判断线索真实性,并审查案件的来源。同时要对线索经过分析、推理后选准案件的突破口。
2、进行必要准备。要提高预测案件线索的能力,要根据线索分析、推理情况起草初步调查核实方案,方案要尽量详细,对是否构成违规违纪、违反了哪些规定,如何开始核查,先查什么,后查什么,都要进行综合考虑,对审查组成员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同时,要准备与本案有关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度,并认真学习了解掌握,避免出现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拦路虎”才去查文件找规定,或出现徒劳无功的情况。
3、善抓主要矛盾。我们要通过仔细研究反映的内容把比较直观的疑点或有疑虑的问题作为主要突破点。特别是要明确审查调查的重点,确定先后顺序。只要证实了一个问题,整个案件就能向前推进。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条线索。但也不要全面开花,在一些无足轻重的问题上没必要投入太多的精力。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找准突破口。
4、把握有利时机。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要快速地开展调查取证等各项工作,同时要抓住确凿的证据击垮被审查调查人的心里防线。要与被审查人打心理战,不能给他思考对策的机会,防止审查人“逃脱”,这对案件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二、要艺术性的调查取证
1、要把握审查调查问话的艺术。证人的证词和被调查人的证言是案件的重要证据,对案件的成败至关重要。首先要明确问话的目的。要围绕被审查人所犯的错误事实是否存在和当时所发生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要让事实说话。其次要选择好问话的方式。提问时如何问,是直截了当地问还是迂回曲折地问,要通过问话开始前的察言观色或提前通过他人了解被问话人的性格、身体状况、心理素质、承受能力等情况,选择适当的问话方式。第三是问话前要有详细的计划。谈话人要做到提问主次分明,详略顺序得当,要有提前计划好,并抓住关键问题。但也不能拘泥于计划,要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第四是策略要灵活。审查组成员与被审查人面对面过招,是相互站在对立面的双方,一方想要击垮对方的防线,力求查找事实真相;另一方要坚守防线,极力对抗从而逃避查处。如果审查人员不能很好的运用“战略战术”与被审查人斗智斗勇,在策略上不灵活,问话击不中要害,就会陷入被动,案件就无法继续调查下去。第五是要言简意赅。谈话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要尽量少说话,避免在无意中暴露我们的目的。要让被谈话人多说,要从他的面貌神态、言谈举止中寻找问题,从而找出违纪线索。
2、巧妙运用现有证据。首先要把握抛出证据的时机。在掌握了少量证据的情况下,要处分利用已有证据。在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如果发现谈话对象在我们已掌握的问题上撒谎时,就马上将证据放在他的面前戳穿他的谎言,击垮他的心理防线,使他不得不如实交代违纪问题。其次要巧用案卷材料。谈话人员要将收集到证据资料放在自己的手边。在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要时不时地翻看堆放在手边的证据资料,让谈话对象以为我们已经拿到了他的违纪证据,给他增加心里的压力,使他不敢隐瞒如实交代违纪事实。第三是要把握谈话尺度。有些时候我们也无法辨别手中证据材料的真伪。所以在谈话过程中,不能说“你的问题我们已经全部清楚了”类似的话。因为客观事实上我们也不可能掌握全部问题,所以我们不能把话说的太绝对了,谈话对象就会明白我们是在骗他。这样是不利于案件调查的。
3、要做好审查调查笔录。审查调查笔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首先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要抓住问题的实質,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考证。同时我们既要把反映的问题与案件相关的其他问题弄清楚以外,还要把取证时的时间、地点、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身体状况,以及被调查人的家庭情况等记录下来,且时间要精确到分。其次要核实被谈话人的身份。谈话开始前一定要核实被谈话人的身份,特别是审查调查组成员不认识的人员要查看其有效证件。防止冒名顶替或在笔录上签字时签别名,造成无效证据的情况。第三要依法依规取证。在谈话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利用逼供或恐吓要其作伪证等手段取证。同时审查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当面出示有效证件或有关证明文件,并向被审查调查人告知其权力和义务。第四要现场制作笔录。审查调查笔录必须现场制作,并要同步进行录音或录像。笔录制作完毕后,如果被审查调查人要求对其所做的笔录进行修改时,在其说明修改理由后,应当允许其重新单独作证。但不能拿走或销毁原证。第五要签字确认、捺手印。谈话结束后要让被谈话人通篇阅看笔录,如无异议,要让被谈话人在笔录最后一行书写“以上笔录共多少页,我已看过,与我说得一致。”,并签署姓名和年月日。同时要在时间、地点、页码、签名、多页的骑缝处及自己写的那句话上捺手印。捺手印不能“蜻蜓点水”,要将食指的手印捺全。
三、要强化组织协调
1、要强化组织过程。审查调查人员对核查内容尽可能的缩小知情范围,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做到不该自己涉及的问题不过问、不打听。特别是要做好保密工作,审查调查人员必须做到守口如瓶绝不外泄,并防止涉案人员之间串供或销毁证据,给案件的查办增加难度。
2、要搞好协调配合工作。要整合办案力量,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及时协调财税、审计、组织等部门配合调查,充分发挥和利用各职能单位的作用和优势,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四、详细准确表述党纪条规
党纪条规是我们审查调查案件的依据,审查调查案件在初核、立案、处理等不同的阶段,都是有相应的条规作支持的,表述时不能太笼统地表述到第几条,必须详细表述到某一项,如:第几条第几项之规定。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只表述违反某条规定,是表述不准确的。
(作者单位:山西阳煤集团五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