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个鸡窝不容易(创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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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时,以为自己有点三脚猫功夫,以为可以行侠仗义,没想到世事的复杂远超理解。为了解人,狂读哲学心理学文学,更狂思考。至于为什么开始了写作生涯,若是以前,我会回答,但不会超出人云亦云的范围,这是说明我的诚实度?还是愚妄?现在的我,真的不知如何回答。毕竟自己的认识太有限,人的认识太局限,在某些认识领域是无力深刻的。我非虚无,人是无法虚无的,也不会虚无的。
  这类书,其实就是思维,读它们就是读思维。读高人的书,仅仅看到自己读懂,只能说不一定是坏事。读高人的书,是为了看到自己思维里一道道不懂的边界,更要揣度自己有无能力跨过那些边界并深入。这种能力与长年内省有关,但仅有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依赖天分。
  思维力不同于力气。五个人的力气,肯定比一个人大,但五万个人的思维力,都不会超过一个高人。因为五万人想到的任何高度,早被高人踩在脚下。思维是具有覆盖性的。正是因此,这类书是不容易读懂的。站在一楼,能看到的一楼风景就不错了,是不可能看到五楼的更多风景的。因此读这类书,统统属于误读。回首自己的读书经历,也只能想到至少用了五年时间,才过了名词的关,才可以拿起一本哲学书,自以为无障碍阅读。是多年后又读了十年佛学,明确看到了自己的不懂。佛经里属于修行者才能读懂的内容,是我压根无法涉足的,太多的名词的关,是我这辈子无力过的,更有文字上博大精深的互文性和纵深感,让我談及佛学时不知从何说起。理解了“因我礼汝(拜佛其实是拜自己)”的深刻,就会明白成佛的路,绝对自己走,真正影响自己的,是自己。因此我们可以在误读里成长,也只能在误读里成长。当一切融合了我们的悟性,成为了经验和阅历,就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认识天地。
  记得当初狂读外国哲学心理学文学,并未找看向世界的立足平台,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在不同思维层面上蹿下跳的跳蚤。于是想到自己是中国人,应该了解中国思维。于是想到先秦诸子是中国思维的源头,狂读诸子,但还是找不到这个平台。是读不懂的佛学,让我找到了这个平台。有了这个平台,才会有一以贯之,才会有建立自己思维系统的可能。至于为什么读了佛经才有平台,我真的不知道答案。我喜欢读佛经,是喜欢佛经的文字,记得第一次读到《金刚经》,被那些直指本质又朴素大美的文字激动得热血沸腾。
  我后来选择只写小说,是看中小说具有的偏执性,我知道自己无法周全的。这是一份耻辱,也是对文学,或者说是对自己的一份庄严。
  文学是什么,小说诗歌是什么,是我每天都会思考的,习惯了,至少二十多年了。这个最根本的问题,不仅包含了文学需要的全部,也包含自己内心活动的全部。文学是人学,世界是人的。至少十年前,认为文学的揭示性和发现性,与其说认识世界,勿如说从认识自己里,努力找到人的共性,否则就会像现代绘画,从心理经验和视觉经验堕落为个人的绝对偏执。个人无语言,任何艺术语言必须具有公共性。认为小说呈现给人的,是一团团灵动的血肉,是一个个真实的活人,因此把小说比喻为大活人。认为人性的真实程度,体现了小说的深刻程度,它来自人骨子里的活力,来自人性的深处,隐藏在现实生活的假象之下,看见它,不容易,它是人间真实的另一种说法,或者说,是真实的一种,因此小说不是简单的现实描述,而应该是骨子里活力的故事。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人物具有活人的气息,明明白白立在大地之上。但现在,我对这些持怀疑态度。在医院待多了,每当遇到整夜呕吐呻吟的病人,我总是望着天花板,觉得自己像个犯错被罚站的孩子。每当我在病房楼下沉郁吸烟,茫然望着天空,偶而想到文学,觉得它在医院之外,属于传来汽车声的那片世界;觉得文学只是一种丰富人间乐趣或色彩的游戏,或许含有高明,乃至高尚的游戏。我其实一直不相信读书一定能令人变好的,即提升修养。因为这是对有善根人而言的。对于善根不足,或毫无善根的人,读书的结果只会让他们具有更多自私的偏狭和作恶的手段。人间的真正大恶之徒,几人不读书?至于读书不能读到一定的思维高度,反而丢失了原本朴素,变得矫揉造作,乃至愈加愚蠢,更属正常。因此现在看到好小说,更多的是欣赏和感动作者的才华。我并非拒绝小说本身,只是更感动诞生好小说的源头,感动生命的美妙光彩。时间不是一条延伸日益美好的直线,人间诞生了一份来之不易的才华不易,生命的方方面面不易。
  假如把一篇属于小说范畴的小说比作一个圆,那么从开头第一句话的画圆开始,就应有指向圆心(小说的核)的向心力。小说的通篇,应该是含有向心力的一个个局部构成。我喜欢阅读这样的小说,没废话。假如局部还能演绎丰富的才华,却又不失向心力,就更喜欢了。我以小说是否进入形而上的大门,作为区分小说与非小说的界限。我对故事的理解很宽泛。任何故事只是我眼里一段时间中发生的事,如此,去买个酱油,哪怕只是不动坐着,也是有一段时间的,也会有事发生的,为什么就不能属于故事的范畴呢。我不拒绝如今通行的那些故事性小说,但总觉得该写的故事,不敢说被前人写光了,但至少不是一般的写作者能够写出的。因此更喜欢那些写打酱油,或坐着不动之类的精彩小说。
  我主要写短篇,并非不想写长的,是实在觉得自己就这么一点能力,若想表达更多,不仅属于废话,甚至这些废话文字的本身意义,会歧义或消解了该有的表达。我知道才华可以减少文字,如辛格的精彩短篇《傻瓜吉姆佩尔》和《渎神者》,只用万字写了人的一生;也知道才华可以拉长文字却依旧精彩,如帕慕克的长篇《我的名字叫红》,但我更知道自己属于能把一点想法表达清楚已经很不容易了的人。以为自己写什么,和清楚自己写什么,是有质的区别的,是绝对两回事的。
  我喜欢把短篇小说的结构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最简单化,我称之为透明,像一汪清水。好的短篇小说都是透明的,即在读完后,一个闪念似乎就能看清小说的全部,但又觉得其中似乎藏有东西,有回味萦绕心头。结构的简单化,不是小说的简单化,只是小说的核纯粹。做个纯粹的人最难,核的纯粹也需要先剔除那些无关或多余,乃至产生歧义的杂质,是来之不易的。纯粹是有程度之分的,与能力有关的。至于小说的内容,是会自动与之匹配的。因为有怎样的天分、阅历、敏感等等,就会产生出怎样的细节等等。这是想高难、想低也难的。很多搞纯文学的看低网络文学,认为那些好写,但若非绝顶大才,是没有这种降格写作能力的。我不是拒绝复杂,只是相信复杂意味着没明白透,真正透了,就会明白本质原来如此简单。我喜欢用简单去表述复杂。
  我想了多年,其实没有属于自己的想法,更不要说高明的想法。我的任何想法,都肯定是他人想过并说过的。写作者没有自知之明,意味着他根本拎不清自己和他人,意味着他从未深刻内省过自己和他人的能力。我如此没有揭示和发现的能力,又缺乏优秀的语言天分,想盖出一座小说的大厦,写出经典,这是自己都不会相信的。这样想想,是很没劲的。这也又回到为什么还要写作的话题,尽管不知如何回答,但我喜欢垒鸡窝好像是真的。回首自己的写作经历,感叹垒个鸡窝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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