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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超越现实、超越自我、超越任何艰难困阻;
这里是你独立思考的空间,这里是你自由畅想的舞台;
这里有我们的喜怒哀乐,有我们的痛苦悲伤,也有我们的快乐幸福;
更重要的是——It’s private.
我大哥那年代,曾也是个风靡时尚的年代,由无数缤纷构成,在他回忆深处熠熠生辉:会唱《八十年代的新一辈》;戴过军帽;打过三次以上的架;知道晴空霹雳、大岛茂、白血病、幸子;狂打魂斗罗,超级玛丽;男孩子玩香烟牌子,女孩子交换明星贴纸;上课看金庸,迷翁美玲、黄日华;至少看过十遍以上的《少林寺》;流行《花仙子》时,他们管满街的猫都叫“咪咪”,狗都叫“来福”……总之,那时的他对于时尚,就好比面对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既然自己喜欢,为什么不去追呢?
是的,去挑你喜欢的去追。只要你内心还保留着对生活的一丝热情,你就不可能拒绝时尚的诱惑。没有时尚,我们的生活将何等惨淡,而回忆又将会是如何黯淡。
——我喜欢不如你喜欢
赶潮的年华,装饰扮酷,挥洒了太多个性,却也彰显了太多的无知。落幕时,拒绝轻率,不经意中却也拒绝了生命的多彩。有句歌词我很是喜欢——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我青春正茂,为什么不能顺理成章、恰到好处地去追赶属于自己的时尚呢?
我不后悔自己14岁时的鬼迷心窍,一时心血来潮烫了一个 “玉米头”,之后被班主任抓到教科室狠狠地批斗了一番;我也不后悔15岁时跟一群满腔热血、青春痘四溢的义气姐儿们,去邮购广告上正炒得红火的“去痘灵”;更不后悔16岁时,在那个热得让人脑袋发昏的溽夏,不管家人的劝阻和他人的耻笑,拉了一位好友,大老远跑到上海去看孙燕姿的演唱会。尽管它用去了我整整存了一年多的零花钱,可换回我的却是“朝阳年华”里的一次最愉悦无穷的回忆……
——梁小霞
对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来说,买衣服可真是一件开心的事,但对我这样一个囊中羞涩的人来说,更多是觉得尴尬,因为等我省吃俭用存够了钱去买那件衣服时,却早已是“人去楼空”。生活的节奏,似乎老在跟我作对,总让我抓不到那条时尚的尾巴。
在经过很多次这样尴尬的经历之后,我学会了以另一种方式走进时尚的天地。要么去地摊上翻看时尚杂志,了解现在流行的是什么;要么在放学回家的公车上,留意那些穿着时尚的女孩子,看看现在最潮的是什么款式的衣服,然后DIY,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对一个女孩子来说,追逐漂亮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美并不完全是由衣服穿出来的,很多时候,气质往往决定了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追赶时尚没什么不好,穿得整洁、端庄、得体,气质独特,在这个彰显个性的年代,做个不一样的自己,就算抓不到那条时尚的尾巴,那又何妨呢?
——多啦啦
当身边的MM在争论着吴尊和韩庚哪个更帅,我充耳不闻地翻开手上的报纸——整版报道的都是谁和谁又闹绯闻、谁和谁又闹分手……我想:这些八卦,或许该算是当今社会最底层时尚的体现了。
难道社会就非得让那无休止的时尚所占据吗?每个角落,难道都需要时尚来光顾?是人太懒惰,抑或是天性太软弱,被时尚这个玩意牵着鼻子,言听计从不说,还更是要广而告知?不禁想到中世纪欧洲的宗教——这其中有着何其相似的地方,不一样的是,我们如此迅速地创造出了一种时尚的形态,然后为众人所顶礼膜拜,不久后又很快被众人踩到脚下,抛到脑后,因为新时尚出现了!为的是刺激吗?的确是。钢筋混凝土使人类离自然的天性越来越远,到了这个地步,我们该拿什么来填充自己日益贫乏的心灵呢?或许,这就是时尚之所为人们所强烈追捧的原因。
于是开始体谅,时尚原本是无罪的。它让我们有了前进的动力,但绝非是方向。真正的方向,只存在于人们的心里——当然,只有在心如明镜之时,你才能看清方向在哪。
——明镜亦非台
这里是你独立思考的空间,这里是你自由畅想的舞台;
这里有我们的喜怒哀乐,有我们的痛苦悲伤,也有我们的快乐幸福;
更重要的是——It’s private.
我大哥那年代,曾也是个风靡时尚的年代,由无数缤纷构成,在他回忆深处熠熠生辉:会唱《八十年代的新一辈》;戴过军帽;打过三次以上的架;知道晴空霹雳、大岛茂、白血病、幸子;狂打魂斗罗,超级玛丽;男孩子玩香烟牌子,女孩子交换明星贴纸;上课看金庸,迷翁美玲、黄日华;至少看过十遍以上的《少林寺》;流行《花仙子》时,他们管满街的猫都叫“咪咪”,狗都叫“来福”……总之,那时的他对于时尚,就好比面对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既然自己喜欢,为什么不去追呢?
是的,去挑你喜欢的去追。只要你内心还保留着对生活的一丝热情,你就不可能拒绝时尚的诱惑。没有时尚,我们的生活将何等惨淡,而回忆又将会是如何黯淡。
——我喜欢不如你喜欢
赶潮的年华,装饰扮酷,挥洒了太多个性,却也彰显了太多的无知。落幕时,拒绝轻率,不经意中却也拒绝了生命的多彩。有句歌词我很是喜欢——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我青春正茂,为什么不能顺理成章、恰到好处地去追赶属于自己的时尚呢?
我不后悔自己14岁时的鬼迷心窍,一时心血来潮烫了一个 “玉米头”,之后被班主任抓到教科室狠狠地批斗了一番;我也不后悔15岁时跟一群满腔热血、青春痘四溢的义气姐儿们,去邮购广告上正炒得红火的“去痘灵”;更不后悔16岁时,在那个热得让人脑袋发昏的溽夏,不管家人的劝阻和他人的耻笑,拉了一位好友,大老远跑到上海去看孙燕姿的演唱会。尽管它用去了我整整存了一年多的零花钱,可换回我的却是“朝阳年华”里的一次最愉悦无穷的回忆……
——梁小霞
对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来说,买衣服可真是一件开心的事,但对我这样一个囊中羞涩的人来说,更多是觉得尴尬,因为等我省吃俭用存够了钱去买那件衣服时,却早已是“人去楼空”。生活的节奏,似乎老在跟我作对,总让我抓不到那条时尚的尾巴。
在经过很多次这样尴尬的经历之后,我学会了以另一种方式走进时尚的天地。要么去地摊上翻看时尚杂志,了解现在流行的是什么;要么在放学回家的公车上,留意那些穿着时尚的女孩子,看看现在最潮的是什么款式的衣服,然后DIY,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对一个女孩子来说,追逐漂亮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美并不完全是由衣服穿出来的,很多时候,气质往往决定了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追赶时尚没什么不好,穿得整洁、端庄、得体,气质独特,在这个彰显个性的年代,做个不一样的自己,就算抓不到那条时尚的尾巴,那又何妨呢?
——多啦啦
当身边的MM在争论着吴尊和韩庚哪个更帅,我充耳不闻地翻开手上的报纸——整版报道的都是谁和谁又闹绯闻、谁和谁又闹分手……我想:这些八卦,或许该算是当今社会最底层时尚的体现了。
难道社会就非得让那无休止的时尚所占据吗?每个角落,难道都需要时尚来光顾?是人太懒惰,抑或是天性太软弱,被时尚这个玩意牵着鼻子,言听计从不说,还更是要广而告知?不禁想到中世纪欧洲的宗教——这其中有着何其相似的地方,不一样的是,我们如此迅速地创造出了一种时尚的形态,然后为众人所顶礼膜拜,不久后又很快被众人踩到脚下,抛到脑后,因为新时尚出现了!为的是刺激吗?的确是。钢筋混凝土使人类离自然的天性越来越远,到了这个地步,我们该拿什么来填充自己日益贫乏的心灵呢?或许,这就是时尚之所为人们所强烈追捧的原因。
于是开始体谅,时尚原本是无罪的。它让我们有了前进的动力,但绝非是方向。真正的方向,只存在于人们的心里——当然,只有在心如明镜之时,你才能看清方向在哪。
——明镜亦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