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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投标决策阶段和施工中的经济索赔决定了施工单位的盈利状况,本文主要分析了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在投标决策阶段和施工中的经济索赔。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施工单位 投标与索赔
2003 年7 月1 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开始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开创了工程预算工作的新格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实施又进一步促使新的计价模式将在统一计价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正確引导企业报价、市场竞争形成造价、竣工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方面更明晰,它将极大地刺激企业通过自身的管理来提高竞争力,从而提高我国建筑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节约建设成本,使施工单位步入良性发展的阶段。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决定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业主承担工程量数量变化的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格风险。因此,对施工单位来说,这里面便有不少潜力可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工单位的投标决策阶段
施工单位决定参加该工程的投标之后,要对招标文书及提供的图纸、地质资料进行详细的研究,并且最好能找到该工程的设计文件,以了解甲方的使用意图,进而对以后出现的工程变更有所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文书、图纸、地质资料、技术方案的研究与对策
1、首先要召集有经验的技术负责人对图纸的重要部位及所采用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并配合预算人员对所选取的施工方案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对施工单位的投标与索赔进行分析,在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或满足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找出最优最经济方案,并将其列入方案中。
2、其次要仔细研读地质资料,现场勘察后,找出地质资料的不完整性,同时结合设计图纸,找出设计图纸上设计的不足之处,并推测以后因地质情况变化而发生的变更;结合地质资料,重新核实甲方提供的土石方量和桩基础工程量,因为桩基础不可预见因素更多,目前总承包模式一般是包括桩基工程在内的承包,如因变更或地质资料不准确而使工程量有所增减,可采用非对称报价策略,以平衡总体报价。
3、仔细研读招标文书,召集有经验的预算及法律人员,对招标文书中条款一一推敲,找出其中的风险因素和不明确因素,并努力挖掘其中的有利因素,并在投标中加以利用,同时制定一些措施规避或转嫁某些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条款,并记录下有利和不利的因素条件下及所采取的措施,以便以后在实施过程中采用。
(二)合作伙伴的选择和风险的规避、转嫁
1、一家施工单位往往很难独立完成一些较大或较特殊的工程,因此在投标过程中需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投标,以发挥各自的特长,降低整体成本,增加竞争力。因此,应在总承包模式中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2、联合一些主要材料供应商,使其在价格上相互竞争,并与最实惠的一家签订材料购买协议,一方面保证了材料的稳定来源,转嫁了价格上涨的风险,另一方面在还可购买协议中约定待垫部分材料款,缓减自身资金困难,最终实现风险共担。
3、再次找好劳务和特殊工程分包队伍,按材料供应方式与之签订承包协议,以保证劳务费用和特殊工程费用的稳定支出,转嫁因通货膨胀引起的劳务费用上涨的风险。
4、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实施动态管理,应充分采纳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遇价格波动较大应及时积极应对风险因素采取必要措施。其次,对于政策文件因素调价与过程涨价因素也应在合同中有充分的约定,这些不定因素是在漫长的施工周期内必须考虑的,在合同中对因政策文件因素调价和过程涨价因素而调价也应该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果忽视这个因素,施工单位再有预见性,也无法面对后期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不可控要素、过程变化与合同履约带来的不确定结果。
(三)投标报价的技巧
在实际投标竞争中,因每个承包人的实际成本价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可采取以下几点来决定报价的高低:
1、不平衡报价法:是指投标报价在总体上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的各个子目单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或工程款的收取上达到经济效益的报价方法。
2、突然降价法:报价好比一场间谍战,竞争对手之间相互刺探,互放烟雾,并动用各种社会力量来争取工程的承包权,此时采用突然降价法,就是一种自我保护并迷惑对手的一种策略。
3、多方案报价法:有些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或对于一个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条件不明确或不公正,技术规范较苛刻,此时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降低技术规范或修改其中某些条款后,并附加因此而改变的施工方案,报一个较低的价格,但方案不可写得太过详细,同时应注意所提方案应比较成熟,或在某个工程试验过,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4、开口升级法:主要用于一些工期紧、施工难度大、竞争对手少、或有特殊要求的议标工程,把工程中某项造价高的特殊工作内容从报价中减掉,使报价成为竞争对手无法相比的低价,以此来吸引发包人,取得与发包人进一步商谈的机会。
5、先亏后盈法:对于一些大型分期工程或一些具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分期工程,可将一期的总价报低一些,以期中标,然后利用一期施工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信誉、邻舍以及施工经验,可以在二期的报价中收回来,但二期工程遥遥无期或把握不大时,则不可采用。
6、许诺优惠条件:此种方法主要用于一些造价高的大型设施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在投标报价时附带一些优惠条件,如降低工期、低息贷款、增给设备、提供技术、代为培训人员等,以吸引发包人,但需注意不要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施工单位的合同订立阶段
中标后,便应组织有经验的相关预算及法律人员按照招标文书和中标通知书起草合同。同时,要将决策阶段记录下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及应对措施在合同中加以利用。合同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执行,其中,应特别留意合同中的几项“专用条款”:
1、合同中第5 条对“工程师”的职权要有详细规定,以防发生纠纷时,业主对相关资料签字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2、合同中第23 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应明确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有必要,风险范围的确定应当尽量偏向施工单位,风险范围内及风险范围外的计算方法应尽量详细。
3、合同中第九大条“竣工验收与结算”的详细规定应尽量参照通用条款执行,以防止业主利用此条在工程完工后拖延结算和付款。如果有多个工程,应在条款中约定具体单个工程的结算和付款期限。
4、合同中第47 条“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中未约定的条款,在实际操作中,“补充条款”往往是合同签订的关键所在,因为在“补充条款”里往往会带有一些不公正的条款约定,谨慎把握好“补充条款”的内容十分重要。
三、施工单位的施工索赔阶段
投标决策和合同订立之后,为以后的工程实施过程的索赔提供了前提条件。施工索赔的阶段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索赔要以整个工程的大局出发,应随着工程的进行按照原定计划逐步实施。
(一)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的索赔
1、如因提供的地质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而造成土石成分(土石方、桩基工程)的变化,基础的超深或减少,应依据实际收方量和实际情况及时提出索赔。
2、如地质情况发生急剧恶化,导致原设计已不能满足施工及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应请求甲方敦促设计院尽快拿出设计更改方案或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及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然后及时提出相关的工期及经济索赔书面报告。
(二) 工程变更的索赔
1、业主变更。大部分变更是由业主提出的,这种变更所引起的经济及经济索赔一般在招标文书或合同中均已说明,但需注意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时效性,要及时上报工程师核实,并对具体损失情况进行认可,以便日后取证。
2、工期延迟及加速施工索赔。工期索赔往往伴随于经济索赔,这种索赔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市政改造工程时,业主经常需要加速施工,此时施工单位需要改变施工方案和作业班次,重新增加设备、工人数量、班次、材料、物资供应、管理人员和奖励补偿等一系列费用,因此应提出较高的索赔额,但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递交发包方审批。
3、施工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此时为本着节约成本和改善建筑品质的宗旨,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采用部分新技术。
4、新增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新增工程,而新增工程的单价不得执行投标报价的单价(合同约定的除外),此时施工单位就应积极地对新增工程提出索赔。新增工程结算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能少算、不能漏算。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存僥幸心理,不多算,不高估冒算。编制时,要服从基本规则、行业规定,努力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并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合理,做好新增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促使工程结算的良性循环。
总之,施工单位的业务经营部门应做好招投标管理、日常经济管理的各环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学习其他兄弟单位的成功案例,结合本企业特点兼收并蓄,加强实践能力,以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自己一席之位,也希望与同行们积极探讨,不断探索、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瞿海.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的投标与索赔[J].公路, 2006,(04)
[2] 杨倩.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的投标策略与索赔[J].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0,(20)
[3] 刘志强,王爱峰.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的索赔策略[J].建筑经济,2004, (08).
[4] 冯丽,肖跃军.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索赔[J].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1).
[5] 曹露春,张志军.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索赔初探[J].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3).
[6] 2008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7] 2003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8]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9,(04).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施工单位 投标与索赔
2003 年7 月1 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开始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开创了工程预算工作的新格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实施又进一步促使新的计价模式将在统一计价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正確引导企业报价、市场竞争形成造价、竣工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方面更明晰,它将极大地刺激企业通过自身的管理来提高竞争力,从而提高我国建筑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节约建设成本,使施工单位步入良性发展的阶段。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决定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业主承担工程量数量变化的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格风险。因此,对施工单位来说,这里面便有不少潜力可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工单位的投标决策阶段
施工单位决定参加该工程的投标之后,要对招标文书及提供的图纸、地质资料进行详细的研究,并且最好能找到该工程的设计文件,以了解甲方的使用意图,进而对以后出现的工程变更有所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文书、图纸、地质资料、技术方案的研究与对策
1、首先要召集有经验的技术负责人对图纸的重要部位及所采用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并配合预算人员对所选取的施工方案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对施工单位的投标与索赔进行分析,在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或满足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找出最优最经济方案,并将其列入方案中。
2、其次要仔细研读地质资料,现场勘察后,找出地质资料的不完整性,同时结合设计图纸,找出设计图纸上设计的不足之处,并推测以后因地质情况变化而发生的变更;结合地质资料,重新核实甲方提供的土石方量和桩基础工程量,因为桩基础不可预见因素更多,目前总承包模式一般是包括桩基工程在内的承包,如因变更或地质资料不准确而使工程量有所增减,可采用非对称报价策略,以平衡总体报价。
3、仔细研读招标文书,召集有经验的预算及法律人员,对招标文书中条款一一推敲,找出其中的风险因素和不明确因素,并努力挖掘其中的有利因素,并在投标中加以利用,同时制定一些措施规避或转嫁某些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条款,并记录下有利和不利的因素条件下及所采取的措施,以便以后在实施过程中采用。
(二)合作伙伴的选择和风险的规避、转嫁
1、一家施工单位往往很难独立完成一些较大或较特殊的工程,因此在投标过程中需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投标,以发挥各自的特长,降低整体成本,增加竞争力。因此,应在总承包模式中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2、联合一些主要材料供应商,使其在价格上相互竞争,并与最实惠的一家签订材料购买协议,一方面保证了材料的稳定来源,转嫁了价格上涨的风险,另一方面在还可购买协议中约定待垫部分材料款,缓减自身资金困难,最终实现风险共担。
3、再次找好劳务和特殊工程分包队伍,按材料供应方式与之签订承包协议,以保证劳务费用和特殊工程费用的稳定支出,转嫁因通货膨胀引起的劳务费用上涨的风险。
4、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实施动态管理,应充分采纳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遇价格波动较大应及时积极应对风险因素采取必要措施。其次,对于政策文件因素调价与过程涨价因素也应在合同中有充分的约定,这些不定因素是在漫长的施工周期内必须考虑的,在合同中对因政策文件因素调价和过程涨价因素而调价也应该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果忽视这个因素,施工单位再有预见性,也无法面对后期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不可控要素、过程变化与合同履约带来的不确定结果。
(三)投标报价的技巧
在实际投标竞争中,因每个承包人的实际成本价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可采取以下几点来决定报价的高低:
1、不平衡报价法:是指投标报价在总体上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的各个子目单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或工程款的收取上达到经济效益的报价方法。
2、突然降价法:报价好比一场间谍战,竞争对手之间相互刺探,互放烟雾,并动用各种社会力量来争取工程的承包权,此时采用突然降价法,就是一种自我保护并迷惑对手的一种策略。
3、多方案报价法:有些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或对于一个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条件不明确或不公正,技术规范较苛刻,此时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降低技术规范或修改其中某些条款后,并附加因此而改变的施工方案,报一个较低的价格,但方案不可写得太过详细,同时应注意所提方案应比较成熟,或在某个工程试验过,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4、开口升级法:主要用于一些工期紧、施工难度大、竞争对手少、或有特殊要求的议标工程,把工程中某项造价高的特殊工作内容从报价中减掉,使报价成为竞争对手无法相比的低价,以此来吸引发包人,取得与发包人进一步商谈的机会。
5、先亏后盈法:对于一些大型分期工程或一些具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分期工程,可将一期的总价报低一些,以期中标,然后利用一期施工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信誉、邻舍以及施工经验,可以在二期的报价中收回来,但二期工程遥遥无期或把握不大时,则不可采用。
6、许诺优惠条件:此种方法主要用于一些造价高的大型设施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在投标报价时附带一些优惠条件,如降低工期、低息贷款、增给设备、提供技术、代为培训人员等,以吸引发包人,但需注意不要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施工单位的合同订立阶段
中标后,便应组织有经验的相关预算及法律人员按照招标文书和中标通知书起草合同。同时,要将决策阶段记录下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及应对措施在合同中加以利用。合同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执行,其中,应特别留意合同中的几项“专用条款”:
1、合同中第5 条对“工程师”的职权要有详细规定,以防发生纠纷时,业主对相关资料签字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2、合同中第23 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应明确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有必要,风险范围的确定应当尽量偏向施工单位,风险范围内及风险范围外的计算方法应尽量详细。
3、合同中第九大条“竣工验收与结算”的详细规定应尽量参照通用条款执行,以防止业主利用此条在工程完工后拖延结算和付款。如果有多个工程,应在条款中约定具体单个工程的结算和付款期限。
4、合同中第47 条“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中未约定的条款,在实际操作中,“补充条款”往往是合同签订的关键所在,因为在“补充条款”里往往会带有一些不公正的条款约定,谨慎把握好“补充条款”的内容十分重要。
三、施工单位的施工索赔阶段
投标决策和合同订立之后,为以后的工程实施过程的索赔提供了前提条件。施工索赔的阶段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索赔要以整个工程的大局出发,应随着工程的进行按照原定计划逐步实施。
(一)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的索赔
1、如因提供的地质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而造成土石成分(土石方、桩基工程)的变化,基础的超深或减少,应依据实际收方量和实际情况及时提出索赔。
2、如地质情况发生急剧恶化,导致原设计已不能满足施工及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应请求甲方敦促设计院尽快拿出设计更改方案或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及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然后及时提出相关的工期及经济索赔书面报告。
(二) 工程变更的索赔
1、业主变更。大部分变更是由业主提出的,这种变更所引起的经济及经济索赔一般在招标文书或合同中均已说明,但需注意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时效性,要及时上报工程师核实,并对具体损失情况进行认可,以便日后取证。
2、工期延迟及加速施工索赔。工期索赔往往伴随于经济索赔,这种索赔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市政改造工程时,业主经常需要加速施工,此时施工单位需要改变施工方案和作业班次,重新增加设备、工人数量、班次、材料、物资供应、管理人员和奖励补偿等一系列费用,因此应提出较高的索赔额,但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递交发包方审批。
3、施工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此时为本着节约成本和改善建筑品质的宗旨,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采用部分新技术。
4、新增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新增工程,而新增工程的单价不得执行投标报价的单价(合同约定的除外),此时施工单位就应积极地对新增工程提出索赔。新增工程结算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能少算、不能漏算。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存僥幸心理,不多算,不高估冒算。编制时,要服从基本规则、行业规定,努力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并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合理,做好新增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促使工程结算的良性循环。
总之,施工单位的业务经营部门应做好招投标管理、日常经济管理的各环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学习其他兄弟单位的成功案例,结合本企业特点兼收并蓄,加强实践能力,以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自己一席之位,也希望与同行们积极探讨,不断探索、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瞿海.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的投标与索赔[J].公路, 2006,(04)
[2] 杨倩.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的投标策略与索赔[J].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0,(20)
[3] 刘志强,王爱峰.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的索赔策略[J].建筑经济,2004, (08).
[4] 冯丽,肖跃军.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索赔[J].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1).
[5] 曹露春,张志军.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索赔初探[J].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3).
[6] 2008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7] 2003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8]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