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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既是对有关责任人任职期间履行其职责及衡量其工作业绩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也是对离任者任期内承担和履行经济责任进行的客观公正的评价。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离任审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强化了国家对企业的经济监督。但不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离任审计还存在着重要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离任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离任审计各个阶段的风险控制方法和应对方案。
关键词:国有企业 离任审计 风险控制
1、离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
所谓离任审计风险,就是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准确客观的证据,在对公司或者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管理人员执行离任审计的程序后,经过准确的分析判断,对离任人的任职期间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发表了与其对义务履行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1.1、离任审计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指审计人员因自身重视程度不够等,所造成的审计风险。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贯彻和实施,是目前离任审计风险形成最主要的主观原因。目前很多实际工作中,还在使用先离后身的方法,即已决定了被审计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职位变动等情况后再进行的审计。当有人升职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人员就会认为其升职已经是确定的事,离任审计仅仅是个形式,如果完全按照严格程序可能会遭到报复。
1.2、离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客观原因是指审计人员以外的因素造成审计风险的原因。离任审计发生在国企领导人员离任时或离任后,那么对其任期内可能的舞弊行为或者发生的失误就无法及时检查和披露,更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因此,难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组织的利益,减少损失。同时,离任审计存在滞后性,普通员工、群众无法及时了解情况,导致政务部门的管理透明度存在问题,妨碍了工作的改进以及管理的加强。
2、国企领导人离任审计的风险控制
2.1、离任审计准备阶段的风险控制
在审计准备阶段,接受审计委托和编制总体审计计划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两项工作,它们的核心都是控制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能力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这是是否接受审计委托的中心问题。为了进行平度,需求进行三项准备:评价客户的可审性;评价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签订业务委托书。它们也都是以控制审计风险为核心的。具体地说,国企领导的离任审计准备阶段,应格外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1、评价离任领导的正直性
评价离任领导的正直性,如果被审计离任人平时作风不正直、有舞弊前科等,那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将面临潜在的风险。审计人员必须先判断客户值得信任,然后再考虑接受委托。
2.1.2、离任前所处职位的特殊环境
应该特别离任领导人在离任前的职位特殊环境和异常风险,例如是否可能影响其他管理人员共同舞弊,是否原职位监督松懈容易发生违法行为,同时也包括离任领导人员未来法律及财务的稳定性。
2.1.3、审计人员的技术能力及独立性
判断一个审计人员是否可以胜任,应该从三方面评价:审计的技术能力、独立性以及审计人员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关注能力。
2.2、离任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
离任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是整个离任审计程序中控制风险的最重要阶段。具体内容包括:
2.2.1、评估会计报表项目的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决定了审计风险。审计人员为了达到控制审计风险的目标,必须处理好这两者关系。其中,只有检查风险是审计人员可以控制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法控制的,只能对它们的状态水平进行评估。
2.2.2、评估离任审计风险应该考虑的因素
从我国国情出发,应对离任领导离任前所处管理层的地位做特殊考虑,判断是否可能对其他领导人员进行影响、集体舞弊,对审计风险是否有潜在威胁,是否可能利用职位之便要求财务人员进行舞弊等。领导在任时的经营成果与其政绩相关程度越密切,就应越关注是否存在利用虚假交易等舞弊行为以帮助其提高职位。
2.3、离任审计终结阶段的风险控制
离任审计终结阶段的风险控制是审计工作即将完成时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2.3.1、复核期后事项
期后事项是指会计报表日后这段时间所发生的重大事项,并且这些事项可能会影响会计报表。审计人员必须对期后事项保持关注,并且进行复核和披露,否则会导致审计报告的结果不公允,使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承担潜在风险。
2.3.2、复核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结局还不确定,正在进行、发展中的事项。或有事项根据其重要程度应选择是否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重要的或有事项不进行披露,那么审计结果的允许性也很难保证。
2.3.3、检讨审计过程
为了控制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计工作结束时,相关人员应该堆整个工作流程、环节进行反思检讨,以发现和弥补不足,也为以后的业务工作提供更好基础。
2.3.4、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实施过程及结果的书面记载。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是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
2.4、离任审计后风险控制
离任审计后风险控制是离任审计风险控制的最后阶段,也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重要的阶段。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2.4.1、离任审计报告的复核
离任审计报告完稿后,应经审计机构的业务负责人进行复核。主要对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的过程中是否有遗漏、错误、整个工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四方面进行检查。
2.4.2、离任审计报告的报送
审计人员完成离任审计之后,应将离任审计报告提交给委托人。委托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离任审计报告和离任法定代表人对离任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一同交给有关部门(如企业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等)。由有关部门根据审定后的离任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并交有关部门执行。
参考文献:
[1]史艳芹.1996:《关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特点》,《交通财会》第6期:P110-114.
[2]刘达,宿昆山,冯军,2000:《浅析领导干部的审计》,《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第32期:P34-37.
[3]曹孟德.2002:《审计风险的系统特征》,《中州审计》第3期:P54-57.
[4]周丽月.2003:《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浅议》,《发展》第20期:P27-30.
关键词:国有企业 离任审计 风险控制
1、离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
所谓离任审计风险,就是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准确客观的证据,在对公司或者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管理人员执行离任审计的程序后,经过准确的分析判断,对离任人的任职期间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发表了与其对义务履行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1.1、离任审计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指审计人员因自身重视程度不够等,所造成的审计风险。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贯彻和实施,是目前离任审计风险形成最主要的主观原因。目前很多实际工作中,还在使用先离后身的方法,即已决定了被审计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职位变动等情况后再进行的审计。当有人升职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人员就会认为其升职已经是确定的事,离任审计仅仅是个形式,如果完全按照严格程序可能会遭到报复。
1.2、离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客观原因是指审计人员以外的因素造成审计风险的原因。离任审计发生在国企领导人员离任时或离任后,那么对其任期内可能的舞弊行为或者发生的失误就无法及时检查和披露,更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因此,难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组织的利益,减少损失。同时,离任审计存在滞后性,普通员工、群众无法及时了解情况,导致政务部门的管理透明度存在问题,妨碍了工作的改进以及管理的加强。
2、国企领导人离任审计的风险控制
2.1、离任审计准备阶段的风险控制
在审计准备阶段,接受审计委托和编制总体审计计划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两项工作,它们的核心都是控制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能力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这是是否接受审计委托的中心问题。为了进行平度,需求进行三项准备:评价客户的可审性;评价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签订业务委托书。它们也都是以控制审计风险为核心的。具体地说,国企领导的离任审计准备阶段,应格外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1、评价离任领导的正直性
评价离任领导的正直性,如果被审计离任人平时作风不正直、有舞弊前科等,那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将面临潜在的风险。审计人员必须先判断客户值得信任,然后再考虑接受委托。
2.1.2、离任前所处职位的特殊环境
应该特别离任领导人在离任前的职位特殊环境和异常风险,例如是否可能影响其他管理人员共同舞弊,是否原职位监督松懈容易发生违法行为,同时也包括离任领导人员未来法律及财务的稳定性。
2.1.3、审计人员的技术能力及独立性
判断一个审计人员是否可以胜任,应该从三方面评价:审计的技术能力、独立性以及审计人员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关注能力。
2.2、离任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
离任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是整个离任审计程序中控制风险的最重要阶段。具体内容包括:
2.2.1、评估会计报表项目的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决定了审计风险。审计人员为了达到控制审计风险的目标,必须处理好这两者关系。其中,只有检查风险是审计人员可以控制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法控制的,只能对它们的状态水平进行评估。
2.2.2、评估离任审计风险应该考虑的因素
从我国国情出发,应对离任领导离任前所处管理层的地位做特殊考虑,判断是否可能对其他领导人员进行影响、集体舞弊,对审计风险是否有潜在威胁,是否可能利用职位之便要求财务人员进行舞弊等。领导在任时的经营成果与其政绩相关程度越密切,就应越关注是否存在利用虚假交易等舞弊行为以帮助其提高职位。
2.3、离任审计终结阶段的风险控制
离任审计终结阶段的风险控制是审计工作即将完成时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2.3.1、复核期后事项
期后事项是指会计报表日后这段时间所发生的重大事项,并且这些事项可能会影响会计报表。审计人员必须对期后事项保持关注,并且进行复核和披露,否则会导致审计报告的结果不公允,使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承担潜在风险。
2.3.2、复核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结局还不确定,正在进行、发展中的事项。或有事项根据其重要程度应选择是否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重要的或有事项不进行披露,那么审计结果的允许性也很难保证。
2.3.3、检讨审计过程
为了控制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计工作结束时,相关人员应该堆整个工作流程、环节进行反思检讨,以发现和弥补不足,也为以后的业务工作提供更好基础。
2.3.4、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实施过程及结果的书面记载。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是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
2.4、离任审计后风险控制
离任审计后风险控制是离任审计风险控制的最后阶段,也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重要的阶段。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2.4.1、离任审计报告的复核
离任审计报告完稿后,应经审计机构的业务负责人进行复核。主要对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的过程中是否有遗漏、错误、整个工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四方面进行检查。
2.4.2、离任审计报告的报送
审计人员完成离任审计之后,应将离任审计报告提交给委托人。委托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离任审计报告和离任法定代表人对离任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一同交给有关部门(如企业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等)。由有关部门根据审定后的离任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并交有关部门执行。
参考文献:
[1]史艳芹.1996:《关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特点》,《交通财会》第6期:P110-114.
[2]刘达,宿昆山,冯军,2000:《浅析领导干部的审计》,《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第32期:P34-37.
[3]曹孟德.2002:《审计风险的系统特征》,《中州审计》第3期:P54-57.
[4]周丽月.2003:《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浅议》,《发展》第20期:P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