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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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中学时代的同学老何,原是一家国企的高级工程师,退休后被一家私企聘为技术顾问,所获报酬是养老待遇的数倍。日前,老何原来单位向当地劳保部门提出停发其养老金、养老保险待遇的建议。请问:劳保部门能采纳该单位的这个建议吗? 乃文 乃文同志: 按照规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从事有偿的技术工作是合法的。对其养老保险等待遇,不能因为从事的工作是有偿的而予以取消或减少。中组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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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中学时代的同学老何,原是一家国企的高级工程师,退休后被一家私企聘为技术顾问,所获报酬是养老待遇的数倍。日前,老何原来单位向当地劳保部门提出停发其养老金、养老保险待遇的建议。请问:劳保部门能采纳该单位的这个建议吗?
乃文
乃文同志:
按照规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从事有偿的技术工作是合法的。对其养老保险等待遇,不能因为从事的工作是有偿的而予以取消或减少。中组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支持和帮助离退休技术人员继续发挥作用,各单位可聘请离退休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活动。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退休的工人受聘后,其退休的待遇一般由原发放退休费用的单位继续发给。此外,《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的第二条进一步明确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应聘后从事技术活动,可以取得报酬,其离退休费用照发并继续享受应享受的生活待遇。
从上述规定可见,该单位以老何退休后受聘并获颇丰待遇为由停发其养老金的建议,是与上述规定相悖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是不会采纳这一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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