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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慈善事业作为一项包含实质内容的道德事业,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中国慈善事业有着悠久的历史,不同时期我国的慈善事业各有其特点。现代中国的慈善事业也结合我国国情不断发展进步,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加强。但现阶段,法律法规欠缺、形式主义慈善和公信力危机等问题依然存在,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监管体系、提出相关鼓励性政策来促进我国的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慈善;法律;历史沿革;公信力
一、中国慈善事业的历史变迁
(一)民国以前的中国慈善公益事业
中国儒家思想强调“仁”的思想,在我国影响较大的佛教也强调做善事和接济贫苦者,因此与人为善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社会慈善事业主要出现过以下四种形式:宗族慈善、宗教慈善、国家慈善、社会慈善。而在民国以前,宗族慈善、宗教慈善以及国家慈善是我国最主要的几种慈善形式。
宗族慈善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出现,当时分散在各个家族中的祭田、族田、贡士庄等已经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善”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品质之一,儒家思想倡导扶危济贫、乐善好施。家族、宗族内的慈善成为当时民间慈善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了宋朝我国的慈善事业有了显著的发展,当时社会贫富差距加大,一些士大夫通过考试为官入仕后对家族或者乡井进行报答,出现了许多以宗族为形式的慈善。
宗教慈善也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在西方国家,一些基督教教会救济收容穷人、残疾人、孤儿。佛教在中国影响颇深,民国以前宗教慈善在我国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宋代佛寺承担着许多社会慈善公益的事业,绝大多数僧侣热心地方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地方各种建设和救治事业
国家慈善在民国以前同样也是是一种重要的慈善形式。在我国,“政府是社会福利的主要提供者”这一观念在早期的儒家思想中就有出现。在慈善的实践之中,政府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行为可以追溯到唐朝末年,由于当时一些佛寺慈善组织受到社会大众的怀疑,政府开始设立机构监督慈善行为。从九世纪中期起,政府从一些民间的宗教组织处承接了一部分的管理工作。到了宋朝,政府建立了一些救济机构来满足社会救济需求。此类做法一直延续到了明朝和清朝时期。
(二)民国时期的中国慈善公益事业
民国时期,社会团体办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成为社会的主流。这个时期军阀割据,战争连连,许多人的生活陷入了困顿,并且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能为民众提供保障。中央政府疲于应对各种战争,并将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战争之中。此时政府救济的严重缺席,社会团体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慈善公益活动,这一时期中国慈善公益社会团体的数量也达到了顶峰。
不同的政治当局对于当时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数量的统计数据不同,但是民国时期社会慈善公益组织数量庞大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在当时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幼协会等都是影响较大的社会慈善救济组织,并且不少组织一直留存到了今天。
民国时期一些外国来的传教士、商人也开始在中国办慈善,在鸦片战争之后他们来到中国。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他们所办的一些慈善活动对当时的中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官员家属、满清遗老等社会成员也参与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之中,他们有的是为了博得一个好的名声,有的是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要求积德行善。还有一部分人是做了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需要做慈善来冲淡心中的愧疚之感。民国时期的社会慈善事业就这样在当时动乱的社会下发展起来,在当时起到了社会保障的作用。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国慈善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公益慈善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中国政府从意识形态、社会环境还有经济基础三个方面消除了原先存在的慈善公益事业。在这一时期,社会慈善在意识形态和社会环境上被认为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思想的、有违互助性的。政府拥有对国家资源的高度调配权,国家提供全部的社会救助与福利,这使得社会慈善失去了原本的作用。
(四)经济体制改革后的中国慈善公益事业
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社会慈善重新得到了发展。七十年代末期,中国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市场经济焕发生机的同时,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也渐渐降低,出现了一些自由的资源。当时主张“先富带动后富”这一理念,也让市场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国内的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这种新环境为社会慈善公益的发展提供了土壤。一些民间的组织开始出现,政府有意识地培养了许多非官方的社会组织,并且逐步將权力下放,这也使得这些社会组织有机会能承担一部分社会职能。
在这种条件下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等到重新发展,此时的社会慈善公益的形式较之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慈善筹资的动员方式上,是面对社会大众的,社会大众往往出于个人同情心、同理心进行慈善,社会筹资范围扩大。“希望工程”、“中国红十字会”等词汇慢慢为人们所熟知。
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募捐方式也渐渐多样化。参与社会公益慈善的途径绝不仅仅只是捐款,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点对点一对一帮扶、捐献器官等公益慈善形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中国社会慈善事业的参与范围渐渐变广,社会慈善公益体系逐渐完善。
1994年中国慈善总成立,标志着社会慈善事业发生了重大的转折。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已经成为了社会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现状
(一)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增多与参与社会慈善公益的方式增多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先富起来的人,愿意将自己的部分收入投入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之中去。
首先是政府扶持了一些社会公益慈善机构成立。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将慈善事业写入党的重要文件之一。中国慈善日”于2015年11月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时提出,该法将每年的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足见党和政府对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视。 除了经政府扶持的社会慈善公益机构,其他形式的社会慈善公益机构也渐渐产生。一些文体明星也投入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之中来,如韩红的“韩红慈善基金会”、李连杰的“壹基金”等。他们的公益行为对普通大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些社会名人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带动国民更广泛地认识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更加积极参与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中,带动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企业慈善的作用也日渐明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企业的实力渐强聚集了大量资产,开始有计划、有规模地进行社会慈善活动。一些企业家成立企业基金会,并在一些关键领域崭露头角,如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阿里巴巴基金会”在全世界范围进行物资捐赠。企业在享受社会效益的同时,他们的社会责任也越来越重,慈善基金会已经成为了企业回馈社会和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对民众的生活影响越来越大,互联网也大大促进了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互联网不仅优化了社会慈善公益机构的活动形式,也给为大众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去了解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互联网实时公布社会慈善公益机构的慈善活动信息,也加强了社会舆论监督与媒体监督,促进了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规范发展。
(二)社会慈善公益走向国际化
21世纪的今天,“全球化”成为热门词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组织不断发展完善,地方性的慈善组织都打破了以往狭小的眼界格局,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机构加强了和一些境外慈善公益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也渐渐国际化。如汶川地震发生时,中国的慈善公益组织就和境外的一些慈善公益组织进行了合作。主动邀请国际慈善公益组织参与救援和播报灾情,接受了很多国际友人的人道主义帮助。
三、我国慈善公益事业面临的困境
(一)慈善公益事业缺乏制度保障
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参与面进一步扩大,一些问题都暴露了出来,如“胡曼丽事件”、“郭美美事件”。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打着进行社会慈善公益的幌子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规范慈善事业不能只依靠参与者的道德自律,还需要完備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加持,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进行监管。只有规范的制度,既关注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登记与注册,又关注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慈善公益组织合理合法运行。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还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规范。
(二)形式主义慈善公益
现在随着政府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越来越重视,很多部门单位相应号召积极组织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大众的社会慈善公益参与度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但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些形式化的慈善活动。如部分单位开展大规模的志愿活动,活动形式缺乏新意或者过于形式化,这可能会造成在某一段固定的时间里,大量参加“志愿活动”的人涌入养老院、孤儿院等机构,有时会给这些机构带来负担,影响到其运行。过于流于形式的社会慈善公益活动,不能真正达到社会慈善公益的目的,反而浪费了社会资源,成累赘。
(三)社会慈善事业的透明度不高,公信力出现危机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组织数量不断增长,所获得的物资捐赠规模也不断扩大。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透明度不够的弊端暴露出来。个别慈善公益机构由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而引起了公信力危机,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社会公信力受挫对于社会慈善公益组织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四、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社会慈善公益相关法律法规
社会慈善公益事业,需要在法律的笼子下有序的运行。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运行是否合理合法关乎一个社会大众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热度。社会慈善公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可以从登记、组织运行、组织结构入手,全方位地规范社会慈善公益组织,并且保障组织权益,既保障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合理合法运行,也不挫伤组织积极性,为社会慈善公益机构的发展塑造一个更加完备的法律环境。
(二)完善社会慈善公益机构的监管制度
由于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有的慈善公益组织运行不规范造成了社会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下降,挫伤了社会大众参与社会慈善的热情,完善监管机制刻不容缓。
要推行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对捐赠物资进行追踪、反馈和公示。督促慈善组织建立内部监督机构,积极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和行业监督相结合的慈善公益事业监督机制。
(三)结合实际推行社会慈善公益发展政策
我国的慈善公益组织现阶段面临着税收优惠少、难以取得筹款资格等一系列困境。税收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它能够影响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面对现在社会慈善增长疲软的问题,可以采用一些激励性的税收政策,借鉴外国经验对慈善组织进行合理的退税来鼓励其发展,保护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权益。
大力支持社会慈善制度的发展,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来对社会慈善公益机构提供适度的支持。同时,也可以制定更宽松的减免税金和退税方法,鼓励多种慈善力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雪松,中国古代慈善公益事业与佛教制度文化——以宋代寺院传承的制度化保障与优势为例,佛学研究,2017,01
[2]张龙,王依凡,中国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困境及其出路[D],辽宁,2017,07
[3]李相伯,当代中国社会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山西,2012
作者简介
廖玥棋(2000.04-),汉族,湖南长沙人,本科在读,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关键词:慈善;法律;历史沿革;公信力
一、中国慈善事业的历史变迁
(一)民国以前的中国慈善公益事业
中国儒家思想强调“仁”的思想,在我国影响较大的佛教也强调做善事和接济贫苦者,因此与人为善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社会慈善事业主要出现过以下四种形式:宗族慈善、宗教慈善、国家慈善、社会慈善。而在民国以前,宗族慈善、宗教慈善以及国家慈善是我国最主要的几种慈善形式。
宗族慈善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出现,当时分散在各个家族中的祭田、族田、贡士庄等已经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善”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品质之一,儒家思想倡导扶危济贫、乐善好施。家族、宗族内的慈善成为当时民间慈善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了宋朝我国的慈善事业有了显著的发展,当时社会贫富差距加大,一些士大夫通过考试为官入仕后对家族或者乡井进行报答,出现了许多以宗族为形式的慈善。
宗教慈善也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在西方国家,一些基督教教会救济收容穷人、残疾人、孤儿。佛教在中国影响颇深,民国以前宗教慈善在我国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宋代佛寺承担着许多社会慈善公益的事业,绝大多数僧侣热心地方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地方各种建设和救治事业
国家慈善在民国以前同样也是是一种重要的慈善形式。在我国,“政府是社会福利的主要提供者”这一观念在早期的儒家思想中就有出现。在慈善的实践之中,政府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行为可以追溯到唐朝末年,由于当时一些佛寺慈善组织受到社会大众的怀疑,政府开始设立机构监督慈善行为。从九世纪中期起,政府从一些民间的宗教组织处承接了一部分的管理工作。到了宋朝,政府建立了一些救济机构来满足社会救济需求。此类做法一直延续到了明朝和清朝时期。
(二)民国时期的中国慈善公益事业
民国时期,社会团体办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成为社会的主流。这个时期军阀割据,战争连连,许多人的生活陷入了困顿,并且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能为民众提供保障。中央政府疲于应对各种战争,并将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战争之中。此时政府救济的严重缺席,社会团体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慈善公益活动,这一时期中国慈善公益社会团体的数量也达到了顶峰。
不同的政治当局对于当时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数量的统计数据不同,但是民国时期社会慈善公益组织数量庞大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在当时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幼协会等都是影响较大的社会慈善救济组织,并且不少组织一直留存到了今天。
民国时期一些外国来的传教士、商人也开始在中国办慈善,在鸦片战争之后他们来到中国。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他们所办的一些慈善活动对当时的中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官员家属、满清遗老等社会成员也参与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之中,他们有的是为了博得一个好的名声,有的是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要求积德行善。还有一部分人是做了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需要做慈善来冲淡心中的愧疚之感。民国时期的社会慈善事业就这样在当时动乱的社会下发展起来,在当时起到了社会保障的作用。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国慈善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公益慈善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中国政府从意识形态、社会环境还有经济基础三个方面消除了原先存在的慈善公益事业。在这一时期,社会慈善在意识形态和社会环境上被认为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思想的、有违互助性的。政府拥有对国家资源的高度调配权,国家提供全部的社会救助与福利,这使得社会慈善失去了原本的作用。
(四)经济体制改革后的中国慈善公益事业
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社会慈善重新得到了发展。七十年代末期,中国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市场经济焕发生机的同时,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也渐渐降低,出现了一些自由的资源。当时主张“先富带动后富”这一理念,也让市场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国内的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这种新环境为社会慈善公益的发展提供了土壤。一些民间的组织开始出现,政府有意识地培养了许多非官方的社会组织,并且逐步將权力下放,这也使得这些社会组织有机会能承担一部分社会职能。
在这种条件下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等到重新发展,此时的社会慈善公益的形式较之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慈善筹资的动员方式上,是面对社会大众的,社会大众往往出于个人同情心、同理心进行慈善,社会筹资范围扩大。“希望工程”、“中国红十字会”等词汇慢慢为人们所熟知。
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募捐方式也渐渐多样化。参与社会公益慈善的途径绝不仅仅只是捐款,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点对点一对一帮扶、捐献器官等公益慈善形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中国社会慈善事业的参与范围渐渐变广,社会慈善公益体系逐渐完善。
1994年中国慈善总成立,标志着社会慈善事业发生了重大的转折。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已经成为了社会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现状
(一)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增多与参与社会慈善公益的方式增多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先富起来的人,愿意将自己的部分收入投入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之中去。
首先是政府扶持了一些社会公益慈善机构成立。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将慈善事业写入党的重要文件之一。中国慈善日”于2015年11月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时提出,该法将每年的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足见党和政府对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视。 除了经政府扶持的社会慈善公益机构,其他形式的社会慈善公益机构也渐渐产生。一些文体明星也投入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之中来,如韩红的“韩红慈善基金会”、李连杰的“壹基金”等。他们的公益行为对普通大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些社会名人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带动国民更广泛地认识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更加积极参与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中,带动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企业慈善的作用也日渐明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企业的实力渐强聚集了大量资产,开始有计划、有规模地进行社会慈善活动。一些企业家成立企业基金会,并在一些关键领域崭露头角,如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阿里巴巴基金会”在全世界范围进行物资捐赠。企业在享受社会效益的同时,他们的社会责任也越来越重,慈善基金会已经成为了企业回馈社会和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对民众的生活影响越来越大,互联网也大大促进了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互联网不仅优化了社会慈善公益机构的活动形式,也给为大众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去了解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互联网实时公布社会慈善公益机构的慈善活动信息,也加强了社会舆论监督与媒体监督,促进了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规范发展。
(二)社会慈善公益走向国际化
21世纪的今天,“全球化”成为热门词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组织不断发展完善,地方性的慈善组织都打破了以往狭小的眼界格局,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机构加强了和一些境外慈善公益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也渐渐国际化。如汶川地震发生时,中国的慈善公益组织就和境外的一些慈善公益组织进行了合作。主动邀请国际慈善公益组织参与救援和播报灾情,接受了很多国际友人的人道主义帮助。
三、我国慈善公益事业面临的困境
(一)慈善公益事业缺乏制度保障
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参与面进一步扩大,一些问题都暴露了出来,如“胡曼丽事件”、“郭美美事件”。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打着进行社会慈善公益的幌子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规范慈善事业不能只依靠参与者的道德自律,还需要完備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加持,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进行监管。只有规范的制度,既关注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登记与注册,又关注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慈善公益组织合理合法运行。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还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规范。
(二)形式主义慈善公益
现在随着政府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越来越重视,很多部门单位相应号召积极组织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大众的社会慈善公益参与度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但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些形式化的慈善活动。如部分单位开展大规模的志愿活动,活动形式缺乏新意或者过于形式化,这可能会造成在某一段固定的时间里,大量参加“志愿活动”的人涌入养老院、孤儿院等机构,有时会给这些机构带来负担,影响到其运行。过于流于形式的社会慈善公益活动,不能真正达到社会慈善公益的目的,反而浪费了社会资源,成累赘。
(三)社会慈善事业的透明度不高,公信力出现危机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组织数量不断增长,所获得的物资捐赠规模也不断扩大。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透明度不够的弊端暴露出来。个别慈善公益机构由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而引起了公信力危机,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社会公信力受挫对于社会慈善公益组织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四、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社会慈善公益相关法律法规
社会慈善公益事业,需要在法律的笼子下有序的运行。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运行是否合理合法关乎一个社会大众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热度。社会慈善公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可以从登记、组织运行、组织结构入手,全方位地规范社会慈善公益组织,并且保障组织权益,既保障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合理合法运行,也不挫伤组织积极性,为社会慈善公益机构的发展塑造一个更加完备的法律环境。
(二)完善社会慈善公益机构的监管制度
由于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有的慈善公益组织运行不规范造成了社会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下降,挫伤了社会大众参与社会慈善的热情,完善监管机制刻不容缓。
要推行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对捐赠物资进行追踪、反馈和公示。督促慈善组织建立内部监督机构,积极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和行业监督相结合的慈善公益事业监督机制。
(三)结合实际推行社会慈善公益发展政策
我国的慈善公益组织现阶段面临着税收优惠少、难以取得筹款资格等一系列困境。税收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它能够影响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面对现在社会慈善增长疲软的问题,可以采用一些激励性的税收政策,借鉴外国经验对慈善组织进行合理的退税来鼓励其发展,保护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权益。
大力支持社会慈善制度的发展,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来对社会慈善公益机构提供适度的支持。同时,也可以制定更宽松的减免税金和退税方法,鼓励多种慈善力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雪松,中国古代慈善公益事业与佛教制度文化——以宋代寺院传承的制度化保障与优势为例,佛学研究,2017,01
[2]张龙,王依凡,中国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困境及其出路[D],辽宁,2017,07
[3]李相伯,当代中国社会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山西,2012
作者简介
廖玥棋(2000.04-),汉族,湖南长沙人,本科在读,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