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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德国功能学派提出的目的论强调翻译行为的目的,译者为达到不同的翻译目的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适当采取不同方法和策略。本文以功能学派提出的目的论为基础,依据纽马克的文本划分,旨在探索译者主体在不同文本中的发挥。
【关键词】:目的论,译者主体性,文本
一功能主义目的论
目的论是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奠基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末与80年代初由凯瑟琳娜.莱斯和汉斯.威米尔提出的一种翻译观。该翻译理论摆脱了以源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认为翻译要从译语读者的角度出发,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
目的论的形成和发展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1年,莱斯在她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和限制》一书中,首次提出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一方面坚持“以原作为中心的等值理论”,一方面在实践中发现“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而应该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莱斯的这些研究为目的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是威米尔对其思想的继承和改进。威米尔突破了传统的以原语为中心的对等理论的束缚,以行为理论为基础,认为翻译的第一准则是文本的目的,因此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他认为翻译不是单纯的一对一的语言转化活动,而是应该根据具体的要求,结合翻译目的和读者的特殊情况进行有选择的翻译。第三阶段,贾斯塔.赫斯.曼塔利和克里斯蒂安.诺德对目的论的发展,前者重点研究了翻译过程的行为,着重分析了参与者各自的作用以及参与者行为发生的语境条件。诺德继承和发展了第一代目的论者的理论,解答了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不足,同时提出了“功能加忠诚”的原则。继费米尔之后以诺德等为首的目的论学者更进一步完善了这一理论。他们认为,为适应译文文本功能,新的交际环境和译文读者的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将自己放在译文读者的位置上,根据译文的预期功能来决定自己的翻译策略。目的论为译者顺利实施其翻译策略提供了可行性途径,突出了译有所为的目的性,将译者从强迫性的,常常是无意义的表面文字的束缚中释放了出来。
二译者主体性
译者主体性问题在当代中国的提出,首先是受了当代西方译学的影响。对译者主体性的界定有不同的观点:有人把译者主体性理解为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它強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须按照文本第一性的原则发挥自己的能动性。有人把译者主体性理解为译者的操纵性,即相对于文本、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优越性和支配性。第三种观点是从译者与文本、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关系中规定译者主体性。这种观点认为译者主体性是译者在翻译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属性。第四种观点认为译者主体性包含两层涵义。其一,译者主体性的本质是译者的存在、活动以及对世界和自身把握的方式。其二,译者主体性是译者与文本、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特性。本文认为译者主体性不同于绝对的主观能动性,而是译者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适当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实现原文作者写作目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能动性。
三译者主体性在不同文本中的发挥
译者是一个有自主意识的主体,存在于翻译过程的始终,在不同的文本中,译者主体性也表现不同。纽马克根据布勒的语言功能理论将所有的文本划分为三大范畴:表达型文本、信息型文本和号召型文本。纽马克划分的三大文本范畴:(1)表达型文本:表达型文本强调原作者的权威地位,目的在于表达原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而不会去考虑读者的反应。(2)信息型文本:信息型文本强调真实性和语言外部的现实。从翻译的目的来看,典型的信息型文本可以涵盖任何知识领域,包括科学、技术、商业、工业、经济等。(3)号召型文本:号召型文本强调以读者为中心,其目的是号召读者按照作者意图来行动、思考、感受,并作出反应。告示、说明书、宣传手册、广告等都属于这一范畴。这些范畴的划分并非是绝对的,纯粹的表达型文本、信息型文本或号召型文本是很少的,大多数文本都同时具有这三种功能,只是其中一个功能特别突出,每一种文本都有其突出的重心或倾向性。译者可根据不同文本表达的不同目的,能动性的利用不同策略和方法在不同程度上对元文本进行处理。
在翻译表达型文本时,译者要以原作者为核心,忠实原作者表达的思想内容和语言风格。在严肃的文学作品、散文和权威性言论等表达型文本中,原作者的地位是神圣的,翻译时应将对原作的忠实放在首位。译者应特别注意原作中带有个人特色的因素,如不常见的搭配、新奇的句型、独特的用词等,这些都是作者个人的印记,都应加以保留,而不应将它们正常化,变成正常的搭配、译入语中固有的比喻、普通的句型和用词等。如果原作句子繁琐冗长的,译者也要尽力与原作保持一致。译者就能将原作的真实面貌呈现给读者。另外,原作中带有文化色彩的成分也应忠实地移植过来,以保留原作的独特风味。在翻译信息型文本时,译者要以真实性为核心,将原作的思想内容完整地再现出来,而不必拘泥于原作的语言。信息型文本的核心是内容的真实性,因此译者可以淡化或者忽略一些原作的用词特征。在语言上不必以原作保持一致,以翻译的目的和译文读者能顺利理解为准,可以适当进行调整,而且,对于原文表达模糊和不准确的地方,译者可以进行补充解释甚至修改。一些带有文化色彩的词语,可以以归化策略进行解释。和表达型文本相比,由于不必拘泥于语言形式,译者在信息型文本中有更大的自由空间,主体性能得到更大发挥。在翻译号召型文本时,译者要以读者为核心。由于号召型文本的目的是号召读者按照作者的意图来行动,作出反应,因此,译者就是想方设法让译入语的读者按照原作者意图作出相应的反应。号召型文本的语言注重可读性,讲究通俗易懂,为了做到这一点,译者可以充分利用译入语的优势与特点,使译文的语言尽量达到与原作语言同样的效果。具有文化色彩的词语,可以用译入语中同样具有文化色彩的对等词来取而代之。当原文表达含糊、混乱或不确切时,译者同样有责任进行修改。译者在加工某些号召型文本的语言,如广告语言,还需要作较大的改动甚至重写,以保证译入语读者产生与原作读者同样的反应。因此与前两种文本相比,译者主体性在号召性文本中能够得到最大发挥。
由此可见,由于文本类型不同,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也是有差别的。总之在表达型文本中译者既要忠实原文的思想内容,又要忠实于其语言形式;信息型文本要注重原文的真实性;号召型文本则要以读者为核心。与表达型文本相比,在信息型和号召型文本中,译者有较大的发挥空间,而在号召性文本中,译者的主体性能得到最大发挥。
结语
在传统的翻译研究中,“忠实”和“等值”被认为是翻译的最高标准,作为翻译实践活动主体的译者被“隐身”了。在目的论框架下,评价译文质量的标准不再是等值,而是合适。这种评价方式最大限度地肯定了翻译策略的多元化,把译者从“信”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利于译者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本文以目的论为基础,依据纽马克的文本划分,针对不同文体的不同翻译目的,初步探讨了译者主体性在不同文本中的发挥。翻译的主体是译者,其在翻译活动中作用举足轻重。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不是绝对的,是受客观条件限制的,而译者主体性也正是是通过译者根据特定的翻译目的所采取的具体翻译策略体现出来的。
参考文献:
[1]马红,林建强.功能翻译理论与其翻译原则和方法[J].外语学刊,2007(5).
[2]倪蓓锋.译者目的与译本多样化———以《论语》为例[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8(3):100.
【关键词】:目的论,译者主体性,文本
一功能主义目的论
目的论是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奠基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末与80年代初由凯瑟琳娜.莱斯和汉斯.威米尔提出的一种翻译观。该翻译理论摆脱了以源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认为翻译要从译语读者的角度出发,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
目的论的形成和发展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1年,莱斯在她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和限制》一书中,首次提出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一方面坚持“以原作为中心的等值理论”,一方面在实践中发现“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而应该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莱斯的这些研究为目的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是威米尔对其思想的继承和改进。威米尔突破了传统的以原语为中心的对等理论的束缚,以行为理论为基础,认为翻译的第一准则是文本的目的,因此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他认为翻译不是单纯的一对一的语言转化活动,而是应该根据具体的要求,结合翻译目的和读者的特殊情况进行有选择的翻译。第三阶段,贾斯塔.赫斯.曼塔利和克里斯蒂安.诺德对目的论的发展,前者重点研究了翻译过程的行为,着重分析了参与者各自的作用以及参与者行为发生的语境条件。诺德继承和发展了第一代目的论者的理论,解答了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不足,同时提出了“功能加忠诚”的原则。继费米尔之后以诺德等为首的目的论学者更进一步完善了这一理论。他们认为,为适应译文文本功能,新的交际环境和译文读者的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将自己放在译文读者的位置上,根据译文的预期功能来决定自己的翻译策略。目的论为译者顺利实施其翻译策略提供了可行性途径,突出了译有所为的目的性,将译者从强迫性的,常常是无意义的表面文字的束缚中释放了出来。
二译者主体性
译者主体性问题在当代中国的提出,首先是受了当代西方译学的影响。对译者主体性的界定有不同的观点:有人把译者主体性理解为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它強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须按照文本第一性的原则发挥自己的能动性。有人把译者主体性理解为译者的操纵性,即相对于文本、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优越性和支配性。第三种观点是从译者与文本、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关系中规定译者主体性。这种观点认为译者主体性是译者在翻译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属性。第四种观点认为译者主体性包含两层涵义。其一,译者主体性的本质是译者的存在、活动以及对世界和自身把握的方式。其二,译者主体性是译者与文本、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特性。本文认为译者主体性不同于绝对的主观能动性,而是译者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适当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实现原文作者写作目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能动性。
三译者主体性在不同文本中的发挥
译者是一个有自主意识的主体,存在于翻译过程的始终,在不同的文本中,译者主体性也表现不同。纽马克根据布勒的语言功能理论将所有的文本划分为三大范畴:表达型文本、信息型文本和号召型文本。纽马克划分的三大文本范畴:(1)表达型文本:表达型文本强调原作者的权威地位,目的在于表达原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而不会去考虑读者的反应。(2)信息型文本:信息型文本强调真实性和语言外部的现实。从翻译的目的来看,典型的信息型文本可以涵盖任何知识领域,包括科学、技术、商业、工业、经济等。(3)号召型文本:号召型文本强调以读者为中心,其目的是号召读者按照作者意图来行动、思考、感受,并作出反应。告示、说明书、宣传手册、广告等都属于这一范畴。这些范畴的划分并非是绝对的,纯粹的表达型文本、信息型文本或号召型文本是很少的,大多数文本都同时具有这三种功能,只是其中一个功能特别突出,每一种文本都有其突出的重心或倾向性。译者可根据不同文本表达的不同目的,能动性的利用不同策略和方法在不同程度上对元文本进行处理。
在翻译表达型文本时,译者要以原作者为核心,忠实原作者表达的思想内容和语言风格。在严肃的文学作品、散文和权威性言论等表达型文本中,原作者的地位是神圣的,翻译时应将对原作的忠实放在首位。译者应特别注意原作中带有个人特色的因素,如不常见的搭配、新奇的句型、独特的用词等,这些都是作者个人的印记,都应加以保留,而不应将它们正常化,变成正常的搭配、译入语中固有的比喻、普通的句型和用词等。如果原作句子繁琐冗长的,译者也要尽力与原作保持一致。译者就能将原作的真实面貌呈现给读者。另外,原作中带有文化色彩的成分也应忠实地移植过来,以保留原作的独特风味。在翻译信息型文本时,译者要以真实性为核心,将原作的思想内容完整地再现出来,而不必拘泥于原作的语言。信息型文本的核心是内容的真实性,因此译者可以淡化或者忽略一些原作的用词特征。在语言上不必以原作保持一致,以翻译的目的和译文读者能顺利理解为准,可以适当进行调整,而且,对于原文表达模糊和不准确的地方,译者可以进行补充解释甚至修改。一些带有文化色彩的词语,可以以归化策略进行解释。和表达型文本相比,由于不必拘泥于语言形式,译者在信息型文本中有更大的自由空间,主体性能得到更大发挥。在翻译号召型文本时,译者要以读者为核心。由于号召型文本的目的是号召读者按照作者的意图来行动,作出反应,因此,译者就是想方设法让译入语的读者按照原作者意图作出相应的反应。号召型文本的语言注重可读性,讲究通俗易懂,为了做到这一点,译者可以充分利用译入语的优势与特点,使译文的语言尽量达到与原作语言同样的效果。具有文化色彩的词语,可以用译入语中同样具有文化色彩的对等词来取而代之。当原文表达含糊、混乱或不确切时,译者同样有责任进行修改。译者在加工某些号召型文本的语言,如广告语言,还需要作较大的改动甚至重写,以保证译入语读者产生与原作读者同样的反应。因此与前两种文本相比,译者主体性在号召性文本中能够得到最大发挥。
由此可见,由于文本类型不同,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也是有差别的。总之在表达型文本中译者既要忠实原文的思想内容,又要忠实于其语言形式;信息型文本要注重原文的真实性;号召型文本则要以读者为核心。与表达型文本相比,在信息型和号召型文本中,译者有较大的发挥空间,而在号召性文本中,译者的主体性能得到最大发挥。
结语
在传统的翻译研究中,“忠实”和“等值”被认为是翻译的最高标准,作为翻译实践活动主体的译者被“隐身”了。在目的论框架下,评价译文质量的标准不再是等值,而是合适。这种评价方式最大限度地肯定了翻译策略的多元化,把译者从“信”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利于译者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本文以目的论为基础,依据纽马克的文本划分,针对不同文体的不同翻译目的,初步探讨了译者主体性在不同文本中的发挥。翻译的主体是译者,其在翻译活动中作用举足轻重。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不是绝对的,是受客观条件限制的,而译者主体性也正是是通过译者根据特定的翻译目的所采取的具体翻译策略体现出来的。
参考文献:
[1]马红,林建强.功能翻译理论与其翻译原则和方法[J].外语学刊,2007(5).
[2]倪蓓锋.译者目的与译本多样化———以《论语》为例[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8(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