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负偏离对学生语言学习的隐形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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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既是交际工具,也是交际艺术,它运用于交际生活中涉及语法、生活习俗、民族习惯、地域等特点,因此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约定俗成性。但在日常交际中,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语言运用存在偏离现象。语言偏离分为正偏离和负偏离,正偏离是语言的艺术化,负偏离是语言的失误,它会给我们的语言交际带来诸多不便,产生负面影响,这类负偏离主要表现为违反行为规则、混淆语词的微妙差异,在常见知识上偏失或疏漏,这类错误隐藏较深,不容易被发现,特别是会对幼儿学习语言、中小学生学习语文产生隐形伤害。
   一、生活语言的负偏离的表现
   (一)违背行为教育规则
   语言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交际功能是它的基本功能,同时它还具有教育功能。人们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会认同、接受、吸纳语言所寄予的思想、理念、感情。同时语言运用还有其特殊性,不同行业、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国家,语言意义也有所不同。这正如同数字“14”,在中国总会把它与“要死”联系起来,但在南美洲国家则是表示吉祥的数。
   弯道超车本是赛车术语,具有专用性。随着社会发展,这一词语又有了新的含义,其中“弯道”常作为社会变化或人生道路关键点,广泛用于各个领域。虽然广泛应用,但仍然有其专业性、运用环境的特定性。在交通规则中,弯道超车是违反交通行为规则的行为。在日常非特定语言环境下,我们就不可以滥用,否则会让学习者产生错误的教育影响,认为弯道超车是一种可发生行为,这就是语言运用的负偏离,违反了行为规则。
   正如现在使用频率非常高的“小手拉大手”,无论是禁止零食进校园、森林防火、防溺水、秸秆焚烧,还是交通宣传、传染病宣传、禁烟禁毒禁赌,甚至扫黑除恶、新冠疫情防控、艾滋病宣传都要“小手拉大手”,这种是受教育者去教育教育者的非正常教育行为,是一种违背语言教育规则的语言现象,也是语言运用的负偏离。
   (二)违背生活运用规则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母亲让上大学的孩子到花生地锄花生,可是孩子却把花生锄掉了,其原因是源于母亲的一句“锄花生”。母亲的意思是把花生地里的草锄掉,孩子的理解却是把花生锄掉。锄花生是一种生活语言现象,从语言角度它传递的是一种错误信息。但因语言的约定俗成性,它一直在生活中被应用。如果对于学习语言者不加指导,就会产生对语言运用的错误认识,将约定俗成后的语言行为错误地运用于生活,那就发挥了语言的负偏离作用。我们常说的“薅羊毛”是将羊毛从羊身上薅下来,但我们又说的“薅秧”却是将秧田里的草薅下来。“薅羊毛”是正确使用,“薅秧”则是违背生活运用规则的语言负偏离现象。
   (三)违背汉语构词造句规则
   年老的人可能都还记得,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国家曾号召大家学点语法,提出了“为语言的健康纯洁而斗争”的号召[1]。当时举出的语言使用不当的典型例子是“打扫卫生”“恢复疲劳”。应当说“注意卫生”“讲究卫生”“卫生”是好的,怎么能把它打扫掉?干活儿、工作累了,应该通过休息“消除疲劳”,怎么能让“疲劳恢复”这种错误语言因约定俗成性,在语言生活中仍在使用。但我们绝不能以语言的“约定俗成”为理由就任语言“自由、自然发展”。在知识大爆炸,互联网大发展,青年人热衷于创造新词新语新用法的时代,尤其应当加强语言使用上的监管、指导、引导,使语言的使用始终走在正确规范的发展道路上。
   这种违背汉语的构词造句规则现象在广告、网络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首先是广告用语错误百出。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表现。一是逻辑搭配不当。如:(1)“剪裁春夏秋冬,风行东西南北”(服装公司时装商厦),(2)“摇出清凉感受”(普达冰杯),这两个句子都属于逻辑上词语搭配不当。二是关联词语搭配不当。如:“体积虽小,总是高人一筹(海尔空调)”,在这个句子中,“虽、总是”构不成转折关系,应改为“体积虽小,却高人一筹”。三是关联词语缺漏。如:“无论是书信、簽合同、下订单,您只要交给欧普2106S,保证一切OK!”(欧普传真机),因为关联词缺漏,这样就无法构成“只要……就”的条件关系。所以要在“保证”前面加上“就”构成条件关系。四是违背逻辑学矛盾律原则。如脑白金广告“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前后两句,一“不收礼”一“收礼”,构成了矛盾关系,自然是违背矛盾律的语句,是典型的语言负偏离。
   其次是网络用语纰漏更多。“人艰不拆”“累觉不爱”“火钳刘明”“晋善晋美”“喜大普奔”这些词儿你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吗?近年来,网络流行语可谓五花八门。如““MM”“GG”“9494”“你out了”等网络符语,“我走先!”“很黄很暴力”等具有非语法性特点的句子,不但毫无语言文化的延续性可言,而且表意含混,无一不是硬性缩略、强行拼装的结果。“毋庸讳言,网络语言中也有很多好的新词,如‘囧、给力、雷人、被XX’等以及字母词语不同程度地方便了人们的交际。但它们的怪异化陌生化与泛滥化超出了语言系统本身的消化吸收能力,阻碍了人们的顺利交际,造成了语言的污染,只靠语言系统的自我净化功能,已很难保证语言的健康发展。”[2]这些不规范的网络语言充斥着中小学学生的视野,耳染目濡,广大中小学学生就会不加选择的模仿,并在平时生活,甚至写作中运用,这就对学生规范用语用字带来了很大冲击,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四)违背语言组合规则
   具体表现为中外夹杂、随意编造异体字和繁简混用。
   1.中外夹杂。随着社会全球化的深入,各种外语词汇纷至沓来,渗入我们的社会生活。外语词汇融入我们的语言,丰富了汉语,这是好事。但在使用时要注意中外语言不可夹杂。
   我们看某一城市路名标识:“北京中路”的路牌标示为“Middle Beijing Rord”,这是典型的语言运用中外夹杂,这也是语言的负偏离。地名无论专名、通名都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应该改写为“Bei Jing Zhong Lu”。    2.随意编造异体字。异体字的出现具有其本身的历史原因,为了规范语言文字,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禁止随意使用编造异体字。但现实语言环境中仍有异体字出现在我们的文化生活视域。例如:辢椒(辣)、步行亍(街)、槼矩(规)、甛氿(甜酒)、竝立(并);“辢”“亍”“槼”“甛氿”“竝”已经作为异体字将它们规范统一了,所以在应用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国家的标准使用规范字。但是,现在的商家在应用语言文字时没有自觉的规范意识,不遵守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随意的书写,这势必会妨碍我国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利于语言文字的现代化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正在成长的学生带来负面影响,让他们难以分清。试想,当一个学生走在大街上,看到“楽豐茶听”“杨洲炒麵”怎么会想到它们其实就是“乐丰茶厅”“扬州炒面”?
   3.繁简混用。繁简混合使用是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行为之一。1986年国家语委已明确要求社会禁止使用繁体字。公众场合使用繁体字是不规范的,但在生活中繁简混合情况比比皆是,特别是门店招牌。走上街头,“瑞雲阁畫廊”“北京烤鴨”“運動之家”“富霖旅店”这样的繁简混用招牌随处可见。
   4.篡改成语谚语。现在很多商家都会利用成语、谚语来宣传商品,但为了与商品对接,就牵强附会篡改成语、谚语,从而歪曲成语、谚语的本来含义。例如:土鸡店的“鸡不可失(机不可失)”,止咳药广告的“咳不容缓(刻不容缓)”,箭牌口香糖广告的“一箭钟情”(一见钟情),治结石广告的“大石化小,小石化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都是篡改成语、谚语达到吸引注意力,宣传商品的目的。虽然宣传了商品,但会对学习谚语的孩童或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5.违背语言的地域规则
   许多语言是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的,语言运用不可脱离语言运用的地域、场所、环境。“哇塞”一词是闽南语脏话,但它却随着北漂一族迅速传遍了大江南北。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青年男女为了追赶时尚,不论场合,总喜欢来一声“哇塞”。国内语言学界的人士反复告诫,那是闽南语脏话,但人们,尤其是年轻人,依然是我行我素,频频使用。
   像这样低俗、影响语言健康、纯洁的词语,不引导,任其在社会上使用、流传,能行吗?这是典型的语言违背地域规则而产生的负偏离。
   二、生活语言的负偏离隐性伤害的表现
   现代语言规范是指使用某种语言的人所应共同遵守的语音、词汇、语法、书写等方面的标准和典范。[3]我国一向就重视语言规范工作,中小学学生正处于学习语言时期,如果不对语言负偏离现象加以规范控制,加以正确的引导,他们很可能成为语言负偏离的隐形受害者。语言的负偏离对学生的隐性伤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影响学生正确学习语言文字
   部分不规范语言打破了现代汉语用字的规范性,存在歧异成分,处于学习语言时段的青少年不能正确辨析,导致误用和错用。在平时的作文教学中,我们能经常看到学生把“我”写成“偶”,把“就是”写成“94”,把“过奖”写成“果酱”,把“微笑”写成“(^_^)”,甚至错别字连篇,行文章法,根本不注重语言的规范运用。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来不规范语言正被广大的青少年运用到了现实生活中,这对我国的语言规范教育将是一个巨大的负面影响。
   (二)影响学生语言行为
   我国有着治学严谨的良好传统,历来都非常重视炼字。“僧敲月下门”“春风又绿江南岸”“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古人“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式的咬文嚼字一直被后来者称道。但当今时代下,不规范用语使得生活语言已经失去了传统语言的准确性。前几年从网上传来了一个“屌丝”,也是一个脏词语。不知是哪个嘎小子把它用在了网上,使其流传开来。男性间使用已是不雅,女性使用更就有碍视听。曾经看到一部电视,剧中有一对白,一个公司年轻女白领正跟她周围的男女同事说:“咱们都是屌丝。”丝毫不知脸红。
   (三)影响学生的道德价值观
   不规范语言在语言道德方面也存在负面影响。我国古代信仰儒家文化,仁义礼智信是我国最基本道德准则。但现在不规范语言的出现,使得我国的语言道德面临很大的挑战。“弯道超车”无疑给学生交通可以违规的暗示,“小手拉大手”不就告诉孩子,原来大人经常犯错误,比我们孩子存在的问题还要多吗?再者如今愈演愈烈的传媒语言粗俗化,公众人物语言的庸俗化更是给学习语言的学生负面影响,影响他们的道德取向,这也是典型的语言负偏离。
   三、新时代视域下预防语言隐性伤害的对策
   语言学家许嘉璐先生的一句话对我们应该很有启发:“我们是在不规范的情况下搞规范,语言又在规范中发展。”“规范并不能阻止语言的发展演变和出现一些奇奇怪怪的语言现象,当然也就不能保证出现的新词新语新说法人人都懂得。不进行规范当然不行,过分强调规范,希望纯而又纯也不行。”[4]新时代视域下如何预防语言负偏离对青少年的隐性伤害,可以坚持三个原则。
   (一)齐抓共管原则
   早在200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就印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我们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行为的宣传力度。基础教育阶段是培养学生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黄金时期,学校要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将规范学习使用语言文字作为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语言素养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落实;学生家长要注意自己的语言习惯,为孩子规范语言做表率;教育部门要建立依法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和贯彻;媒体要立足职能优势,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语言的多重规范,抵制不规范用语行为;文化部门要严格把好对地方媒体节目、广告宣传用语的审查关,依法依规加强对学校周边用语用字的管理。这样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管齐下,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不盲从原则
   青少年阶段是孩子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期,而这一阶段的青少年,自制力、辨别力相对较弱,对于现实生活中纷至沓来的各种不规范语言现象往往不能明辨是非,盲从学习运用,这就要求我们语文教育工作者对他们加以引导,运用语言时要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决摒弃“宏兔大展”“钱途无量”“口蜜腹健”“神马”“有木有”这些“语言灾难”,对于不规范语言文字坚决做到不盲从不随波逐流,自觉地学好语言,用好语言。特别是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流行语,一定要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切不可随意而为,否则,不仅会像“屌丝”闹出笑话,而且也是对文化的一种亵渎。
   (三)不墨守成规原则
   语言是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进程中产生的,因此它会在社会的进步中创新发展,并会伴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产生新的语言文化现象。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促生了许多富有时代特色的语言,如“命運共同体”“锦鲤”“官宣”“杠精”“佛系”“点赞”等。这些词语是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特定流行词语,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我们不能墨守成规,而该去接纳,去创新,从而使语言文化向更文明高雅的方向发展。
   语言负偏离是伴随社会多元化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语言现象,它必将对中小学语文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产生冲击,广大中小学语文教师应当思想上接受它,行为上研究它,态度上重视它。在新时代视域下,研究并预防语言负偏离对青少年的隐性伤害,这将是我们语文工作者的新课题。
   参考文献:
   [1]人民日报.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N].1951.6.6.
   [2]孔开朝.我看语言文字规范的“疏”与“堵[N].语言文字周报,2012.06.13.
   [3]魏华.浅探小学语文教学中语言规范的现状及提升策略[J].试题与研究:教学论坛,2015(19):7.
   [4]许嘉璐.容纳·分析·引导·规范[N].文汇报,199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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