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司法会计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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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司法会计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作用远未得到发挥。本文拟对司法会计在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预防犯罪中的作用作一粗浅探讨。
  关键词:司法会计;作用;完善
  
  司法会计,是指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经济案件或其他案件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依法定程序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审核、检查、验证,并对照法律、法规和一定标准,收集、判断并且提供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司法会计是一门“综合学科”,作为一名合格的司法会计,必须具备会计学、审计学、证据学、侦查学及相关法律知识,方能胜任该项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运用司法会计手段揭露、惩治犯罪,充分发挥司法会计在查办经济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是一个现实课题。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会计的发展,远不如法医技术、物证技术那样受人关注,不少人对司法会计在检察业务中的作用存有一定的误解与偏见,影响了司法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对司法会计工作的认识误区
  
  第一、司法会计只能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是指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的调查、审理中,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专门检查,或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专门鉴定的法律诉讼活动。目前我国开展的司法会计活动主要有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检验、司法会计文证审查四类,司法会计鉴定仅是司法会计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不是司法会计活动的全部。
  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经济鉴证机构可以替代检察院司法会计的职能作用。司法会计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二者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角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司法会计不论在“检查”还是在“鉴定”过程中,都必须根据诉讼证据的规则,合理运用证据,对案件提出科学的侦查方向,对涉嫌案件的会计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而注册会计师不具备这一职能。
  第三、司法会计可有可无。我们知道,很多经济案件涉及单位领导或财会人员。涉及单位领导的案件,作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可能不愿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资料或不能提供所要调查的真实情况;涉及财会人员的案件,就要靠自身过硬的查账技术,才能达到查账的目的。此外,经济案件的犯罪手段一般具备智商高、隐蔽性强、复杂多变等特点,如果没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专业知识功底和长期积累的查账技巧,就不能达到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目的。
  
  二、目前司法会计工作的现状
  
  1.行使职能单一
  目前,司法会计工作还停留在服务职务犯罪侦查的层次上,少数地方司法会计仅仅是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财务会计方面问题进行鉴定或会计核查,其他在预防犯罪、诉讼监督中几乎没有涉足。
  2.人才资源有待进一步充实
  全国只有个别高等院校着手司法会计方面的本科教育,尚未有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教育体系,仅仅培养出极少量司法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检察机关通过自身的不定期培训培养司法会计也较少,远远适应不了检察实践的需要。人才资源的相对不足,带来的是理论研究的缺乏,这与司法会计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
  3.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从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来看,目前司法会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具体表现在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化的技术标准,缺乏统一的工作规范,缺乏统一的司法会计文书格式,无统一用语,论证中大量使用证人方言等。
  
  三、司法会计工作的作用
  
  1、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作用
  (一)检查勘验财务会计资料及有关物资,发现、分析线索,制定侦查方案
  检察司法实践证明,利用职务之便的经济犯罪案件是犯罪行为人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或者所掌握的经济业务知识和财务知识的前提下进行的犯罪。犯罪行为人大多属于高智商人员,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处世经验,他们作案前有一定思想准备,作案后又往往找寻一定的借口以及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来掩盖犯罪事实,因此在客观表象上,经济犯罪大多没有明确的犯罪现场和清晰的犯罪结果产。使得经济犯罪具有特有的隐蔽性和诡秘性,但是由于资金流动的规律性、会计核算的特定性、财务关系的相对稳定性,使得财务会计资料成了记录犯罪活动的载体,保留了犯罪行为人的犯罪痕迹,反而为查明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提供了客观条件。在侦查过程中,只要了解经济业务及其活动规律,具备必要的会计专业知识,采取行之有效的检察、勘验方法,就能重现其经济犯罪的过程。在实践工作中,除少数财务会计证据是直接证明某一经济犯罪外,绝大多数的勘验、检查结果往往只是带有某些疑点,是必须进一步查证的侦查线索。司法会计人员必须依据客观经济活动规律,了解发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财务管理环境等,对已获线索作因果关系、动机手段、事实过程等诸多方面的分析和假设,再依据这些分析和假设,拟定侦查方案。
  (二)搜集、提取司法会计资料证据,初步确定案件性质。
  财务会计资料证据主要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固定的以财务会计资料形式表现的证据,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帐本、报表、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这些证据都具有证明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的作用,但财务会计资料的形成要经过凭证、帐本、报表三个阶段,才能连续系统地记录经济业务。因此,具体的财务会计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内容与范围是有限的。在使用这些财务会计资料时,具体的财务会计资料只能直接地证明某一具体事实情节,但不能反映财务会计事实的全貌,只有将各类财务会计资料联系起来,才有可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这就需要司法会计侦查人员对每一个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细致、周密的审查,确认各证据在案件事实证明中的作用和地位,确认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此外,经济犯罪虽然是一种不法活动的结果,但也是一种经济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犯罪事实过程,也就是该项经济活动的过程。司法会计人员在审查证据时,必须对事实过程作整体审查,以进一步提取证据,为证实犯罪提供尽可能齐备的证据材料。
  侦查的最终目的,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确定有无犯罪发生和涉嫌犯罪的性质。由于会计专业性较强以及经济事务、犯罪手段的复杂性,在确定有无犯罪发生和涉嫌犯罪的性质上,往往给一般侦查人员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对司法会计侦查人员来说,由于兼具会计专业知识和侦查技能,在确定有无犯罪发生和涉嫌犯罪的性质上,恰恰有其独到的长处。司法会计侦查人员通过对财务资料的勘验以及发现、分析线索,提取、审查证据,能够为确定有无犯罪发生及涉嫌犯罪的性质提供科学的依据。
  2、在公诉工作中的作用。对于公诉案件,检察院作为指控方,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在绝大多数经济案件中,不管是贪污、侵占、挪用,还是虚假出资、偷税、抗税等,都需要会计鉴定的支撑,没有客观公正的会计检查、鉴定结论,必将会削弱检察院的公诉效果。司法会计在公诉工作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公诉人在审查财务会计资料证据时,如发现有明显缺证,可通过司法会计活动补充证据或核实缺证的原因。例如:已提取作案使用的商业汇票没有提取背书的,还不能直接证明款项的下落,须通过检查银行资料,收集背书证据。(2)公诉人在审查财务会计资料证据时,如发现因提取方法不当,而造成证据不完整或关键文字、数字看不清的,可以通过司法会计活动重新收集财务会计资料证据。(3)公诉人在审查证据中如发现其他证据证明的事实或情节与财务会计资料证据不一致时,可以通过司法会计活动,查明造成证据不符的原因或重新核实证据。(4)公诉人在审查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时,如发现结论所引用的基本证据中,有尚未经过法定程序收集的财务会计资料证据情形的,可以通过检查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查明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并依法定程序予以收集和固定。
  3、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作用。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认为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行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民行案件,特别是民事案件很多涉及到财产纠纷等类型的经济案件,需要运用一定的会计知识和较深的会计实践经验去分析判断案情,从而作出是否提请抗诉的决定。如:某县某街道办事处在新老会计交接时,老会计黄某将已开的5千元收据(未登记账目)作为现金移交给新会计陈某,但黄某收取的现金并未交给陈某。由于陈某缺乏会计常识,不经审核就在移交表上签了字。几年后,该街道办事处对陈某经手的账目审计时发现短款5千元,街道办事处多次追款无果,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先后委托四家审计师事务所审计,一审、二审依据审计结论均判决陈某败诉。为打这场官司,陈某将家里唯一值钱的一台彩电卖了。后司法会计人员受该县检察院民行科的委托,对该案进行了司法会计检查,查明了老会计黄某现金未移交的事实并出具了《司法会计检验报告》。民行科依据《报告》向上级检察院提抗获得成功。
  4、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司法会计的工作职能在打击经济犯罪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样,司法会计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除打击经济犯罪以外,对职务犯罪也能起到预防作用。第一,通过打击犯罪,使犯罪分子或企图犯罪者受到威慑,阻止其继续犯罪。许多经济犯罪分子往往自以为精通会计知识,作案手段高超,作案不会留痕迹,办案人员无法发现,因而有恃无恐,大肆作案。司法会计通过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使犯罪分子意识到其犯罪行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再狡猾的犯罪也可以通过司法会计方法取得证据,打掉犯罪分子存在的幻想,使其不抱任何侥幸心理,这样使其受到威慑,阻止其犯罪。第二,通过打击犯罪,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同时,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司法会计通过办理具体的犯罪案件,使人们认识到那些行为是犯罪的,提高其辨别能力,使人们对违法犯罪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样一方面可使公民守法,另一方面又可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防止其向犯罪方向发展。第三,司法会计人员在查办具体案件时,通过司法会计的运用,可以发现会计核算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健全会计核算和经济管理的规章制度,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四、完善司法会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司法会计在检察业务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使这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笔者认为还需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建议举办全国性的司法会计业务培训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司法会计人才,提高司法会计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二是打造司法会计专业技术应用环境和基础,多方位多渠道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律师灌输司法会计知识,使他们了解、认可司法会计工作;三是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会计工作规范和司法会计鉴定引用标准,以规范司法会计活动;四是大力加强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特别是针对当前高科技犯罪、智能化犯罪的特点和信息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会计审计新技术,加强对司法会计检查技术、鉴定技术的开发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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