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企业集团有多种财务控制方法可供选择,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管理需要选择最适合本企业的模式,不一定完全模仿其他企业集团的做法,只要使本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满足经营需要、控制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就是合理的财务控制方法。企业集团通常采用的财务控制方法是:资金控制方法、人员控制方法、制度控制方法、预算控制和业绩评价等方法。以下笔者就对这些方法加以探讨。
关键词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方法
一、资金控制方法
随着集团整合化管理的要求,多数企业集团内部都设有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可以有效调节资金流向,合理控制集团资金的使用,协调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资金分配,盘活集团资金,防止资金闲置,解决企业集团在资金使用上的平均主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集团可以有力地加强对各成员企业资金的监管,减少资金的风险。财务结算中心才是企业集团资金控制的实施者。从其职能和基本模式看,它完全有能力成为企业实施资金控制的手段。财务结算中心在财务控制模式上可以依据企业集团对集权与分权的不同选择,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当企业集团倾向于集权控制时,应采用集中度高的管理方式,这时运用的主要措施有:收入统一管理,即可以将成员企业的收款事项统一由财务结算中心办理,防止收入分散造成资金失控;统一资金的使用,即集团内资金的支出由结算中心统一安排,如统一主要原材料采购等重要资金使用,以控制资金需求,可以减少采购费用,获得价格优惠等。当企业集团倾向于分权管理时,应减少在资金控制权限方面的统一事项或集中的程度。这时可以采用统一信贷及税务、办理内部往来结算、开展内部融资等,一方面减少资金占用,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成员企业的资金运用。在选择财务结算中心的管理方式时,应考虑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集权模式可能适用于集团中各公司地理位置比较集中、各子公司之间关系紧密、集团领导层决策手段先进、管理水平高或集团规模不太大的情况,以保证集团的管理层能够灵活反映,快速决策,且管理控制成本较低。相对分散的财务结算中心模式适用特大型企业集团,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内容上有较大差异,由于资金均存放于财务结算中心,因而各单位能通过结算中心相互调剂资金余缺,并把内部结算过程中占用的资金留在“体内”循环,从而节约了流动资金占用,降低了企业集团因对外流动资金贷款造成的财务费用。
二、人事控制方法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客体首先是人,各成员企业的经营者、财务经理等管理者。由于委托代理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而经常产生有损所有者利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而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控,往往是事后行为,因此监控的力度和效果是有限的。因此,人事控制主要包括特派财务经理和对成员企业经营者实行监督两方面问题。而财务总监制度可以解决“人事控制”问题并实施对成员企业经营者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子公司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并对集团公司负责。财务总监代表股东的权益,直接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但财务总监同时又是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的负责人,平时要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工作。这样,财务总监代表股东打破了经理人员的权力的过度集中,能在日常工作中监控财务活动的全过程。
三、制度控制方法
企业集团一般通过统一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来规范成员企业的财务行为;统一财务处理方法和程序,以实现对成员企业财务活动的有效控制。控制系统主要由财务监督与内部审计两个方面构成,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所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所进行的内部监督,保证企业集团按照既定目标平稳运行与发展。财务监督主要重点是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大额对外付款、投资、借款、担保情况,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核销及出售情况,重要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财务监督可不定期进行,对于检查出的财务问题,要求纠正并限期反馈纠正情况,涉及个人责任追究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内部审计在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内审部门的作用不仅在于监督子公司财务工作,也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也是监督、控制内部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内审的主要方法是:一是以强化集团资产控制为主线,建立审计网络,坚持下审一级,各审计部门负责对下属公司的内部审计;二是对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联营合同等进行单项审计,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机构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监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集团公司通过对子公司的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所存在的问题,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发挥内部管理强有力的控制机制作用。
四、预算控制方法
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过程中,预算管理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管理水平良好的集团,预算常常用于判断各级管理人员的业绩,理想的预算制度既能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的完全一致,又能激励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符合道德的方式去实现集团和个人的目标。为将这种“道德风险”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显得很重要。本人认为,预算的编制应采用从下到上的方法,这样既考虑了子公司的意见,照顾了子公司的利益,又有利于企业集团公司审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预算的整体性及全面性使子公司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相互配合和协调,提高管理效率,减少摩擦,增强凝聚力。预算一旦确定,且层层分解下去,具体落实为责任预算时,便具有强制的约束效力,给子公司以明确的经营管理目标和各方的责权关系,便于子公司对预算的有效执行和进行自我调整、控制及评价。
五、业绩评价方法
由于企业集团具有规模和经营范围大、组织层次多的特点,且现代企业集团正逐步向跨区域、跨行业的方向发展,反映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的一般会计报表的指标,已不能适应企业集团对成员企业进行财务控制、评价的需要,因为按统一标准提供的评价指标不能揭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的成员企业在赢利水平、增长趋势和机会风险等方面的差异。所以不同的集团可选择不同的指标,不同性质的子公司也可赋予不同的考核指标。企业的使命在于发展与赢利,因此,与赢利和发展有关的财务指标是评价的主要内容。这方面的指标主要有:销售额、销售利润率、剩余收益、现金流量、投资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流动资产周转天数、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每股盈余等。根据指标选取的原则及评价的可操作性,评价指标的数量应在八个以内为宜。不同的集团根据各自的预算指标、同行业平均指标、历史同期指标、国内或国际先进指标等有关数据,来确定成员企业的业绩,进行业绩评价兑现奖惩,以实现对整个企业经营活动的控制。
关键词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方法
一、资金控制方法
随着集团整合化管理的要求,多数企业集团内部都设有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可以有效调节资金流向,合理控制集团资金的使用,协调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资金分配,盘活集团资金,防止资金闲置,解决企业集团在资金使用上的平均主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集团可以有力地加强对各成员企业资金的监管,减少资金的风险。财务结算中心才是企业集团资金控制的实施者。从其职能和基本模式看,它完全有能力成为企业实施资金控制的手段。财务结算中心在财务控制模式上可以依据企业集团对集权与分权的不同选择,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当企业集团倾向于集权控制时,应采用集中度高的管理方式,这时运用的主要措施有:收入统一管理,即可以将成员企业的收款事项统一由财务结算中心办理,防止收入分散造成资金失控;统一资金的使用,即集团内资金的支出由结算中心统一安排,如统一主要原材料采购等重要资金使用,以控制资金需求,可以减少采购费用,获得价格优惠等。当企业集团倾向于分权管理时,应减少在资金控制权限方面的统一事项或集中的程度。这时可以采用统一信贷及税务、办理内部往来结算、开展内部融资等,一方面减少资金占用,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成员企业的资金运用。在选择财务结算中心的管理方式时,应考虑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集权模式可能适用于集团中各公司地理位置比较集中、各子公司之间关系紧密、集团领导层决策手段先进、管理水平高或集团规模不太大的情况,以保证集团的管理层能够灵活反映,快速决策,且管理控制成本较低。相对分散的财务结算中心模式适用特大型企业集团,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内容上有较大差异,由于资金均存放于财务结算中心,因而各单位能通过结算中心相互调剂资金余缺,并把内部结算过程中占用的资金留在“体内”循环,从而节约了流动资金占用,降低了企业集团因对外流动资金贷款造成的财务费用。
二、人事控制方法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客体首先是人,各成员企业的经营者、财务经理等管理者。由于委托代理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而经常产生有损所有者利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而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控,往往是事后行为,因此监控的力度和效果是有限的。因此,人事控制主要包括特派财务经理和对成员企业经营者实行监督两方面问题。而财务总监制度可以解决“人事控制”问题并实施对成员企业经营者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子公司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并对集团公司负责。财务总监代表股东的权益,直接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但财务总监同时又是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的负责人,平时要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工作。这样,财务总监代表股东打破了经理人员的权力的过度集中,能在日常工作中监控财务活动的全过程。
三、制度控制方法
企业集团一般通过统一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来规范成员企业的财务行为;统一财务处理方法和程序,以实现对成员企业财务活动的有效控制。控制系统主要由财务监督与内部审计两个方面构成,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所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所进行的内部监督,保证企业集团按照既定目标平稳运行与发展。财务监督主要重点是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大额对外付款、投资、借款、担保情况,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核销及出售情况,重要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财务监督可不定期进行,对于检查出的财务问题,要求纠正并限期反馈纠正情况,涉及个人责任追究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内部审计在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内审部门的作用不仅在于监督子公司财务工作,也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也是监督、控制内部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内审的主要方法是:一是以强化集团资产控制为主线,建立审计网络,坚持下审一级,各审计部门负责对下属公司的内部审计;二是对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联营合同等进行单项审计,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机构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监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集团公司通过对子公司的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所存在的问题,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发挥内部管理强有力的控制机制作用。
四、预算控制方法
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过程中,预算管理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管理水平良好的集团,预算常常用于判断各级管理人员的业绩,理想的预算制度既能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的完全一致,又能激励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符合道德的方式去实现集团和个人的目标。为将这种“道德风险”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显得很重要。本人认为,预算的编制应采用从下到上的方法,这样既考虑了子公司的意见,照顾了子公司的利益,又有利于企业集团公司审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预算的整体性及全面性使子公司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相互配合和协调,提高管理效率,减少摩擦,增强凝聚力。预算一旦确定,且层层分解下去,具体落实为责任预算时,便具有强制的约束效力,给子公司以明确的经营管理目标和各方的责权关系,便于子公司对预算的有效执行和进行自我调整、控制及评价。
五、业绩评价方法
由于企业集团具有规模和经营范围大、组织层次多的特点,且现代企业集团正逐步向跨区域、跨行业的方向发展,反映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的一般会计报表的指标,已不能适应企业集团对成员企业进行财务控制、评价的需要,因为按统一标准提供的评价指标不能揭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的成员企业在赢利水平、增长趋势和机会风险等方面的差异。所以不同的集团可选择不同的指标,不同性质的子公司也可赋予不同的考核指标。企业的使命在于发展与赢利,因此,与赢利和发展有关的财务指标是评价的主要内容。这方面的指标主要有:销售额、销售利润率、剩余收益、现金流量、投资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流动资产周转天数、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每股盈余等。根据指标选取的原则及评价的可操作性,评价指标的数量应在八个以内为宜。不同的集团根据各自的预算指标、同行业平均指标、历史同期指标、国内或国际先进指标等有关数据,来确定成员企业的业绩,进行业绩评价兑现奖惩,以实现对整个企业经营活动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