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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友好型社区是以社区内居住的人的生活方式和日常消费行为主导,以社区居民与社区内外环境的良性互动为基础,从而为社区居民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全体居民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促进社区朝着和谐、友好方向发展的一种新型的社区发展模式。
关键词:环境友好社区;居民
环境友好型社区不单单是指社区内部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还包括社区人文环境、法制环境和居民日常活动方式等共同构成的一个开放型、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整体系统。环境友好型社区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涉及到政府、居委会、居民等,但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于居民自身的创造力在于居民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从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能界定、非政府机构参与、志愿者队伍培养三个方面来解决完善目前社区公共服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清晰界定政府和街道居办事处在社区公共服务管理过程中的地位
环境友好型社区公共服务建设是社区所在地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以社区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发动全体社区内外部各方面的力量,为满足社区内部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一些列活动。因此,在环境友好型社区公共服务建设过程中,所在地政府和社区街道办事处必须要明确自身的职责。
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但还应该有社区服务发起的主体,这个主体就是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民联系的最为紧密,对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方式和需求更为清晰、明确,因此,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社区内居民开展互帮、互助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中所需的各种服务项目。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管理的最基层组织,自身没有能力和不可能全面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服务,街道办事处要转变原有的传统观念,把自身由基层行政部门转变成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提供者或代理人,在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时:第一,要满足社区居民自身的需要,而且要平衡社区的整体利益,取得社区广大居民的信任和支持;第二,要做到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分离,积极培育和引进社区公共服务的内部生产组织和外部提供组织,调动社区内外资源,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的内、外联系网络,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的内供和外包(社区内部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在一定管理机制框架下外包给外部服务提供者)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社区公共服务的运作成本。
二、鼓励外部企业及非政府公益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管理
从目前大多数社区公共服务的运作流程和机制看,通常情况下都是由政府主导,并且参与运作的,非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公益团体参与到社区公共服务过程中来的情况还是相对较少的。社区公共服务参与是一种公众参与社区建设的一种行为,它使得社区内的每一位居民有机会为社区的发展、社区的利益贡献自己的量、分担自身的责任,同时分享社区发展的成果。在现代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公众力量参与社区事务,特别是社区公共服务已经变得越来月重要,这一转变也是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的基础,也是和谐社区、和谐社区建设的前提。
社区内部的公共服务并不是指的免费的、福利性质的服务提供,而是指在以社区广大居民为需求者的基础上,进入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经营与社区居民生活相关的公共服务,例如家庭保洁、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物品代购、餐饮、物流、继续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等相关的一系列服务。“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社区内部绿化、保洁、法律咨询、文化娱乐以及其他相关的环保设施和节能、节点产品都可以由外部企业来提供。企业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是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主体,但企业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区单元,趋利性是的企业在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时采取特殊的运营策略,面对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可以为其以更加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方式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而政府也应该为这些给社区提供服务的企业以一定的税收和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服务项目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非政府组织(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她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NGO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非政府组织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追求社会效益、提供公益性的服务为目标,由于其不隶属于政府部门,有没有利益追求,再说社区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就大大提高了社区服务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运营成本。非政府公益组织,不单单只为社区服务,他们也为社会其他有需求的群体服务。在社区服务过程中,其主要为社区医疗卫生、科学教育、人文环境、文体活动等提供必要的服务。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不但有利于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而且还有利于缓解社区所在地政府在社区服务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在社区居民参与的情况下高效率利用社会资源,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缓解社会矛盾。在社区公共服务发展过程中,把过去由政府独自包揽的社区服务由非政府组织、公益组织来承担,还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有限政府”的目标。
三、大力发展致力于社区公共服务的志愿者
志愿者(英文Volunteer),联合国将其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依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来讲,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现代环境友好新型社区建设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而社区志愿者则是新型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来源之一。社区公共服务的最终践行者还是由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来完成的,因此在人力资源配置上,社区服务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和专家,需要有较好的管理模式把相关人才组织起来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公益性这的服务,并能帮助居民妥善的解决问题。街道居委会可以通过建立相关人才库的方式,为社区未来公共服务发展做好人才储备,最终达到环境友好型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目的。
为了做好社区志愿者的相关人才储备,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和良好运作,应逐步完善社区内部各项管理机制。首先,人才储备是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基础。要做好社区志愿者招募工作,通过多样化的形式从社区内部和外部来招募社区服务过程中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其次,要做好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凡是自愿参加社区公益服务的志愿者都应该建立相关的人才档案和服务项目记录,规范志愿者管理制度;最后,针对不同的志愿者建立不同的技能培训制度。要有针对性的对在册志愿者进行服务理念、服务项目、服务行为和服务技能等相关科目的培训,使其在服务过程中更加的专业化。
(作者简介:费 波(1981-),男,苏州吴江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从事公共管理研究。)
关键词:环境友好社区;居民
环境友好型社区不单单是指社区内部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还包括社区人文环境、法制环境和居民日常活动方式等共同构成的一个开放型、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整体系统。环境友好型社区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涉及到政府、居委会、居民等,但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于居民自身的创造力在于居民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从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能界定、非政府机构参与、志愿者队伍培养三个方面来解决完善目前社区公共服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清晰界定政府和街道居办事处在社区公共服务管理过程中的地位
环境友好型社区公共服务建设是社区所在地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以社区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发动全体社区内外部各方面的力量,为满足社区内部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一些列活动。因此,在环境友好型社区公共服务建设过程中,所在地政府和社区街道办事处必须要明确自身的职责。
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但还应该有社区服务发起的主体,这个主体就是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民联系的最为紧密,对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方式和需求更为清晰、明确,因此,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社区内居民开展互帮、互助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中所需的各种服务项目。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管理的最基层组织,自身没有能力和不可能全面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服务,街道办事处要转变原有的传统观念,把自身由基层行政部门转变成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提供者或代理人,在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时:第一,要满足社区居民自身的需要,而且要平衡社区的整体利益,取得社区广大居民的信任和支持;第二,要做到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分离,积极培育和引进社区公共服务的内部生产组织和外部提供组织,调动社区内外资源,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的内、外联系网络,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的内供和外包(社区内部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在一定管理机制框架下外包给外部服务提供者)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社区公共服务的运作成本。
二、鼓励外部企业及非政府公益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管理
从目前大多数社区公共服务的运作流程和机制看,通常情况下都是由政府主导,并且参与运作的,非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公益团体参与到社区公共服务过程中来的情况还是相对较少的。社区公共服务参与是一种公众参与社区建设的一种行为,它使得社区内的每一位居民有机会为社区的发展、社区的利益贡献自己的量、分担自身的责任,同时分享社区发展的成果。在现代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公众力量参与社区事务,特别是社区公共服务已经变得越来月重要,这一转变也是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的基础,也是和谐社区、和谐社区建设的前提。
社区内部的公共服务并不是指的免费的、福利性质的服务提供,而是指在以社区广大居民为需求者的基础上,进入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经营与社区居民生活相关的公共服务,例如家庭保洁、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物品代购、餐饮、物流、继续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等相关的一系列服务。“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社区内部绿化、保洁、法律咨询、文化娱乐以及其他相关的环保设施和节能、节点产品都可以由外部企业来提供。企业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是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主体,但企业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区单元,趋利性是的企业在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时采取特殊的运营策略,面对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可以为其以更加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方式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而政府也应该为这些给社区提供服务的企业以一定的税收和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服务项目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非政府组织(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她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NGO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非政府组织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追求社会效益、提供公益性的服务为目标,由于其不隶属于政府部门,有没有利益追求,再说社区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就大大提高了社区服务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运营成本。非政府公益组织,不单单只为社区服务,他们也为社会其他有需求的群体服务。在社区服务过程中,其主要为社区医疗卫生、科学教育、人文环境、文体活动等提供必要的服务。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不但有利于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而且还有利于缓解社区所在地政府在社区服务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在社区居民参与的情况下高效率利用社会资源,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缓解社会矛盾。在社区公共服务发展过程中,把过去由政府独自包揽的社区服务由非政府组织、公益组织来承担,还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有限政府”的目标。
三、大力发展致力于社区公共服务的志愿者
志愿者(英文Volunteer),联合国将其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依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来讲,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现代环境友好新型社区建设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而社区志愿者则是新型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来源之一。社区公共服务的最终践行者还是由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来完成的,因此在人力资源配置上,社区服务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和专家,需要有较好的管理模式把相关人才组织起来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公益性这的服务,并能帮助居民妥善的解决问题。街道居委会可以通过建立相关人才库的方式,为社区未来公共服务发展做好人才储备,最终达到环境友好型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目的。
为了做好社区志愿者的相关人才储备,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和良好运作,应逐步完善社区内部各项管理机制。首先,人才储备是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基础。要做好社区志愿者招募工作,通过多样化的形式从社区内部和外部来招募社区服务过程中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其次,要做好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凡是自愿参加社区公益服务的志愿者都应该建立相关的人才档案和服务项目记录,规范志愿者管理制度;最后,针对不同的志愿者建立不同的技能培训制度。要有针对性的对在册志愿者进行服务理念、服务项目、服务行为和服务技能等相关科目的培训,使其在服务过程中更加的专业化。
(作者简介:费 波(1981-),男,苏州吴江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从事公共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