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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寄宿制学生的适应状况看,高年级学生身心发展趋于成熟,自我调节能力较强,照顾好自己的生活不再是突出问题。而低年级的大多数学生,不仅在生活上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在情感上对父母也存有很强的依赖性,其自我调节能力和自我适应能力还比较差。因此,生活教师在照顾好学生的日常生活的同时,还要承担学生父母的角色,以弥补学生家庭情感的缺失。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生活教师队伍,对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寄宿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队伍的现存问题,结合对农村寄宿学校校长、教师及家长的调查访谈,笔者认为,加强生活教师队伍建设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一、设置专门的生活教师编制
对于寄宿制学校而言,生活教师的作用不可替代。政府应根据寄宿制学校学生的数量,统一核定专门的生活教师编制,并严格付诸实践。如小学一年级每二十人核定一个生活教师编制,二年级和三年级可三十人核定一个生活教师编制,四年级到六年级,可一个班级核定一个生活教师编制。初中学生则可以一个年级核定一个生活教师编制。设置生活教师编制是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地位的承认,也是对生活教师劳动价值的肯定。这不仅有利于激发生活教师的工作热情,为他们创设安心工作的外部环境,也可促使他们更好地照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帮助学生更快地适应学校寄宿生活。
二、完善生活教师的选聘制度
如前所述,农村寄宿制学校现有的生活教师或者由班主任兼任,或者由布局调整后转岗的教师担任,尚没有建立明确、规范的生活教师选聘制度。对生活教师自身的素质要求也没有明确规定,更谈不上对生活教师的生理和心理的测评了。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聘任制度。生活教师应有健康的身体,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心态积极向上,性格乐观开朗,对学生充满爱心,对工作耐心和细心;年龄宜限定在35~50岁之间,确保他们既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又有较充沛的精力;应受过正规教育,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应有养育孩子的经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三、明确生活教师的工作职责
目前,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的工作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工作职责尚不明确,工作内容仅限于对学生饮食起居的照顾。学校聘任的生活教师应主要承担起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照顾寄宿学生的日常生活起居,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独立生活能力以及良好的卫生习惯;2.管理和监督寄宿学生的课后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的自觉性;3.依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游戏活动和娱乐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把寄宿学校办成学生的快乐家园,培养学生的交往能力和组织能力。生活教师的工作职责既要符合国家、学校的总体规章制度的要求,还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应依学生的年龄特点、生活习惯对其进行管理。
四、加强对生活教师的相关培训
生活教师是伴随寄宿制学校的建立而出现的特殊教师群体。当前,专门针对生活教师的培训还处于空白状态,这也是导致当前生活教师工作的主观色彩较浓、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少规范性的重要原因之一。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整个学校是一个有机整体。课上的教育与课下的活动以及管理等要衔接好,专业课教师与生活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也要衔接好。生活教师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对象。各个年龄段的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与身心发展的关键期,对他们学业以及生活等各方面的管理和照顾,既要规范科学,又要满足学生的内在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在注重对校长以及各学科教师进行培训的同时,也要重视对寄宿学校中的特殊教师群体——生活教师的培训。在培训频次上,要保证生活教师在正式上岗前后至少能各获得一次接受培训的机会,提高其自身的职业素养;在培训内容上,要以教育规章制度、学校卫生条例、教师职业操守以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主;在培训方式上,教育主管部门可以邀请大学中的教育专家、心理专家以及寄宿学校中的优秀生活教师共同进行研讨,切实解决生活教师的认识问题,全面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五、提高生活教师待遇
生活教师的工作职责与学科教师有着质的差别,但其相对学生的成长而言却同样重要。从调查和访谈的情况看,现有生活教师大多是转岗而来的,很多人并不情愿从事现有的工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1、人们普遍认为生活教师没有科任教师重要,甚至可有可无,是谁都可以做的工作,由此导致了一些生活教师缺乏工作热情; 2、生活教师的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琐细,需要有极大的耐心、细心和爱心,需要付出极大的精力,投入真情实感,且责任重大。但生活教师的待遇普遍低于科任教师,与他们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无论从工作的重要性上还是付出的劳动量上看,我们都应该以科任教师为比照,增拨或从现有教育经费中划出一部分专项基金,适当提高生活教师的待遇。
生活教师的出现,是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必然结果。在我国很多地区,寄宿生的比例已经占到了学生总数的一半以上。对于一些低龄学生而言,虽然他们很早就开始了寄宿生活,但他们还缺少独自生活的能力,日常起居依然需要成人的帮助和照顾,这在客观上就需要学校加强对学生生活的科学管理,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由生活教师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起居,不仅有助于提高寄宿制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助于保证寄宿学生积极、快速地适应寄宿生活,養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使他们在寄宿环境下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
一、设置专门的生活教师编制
对于寄宿制学校而言,生活教师的作用不可替代。政府应根据寄宿制学校学生的数量,统一核定专门的生活教师编制,并严格付诸实践。如小学一年级每二十人核定一个生活教师编制,二年级和三年级可三十人核定一个生活教师编制,四年级到六年级,可一个班级核定一个生活教师编制。初中学生则可以一个年级核定一个生活教师编制。设置生活教师编制是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地位的承认,也是对生活教师劳动价值的肯定。这不仅有利于激发生活教师的工作热情,为他们创设安心工作的外部环境,也可促使他们更好地照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帮助学生更快地适应学校寄宿生活。
二、完善生活教师的选聘制度
如前所述,农村寄宿制学校现有的生活教师或者由班主任兼任,或者由布局调整后转岗的教师担任,尚没有建立明确、规范的生活教师选聘制度。对生活教师自身的素质要求也没有明确规定,更谈不上对生活教师的生理和心理的测评了。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聘任制度。生活教师应有健康的身体,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心态积极向上,性格乐观开朗,对学生充满爱心,对工作耐心和细心;年龄宜限定在35~50岁之间,确保他们既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又有较充沛的精力;应受过正规教育,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应有养育孩子的经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三、明确生活教师的工作职责
目前,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的工作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工作职责尚不明确,工作内容仅限于对学生饮食起居的照顾。学校聘任的生活教师应主要承担起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照顾寄宿学生的日常生活起居,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独立生活能力以及良好的卫生习惯;2.管理和监督寄宿学生的课后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的自觉性;3.依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游戏活动和娱乐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把寄宿学校办成学生的快乐家园,培养学生的交往能力和组织能力。生活教师的工作职责既要符合国家、学校的总体规章制度的要求,还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应依学生的年龄特点、生活习惯对其进行管理。
四、加强对生活教师的相关培训
生活教师是伴随寄宿制学校的建立而出现的特殊教师群体。当前,专门针对生活教师的培训还处于空白状态,这也是导致当前生活教师工作的主观色彩较浓、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少规范性的重要原因之一。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整个学校是一个有机整体。课上的教育与课下的活动以及管理等要衔接好,专业课教师与生活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也要衔接好。生活教师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对象。各个年龄段的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与身心发展的关键期,对他们学业以及生活等各方面的管理和照顾,既要规范科学,又要满足学生的内在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在注重对校长以及各学科教师进行培训的同时,也要重视对寄宿学校中的特殊教师群体——生活教师的培训。在培训频次上,要保证生活教师在正式上岗前后至少能各获得一次接受培训的机会,提高其自身的职业素养;在培训内容上,要以教育规章制度、学校卫生条例、教师职业操守以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主;在培训方式上,教育主管部门可以邀请大学中的教育专家、心理专家以及寄宿学校中的优秀生活教师共同进行研讨,切实解决生活教师的认识问题,全面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五、提高生活教师待遇
生活教师的工作职责与学科教师有着质的差别,但其相对学生的成长而言却同样重要。从调查和访谈的情况看,现有生活教师大多是转岗而来的,很多人并不情愿从事现有的工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1、人们普遍认为生活教师没有科任教师重要,甚至可有可无,是谁都可以做的工作,由此导致了一些生活教师缺乏工作热情; 2、生活教师的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琐细,需要有极大的耐心、细心和爱心,需要付出极大的精力,投入真情实感,且责任重大。但生活教师的待遇普遍低于科任教师,与他们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无论从工作的重要性上还是付出的劳动量上看,我们都应该以科任教师为比照,增拨或从现有教育经费中划出一部分专项基金,适当提高生活教师的待遇。
生活教师的出现,是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必然结果。在我国很多地区,寄宿生的比例已经占到了学生总数的一半以上。对于一些低龄学生而言,虽然他们很早就开始了寄宿生活,但他们还缺少独自生活的能力,日常起居依然需要成人的帮助和照顾,这在客观上就需要学校加强对学生生活的科学管理,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由生活教师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起居,不仅有助于提高寄宿制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助于保证寄宿学生积极、快速地适应寄宿生活,養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使他们在寄宿环境下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