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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弱势群体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开始慢慢进入人们的视线。弱势群体在社会中的各个方面均处于不利地位,他们中的一些人为了摆脱这种困境,往往铤而走险踏上犯罪的道路,这直接导致了弱势群体犯罪现象的频发。因而本文通过对弱势群体犯罪现象的观察和思考,研究其犯罪原因,从而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这对确实有效的降低弱势群体的高犯罪率,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整个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弱势群体;犯罪;原因;预防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无论是从经济、政治还是文化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随之而来的社会结构急剧转型,使得弱势群体作为一类特殊人群,逐渐进入我们的视线。与此同时,因为他们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犯罪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因而研究弱势群体的犯罪现象及其犯罪原因,对于制定具体措施从而预防和控制弱势群体犯罪有着重大意义。
一、弱势群体的犯罪问题
要认识弱势群体的犯罪问题,首先应当界定弱势群体的的概念。但是,在我国关于弱势群体的具体概念学界一直没有达成统一共识,有的学者认为:“弱势群体是由于社会结构急剧转型和社会关系失调或由于一部分社会成员自身的某些原因(如竞争失败、失业、年老体弱、残疾等),而造成对于社会现实的不适应,并且出现了生活障碍和生活困难的人群共同体。” i有的学者则认为:“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身生理、职业或者知识和能力等主客观因素,其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和物质生活条件贫困的自然人群。” ii综合目前学界的观点,笔者认为弱势群体就是某类人群由于自然及社会原因使得其在各个方面均处于不利的地位,主要表现在经济、能力和权力等方面。常见的弱势群体有传统观念中的未成年人、妇女、老人、残疾人以及具有时代性的下岗待业人员和农民工等。
近年来,弱势群体犯罪现象的频发使得弱势群体逐渐成为导致我国高发犯罪率的一个重要犯罪主体,在此背景下,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犯罪现象的研究也变得越来越有必要性。以下将阐释几种常见的弱势群体犯罪现象。
首先是日益严峻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下为未成年人,其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称为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在我国一直受到高度关注,并且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形式和特点。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使得未成年人的犯罪形式日益多样化,从以暴力为主的犯罪如抢劫、杀人、强奸等逐步向智能性、技术性犯罪如利用网络盗窃诈骗等过渡。
其次是女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虽然从整体上来看男性的犯罪率高于女性,但是女性的犯罪人数却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根据不完全统计,女性犯罪增长率要远高于男性。以东部某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资料为例,2010年该法院审理的女性犯罪人数为289人,2010年则猛增至446人,2011年为518人,而2012年女性犯罪人数已经达到了597人,是2010年的一倍还多。由此可见,女性犯罪人数不断增加,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最后是弱势群体犯罪的主要构成人员——农民工和下岗待业人员。“根据陕西省某法院的调查显示,2006年至2008年,该院判处有罪案犯1189人,其中农民犯罪人数为606人,农民工犯罪人数为232人,农民工犯罪人数占农民犯罪人数的40%,各年所占比率分别为39.37%,39.62%,40.49%,41.51%。” iii “而从全国来看,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统计数据是:该年人民法院判处罪犯共计889,042人,其中,农民罪犯占55.19%,无业人员为26.13%,两者合计占全年全部犯罪人的81.32%。” iv可见,这类弱势群体的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且有增长的趋势。因此,控制和预防此类人群犯罪对减少整个弱势群体的犯罪率乃至社会的长治久安都有着重要意义。
除了上述三类弱势群体犯罪现象外,其他的弱势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等犯罪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种种迹象表明,弱势群体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其犯罪问题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弱势群体的犯罪原因
任何现象的产生与发展都是有原因的。弱势群体犯罪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呈现出多样化特征,而在具体原因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复杂性。因此对于弱势群体犯罪原因的把握直接决定着预防和控制这类犯罪现象的策略的制定。综合多方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弱势群体的犯罪原因主要分社会原因和个体原因两个方面。
弱势群体犯罪的社会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其中,经济、政治、家庭和法治四个因素是弱势群体犯罪的社会原因的主要构成部分。
第一是经济因素。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的时期,由此带来的是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阶层的分化。这种经济变化使得弱势群体在整个社会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直接表现就是经济弱势。弱势群体作为社会阶层中的底层人员往往缺乏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收入水平低,生活水平落后,生活处境困难,由此导致其在权利的享有上受到限制,进一步加深了他们的弱势程度。这种经济上的差距及其不断扩大严重刺激了弱势群体,特别是某些怀有仇富心理的弱势群体在缺乏正确的疏导时易产生反社会倾向,这也是促使其犯罪的重要原因。
第二,政治因素。影响弱势群体犯罪的政治因素主要表现为弱势群体在国家管理和社会生活中权力的限制。马克思主义认为犯罪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因为在国家运作中,不同阶层对于社会的期待和要求是不同的,由此产生的差异是其斗争的原因,极端表现可能就会上升到犯罪了。弱势群体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国家的管理中行使的权力有限,在通过合法途径满足不了自己需求,维护不了自己权利的时候,犯罪则是他们的最终出路。
第三,家庭因素。“人天生是一个圣人或一个罪犯,这仅仅是一个偶然的现象。许多人都有善和恶的倾向,尽管这些倾向的侧重点因人而异。因此我们的命运多是由那些影响所决定的,这些影响改变和形成那些被给予的倾向,家庭是最重要的因素。” v弱势群体,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几乎都与他们童年家庭生活的不和谐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家庭关系的不和睦和家庭教育的不得当都会对儿童的成长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由此引发的心理上的障碍和行为上的失范最终促使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关键词】弱势群体;犯罪;原因;预防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无论是从经济、政治还是文化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随之而来的社会结构急剧转型,使得弱势群体作为一类特殊人群,逐渐进入我们的视线。与此同时,因为他们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犯罪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因而研究弱势群体的犯罪现象及其犯罪原因,对于制定具体措施从而预防和控制弱势群体犯罪有着重大意义。
一、弱势群体的犯罪问题
要认识弱势群体的犯罪问题,首先应当界定弱势群体的的概念。但是,在我国关于弱势群体的具体概念学界一直没有达成统一共识,有的学者认为:“弱势群体是由于社会结构急剧转型和社会关系失调或由于一部分社会成员自身的某些原因(如竞争失败、失业、年老体弱、残疾等),而造成对于社会现实的不适应,并且出现了生活障碍和生活困难的人群共同体。” i有的学者则认为:“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身生理、职业或者知识和能力等主客观因素,其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和物质生活条件贫困的自然人群。” ii综合目前学界的观点,笔者认为弱势群体就是某类人群由于自然及社会原因使得其在各个方面均处于不利的地位,主要表现在经济、能力和权力等方面。常见的弱势群体有传统观念中的未成年人、妇女、老人、残疾人以及具有时代性的下岗待业人员和农民工等。
近年来,弱势群体犯罪现象的频发使得弱势群体逐渐成为导致我国高发犯罪率的一个重要犯罪主体,在此背景下,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犯罪现象的研究也变得越来越有必要性。以下将阐释几种常见的弱势群体犯罪现象。
首先是日益严峻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下为未成年人,其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称为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在我国一直受到高度关注,并且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形式和特点。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使得未成年人的犯罪形式日益多样化,从以暴力为主的犯罪如抢劫、杀人、强奸等逐步向智能性、技术性犯罪如利用网络盗窃诈骗等过渡。
其次是女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虽然从整体上来看男性的犯罪率高于女性,但是女性的犯罪人数却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根据不完全统计,女性犯罪增长率要远高于男性。以东部某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资料为例,2010年该法院审理的女性犯罪人数为289人,2010年则猛增至446人,2011年为518人,而2012年女性犯罪人数已经达到了597人,是2010年的一倍还多。由此可见,女性犯罪人数不断增加,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最后是弱势群体犯罪的主要构成人员——农民工和下岗待业人员。“根据陕西省某法院的调查显示,2006年至2008年,该院判处有罪案犯1189人,其中农民犯罪人数为606人,农民工犯罪人数为232人,农民工犯罪人数占农民犯罪人数的40%,各年所占比率分别为39.37%,39.62%,40.49%,41.51%。” iii “而从全国来看,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统计数据是:该年人民法院判处罪犯共计889,042人,其中,农民罪犯占55.19%,无业人员为26.13%,两者合计占全年全部犯罪人的81.32%。” iv可见,这类弱势群体的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且有增长的趋势。因此,控制和预防此类人群犯罪对减少整个弱势群体的犯罪率乃至社会的长治久安都有着重要意义。
除了上述三类弱势群体犯罪现象外,其他的弱势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等犯罪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种种迹象表明,弱势群体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其犯罪问题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弱势群体的犯罪原因
任何现象的产生与发展都是有原因的。弱势群体犯罪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呈现出多样化特征,而在具体原因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复杂性。因此对于弱势群体犯罪原因的把握直接决定着预防和控制这类犯罪现象的策略的制定。综合多方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弱势群体的犯罪原因主要分社会原因和个体原因两个方面。
弱势群体犯罪的社会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其中,经济、政治、家庭和法治四个因素是弱势群体犯罪的社会原因的主要构成部分。
第一是经济因素。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的时期,由此带来的是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阶层的分化。这种经济变化使得弱势群体在整个社会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直接表现就是经济弱势。弱势群体作为社会阶层中的底层人员往往缺乏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收入水平低,生活水平落后,生活处境困难,由此导致其在权利的享有上受到限制,进一步加深了他们的弱势程度。这种经济上的差距及其不断扩大严重刺激了弱势群体,特别是某些怀有仇富心理的弱势群体在缺乏正确的疏导时易产生反社会倾向,这也是促使其犯罪的重要原因。
第二,政治因素。影响弱势群体犯罪的政治因素主要表现为弱势群体在国家管理和社会生活中权力的限制。马克思主义认为犯罪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因为在国家运作中,不同阶层对于社会的期待和要求是不同的,由此产生的差异是其斗争的原因,极端表现可能就会上升到犯罪了。弱势群体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国家的管理中行使的权力有限,在通过合法途径满足不了自己需求,维护不了自己权利的时候,犯罪则是他们的最终出路。
第三,家庭因素。“人天生是一个圣人或一个罪犯,这仅仅是一个偶然的现象。许多人都有善和恶的倾向,尽管这些倾向的侧重点因人而异。因此我们的命运多是由那些影响所决定的,这些影响改变和形成那些被给予的倾向,家庭是最重要的因素。” v弱势群体,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几乎都与他们童年家庭生活的不和谐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家庭关系的不和睦和家庭教育的不得当都会对儿童的成长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由此引发的心理上的障碍和行为上的失范最终促使其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