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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往往遇到很多阻力,特别是面对大要案的查处的时候,检察机关既要严格按照新刑事诉讼法来执行,又要面对各种阻力还有犯罪嫌疑人反侦查的各种手段。时间紧、任务重、侦查手段有限,成为基层检察院面对的一大难题。本文从A区检察院查办林某受贿案为样本,对检察机关面对的“难题”提出一些看法,抛砖引玉。
关键词 查办 自侦 检察机关
作者简介:高舒、陈松波、许志敏,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194-02
2004年至2012年间,犯罪嫌疑人林某在A地区担任主要乡镇党政一把手,但所管辖区“两违”案件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A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侦查,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审慎研判,选准切入点。某镇“两违”建设有着比较长的历史,与城区接壤,境内经济发达,工厂密布,聚集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工厂需要厂房,外来务工人员也需要租赁住房。经济飞速发展,始终面临巨大的房屋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通过正常渠道修建房屋的程序十分繁琐。于是,许多当地人便私自圈地建房,这便是“两违”建设的由来。巨大的市场需求摆在那,只要房子建起来,就不用担心租不出去。原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夕之间就能成为坐地收金的地主寓公。“两违”建设最疯狂时,几乎发展成一项全民运动。如果哪个本地人不能弄两栋房子起来,还会被邻居嘲笑没本事。“两违”建设成为了该镇城建脸上的伤疤,更可能是官场体内的溃疡。针对“两违”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怪现象”,A地区检察院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活动为契机,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的支持下,下决心严查“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我院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专案小组,全面收集信息并进行研判。经我们分析,该镇的“两违”之所以在众目睽睽下如此猖獗,一方面是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使。据了解,以前,一个村的年收入也就20多万元,而现在一个村在征地过程中获得的补偿款超过千万元。面对“种房得房”、拆迁“致富”的巨大诱惑,使得不少违法抢建户、违章建设户不惜铤而走险,花费巨大的财力、物力进行违法、违章抢建。另一方面在“疯狂违建”背后离不开城管部门和镇政府相关人员的默许、纵容,执法不严,个别人还充当保护伞,导致“两违”更加猖獗。“两违”建设户送钱给执法人员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而且有一定的“行情”。据村民反映如果没有去足额“进贡”,违建根本无法搞成。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涉案人员往往结成“猫鼠同盟”,在受贿过程中上下联手,共同实施违法犯罪。如果直接取证,容易打草惊蛇,不容易撕开口子。于是决定以案隐案秘密开展初查。我们采用声东击西的方法先以反渎部门调查一起建筑工伤事故为由到该镇政府调去相关资料,成功取得了当地违法建设的统计表和制止“两违”行为的巡查情况登记情况,为我们准确掌握该镇的“两违”情况,侦破案件奠定了基础。
二是打开缺口,深挖案中案。从我们掌握的材料上看,该镇的“两违”建设少说也有上千座,顶风作案的不在少数。我们经过梳理以后,决定以“两违”大户作为突破口。根据群众举报,我们发现该镇路边村村民郑某和吴某合作经营的食品菌厂在未经申请的情况下搭建超过数千平方的违章建筑,刚开始违建的时候,城管有出面制止,但过后就不了了之,很多“跟风”村民也紧跟违建步伐,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过秘密接触知情村民,我们了解到郑某为了能顺利违建,有找过城管相关人员理顺过关系。看到了违建大户树立的“榜样”,其他违建村民也相继找过城管理顺关系。经分管检察长同意,经办人员以购买食用菌的名义将郑某约到指定地点,并对郑某进行法律政策教育。经过我们反复做思想工作,在充分的证据面前,郑某如实交代了其在搭建食用菌厂的过程中,在被城管制止后,为了能顺利搭建,向该镇城建大队负责人蔡某行贿1.5万及烟酒的犯罪事实。同时,办案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动员其他“两违”建设户主动出来作证,掌握了大量蔡某受贿、渎职的证据。经检察长同意,果断对蔡某进行立案侦查。在铁的证据面前,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蔡某如实供述了收受“两违”建设户多人次送款共计人民币超过10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此外,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些“两违”户并没有直接给蔡某送钱,而是有人向蔡某打招呼,要求其“放松处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种事例并非偶然,多条线索集中反映时任该镇主要领导的林某多次要求蔡某“放松”对违建建设户的处理,致使违建得以完成。我们隐约看到了在“两违”顽疾背后隐藏着更大的一条鱼。为了尽快揪出这个幕后的黑手,我们决定从蔡某入手。蔡某被逮捕以后的心理落差很大,如果说他对立案给他的打击还能够适应的话,逮捕的打击则明显无法接受。于是,我们加大了对蔡某的说法教育,规劝其戴罪立功,争取主动。经过了办案人员多次做思想工作,蔡某为了减轻罪责,检举揭发了该镇原党委书记林某为“两违”建设户充当保护伞,多次要求其放松处理的事实和线索。
三是多头并举,奋力扩战果。经办人员没有时间去享受侦破蔡某受贿渎职案的片刻喜悦,而是紧锣密鼓地商讨下一步对林某的侦查方案。当时的林某已被调任。考虑到林某曾是当地镇党委的一把手,社会关系复杂,具有较强的心里素质和应变能力。我们坚持以外围取证为主,正面突破为辅的方法。我们决定先把外围取证做实做细。根据我们掌握的线索,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某和林某交往甚密,其厂房在违建过程中,林某要求该镇城管中队给其关照。于是,我们从郑某入手,反复做其思想工作。为了能争取主动,郑某交代了为了违建的顺利完成,向林某行贿金条和数万现金的犯罪事实。有了这条受贿事实打底,我们的底气足了。检察长高度重视,一方面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院主要领导汇报案情,取得支持;另一方面,要求办案组要齐心协力,做足准备,攻坚克难,规范办案,把这起案件办成铁案,办成大案。由于林某曾任职多个乡镇一把手,名气较大,风头正劲,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极为关注,加上该案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我们办理的第一起科级干部大案,办案压力不言而喻。因此,在充分做好外围取证,夯实证据的基础上,我们因案制宜制定了科学周密的审讯计划,精心安排审讯力量,全力确保侦查讯问取得实效。
四是善用策略,巧妙破难案。林某到案后,如我们事前估计的一样,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态度恶劣并拒绝进食。对此,我们按照原先制定的讯问策略,有条不紊地从几方面入手:第一步,强力灌输检察机关查办此案的决心和信心。明确告知没有充分的证据是不会办你的。第二步,强调检察机关办案重事实、重证据,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纵坏人。要其认清形势,正视犯罪事实,如继续抗拒,接下来的强制措施将逐步升级。第三步,“刚柔并济、政策攻心”,对其宣讲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犯罪宽严相济的典型案例。但精于世道的林某不为所动。面对这一情况,我们果断宣布对其立案,同时兵分几路,对他的办公室和居住地点进行搜查,结果在他的家中搜出了两张他转还给某集团副总裁蔡某送款的银行单据。经过进行调查核实,我们查证到蔡某之前在某乡征地过程确实有找林某帮忙并送给他现金,后因吴某的案件被查处,林某怕罪行暴露就退还给行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林某以上行为同样涉嫌受贿罪。为了迅速突破战果,通过分析案件具体情况,我们决定及时调整策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在上报上级院同意后,将其监视居住在某招待所。我们充实审讯人员、看管人员,上级院反贪局和法警支队也派出精干人员指导、参与办案。新的环境使林某很不适应,加上被立案查处和搜查带来的沉重心理压力,思想波动大,在一次讯问过程中,林某突然从椅子上面站起,试图去撞墙,环坐其四周的审讯人员和看管人员立即将他抱住,并多方沟通稳定他的情绪。经过这次之后,林某看到顽抗到底已经没有出路,心理防线开始动摇并避重就轻交代一些问题,我们抓住其心理松动的瞬间,继续强化讯问阵势,加大讯问频率,并适时出示已掌握的部分证据,在大量证据和事实面前,林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他在多个乡镇任职期间的经济问题,涉案金额较大,涉案人员较多 ,其中收受两违企业和个人贿赂近二十万元,至此,林某受贿大案顺利告破。由于该案涉及人多面广,我们及时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核实调查,一鼓作气完成了超30个证人的调查核实和相关书证材料的取证工作。由于前期工作到位,证据扎实,程序合法,林某在法庭审判阶段对我们指控的犯罪事实都供认不讳,认罪服法。
关键词 查办 自侦 检察机关
作者简介:高舒、陈松波、许志敏,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194-02
2004年至2012年间,犯罪嫌疑人林某在A地区担任主要乡镇党政一把手,但所管辖区“两违”案件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A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侦查,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审慎研判,选准切入点。某镇“两违”建设有着比较长的历史,与城区接壤,境内经济发达,工厂密布,聚集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工厂需要厂房,外来务工人员也需要租赁住房。经济飞速发展,始终面临巨大的房屋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通过正常渠道修建房屋的程序十分繁琐。于是,许多当地人便私自圈地建房,这便是“两违”建设的由来。巨大的市场需求摆在那,只要房子建起来,就不用担心租不出去。原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夕之间就能成为坐地收金的地主寓公。“两违”建设最疯狂时,几乎发展成一项全民运动。如果哪个本地人不能弄两栋房子起来,还会被邻居嘲笑没本事。“两违”建设成为了该镇城建脸上的伤疤,更可能是官场体内的溃疡。针对“两违”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怪现象”,A地区检察院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活动为契机,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的支持下,下决心严查“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我院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专案小组,全面收集信息并进行研判。经我们分析,该镇的“两违”之所以在众目睽睽下如此猖獗,一方面是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使。据了解,以前,一个村的年收入也就20多万元,而现在一个村在征地过程中获得的补偿款超过千万元。面对“种房得房”、拆迁“致富”的巨大诱惑,使得不少违法抢建户、违章建设户不惜铤而走险,花费巨大的财力、物力进行违法、违章抢建。另一方面在“疯狂违建”背后离不开城管部门和镇政府相关人员的默许、纵容,执法不严,个别人还充当保护伞,导致“两违”更加猖獗。“两违”建设户送钱给执法人员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而且有一定的“行情”。据村民反映如果没有去足额“进贡”,违建根本无法搞成。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涉案人员往往结成“猫鼠同盟”,在受贿过程中上下联手,共同实施违法犯罪。如果直接取证,容易打草惊蛇,不容易撕开口子。于是决定以案隐案秘密开展初查。我们采用声东击西的方法先以反渎部门调查一起建筑工伤事故为由到该镇政府调去相关资料,成功取得了当地违法建设的统计表和制止“两违”行为的巡查情况登记情况,为我们准确掌握该镇的“两违”情况,侦破案件奠定了基础。
二是打开缺口,深挖案中案。从我们掌握的材料上看,该镇的“两违”建设少说也有上千座,顶风作案的不在少数。我们经过梳理以后,决定以“两违”大户作为突破口。根据群众举报,我们发现该镇路边村村民郑某和吴某合作经营的食品菌厂在未经申请的情况下搭建超过数千平方的违章建筑,刚开始违建的时候,城管有出面制止,但过后就不了了之,很多“跟风”村民也紧跟违建步伐,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过秘密接触知情村民,我们了解到郑某为了能顺利违建,有找过城管相关人员理顺过关系。看到了违建大户树立的“榜样”,其他违建村民也相继找过城管理顺关系。经分管检察长同意,经办人员以购买食用菌的名义将郑某约到指定地点,并对郑某进行法律政策教育。经过我们反复做思想工作,在充分的证据面前,郑某如实交代了其在搭建食用菌厂的过程中,在被城管制止后,为了能顺利搭建,向该镇城建大队负责人蔡某行贿1.5万及烟酒的犯罪事实。同时,办案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动员其他“两违”建设户主动出来作证,掌握了大量蔡某受贿、渎职的证据。经检察长同意,果断对蔡某进行立案侦查。在铁的证据面前,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蔡某如实供述了收受“两违”建设户多人次送款共计人民币超过10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此外,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些“两违”户并没有直接给蔡某送钱,而是有人向蔡某打招呼,要求其“放松处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种事例并非偶然,多条线索集中反映时任该镇主要领导的林某多次要求蔡某“放松”对违建建设户的处理,致使违建得以完成。我们隐约看到了在“两违”顽疾背后隐藏着更大的一条鱼。为了尽快揪出这个幕后的黑手,我们决定从蔡某入手。蔡某被逮捕以后的心理落差很大,如果说他对立案给他的打击还能够适应的话,逮捕的打击则明显无法接受。于是,我们加大了对蔡某的说法教育,规劝其戴罪立功,争取主动。经过了办案人员多次做思想工作,蔡某为了减轻罪责,检举揭发了该镇原党委书记林某为“两违”建设户充当保护伞,多次要求其放松处理的事实和线索。
三是多头并举,奋力扩战果。经办人员没有时间去享受侦破蔡某受贿渎职案的片刻喜悦,而是紧锣密鼓地商讨下一步对林某的侦查方案。当时的林某已被调任。考虑到林某曾是当地镇党委的一把手,社会关系复杂,具有较强的心里素质和应变能力。我们坚持以外围取证为主,正面突破为辅的方法。我们决定先把外围取证做实做细。根据我们掌握的线索,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某和林某交往甚密,其厂房在违建过程中,林某要求该镇城管中队给其关照。于是,我们从郑某入手,反复做其思想工作。为了能争取主动,郑某交代了为了违建的顺利完成,向林某行贿金条和数万现金的犯罪事实。有了这条受贿事实打底,我们的底气足了。检察长高度重视,一方面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院主要领导汇报案情,取得支持;另一方面,要求办案组要齐心协力,做足准备,攻坚克难,规范办案,把这起案件办成铁案,办成大案。由于林某曾任职多个乡镇一把手,名气较大,风头正劲,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极为关注,加上该案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我们办理的第一起科级干部大案,办案压力不言而喻。因此,在充分做好外围取证,夯实证据的基础上,我们因案制宜制定了科学周密的审讯计划,精心安排审讯力量,全力确保侦查讯问取得实效。
四是善用策略,巧妙破难案。林某到案后,如我们事前估计的一样,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态度恶劣并拒绝进食。对此,我们按照原先制定的讯问策略,有条不紊地从几方面入手:第一步,强力灌输检察机关查办此案的决心和信心。明确告知没有充分的证据是不会办你的。第二步,强调检察机关办案重事实、重证据,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纵坏人。要其认清形势,正视犯罪事实,如继续抗拒,接下来的强制措施将逐步升级。第三步,“刚柔并济、政策攻心”,对其宣讲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犯罪宽严相济的典型案例。但精于世道的林某不为所动。面对这一情况,我们果断宣布对其立案,同时兵分几路,对他的办公室和居住地点进行搜查,结果在他的家中搜出了两张他转还给某集团副总裁蔡某送款的银行单据。经过进行调查核实,我们查证到蔡某之前在某乡征地过程确实有找林某帮忙并送给他现金,后因吴某的案件被查处,林某怕罪行暴露就退还给行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林某以上行为同样涉嫌受贿罪。为了迅速突破战果,通过分析案件具体情况,我们决定及时调整策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在上报上级院同意后,将其监视居住在某招待所。我们充实审讯人员、看管人员,上级院反贪局和法警支队也派出精干人员指导、参与办案。新的环境使林某很不适应,加上被立案查处和搜查带来的沉重心理压力,思想波动大,在一次讯问过程中,林某突然从椅子上面站起,试图去撞墙,环坐其四周的审讯人员和看管人员立即将他抱住,并多方沟通稳定他的情绪。经过这次之后,林某看到顽抗到底已经没有出路,心理防线开始动摇并避重就轻交代一些问题,我们抓住其心理松动的瞬间,继续强化讯问阵势,加大讯问频率,并适时出示已掌握的部分证据,在大量证据和事实面前,林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他在多个乡镇任职期间的经济问题,涉案金额较大,涉案人员较多 ,其中收受两违企业和个人贿赂近二十万元,至此,林某受贿大案顺利告破。由于该案涉及人多面广,我们及时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核实调查,一鼓作气完成了超30个证人的调查核实和相关书证材料的取证工作。由于前期工作到位,证据扎实,程序合法,林某在法庭审判阶段对我们指控的犯罪事实都供认不讳,认罪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