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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之友》曾载《既有“亲人”何谓“无人”》一文(以下称为《既》文),当初甚为作者独到的理解与难得的质疑叫好,现在却为《山中访友》的作者李汉荣先生的创作叫屈。
以构思新奇、想象力丰富见长的《山中访友》的确是一篇充满童心童趣、富有浪漫色彩的优美散文。但是《既》文的作者却认为该文中第6自然段“此刻就我一人”“在无人的山谷”两句乃佳作中的败笔,破坏了文章的和谐一致性,影响了表情达意的完整明确性。显然,该文作者把文本之中的叙述者与叙写对象(即文本中的自然之物)混为一谈了,并由此得出了不该得出的“两句似应删去”的结论。
在笔者看来,“此刻就我一人”并非败笔。第一,从叙述的角度看,“我”是文本中的叙述者。“就我一人”在文本中当指叙述者的有独无偶,目的是交代文中“我”独自一人到山中访“友”;山中“亲”“友”则为叙述者所写到的“古桥”、“树木”等物,是“我”所叙写的对象。“我”为人,乃抒情主人公;山中“亲”“友”乃文中叙写的客体(叙述者叙写中的自然之物),并不是人,仅是拟人化了的客体(物)。第二,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讲,作者拟“古桥”、“树木”等为“我”之山中“亲”、“友”,实乃比拟手法。如视为比喻,在文本中,“古桥”、“树木”等应当是比喻的本体,具有人之情态的“亲”、“友”应当是喻体;如视为拟人,则所拟的对象是物,所拟的特征似人,在文本中,“古桥”、“树木”等皆为所拟对象,“德高望重”、“知己”等全为人之特征。既然运用的是比拟手法,本体也好,所拟对象也罢,应该与喻体、所拟人之特征之间有显明的不同,正是由于“古桥”等物与“德高望重”等人之特征之间有相似性,因此才构成了比拟的条件。可见,视物为人是一种写作手法,并不能说作者把“古桥”、“树木”等比拟为“我”之山中“亲”、“友”就等于说“亲”、“友”就是人。“亲”、“友”仅是“古桥”、“树木”等的喻体,我们绝不能混淆文中的本喻体而不顾,简单地把拟人化了的“友”视为真人。第三,从创作构想与艺术性上分析,我们知道,《山中访友》发表在《散文》1995年第6期上,作者李汉荣是一位著名老作家。为了使自己的这篇作品新奇而充满童趣,内容爽心而发人深省,作者借“我”独自一人拜访诸位“亲友”的童话世界来布局谋篇,借“我”动人的情愫与会心的交流透人心肺,文中不乏自由的联想、独到的想象,使得心中的景物感受不凡,新奇有余。文章不凡、新奇在所访山中之“友”并非现实中人,只不过作者出于构思与表达的需要,把山中之“物”逐个拟人化了——将“古桥”、“树木”等自然景物想象成“我”的山中亲友,将进山看景想象成山中去访朋会友。也正是由于表情达意上的需要,作者用比拟手法构制文本的主体部分,似要通过富有情趣的想象,把山中自然之物喻为人,视山中自然之物为亲与友,这样,作品不但显得新奇可人,童趣盎然,意蕴非凡,意味悠长,而且使所叙写的对象和“我”之间更为自然、更为巧妙地进行了性情上的互融、心灵上的沟通,达到了极高的艺术效果。可见,无论从哪个方面分析,《既》文作者的理由极不充分。“山中亲友”看似是人,实则乃叙写的对象、比拟的本物、谋篇的技巧,根本不能与叙述者“我”混为一谈。
“在无人的山谷”一句更非败笔。《既》文作者提出:“既有‘爷爷’、‘姐姐’、‘弟弟’和‘我’在场,这山谷又怎么会是‘无人的山谷’呢?”显然,《既》文作者对“在无人的山谷”中的“无人”理解有误。文本中,“无人”显在的意义是“無其他人”,“在无人的山谷”意味着“在无其他人同游的山谷里”,蕴含着“无同伴的孤独”“欢欣中的孤独”之深意,在结构上还与文本第二段“不邀游伴”“独自”相呼应。而文本中的“爷爷”、“姐姐”、“弟弟”,前文已经阐明清楚,当指拟人化的客体(物),与主体“我”不属同一个范畴内,不在同一个层面上。
总之,《既》文作者混淆了散文中的“我”与“物”,曲解了李汉荣先生的创作。其实,诗文中的“我”并不完全指现实中的人。它不能与现实中的我(作者)划等号。进入诗文中的客观形象,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客观事物,在这一或者说在这些客观事物里面,已经被融入了某种主观情感或思想认识。总而言之,文学作品中的“我”尽管像现实中的人,但并非现实中的人;作品中的物,即使是拟人化了的物,也不是客观中的物,更不能说是现实中的人。作品的创作者才是现实中的人,自然意义上的人。
王贤德,教师,现居甘肃会宁。
以构思新奇、想象力丰富见长的《山中访友》的确是一篇充满童心童趣、富有浪漫色彩的优美散文。但是《既》文的作者却认为该文中第6自然段“此刻就我一人”“在无人的山谷”两句乃佳作中的败笔,破坏了文章的和谐一致性,影响了表情达意的完整明确性。显然,该文作者把文本之中的叙述者与叙写对象(即文本中的自然之物)混为一谈了,并由此得出了不该得出的“两句似应删去”的结论。
在笔者看来,“此刻就我一人”并非败笔。第一,从叙述的角度看,“我”是文本中的叙述者。“就我一人”在文本中当指叙述者的有独无偶,目的是交代文中“我”独自一人到山中访“友”;山中“亲”“友”则为叙述者所写到的“古桥”、“树木”等物,是“我”所叙写的对象。“我”为人,乃抒情主人公;山中“亲”“友”乃文中叙写的客体(叙述者叙写中的自然之物),并不是人,仅是拟人化了的客体(物)。第二,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讲,作者拟“古桥”、“树木”等为“我”之山中“亲”、“友”,实乃比拟手法。如视为比喻,在文本中,“古桥”、“树木”等应当是比喻的本体,具有人之情态的“亲”、“友”应当是喻体;如视为拟人,则所拟的对象是物,所拟的特征似人,在文本中,“古桥”、“树木”等皆为所拟对象,“德高望重”、“知己”等全为人之特征。既然运用的是比拟手法,本体也好,所拟对象也罢,应该与喻体、所拟人之特征之间有显明的不同,正是由于“古桥”等物与“德高望重”等人之特征之间有相似性,因此才构成了比拟的条件。可见,视物为人是一种写作手法,并不能说作者把“古桥”、“树木”等比拟为“我”之山中“亲”、“友”就等于说“亲”、“友”就是人。“亲”、“友”仅是“古桥”、“树木”等的喻体,我们绝不能混淆文中的本喻体而不顾,简单地把拟人化了的“友”视为真人。第三,从创作构想与艺术性上分析,我们知道,《山中访友》发表在《散文》1995年第6期上,作者李汉荣是一位著名老作家。为了使自己的这篇作品新奇而充满童趣,内容爽心而发人深省,作者借“我”独自一人拜访诸位“亲友”的童话世界来布局谋篇,借“我”动人的情愫与会心的交流透人心肺,文中不乏自由的联想、独到的想象,使得心中的景物感受不凡,新奇有余。文章不凡、新奇在所访山中之“友”并非现实中人,只不过作者出于构思与表达的需要,把山中之“物”逐个拟人化了——将“古桥”、“树木”等自然景物想象成“我”的山中亲友,将进山看景想象成山中去访朋会友。也正是由于表情达意上的需要,作者用比拟手法构制文本的主体部分,似要通过富有情趣的想象,把山中自然之物喻为人,视山中自然之物为亲与友,这样,作品不但显得新奇可人,童趣盎然,意蕴非凡,意味悠长,而且使所叙写的对象和“我”之间更为自然、更为巧妙地进行了性情上的互融、心灵上的沟通,达到了极高的艺术效果。可见,无论从哪个方面分析,《既》文作者的理由极不充分。“山中亲友”看似是人,实则乃叙写的对象、比拟的本物、谋篇的技巧,根本不能与叙述者“我”混为一谈。
“在无人的山谷”一句更非败笔。《既》文作者提出:“既有‘爷爷’、‘姐姐’、‘弟弟’和‘我’在场,这山谷又怎么会是‘无人的山谷’呢?”显然,《既》文作者对“在无人的山谷”中的“无人”理解有误。文本中,“无人”显在的意义是“無其他人”,“在无人的山谷”意味着“在无其他人同游的山谷里”,蕴含着“无同伴的孤独”“欢欣中的孤独”之深意,在结构上还与文本第二段“不邀游伴”“独自”相呼应。而文本中的“爷爷”、“姐姐”、“弟弟”,前文已经阐明清楚,当指拟人化的客体(物),与主体“我”不属同一个范畴内,不在同一个层面上。
总之,《既》文作者混淆了散文中的“我”与“物”,曲解了李汉荣先生的创作。其实,诗文中的“我”并不完全指现实中的人。它不能与现实中的我(作者)划等号。进入诗文中的客观形象,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客观事物,在这一或者说在这些客观事物里面,已经被融入了某种主观情感或思想认识。总而言之,文学作品中的“我”尽管像现实中的人,但并非现实中的人;作品中的物,即使是拟人化了的物,也不是客观中的物,更不能说是现实中的人。作品的创作者才是现实中的人,自然意义上的人。
王贤德,教师,现居甘肃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