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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禁忌是人类普遍具有的文化现象之一。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相对封闭的人文社会环境,人们容易产生崇拜与禁忌,其中人们在对待死亡的态度及表现上“禁忌”特征更被彰显得淋漓尽致。备受人鄙视的仵作,因其接触死尸的事实,在其生活、工作中更能体现“禁忌”这一文化特征。
关键词: 中国禁忌 仵作 胥役
1.引言
禁忌,作为人类普遍具有的文化现象,在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中都有广泛的研究,在国际学术界统称为“塔布”(tatoo),“塔布”原是南太平洋波利尼西亚汤加岛人的土语,其基本含义是表示“神圣的”和“不可接触”的意义,另外也表明人们不愿提及或不愿做的某些事情。在中国,与“塔布”相对应的词便是“禁忌”。“禁忌”一词,早在汉代就见著于史籍了。《汉书艺术志》载:“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中国禁忌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尊敬的神物不许随便使用,因为这种神物具有“神圣”和“圣洁”的性质,随便使用是一种亵渎行为,违犯这种禁忌会招致不幸,遵循这禁忌会带来幸福;二是对受鄙视的贱物,不洁、危险之物,不许随便接触,违反这种禁忌同样会招致不幸。
在中国自古至今,禁忌的人有两类:神圣者和不洁者,而尸体就是人们普遍禁忌的对象之一,多被视为不洁之物,傣族人就十分忌讳将非正常死亡的人、烧死的人、溺死的人抬回村寨①,以免沾染晦气。中国人有着强烈的“慎终”意识,每个人都明白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但生活中人们都极力绕而行之。那么帮助丧家处理尸体就落到了一些人的肩上,这些人在民间称之为仵作或仵工。
民间中的仵工帮助处理市井肆里的丧葬事宜,是民间不可或缺的一个行当。有些仵工则在官府供职,成了府衙内的差役,称之为“仵作行人”,或“仵作”,或“行人”,这些对“官制仵作”的称谓在宋代的《洗冤集录》及其前其后众多的法医、侦查、审判的著作中都有记录。
中国幅员辽阔,由于地区的差异性,人们对民间的仵工在叫法上有较大差异。较多的是称之为“仵工”,或“仵作子”,或“仵作佬”,或“捉鬼人”,等等。由于“官制仵作”的验尸、查伤,“民间仵作”的处理丧葬事宜,都与尸体密切相关,人们对尸体敬畏、恐惧、恶心的认知顺其自然地转移到了仵作的身上。在仵作身上,我们能感受到更多的禁忌。
2.仵作与禁忌
民间中的仵工帮助处理市井肆里的丧葬事宜,由于禁忌的缘故,人们对仵工的态度可以说是“鄙而远之”。客家人习俗中作为“五子”之一的仵作子和戴孝服的人所受的待遇是相同的:逢年过节忌进他人屋内,以避免给主人带去暴戾和不祥。
在粤、潮汕等地人们对从事“仵工”這一行当的人心存避讳、嫌弃之心,见面都躲着走。在北方如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同样存在这种帮忙抬运和埋葬逝者称作“仵工”的人,人们多有对“仵工”躲之不及的看法。很多农村人对干“仵工”这一行的,有的心存避讳,见了他们就绕道走。
少数人认为他们身上煞气重,可以驱鬼辟邪。于是,潮粤之地有些家长为了管制一些顽皮难以调教的孩子,或是希望一些经常得病身体虚弱的孩子身体健康,让孩子拜仵工为干爹,目的是利用仵工身上的暴戾之气、煞气以抗衡和镇住鬼神给孩子带来的“邪气”,或利用煞气驱赶病孩身上的病魔。“认干儿子的事,在仵工中间习以为常,一老仵工曾有40多个干儿子。在南方、北方的很多地区,更能说明问题的事实是,大人们为了管教调皮的孩子,或让孩子能入睡,便说:“……再不听话,仵作子就来了。”可见,仵工由于其所从事的职业的特殊性,总是让人联想到恐怖、灾难、病魔、恶心等不祥之词。
民间对于仵工的认识成分中,暴戾、邪气占据主要地位,对待仵作如同敬畏恶鬼,敬而远之、畏而远至,表面敬畏,实则鄙视、轻慢。再加上一些地区部分从事“白事”的仵工,利用人们在处理丧事时爱面子、耍排场、办死人的事给活人看、丧礼日趋奢靡的特殊心理,在帮丧家办理丧事之时要挟、勒索,抬高价钱。一旦得不到满足,他们就会找茬滋事,人们对“仵工”更是厌之、躲之。
在现代,因社会分工详细,法医已完全取代了府衙内的仵作,当然取代并不是说官衙仵作就是现代法医的前身,无论是法律职能、检验方法,还是社会地位,封建社会官衙中的仵作都不能与西学东渐而产生的近现代法医相提并论。但民间仵工这一职业在某些地区依然存在,依然在从事他们的老本行。中国大部分地区在推行火化前都盛行“土葬”,民间有“入土为安”之说。而在繁琐的丧葬礼节中,仵工不可或缺。在大殓中有专习此业的仵工善理尸体事宜。死者眼不闭,仵工手按闭合;给死者穿衣,仵工有术;死者抬进棺材,件工要将尸体摆正,扯一条红绳在棺中,线头挂一竹枝,对着死者的鼻端,谓之“钓金鱼”。死者若是女人,丈夫在世,丈夫要给死者簪一朵花,谓之“死在夫前一枝花”,同时用一把木梳在尸体前扭断,短的投入棺,长的留给在生者,谓之“分梳”。死者若是男人,妻室在世,还要把死者的裤子放在棺里,随后叫儿子亲手拿回,谓之“扯富”,其子还要将斧送出门外,谓之“送苦”。麻绳一系,棉袄一披,背上尸体就上路,这些程式仵工们早已烂熟于心,驾轻就熟。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些新的丧葬理念也为仵工所吸收,他们加以利用,使得丧家更加满意他们的服务而收取更多钱财。
由于禁忌的原因,人们对于死亡、尸体这一类事情总是敬而远之,丧家需要有人帮替处理殡葬等事,在内心鄙视的同时,丧家心存“临时”的感谢,促成了仵工的繁盛。
广州很多地区,存在着专门替人土葬、从中牟取暴利的“仵工佬”,估计有上百人。地下仵工是历史遗留问题,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存在。仵工属自发的,平时种田,有丧事时赚点外快。提倡火葬后,地下仵工的生意就逐渐减少。全部实行火化,仵工自然就成为非法。地下仵工之所以屡禁不止,这与一些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了,但思想观念未转变有直接关系,这给地下仵工提供了肥沃的生存土壤。
地下仵作佬自发形成了一个地下殡葬服务队伍,并配有专门面包车或农用车来运送尸体。他们采取跨区域偷运尸体的方式来更多地牟利,与政府的正规殡葬服务形成对抗,每年非法收入4000余万。这也使得人们对仵工的认知更加恶劣。
本来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谁也不能违背。但在对待丧礼的态度上、认识上尽显国人对生与死的哲学思想。轻生重死,生前勤俭持家,不敢浪费一厘一毫,死后却大操大办,极尽奢华排场,扛具、吹手和扎纸人自然不可或缺,仵工也是礼尚有加,好吃好喝,更有甚者,仵工串通好了,强行索贿。他们都按照各自所在区域,划分疆界,遇到哪家有丧事,不论贫富,富贵人家倒还好说,贫苦人家,一旦家中有了丧事,活人就难以维生,丧礼更无从应付。
由于当地政府的强力介入,仵工强行办丧礼的事情少了,但谁家有个“白事”,依然少不了这些仵作们。尤其是在农村,当然城市里也依然可以感受到仵作的存在。某些地区丧礼愈演愈烈的奢靡之风,也是仵作这一“职业”长盛不衰的原因。
丧礼陋俗从明朝到清初愈演愈烈,一些清正、开明的官员制定规章,整顿这一陋俗,遇到仵工恣意勒索的行为,允许老百姓到衙门告状,并从严惩治。
仵工们由于这种行业的垄断,加之国人对死者的尊重,民间素有购买丧葬用品不得讲价的习俗,使得借丧葬之名,行索贿之事有了可能。可见这时的仵工与官衙中的仵作完全是两条道上跑的车。
因招募而入官府中的仵作,他们既验未死之伤又验暴死之躯,主要还是验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验致死因由。一般的斗殴,检验方法比较简单。验尸便复杂得多,仵作要在没有解剖尸体的情况下,把详细的检验结果报告给有司,作断案的参考。因而,仵作要懂得许多专业知识,精通人体体表及药理,知道何处经络受伤便危及哪处脏腑,中何种毒便出现什么症状,判断越准确,对破案越有帮助。所以,仵作几乎都靠名师传授。认真负责的仵作,检验尸体极其详细,从毛发到指甲,绝不放过任何细节,一具尸体总要翻来覆去地勘查,寻找可疑之处。那些已腐烂的尸体,高明的仵作也有办法验证,甚至根据枯骨的颜色来判断当初中的是何种毒。当然也有仵作败类,他们阿谀奉承、欺上瞒下、唯命是从、鱼肉乡里,与其他衙役一起欺上瞒下,收受当事人贿赂,假唱虚报,瞒天过海,将一些暴力致死的尸体说成是正常死亡,要“开验钱”、“洗手钱”等。这已经严重背离了仵作的职业初衷。
3.结语
禁忌类属于惯习一类中的较为低级的社会控制形态②。中国民族众多,习俗也丰富多彩,禁忌千差万别,但对“人命关天”、“万事死为大”的死亡一事,国人看得非常重。那些与尸体接触最为频繁的官衙里的仵作、民间的仵工时时处在人们关注的焦点,当事人的期盼,为他们的表面蒙上了一层“炫目的光环”,而人们因对死及尸体的真实恐惧和禁忌又对他们“敬而远之”,众人内心的“鄙视”使得他们生活在冰火两重天中,社会地位的低下也只有自己才能感知。也许有那么一天,人们对待死亡已没有了禁忌,仵工退出历史舞台也就成了现实。似乎社会的进步才是他们逐步得到内心解脱的真正法宝。
注释:
①职慧勇.禁忌——生存的篱笆[M].北京:中国民族摄影出版社,1998.12,(25).
②任聘.中国民间禁忌[M].北京:中国作家出版社,1998.3,(3).
参考文献:
[1]郭建.帝国的缩影:中国历史上的衙门[M].北京:学林出版社,1999.
[2]郭建.绍兴师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3]张益鸪.法医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4]谢启文.医学大辞海(法医学分册)[M].辽宁:沈阳出版社,2003.
关键词: 中国禁忌 仵作 胥役
1.引言
禁忌,作为人类普遍具有的文化现象,在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中都有广泛的研究,在国际学术界统称为“塔布”(tatoo),“塔布”原是南太平洋波利尼西亚汤加岛人的土语,其基本含义是表示“神圣的”和“不可接触”的意义,另外也表明人们不愿提及或不愿做的某些事情。在中国,与“塔布”相对应的词便是“禁忌”。“禁忌”一词,早在汉代就见著于史籍了。《汉书艺术志》载:“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中国禁忌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尊敬的神物不许随便使用,因为这种神物具有“神圣”和“圣洁”的性质,随便使用是一种亵渎行为,违犯这种禁忌会招致不幸,遵循这禁忌会带来幸福;二是对受鄙视的贱物,不洁、危险之物,不许随便接触,违反这种禁忌同样会招致不幸。
在中国自古至今,禁忌的人有两类:神圣者和不洁者,而尸体就是人们普遍禁忌的对象之一,多被视为不洁之物,傣族人就十分忌讳将非正常死亡的人、烧死的人、溺死的人抬回村寨①,以免沾染晦气。中国人有着强烈的“慎终”意识,每个人都明白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但生活中人们都极力绕而行之。那么帮助丧家处理尸体就落到了一些人的肩上,这些人在民间称之为仵作或仵工。
民间中的仵工帮助处理市井肆里的丧葬事宜,是民间不可或缺的一个行当。有些仵工则在官府供职,成了府衙内的差役,称之为“仵作行人”,或“仵作”,或“行人”,这些对“官制仵作”的称谓在宋代的《洗冤集录》及其前其后众多的法医、侦查、审判的著作中都有记录。
中国幅员辽阔,由于地区的差异性,人们对民间的仵工在叫法上有较大差异。较多的是称之为“仵工”,或“仵作子”,或“仵作佬”,或“捉鬼人”,等等。由于“官制仵作”的验尸、查伤,“民间仵作”的处理丧葬事宜,都与尸体密切相关,人们对尸体敬畏、恐惧、恶心的认知顺其自然地转移到了仵作的身上。在仵作身上,我们能感受到更多的禁忌。
2.仵作与禁忌
民间中的仵工帮助处理市井肆里的丧葬事宜,由于禁忌的缘故,人们对仵工的态度可以说是“鄙而远之”。客家人习俗中作为“五子”之一的仵作子和戴孝服的人所受的待遇是相同的:逢年过节忌进他人屋内,以避免给主人带去暴戾和不祥。
在粤、潮汕等地人们对从事“仵工”這一行当的人心存避讳、嫌弃之心,见面都躲着走。在北方如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同样存在这种帮忙抬运和埋葬逝者称作“仵工”的人,人们多有对“仵工”躲之不及的看法。很多农村人对干“仵工”这一行的,有的心存避讳,见了他们就绕道走。
少数人认为他们身上煞气重,可以驱鬼辟邪。于是,潮粤之地有些家长为了管制一些顽皮难以调教的孩子,或是希望一些经常得病身体虚弱的孩子身体健康,让孩子拜仵工为干爹,目的是利用仵工身上的暴戾之气、煞气以抗衡和镇住鬼神给孩子带来的“邪气”,或利用煞气驱赶病孩身上的病魔。“认干儿子的事,在仵工中间习以为常,一老仵工曾有40多个干儿子。在南方、北方的很多地区,更能说明问题的事实是,大人们为了管教调皮的孩子,或让孩子能入睡,便说:“……再不听话,仵作子就来了。”可见,仵工由于其所从事的职业的特殊性,总是让人联想到恐怖、灾难、病魔、恶心等不祥之词。
民间对于仵工的认识成分中,暴戾、邪气占据主要地位,对待仵作如同敬畏恶鬼,敬而远之、畏而远至,表面敬畏,实则鄙视、轻慢。再加上一些地区部分从事“白事”的仵工,利用人们在处理丧事时爱面子、耍排场、办死人的事给活人看、丧礼日趋奢靡的特殊心理,在帮丧家办理丧事之时要挟、勒索,抬高价钱。一旦得不到满足,他们就会找茬滋事,人们对“仵工”更是厌之、躲之。
在现代,因社会分工详细,法医已完全取代了府衙内的仵作,当然取代并不是说官衙仵作就是现代法医的前身,无论是法律职能、检验方法,还是社会地位,封建社会官衙中的仵作都不能与西学东渐而产生的近现代法医相提并论。但民间仵工这一职业在某些地区依然存在,依然在从事他们的老本行。中国大部分地区在推行火化前都盛行“土葬”,民间有“入土为安”之说。而在繁琐的丧葬礼节中,仵工不可或缺。在大殓中有专习此业的仵工善理尸体事宜。死者眼不闭,仵工手按闭合;给死者穿衣,仵工有术;死者抬进棺材,件工要将尸体摆正,扯一条红绳在棺中,线头挂一竹枝,对着死者的鼻端,谓之“钓金鱼”。死者若是女人,丈夫在世,丈夫要给死者簪一朵花,谓之“死在夫前一枝花”,同时用一把木梳在尸体前扭断,短的投入棺,长的留给在生者,谓之“分梳”。死者若是男人,妻室在世,还要把死者的裤子放在棺里,随后叫儿子亲手拿回,谓之“扯富”,其子还要将斧送出门外,谓之“送苦”。麻绳一系,棉袄一披,背上尸体就上路,这些程式仵工们早已烂熟于心,驾轻就熟。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些新的丧葬理念也为仵工所吸收,他们加以利用,使得丧家更加满意他们的服务而收取更多钱财。
由于禁忌的原因,人们对于死亡、尸体这一类事情总是敬而远之,丧家需要有人帮替处理殡葬等事,在内心鄙视的同时,丧家心存“临时”的感谢,促成了仵工的繁盛。
广州很多地区,存在着专门替人土葬、从中牟取暴利的“仵工佬”,估计有上百人。地下仵工是历史遗留问题,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存在。仵工属自发的,平时种田,有丧事时赚点外快。提倡火葬后,地下仵工的生意就逐渐减少。全部实行火化,仵工自然就成为非法。地下仵工之所以屡禁不止,这与一些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了,但思想观念未转变有直接关系,这给地下仵工提供了肥沃的生存土壤。
地下仵作佬自发形成了一个地下殡葬服务队伍,并配有专门面包车或农用车来运送尸体。他们采取跨区域偷运尸体的方式来更多地牟利,与政府的正规殡葬服务形成对抗,每年非法收入4000余万。这也使得人们对仵工的认知更加恶劣。
本来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谁也不能违背。但在对待丧礼的态度上、认识上尽显国人对生与死的哲学思想。轻生重死,生前勤俭持家,不敢浪费一厘一毫,死后却大操大办,极尽奢华排场,扛具、吹手和扎纸人自然不可或缺,仵工也是礼尚有加,好吃好喝,更有甚者,仵工串通好了,强行索贿。他们都按照各自所在区域,划分疆界,遇到哪家有丧事,不论贫富,富贵人家倒还好说,贫苦人家,一旦家中有了丧事,活人就难以维生,丧礼更无从应付。
由于当地政府的强力介入,仵工强行办丧礼的事情少了,但谁家有个“白事”,依然少不了这些仵作们。尤其是在农村,当然城市里也依然可以感受到仵作的存在。某些地区丧礼愈演愈烈的奢靡之风,也是仵作这一“职业”长盛不衰的原因。
丧礼陋俗从明朝到清初愈演愈烈,一些清正、开明的官员制定规章,整顿这一陋俗,遇到仵工恣意勒索的行为,允许老百姓到衙门告状,并从严惩治。
仵工们由于这种行业的垄断,加之国人对死者的尊重,民间素有购买丧葬用品不得讲价的习俗,使得借丧葬之名,行索贿之事有了可能。可见这时的仵工与官衙中的仵作完全是两条道上跑的车。
因招募而入官府中的仵作,他们既验未死之伤又验暴死之躯,主要还是验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验致死因由。一般的斗殴,检验方法比较简单。验尸便复杂得多,仵作要在没有解剖尸体的情况下,把详细的检验结果报告给有司,作断案的参考。因而,仵作要懂得许多专业知识,精通人体体表及药理,知道何处经络受伤便危及哪处脏腑,中何种毒便出现什么症状,判断越准确,对破案越有帮助。所以,仵作几乎都靠名师传授。认真负责的仵作,检验尸体极其详细,从毛发到指甲,绝不放过任何细节,一具尸体总要翻来覆去地勘查,寻找可疑之处。那些已腐烂的尸体,高明的仵作也有办法验证,甚至根据枯骨的颜色来判断当初中的是何种毒。当然也有仵作败类,他们阿谀奉承、欺上瞒下、唯命是从、鱼肉乡里,与其他衙役一起欺上瞒下,收受当事人贿赂,假唱虚报,瞒天过海,将一些暴力致死的尸体说成是正常死亡,要“开验钱”、“洗手钱”等。这已经严重背离了仵作的职业初衷。
3.结语
禁忌类属于惯习一类中的较为低级的社会控制形态②。中国民族众多,习俗也丰富多彩,禁忌千差万别,但对“人命关天”、“万事死为大”的死亡一事,国人看得非常重。那些与尸体接触最为频繁的官衙里的仵作、民间的仵工时时处在人们关注的焦点,当事人的期盼,为他们的表面蒙上了一层“炫目的光环”,而人们因对死及尸体的真实恐惧和禁忌又对他们“敬而远之”,众人内心的“鄙视”使得他们生活在冰火两重天中,社会地位的低下也只有自己才能感知。也许有那么一天,人们对待死亡已没有了禁忌,仵工退出历史舞台也就成了现实。似乎社会的进步才是他们逐步得到内心解脱的真正法宝。
注释:
①职慧勇.禁忌——生存的篱笆[M].北京:中国民族摄影出版社,1998.12,(25).
②任聘.中国民间禁忌[M].北京:中国作家出版社,1998.3,(3).
参考文献:
[1]郭建.帝国的缩影:中国历史上的衙门[M].北京:学林出版社,1999.
[2]郭建.绍兴师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3]张益鸪.法医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4]谢启文.医学大辞海(法医学分册)[M].辽宁:沈阳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