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主要从点、线、面形态元素来阐述,结合灯具案例剖析了形态元素在灯具设计中的实际应用,并探索形态元素综合应用于灯具形态的方法,为灯具形态设计实践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灯具设计;形态元素;点 线 面
1.灯具及其形态设计
灯具最初是基于人类对于照明功能的基本需求,然后发展到现在能够满足人的使用与审美的双重需求。众所周知,灯具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工业产品,其设计是功能、形态和材料三要素的和谐统一。而形态作为传递产品信息的第一要素,设计理念最终会体现在灯具的整体形态上。对于进入较成熟阶段的产品,灯具设计的竞争点常常落在形态设计方面。当今灯具设计在满足基本照明功能需求的基础上,造型是否美观已成为其设计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灯具的造型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接受度和购买欲,还关系到灯具能否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所以,设计师更加注重灯具的美观与耐用,将实用与装饰相融合,根据环空间、场合、用户的不同需求,在确保照明适度的基础上,控制成本并使灯具造型美观。通过丰富多变的形态以及灯光所营造出的独特光影来体现灯具的美感,是灯具设计的重要方法之一。灯具的形态也是以功能研究作为基础的,以形式美的规律作为造形手法进行灯具的形态设计。
2.灯具形态与形态构成元素
“灯具之形”通常指灯具轮廓线所围合成的形状,包括外部边界线和内部结构线两部分。“灯具之态”依附于“灯具之形”而存在,是灯具外形可见可感知的表情要素。灯具的形与态,是功能、材料、结构和形式的总和,“形”与“态”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形”作为“态”的表现载体,“态”将“形”赋予意义、精神、表情和生命,是产品建构或形体组织的结果。“形”和“态”统一于灯具中,共同服务于照明这一基础功能,创造出更合理的使用方式,两者紧密结合地营造出某种氛围或意境。正如意大利设计名师 艾托尔·索扎斯所说:“灯不只是简单的照明,它告诉一个故事,给予一种意义。”
任何产品的形态不论其复杂程度的高低,我们都可以将其抽象地归纳成最基本的形态构成元素,即点、线、面等各种造型元素。在灯具的形态设计中,将提炼、分解、归纳而得到的形态构成元素,根据形式美法则加以运用,创造出功能与造型完美结合的灯具。比如著名的PH系列灯具,不仅体现了斯堪的纳维亚设计风格的典型特征,而且体现了科技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功能方面,通过设计使光线通过层累的灯罩形成了柔和均匀的效果,有效地消除了一般灯具所具有的阴影,并对白炽灯光谱做了有益的补偿,创造出更适宜的光色。形态方面,优美典雅的灯罩造型,线条运用上流畅飘逸、简洁而富有变化,柔和丰富的光色洋溢着浓郁的艺术气息。材料工艺方面,形态设计可采用经济的材料来满足必要的功能,并利于灯具的批量生产。
3.形态元素在灯具设计上运用
在现代设计理念中,通常将造型的构成元素分为:点线面体四要素[1]。点、线、面按照一定的轨迹移动或叠加可得到体,体具有长度、宽度和深度三个维度,是一种立体的新形态。规则体给人以稳定、端庄、永恒的视觉感,如球体、正方体、圆锥体等。不规则体则给人以亲切、自然、温情的感觉,比如自然界中常见的苹果、海星等。我们以竹制灯具为例,在材料的选择与加工过程中,就贯穿着点、线、面形态造型元素的运用。在竹材的断面或表面上打孔,这些空就是点元素;劈好备用的竹丝和竹篾就是线元素;用手工方法将竹丝或竹蔑编织起来就形成面元素;将面收拢围合后就形成了体。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点、线、面、体元素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的,是灵活多变非绝对性的。
作为最基本的形态构成元素,点具有相当丰富的艺术表现力。点大小的不同、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这些差异会给人带来不同的视觉效果和心理感受。点的形状各异、或方或圆;排列起来可构成虚线、虚面和虚体;点的组合方式不同,会表现出具有视觉冲击力的节奏感、韵律感与空间感。平面空间中两条线相交会产生点;立体空间中三条线或面的无限延伸的交汇处就会产生点,即角。因此,在灯具设计中运用点元素时,可以角部着手。在水晶吊灯设计中,点元素应用较为充分。大小不同或形象各异的点元素,从小到大或从大到下,按一定的规律或组合形式串成灯帘。或者从中心向下垂挂一个“点元素”水晶球,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比如荷兰著名设计师理查德·霍顿所设计的一款灯具,“圆环”作为点元素,从光源内向外发散、从小到大的排列组合,围合成风格统一但充满变化的圆形虚体灯罩。重复而有序的排列体现了工业感十足的装饰设计,光影斑驳、具有典雅宁静之感。
线除了具有点元素的特性,还具有方向性。方向、粗细、浓淡上的变化可以形成强烈的运动感与张力。所以,线元素表达更丰富、它往往决定着产品形态的基本性格。 线元素是灯具造型的有力手段,既可以塑造灯具的整体形态,又可用分割立面。比如灯具的外形轮廓、面之间的交接线、面上的分割线,这些线元素的提炼和获得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灯具的整体形态和独特风格个性。通常采用不同的线元素来分割立面造型,缓和呆板、沉闷的视觉感。吊灯上重复的竹质格栅组成密集的线,线又可以转化为棱,所以,我们在运用线的设计时也可以从灯具的棱部着手。充分把握线元素的形态构成特点,将其合理地运用到灯具形态设计上,很大程度上能够取得较好地视觉效果。有着“光之诗人”美誉的德国灯具设计师英葛·摩利尔一次次打破人们对灯具的固有定义,其灯具设计作品具有非凡的诗意。其作品中线元素运用手法丰富,灯罩、灯架、灯座这些构成部分都有极佳的表现、独到又具有动态之美。灯具作品Lucellino像洁白灵魂在天堂的独舞,Bird Bird Birds像众天使起飞的瞬间,Fly Candle Fly犹如悬浮在空中的蜡烛,一支是遗世独立的高洁,数支是温暖世界的浪漫。
与点、线相比,面是相对较大的形体,是平面造型的主体形态。面元素的种类丰富,主要有平面、弧面、折面、曲面等;还可根据材料特性与加工工艺制作在表面制作出多种肌理效果,如平滑、粗糙、颗粒、磨砂、镀金等。具有丰富表情的面元素,它不同形状与不同质感会给人不同的形态视觉感受。面元素通过形状、虚实、大小、位置、色彩、肌理等变化而形成复杂的造型世界,具体表现为不同的造型风格。就像不带棱角、轮廓圆滑的面元素,能给人饱满感、成熟感和人性化的感觉,如圆形、弧形等;而带棱角、轮廓硬挺的面元素,则给人硬朗、尖锐和冷漠的印象,如三角形、方形、箭头形等。灯具形态中面的组合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由分离、接触、复叠、透叠、结合、减缺、差叠和重合,在设计过程中合理运用一种或者多种形式来创造新的形态、营造新感觉、获得新体验。西班牙的灯具设计师阿图罗的“URA”系列就运用了面的有序转折,形成简约优雅之感。夹满白色便签的吊灯Zettle,若将灯上内容替换为乐谱、诗句、速写画和手写留言,则更能营造一种怦然心动之感。
灯具的形态设计是功能与形式的结合体,点、线、面形态元素之间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综合运用点、线、面形态元素来完整表达灯具的内涵、使其不断丰富完善,能够创造出符合功能需求、美观多样的造型,让人们通过灯具的形态感知其设计理念。要想设计出更好的灯具作品,就必须合理地将点、线、面三大基本元素巧妙地應用于实际设计当中。
参考文献:
[1]刘国余,沈杰.产品基础形态设计[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 13-14.
[2]黄穗,汪利. 浅析几何学与产品造型设计之关系[J].艺术与设计, 2011(1): 192—194.
【关键词】:灯具设计;形态元素;点 线 面
1.灯具及其形态设计
灯具最初是基于人类对于照明功能的基本需求,然后发展到现在能够满足人的使用与审美的双重需求。众所周知,灯具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工业产品,其设计是功能、形态和材料三要素的和谐统一。而形态作为传递产品信息的第一要素,设计理念最终会体现在灯具的整体形态上。对于进入较成熟阶段的产品,灯具设计的竞争点常常落在形态设计方面。当今灯具设计在满足基本照明功能需求的基础上,造型是否美观已成为其设计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灯具的造型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接受度和购买欲,还关系到灯具能否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所以,设计师更加注重灯具的美观与耐用,将实用与装饰相融合,根据环空间、场合、用户的不同需求,在确保照明适度的基础上,控制成本并使灯具造型美观。通过丰富多变的形态以及灯光所营造出的独特光影来体现灯具的美感,是灯具设计的重要方法之一。灯具的形态也是以功能研究作为基础的,以形式美的规律作为造形手法进行灯具的形态设计。
2.灯具形态与形态构成元素
“灯具之形”通常指灯具轮廓线所围合成的形状,包括外部边界线和内部结构线两部分。“灯具之态”依附于“灯具之形”而存在,是灯具外形可见可感知的表情要素。灯具的形与态,是功能、材料、结构和形式的总和,“形”与“态”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形”作为“态”的表现载体,“态”将“形”赋予意义、精神、表情和生命,是产品建构或形体组织的结果。“形”和“态”统一于灯具中,共同服务于照明这一基础功能,创造出更合理的使用方式,两者紧密结合地营造出某种氛围或意境。正如意大利设计名师 艾托尔·索扎斯所说:“灯不只是简单的照明,它告诉一个故事,给予一种意义。”
任何产品的形态不论其复杂程度的高低,我们都可以将其抽象地归纳成最基本的形态构成元素,即点、线、面等各种造型元素。在灯具的形态设计中,将提炼、分解、归纳而得到的形态构成元素,根据形式美法则加以运用,创造出功能与造型完美结合的灯具。比如著名的PH系列灯具,不仅体现了斯堪的纳维亚设计风格的典型特征,而且体现了科技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功能方面,通过设计使光线通过层累的灯罩形成了柔和均匀的效果,有效地消除了一般灯具所具有的阴影,并对白炽灯光谱做了有益的补偿,创造出更适宜的光色。形态方面,优美典雅的灯罩造型,线条运用上流畅飘逸、简洁而富有变化,柔和丰富的光色洋溢着浓郁的艺术气息。材料工艺方面,形态设计可采用经济的材料来满足必要的功能,并利于灯具的批量生产。
3.形态元素在灯具设计上运用
在现代设计理念中,通常将造型的构成元素分为:点线面体四要素[1]。点、线、面按照一定的轨迹移动或叠加可得到体,体具有长度、宽度和深度三个维度,是一种立体的新形态。规则体给人以稳定、端庄、永恒的视觉感,如球体、正方体、圆锥体等。不规则体则给人以亲切、自然、温情的感觉,比如自然界中常见的苹果、海星等。我们以竹制灯具为例,在材料的选择与加工过程中,就贯穿着点、线、面形态造型元素的运用。在竹材的断面或表面上打孔,这些空就是点元素;劈好备用的竹丝和竹篾就是线元素;用手工方法将竹丝或竹蔑编织起来就形成面元素;将面收拢围合后就形成了体。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点、线、面、体元素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的,是灵活多变非绝对性的。
作为最基本的形态构成元素,点具有相当丰富的艺术表现力。点大小的不同、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这些差异会给人带来不同的视觉效果和心理感受。点的形状各异、或方或圆;排列起来可构成虚线、虚面和虚体;点的组合方式不同,会表现出具有视觉冲击力的节奏感、韵律感与空间感。平面空间中两条线相交会产生点;立体空间中三条线或面的无限延伸的交汇处就会产生点,即角。因此,在灯具设计中运用点元素时,可以角部着手。在水晶吊灯设计中,点元素应用较为充分。大小不同或形象各异的点元素,从小到大或从大到下,按一定的规律或组合形式串成灯帘。或者从中心向下垂挂一个“点元素”水晶球,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比如荷兰著名设计师理查德·霍顿所设计的一款灯具,“圆环”作为点元素,从光源内向外发散、从小到大的排列组合,围合成风格统一但充满变化的圆形虚体灯罩。重复而有序的排列体现了工业感十足的装饰设计,光影斑驳、具有典雅宁静之感。
线除了具有点元素的特性,还具有方向性。方向、粗细、浓淡上的变化可以形成强烈的运动感与张力。所以,线元素表达更丰富、它往往决定着产品形态的基本性格。 线元素是灯具造型的有力手段,既可以塑造灯具的整体形态,又可用分割立面。比如灯具的外形轮廓、面之间的交接线、面上的分割线,这些线元素的提炼和获得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灯具的整体形态和独特风格个性。通常采用不同的线元素来分割立面造型,缓和呆板、沉闷的视觉感。吊灯上重复的竹质格栅组成密集的线,线又可以转化为棱,所以,我们在运用线的设计时也可以从灯具的棱部着手。充分把握线元素的形态构成特点,将其合理地运用到灯具形态设计上,很大程度上能够取得较好地视觉效果。有着“光之诗人”美誉的德国灯具设计师英葛·摩利尔一次次打破人们对灯具的固有定义,其灯具设计作品具有非凡的诗意。其作品中线元素运用手法丰富,灯罩、灯架、灯座这些构成部分都有极佳的表现、独到又具有动态之美。灯具作品Lucellino像洁白灵魂在天堂的独舞,Bird Bird Birds像众天使起飞的瞬间,Fly Candle Fly犹如悬浮在空中的蜡烛,一支是遗世独立的高洁,数支是温暖世界的浪漫。
与点、线相比,面是相对较大的形体,是平面造型的主体形态。面元素的种类丰富,主要有平面、弧面、折面、曲面等;还可根据材料特性与加工工艺制作在表面制作出多种肌理效果,如平滑、粗糙、颗粒、磨砂、镀金等。具有丰富表情的面元素,它不同形状与不同质感会给人不同的形态视觉感受。面元素通过形状、虚实、大小、位置、色彩、肌理等变化而形成复杂的造型世界,具体表现为不同的造型风格。就像不带棱角、轮廓圆滑的面元素,能给人饱满感、成熟感和人性化的感觉,如圆形、弧形等;而带棱角、轮廓硬挺的面元素,则给人硬朗、尖锐和冷漠的印象,如三角形、方形、箭头形等。灯具形态中面的组合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由分离、接触、复叠、透叠、结合、减缺、差叠和重合,在设计过程中合理运用一种或者多种形式来创造新的形态、营造新感觉、获得新体验。西班牙的灯具设计师阿图罗的“URA”系列就运用了面的有序转折,形成简约优雅之感。夹满白色便签的吊灯Zettle,若将灯上内容替换为乐谱、诗句、速写画和手写留言,则更能营造一种怦然心动之感。
灯具的形态设计是功能与形式的结合体,点、线、面形态元素之间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综合运用点、线、面形态元素来完整表达灯具的内涵、使其不断丰富完善,能够创造出符合功能需求、美观多样的造型,让人们通过灯具的形态感知其设计理念。要想设计出更好的灯具作品,就必须合理地将点、线、面三大基本元素巧妙地應用于实际设计当中。
参考文献:
[1]刘国余,沈杰.产品基础形态设计[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 13-14.
[2]黄穗,汪利. 浅析几何学与产品造型设计之关系[J].艺术与设计, 2011(1): 19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