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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党协商民主的基本理论
(一)政党协商民主的内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协商合作的丰富经验,首次提出了“政党协商”的概念,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直接的政治协商,并且把它摆在了协商民主的突出位置。《实施意见》明确界定了政党协商的科学内涵,指出“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政党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奠基者、引领者和推进者。也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更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和显著特色。
(二)政党协商民主的重大价值
1.政黨协商是协商民主重要形式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应该说,协商民主已经成为现代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在满足公民参与诉求、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以及社会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的作用发挥越来越大。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进行充分协商,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稳步发展。政党协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更多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更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2.政党协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新理念和新方式。政党协商作为我国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深度融合,是中国共产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证明。“每有大事,必相咨访”。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于治国理政的重大问题,都会以会议协商、书面协商和约谈协商等形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交流、争取意见。比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战略、“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决策的制定出台,都多次听取并吸纳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政党协商在实践中形成的各种固定渠道和机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增强政党协商实效面临的现实困境
政党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一直以来也存在着理论和实践脱节的状况,停留在理论探索阶段,缺乏制度设计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导致政党协商的开展面临三大困境。
(一)政党协商主体的平等性困境
上面我们已经在政党协商的特点中谈到,我国的政党协商应当以中国共产党为主导,但又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平等协商。强调协商主体的平等性。但由于多种因素的限制,政党协商集中强调的平等常常难以实现。具体表现为:一是客观性不平等。由于获得信息、资源、知识背景、工作经验、社会经历等的机会并不完全相等,就会造成协商主体的客观上不平等。二是主观性不平等。在我国政治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制定政策并执行政策,民主党派经常只是协商者,决策权和执行权往往高于协商权。这种权力运行就容易使“一些领导干部在政治上有优越感,不会或者不善于运用政党协商的协商形式,而是把 ‘官本位’的思想带入协商实践之中,协商时以领导者自居,高高在上,使得民主党派协商者觉得处于次主体地位,导致协商因缺少充分的对话、讨论和交流而变质。”其结果是造成协商制度的不规范,协商过程的程序和协商效果的失真。
(二)政党协商议题的科学性困境
政党协商议题的规定有时过于原则,比如宪法的修改建议、关于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等。在实践中,议题确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议题选择没有明确标准。按照原则,政党协商的议题大多是:“重大问题”、“重要法律法规”,但何谓“重大”、“重要”并没有十分明确。由于标准不一致导致实践中出现“让你协商你协商,让你协商什么你就协商什么”的现象。二是议题确定“上下一样粗”。在政党协商实践中,中央与地方的议题选择标准存在“上下一样粗”的问题,这也是造成政党协商“上热中温下冷”的原因所在。
三、提高政党协商民主制度化水平的路径探索
增强政党协商实效,打破现实困境,需要不断提高政党协商制度化水平,使协商更具有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同时,还应不断建立健全政党协商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协商主体的平衡机制
首先要营造宽松和谐氛围。主要是为了解决协商主体的不平等的困境。从制度上保证参加政党协商的党外代表人士利用好党委提供的平台,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鼓励他们在各种形式的协商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其次要健全知情明政机制。知情明政是政党协商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要积极搭建知情平台,定期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举行通报会、报告会、座谈会等,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时了解中共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掌握社会信息动态,确保他们在政党协商中议政议在关键处、建言建在点子上。
再次要完善考察调研机制。政党协商要取得实效根本还在考察调研。要根据各民主党派实际,帮助他们优化调研选题,开展联合调研和专题调研,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还应积极参与调研活动,及时有效地提供信息资料,并且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使调研深入基层、扎进一线,保证协商建言切中肯、有的放矢。
最后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工作联系是政党协商取得实效的基础性工作。要使得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定期走访、座谈交流、列席相关工作会议、参加有关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等制度,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从“一旁看”到“一同干”,在实际联系中掌握资料、找准问题,增强协商建言的可行性和时效性。 (二)建立健全政党协商的运行机制
1.进一步规范政党协商的形式。协商的会议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问题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围绕重要人事安排在酝酿时期召开人事协商座谈会;围绕民主党派的重要课题召开调研协商座谈会;依据工作需要,召开协商座谈会,交换意见、沟通思想、通报重要情况。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约谈形式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还有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中央书面沟通协商形式同样需要完善。
2.完善民主党派直接向中共提出建议的制度。各级中共党委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實落实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直接向同级中共党委提出建议的制度。明确民主党派在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凝聚人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完善民主党派直接提建议的制度。一是要把民主党派的协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提醒民主党派提前准备,使民主党派工作和中共党委的工作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各级党委党建工作中也可以把民主党派直接提建议纳入重要内容,这样,民主党派的积极作用就能够充分发挥。二是要落实已有的制度和规定,除了座谈会、通报会这些集体协商形式以外,政协还可以每半年或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民主党派和同级中共党委意见交流见面会。
3.加强政党协商能力建设。协商的成效是由协商的能力直接决定的。提高政党协商实效,需要协商主体的共同努力。这就要求中共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提高协商能力,带头学习政党协商理论,掌握政党协商工作规律,了解政党协商工作方法,要积极组织、促进和践行政党协商。同时还要帮助民主党派拓宽知情渠道,帮助民主党派培养素质高的人才,强化调查研究,才能提出更有分量的对策建议。要创造更多的协商条件给民主党派;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协助民主党派对选题进行进一步优化,提高考察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评价监督机制
没有监督就没有民主,政党协商需要探索建立立体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包括要有明确的督监标准、监督方式、监督权限,以及监督结果的运用机制。整个协商过程都要贯穿监督程序,而不单单针对协商结果。第一,社会监督。政党协商的逻辑起点是执政为民和参政为民,政党协商要对民众进行信息公开,一方面能继续夯实其民意基础,增进其民意认同感;另一方面,政党协商的透明度也能够提高,对协商双方都存在动力同时也是压力。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都有公民旁听制度,政党协商过程也应允许公民申请旁听,比如一些事关公共利益、重大民生、非涉密的内容。通过社会的监督也可以促使协商主体更加理性、真实的表达,还也可更好地激发民主党派为民请命、为民诉求的责任感、使命感。第二,政党监督。政党协商是多党合作实践下执政党和参政党团结合作、良性互动的重要载体,监督作为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应该由双方携手同行。可把握好“协商前、协商中、协商后”三个重要环节,根据机会、效率、信息、公平方面的要求,探索由中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民主党派建立监督机制,明确政党协商中的首要责任是中共党委,并将这项工作纳入负责承办部门的年度工作督查范围,特别是协商成果的采纳、反馈、实施,也应有跟踪督查机制。第三,媒体监督。可适当引入媒体监督。如今网络传媒的发展,使得政党协商过程可以进行网络实时播放。协商过程的公开透明,可以激发协商双方的动力、积极性,可以避免陈词滥调、假言虚语;可以促进程序公平,协商氛围更平等民主,可以使不同意见的交锋争辩由小范围扩展到社会层面、更大范围中越辩越明,使决策更加民主,更加周全,更能令公众认可和接受。
总之,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更能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政党协商正不断完善协商的形式和内容,建立健全协商的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协商能力,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甚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2]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3]李妍.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发展的困境与对策分析[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政治学理论,2010.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
作者简介
蒋静波,女,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共铁岭市委党校党建教育部副教授。主要从事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018年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立项课题。课题编号:2018KS229,中共党史党建。
(作者单位:中共铁岭市委党校党建教育部)
(一)政党协商民主的内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协商合作的丰富经验,首次提出了“政党协商”的概念,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直接的政治协商,并且把它摆在了协商民主的突出位置。《实施意见》明确界定了政党协商的科学内涵,指出“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政党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奠基者、引领者和推进者。也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更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和显著特色。
(二)政党协商民主的重大价值
1.政黨协商是协商民主重要形式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应该说,协商民主已经成为现代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在满足公民参与诉求、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以及社会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的作用发挥越来越大。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进行充分协商,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稳步发展。政党协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更多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更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2.政党协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新理念和新方式。政党协商作为我国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深度融合,是中国共产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证明。“每有大事,必相咨访”。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于治国理政的重大问题,都会以会议协商、书面协商和约谈协商等形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交流、争取意见。比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战略、“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决策的制定出台,都多次听取并吸纳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政党协商在实践中形成的各种固定渠道和机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增强政党协商实效面临的现实困境
政党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一直以来也存在着理论和实践脱节的状况,停留在理论探索阶段,缺乏制度设计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导致政党协商的开展面临三大困境。
(一)政党协商主体的平等性困境
上面我们已经在政党协商的特点中谈到,我国的政党协商应当以中国共产党为主导,但又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平等协商。强调协商主体的平等性。但由于多种因素的限制,政党协商集中强调的平等常常难以实现。具体表现为:一是客观性不平等。由于获得信息、资源、知识背景、工作经验、社会经历等的机会并不完全相等,就会造成协商主体的客观上不平等。二是主观性不平等。在我国政治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制定政策并执行政策,民主党派经常只是协商者,决策权和执行权往往高于协商权。这种权力运行就容易使“一些领导干部在政治上有优越感,不会或者不善于运用政党协商的协商形式,而是把 ‘官本位’的思想带入协商实践之中,协商时以领导者自居,高高在上,使得民主党派协商者觉得处于次主体地位,导致协商因缺少充分的对话、讨论和交流而变质。”其结果是造成协商制度的不规范,协商过程的程序和协商效果的失真。
(二)政党协商议题的科学性困境
政党协商议题的规定有时过于原则,比如宪法的修改建议、关于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等。在实践中,议题确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议题选择没有明确标准。按照原则,政党协商的议题大多是:“重大问题”、“重要法律法规”,但何谓“重大”、“重要”并没有十分明确。由于标准不一致导致实践中出现“让你协商你协商,让你协商什么你就协商什么”的现象。二是议题确定“上下一样粗”。在政党协商实践中,中央与地方的议题选择标准存在“上下一样粗”的问题,这也是造成政党协商“上热中温下冷”的原因所在。
三、提高政党协商民主制度化水平的路径探索
增强政党协商实效,打破现实困境,需要不断提高政党协商制度化水平,使协商更具有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同时,还应不断建立健全政党协商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协商主体的平衡机制
首先要营造宽松和谐氛围。主要是为了解决协商主体的不平等的困境。从制度上保证参加政党协商的党外代表人士利用好党委提供的平台,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鼓励他们在各种形式的协商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其次要健全知情明政机制。知情明政是政党协商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要积极搭建知情平台,定期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举行通报会、报告会、座谈会等,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时了解中共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掌握社会信息动态,确保他们在政党协商中议政议在关键处、建言建在点子上。
再次要完善考察调研机制。政党协商要取得实效根本还在考察调研。要根据各民主党派实际,帮助他们优化调研选题,开展联合调研和专题调研,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还应积极参与调研活动,及时有效地提供信息资料,并且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使调研深入基层、扎进一线,保证协商建言切中肯、有的放矢。
最后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工作联系是政党协商取得实效的基础性工作。要使得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定期走访、座谈交流、列席相关工作会议、参加有关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等制度,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从“一旁看”到“一同干”,在实际联系中掌握资料、找准问题,增强协商建言的可行性和时效性。 (二)建立健全政党协商的运行机制
1.进一步规范政党协商的形式。协商的会议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问题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围绕重要人事安排在酝酿时期召开人事协商座谈会;围绕民主党派的重要课题召开调研协商座谈会;依据工作需要,召开协商座谈会,交换意见、沟通思想、通报重要情况。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约谈形式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还有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中央书面沟通协商形式同样需要完善。
2.完善民主党派直接向中共提出建议的制度。各级中共党委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實落实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直接向同级中共党委提出建议的制度。明确民主党派在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凝聚人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完善民主党派直接提建议的制度。一是要把民主党派的协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提醒民主党派提前准备,使民主党派工作和中共党委的工作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各级党委党建工作中也可以把民主党派直接提建议纳入重要内容,这样,民主党派的积极作用就能够充分发挥。二是要落实已有的制度和规定,除了座谈会、通报会这些集体协商形式以外,政协还可以每半年或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民主党派和同级中共党委意见交流见面会。
3.加强政党协商能力建设。协商的成效是由协商的能力直接决定的。提高政党协商实效,需要协商主体的共同努力。这就要求中共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提高协商能力,带头学习政党协商理论,掌握政党协商工作规律,了解政党协商工作方法,要积极组织、促进和践行政党协商。同时还要帮助民主党派拓宽知情渠道,帮助民主党派培养素质高的人才,强化调查研究,才能提出更有分量的对策建议。要创造更多的协商条件给民主党派;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协助民主党派对选题进行进一步优化,提高考察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评价监督机制
没有监督就没有民主,政党协商需要探索建立立体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包括要有明确的督监标准、监督方式、监督权限,以及监督结果的运用机制。整个协商过程都要贯穿监督程序,而不单单针对协商结果。第一,社会监督。政党协商的逻辑起点是执政为民和参政为民,政党协商要对民众进行信息公开,一方面能继续夯实其民意基础,增进其民意认同感;另一方面,政党协商的透明度也能够提高,对协商双方都存在动力同时也是压力。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都有公民旁听制度,政党协商过程也应允许公民申请旁听,比如一些事关公共利益、重大民生、非涉密的内容。通过社会的监督也可以促使协商主体更加理性、真实的表达,还也可更好地激发民主党派为民请命、为民诉求的责任感、使命感。第二,政党监督。政党协商是多党合作实践下执政党和参政党团结合作、良性互动的重要载体,监督作为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应该由双方携手同行。可把握好“协商前、协商中、协商后”三个重要环节,根据机会、效率、信息、公平方面的要求,探索由中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民主党派建立监督机制,明确政党协商中的首要责任是中共党委,并将这项工作纳入负责承办部门的年度工作督查范围,特别是协商成果的采纳、反馈、实施,也应有跟踪督查机制。第三,媒体监督。可适当引入媒体监督。如今网络传媒的发展,使得政党协商过程可以进行网络实时播放。协商过程的公开透明,可以激发协商双方的动力、积极性,可以避免陈词滥调、假言虚语;可以促进程序公平,协商氛围更平等民主,可以使不同意见的交锋争辩由小范围扩展到社会层面、更大范围中越辩越明,使决策更加民主,更加周全,更能令公众认可和接受。
总之,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更能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政党协商正不断完善协商的形式和内容,建立健全协商的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协商能力,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甚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2]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3]李妍.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发展的困境与对策分析[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政治学理论,2010.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
作者简介
蒋静波,女,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共铁岭市委党校党建教育部副教授。主要从事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018年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立项课题。课题编号:2018KS229,中共党史党建。
(作者单位:中共铁岭市委党校党建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