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明清时期,南方山区经济发展较为显著,地处赣西北的武宁县,有大量湖北、闽、粤流民进入。随着山区的进一步开发,山货渐丰。在这种背景下,山货运销的路线成了山区人们争夺的焦点。与此相应,山货运销路线的控制与管理亦发生着变化。通过这些改变,我们或能洞悉武宁山区开发的脉络,从一定意义上说,山区开发是山货运销路线变化的推动力,而这些变化从一个侧面又可以折射出山区开发的进程,山区开发与山货运销路线的控制与管理之间表现出一种息息相关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明清时期;山区开发;交通线路
中图分类号:K9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54(2015)04-0023-14
一、清中叶之前的武宁山区开发
武宁县位于赣西北,地处赣鄂边界,与湖北通山、阳新相连。县境多山地、丘陵,幕阜山蟠结北部,九岭山盘旋南缘,两山均为东西走向,修河当中贯穿县境,可用“一水中通,两山夹岸”来概括。唐长安四年,分建吕县,设武宁县,贞元十六年“观察使李巽奏,割西界十乡置分宁县。宋因之。”武宁设县后,又划武宁之一部设分宁县,这一方面出于地方行政管理上的考虑,另一方面也说明唐长安四年以来武宁经济得到了相当程度之开发。在唐代开发的基础上,宋朝武宁经济进一步发展。《宋会要辑稿》之《食货三一》记载:“(嘉元)四年六月三十日,知隆兴府韩邈奏户部,茶引岁有常额,发下散卖。隆兴惟分宁、武宁二县产茶,他县并无茶引。而豪民武断者,乃请引管认茶租。”《宋会要辑稿》之《兵五》明确记载分宁、武宁两县的茶课数:“洪州分宁、武宁两县岁趁茶课五百三十余万”。欧阳修在他的《归田录》中也称:“武宁严阳茶与双井茶相亚,为草茶第一。”“武宁严阳茶”即为武宁南部的严阳山所产之茶,双井茶为分宁(今修水)有名的产茶区双井村所产。从这些记载,可知宋朝武宁茶叶种植已具一定的规模,朝廷不仅征收较大额度的茶引,而且派有官员监茶场,茶葉收益已被国家重视,山区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明洪武三年,朱元璋下令“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洪武十四年开始推行里甲制度。刘志伟认为里甲制度主要是政府将人民与田地结合起来,编成“编户”,按“编户”办纳差粮,但“编户”并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实际上,“在当差往往难免破产的压力下,明初编集起来的编户齐民大量地逃脱里甲户籍的约束,走上了‘亡命逋逃’的道路。”明朝,武宁县“属南昌府,领九乡,编户五十四里”,但实际上,尤其是明中叶后,王朝并没能真正控制五十四里的人口。武宁县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编户逃亡的现象很严重。关于武宁编户逃亡这一项现象,我们可以在潘季驯的江西奏疏中略见一斑:“复岗重岭,既有可恃之险;民贫地僻,复多亡命之徒”、“武宁、万载二县,联络万山,地险民顽,素称盗薮。”上述奏疏中称为“亡命之徒”、“盗”的人,一部分确为盗贼“窝积寇于户下,纵出劫以分赃”,但大多是脱离田地,不在王朝里甲编户下的的“无籍”之民。潘季驯在《条议宁州地方善后事宜疏》奏疏中又明确写到:
宁州并奉新、靖安、武宁、新昌、万载等六州县,皆系附省之邑。去省近者百余里,还者不过四百里。名虽分隶三府,其实盘旋山谷间,并无寻丈平衍之地,重岩复嶂,深箐茂林,随处可窝,随险可据。今犹幸地方之民,力啬者多,无藉者少,而无藉之徒犹幸其欲易足,欲足则散,万一地方多事,乘机啸聚。
这份奏疏中提到“力啬者多,无藉者少”,是在潘季驯万历四年七月平定宁州、武宁等地的“盗贼”后才出现的景象。在此之前的《飞报宁州贼情疏》中却是“前贼皆系漏网巨酋,且山路深密。哨探不及,今日靖安,明日宁州,又明日新吕矣。而武宁、上高及万载等处俱贼盗流奔之地。”材料描述了靖安、宁州、新吕、武宁等地的“贼盗”到处流串的情形,可见在此之前这些赣西北地区里甲破坏是非常严重的。
赣西北地区的武宁、宁州等地的“贼盗”一部分是本地脱离户籍的农民,另一部分应该主要是湖北流民。潘季驯为平宁州贼盗献计曰:
江西湖广地方固多山贼,然非两省交界合拳独击,何难消弭?今贼发于楚,楚之官兵知而御之,贼遁而之江,楚弗之问矣。贼发于江,江之官兵知而御之,贼遁而之楚,江弗之问矣。从他的这条建议中可知,湖北、江西交界处的逃户如遇湖北兴兵围剿,“山贼”就逃亡江西,一旦江西围剿则逃至湖北。由此可以推想,明中后期,在武宁山区进行开垦的人中应该有很多湖北流民。
编户逃脱田地、里甲,为了生计,他们中的一部人自己垦山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也有一部分人被当地豪族招收,从事开发以射利山利或是确实沦为盗贼以劫掠为生。在潘季驯的《条议宁州地方善后事宜疏》中对此亦有详尽的记述:
沿山一带深奥处所,尽有豪族巨姓,家素饶裕,人至千丁者,一族之中难保尽善,或造小房于山间,招流民以射利,或窝积寇于户下,纵出劫以分赃,州县无如之何,保甲岂能钤制?臣等以为城市之中及人烟辏集地方,仍行保甲之法,无容别议,外其深山僻坳处所,豪族巨姓通行查出籍名。
这则材料明确告诉我们,明中叶,武宁县城之中保甲制度尚能维持,而山区的里甲破坏比较严重,豪强巨姓藏匿了许多脱离户籍的“无籍”之民。这些“无籍”之民被豪强巨姓招收,集中从事山区种植。在大规模的流民垦殖下,明朝武宁山区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到了清初,湖北流民进入武宁山区的规模更大。乾隆二十年《武宁县志》记载:“……而楚尤接壤,朝发夕至,族党姻朋,往来络绎”、“海内人满,无土可耕。顷楚人来宁垦山者,岁以千计。”从这些记载可知,清初进入武宁山区从事开发的湖北流民非常多,湖北流民成为武宁山区开发的主体。据曹树基的研究,明中期始,闽南、粤东籍“客家”人向毗邻的赣南山区流动,迨至清康熙中期以后,闽粤流民开始大规模进入赣西北地区。康熙中期后也确有许多县志记载此时有大量的闽粤流民进入赣西北。如同治年间与武宁县交界的义宁州(今修水)就称:“迨至康熙三十年后,国家生齿日繁,闽广诸省治人散处各方,分宁地广人稀,因而诸省之人扶老携幼,负耒而至。”至于武宁县的闽、粤、赣地流民则较其进入赣西北中南部要晚些。闽、粤、赣地流民虽不是武宁山区流民的主体部分,但也成了武宁山区开发中不容忽视的一支。嘉道之后越发活跃起来,嘉庆九年,“四十都闽、粤、赣人共置船一只”运山货外销,县城中的较大的茶店也有福建人涉足。 大量流民涌人山区,给当地的管理和环境造成了的消极影响,如“闽、粤、荆楚及虔盱(江西东部)人杂处之境,山谷狡悍侵凌,稽察甚难,抚驯不易”、“棚民垦山,深者至五六尺,土疏而种植十倍。然大雨时行,溪流堙淤,十余年后沃土无存,地力亦竭。今太平山大源洞、果子洞诸处,山形骨立,非数十年休息不能下种”:与此同时,也促进了山区的开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垦山种植粮食作物。粮食作物主要包括玉米和水稻。“玉芦种自蜀来,近有楚人沿山种获,其实如豆,舂熟治饭,亦可酿酒。”此处的“玉芦”即玉米。玉米适应山地种植,产量较高,是流民维持生计的主食,沿山种植了大量的玉米。乾隆时期的武宁文人盛乐在其《山棚鼓子词》中生动地描述这种场景:“可怜人满无耕处,掘尽山头枯树根……楚歌处处吹杨柳,打鼓高陵種玉芦……”此处的“楚歌”可知,武宁山区种植玉米的多是湖北流民。此外,山区水稻种植也得到发展。乾隆时期的盛谟描述:“山中田高下其区,利于水碓,南乡尤多,其大者曰车碓,有二三臼,为屋覆之。水自高田,辘轳环转,喷薄下注,而桁臼自舂,日可熟米四五石,米最精,凿糠亦屑碎,唯用一人治筛扇而已。”利用水碓日舂米四五石,可见山田种植水稻量之大了。水稻产量之所以大增,主要是在适宜的山地中开发出梯田种植水稻,“稻产南乡者佳,地多山,田累级而上。”
2.经济作物的种植。流民进入山区后,经济作物大量种植,包括茶叶、烟草、茶油、山漆等,其中以茶叶最为突出。宋、明时期武宁山区种茶已比较普遍,但茶叶的大面积种植却是乾隆以后。据《山棚鼓子词》有载:“南山菽粟北山茶……小妇担茶上翠微……”
乾嘉之后,随着大量流民的涌人,茶叶、烟叶、蓝靛等开始大规模种植。茶叶位居“货之属”之首,是山货的大宗。山区竹木资源丰富,在流民进入山区之后,竹木大量被砍伐,运销县境内外量较大。武宁山区特产蕨“岁出万肩,货易蚁络”、蕨粉“蕨粉行于四方”。根据《本草纲目》介绍蕨:“其茎嫩时采取,以灰汤煮去涎滑,晒干作蔬,味甘滑,亦可醋食。其根紫色,皮内有白粉,捣烂,再三洗澄。取粉作粔敉,荡皮作線,食之色淡紫,而甚滑美也。野人饥年掘取,治造不精,聊以救荒。”此外,山货还有木炭、蜂蜜、茶油等。这些山货一方面用于满足当地人的需求,另一方面进入市场流通,运销县境内外。
茶叶的流通方向有两个:一个是县境内。县境内运销的路线:陆路主要是通过八条驿道,即东路,起县城,途经过何家、炭坑、茅岗、磨崖,至建吕县;西路,起至县城,途经烟港、高坪、斜石、至义宁州;南路,起自县城,途经下溜、茅坪、罗溪、朱家山,至靖安;北路,起自县城,途经洞门、金水,至湖北兴国州(今阳新县);东南路,南路从县城至(南昌府)奉新、(南康府)安义;东北路,北路起县城至瑞吕、德安,东路至建吕;西北路,北通湖北通山县,经西路斜下至湖北兴国州;西南路,南至靖安县猫竹山,由南朱家山至黄土铺。水路依靠修河。修河,发源于幕阜山脉,注入鄱阳湖,流经修水、武宁等七个县,是武宁县水路运输的主要干线。另外一个是县境外。武宁茶叶运销路线,除了与武宁县接壤的建康、德安、瑞吕、兴国州、靖安、宁州、通山可以通过驿道外,其他一般都要经过修河。
五口通商之前,只广州一口对外开放,武宁茶外销需先顺修河而下,运至河口镇,由此沿信江而西,转入赣江到南昌府,由南昌府溯赣江而上到赣州府,再由水运至大庾岭,由挑夫挑运经陆路越梅岭关,最后经北江到广州,由广州转运世界各地。河口镇属江西广信府铅山县,当信河、铅河二水交汇处,又当通江西通福建、浙江两省陆路交通之要冲孔道,是九江开埠前有名的茶市。西人复庆(R.Fortune)就河口镇茶市有过详尽的描述:
河口镇是一个繁盛的大市镇,茶行林立,全国各地茶商云集于此。许多茶商则越过武夷山前往安安县收购。一旦中国真正对外人开放通商,英国商人能够到内自行采购红茶时,他们大概会选择河口镇作为据点,从这个据点可以去武夷山和(义)宁州,也可以去徽州婺源的绿茶区。
从R.Fortune的描述中,我们知英国商人以河口镇为据点前往义宁州收购红茶,而武宁县与义宁州交界,且去义宁州需经武宁段的修河而上,故武宁县也是他们必经的地方。武宁亦是宁红茶主要产地,可见武宁茶叶的外销在九江开埠前是经河口镇中转的。
1861年九江开埠之后,1916年南浔铁路之前,武宁茶的外销路线是顺修河而下至吴城镇,经姑塘、湖口到九江,报关之后,由长江运汉口或上海,最后转运各地。1961年南浔铁路(九江——南昌)建成后,武宁茶则沿修河而下,至涂家埠换成火车运到九江,再换江轮转运。
此外,木材和竹子则主要集中在修河两岸扎成小排顺水而下至吴城镇,在吴城靠岸后扎成大排,然后经鄱阳湖m长江,销往江浙。炭、烟叶、蕨等山货也是乡村墟市和外销市场的大宗商品。县志记载:,“炭沿修江而下,四时不绝”,“北乡以芎和茶,南乡以蕨为粉。蕨粉行于四方,芎之用,唯兴国、瑞昌及本邑村落而已”,由此可见木炭、蕨粉等进入市场的流通量也是非常大的。
大量山货进入市场促进了乡村墟市的形成,有关这点我们可以从明嘉靖年间至清同治、光绪年间武宁墟市数量变化(表1)中窥见一二。
通过表1知,乾隆中后期至嘉道年间,武宁南部墟市增加十二个,而上南部(远离修河的山区)由零个增至六个占南部墟市增加的一半。虽然墟市中流通的主要是日常生活用品,但墟市的迅速发展反映了乾隆后南部山区的开发较快。有关武宁乾隆后山区进一步开发,商品化程度提高,我们还可以在嘉庆时期的王子音的《吴城武宁公馆记》知晓:
吴城武宁公馆,成乾隆庚戌。首事诸君子附书貌子瑞鼎,往请云南巡抚谭古愚先生额堂,而属子音之记。邑人贸迁吴城者,东南为盛。吴城邑人比屋而居者,后河(指修河)为多,当京省水道冲,邑士大夫往返所必经。今新馆后河,盖将以敦信修睦,适嘉宾,非仅为藏货地也……嘉靖八年王子音记。
从这段材料中我们可知:1、乾嘉时期武宁商业较发达。方志远认为:“公馆或是公所的产生,是商人特别是地区性商人活跃及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哪一个城镇的公馆或公所多,就说明这个城镇商业发达、市场繁荣:哪一个地区的商人在外地建立的公馆或公所多,也说明这一地区商人的活跃以及市场联系的广泛。”吴城镇,明清为南昌府新建县所辖,地处江西北部,鄱阳湖西岸,位于赣江和修河的交汇处。早在康熙年间,就设有来苏、里仁、福民等六坊,商业就已初具规模。乾隆至道光的百余年间,吴城商业发展更盛,嘉庆年间的奏报言:“吴城镇、景德镇并与江西联界之湖北汉口镇,皆系各路买卖云集之区。”吴城镇是武宁茶叶、木材、竹子、桐油等山货的中转地,是武宁商人的“藏货地”。武宁于乾隆庚戌年(1770)在商业发达的吴城建成公馆,且嘉庆八年(1804)又重建,这说明武宁山货在吴城镇中转量较大,需要建有专门的公馆来藏货。2、武宁东南部山区开发得更充分。“邑人贸迁吴城者,东南为盛。吴城邑人比屋而居者,后河(指修河)为多”这句明确告诉我们吴城镇中有许多武宁商人,而且东南部居多。另外从邑廪生舒以长的《瓜源口洞下路记》中我们也看到武宁东南部商贸繁忙的盛况: 瓜源口僻处县治东南,抵靖安建昌界……逮我朝定鼎,僻壤遐陬,咸沐休养。是源窈而家,缭而曲,村庄棋布,族姓星罗,烟火不下五千余家,岁出茶桐竹木以万计,惟粟菽多取给源外,货泉出入,商旅往来,无日不踵相接也……
随着山区开发的推进,乾隆后南部山区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了,山货大量聚集,需要经过修河把货物运往县城这个中心市场,然后分销各地。故控制县城这个中心市场以及控制进入县城的交通路线就成了南部人们关心的重要问题。罗溪《葛氏七修宗谱》为我们提供了远离县城的上南乡葛氏积极参与县城管理的例证。宗谱记载葛氏第十世祖葛天仪:“岁丙寅(乾隆十一年),邑侯严在昌倡修县署前街道,增置冠盖桥并建石栏需费数百金。爰择各乡殷实者数十人,而谕敛资集事,众皆莫对。先生进日:‘吾一人任之何如?’严公日:‘甚善!’爰鸠工治石经营尽善。严公申详于旌善亭内,以善声载道额旌之。”葛氏不惜重金参与县城的建设,很显然博取声誉不是其主要目的,而最重要的是乾隆后在山区开发的推动下,县城这个中心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南部山区开发较快,而南部各地要进入县城必须经由修河,所以沿河设有许多渡口,“南渡”是尤其重要的一个。南渡,“担簦摄履者,荷畚负耒者,络绎往来其中盖要津”、“广距百余丈,轩之络绎,行李之往来,与夫氓隶之飞挽粟者,必由之”,是上、下南乡通往县城的交通节点。在这种背景下,南渡的控制与管理便进入了南部山区人们的视野。
二、清中叶至1861年的南渡管理
南渡,位于修河南岸,是上、下乡南通往县城的交通节点,北岸就是武宁县城。乾隆以后,大量楚、闽、粤人进入山区,山区经济得到进一步开发,随着山货的批量外销,南渡的控制权和管理权愈发令人瞩目。从一定意义上说,南渡管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可以折射出山区开发的进程。
1、从官办到民办
从性质上来说,明清两代,南渡的管理经历了从官办到民办的演变。雍正三年《武宁县志》记载:“南渡在县治南隔江也,义民张溥于南废官渡,改作浮桥。”张溥是下南乡人,于万历二十年至万历三十六年,“造船六十四只,横架桥梁”,可见在张溥之前南渡曾是官渡。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对张溥改官渡为浮桥的原因并不知晓,只能从县志中得片言只语:“囊虽设有官渡,以舟之一而渡人之万,颇艰于济,或转求与私渡,又多牵屯滞,时复不便。”从这条材料可知,万历年间与县治隔岸相望的南渡已有日趋繁忙的景象,只凭一只渡船,难以起到实效,众多收费的私渡于是应运而生。从中或可推测县南部诸乡人员、物品流动之频繁。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張溥才改渡为桥。然而,浮桥的维护费用之大,也是他始料未及的。按照规定,每年官府给付四十两八分作为渡桥的专项经费,这对于浮桥的运营无异于杯水车薪。到了万历三十六年,知县周道吕认为“南渡浮桥修理费烦,详请改渡”。时正值四、五两月,梅雨连绵,洪灾将至,周道昌借此将浮桥船收归县城,建船六只,改桥为渡,并将桥夫工食改成渡夫工食。直到白雍正三年,县志仍有记载“修理浮桥银四十两八分”的支出。可见南渡的管理直至雍正三年仍然是由官方掌控的,民间的捐建虽然也时有出现,但只是作为官方管理的一种补充,直至清中叶,民间力量也没能真正参与到南渡的管理上来。
通过查阅县志,笔者发现在乾隆二十年的当地县志中有“修理浮桥银全裁”的记载,至于具体的年份则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肯定在乾隆二十年之后官方裁撤了南渡管理的经费。官方裁撤南渡管理经费一方面是清中叶以后,经济增长滞后于人口增加,政府进行财政改革,为了应付地方财政支出而裁撤;另一方面也是山区开发,经济发展,乡绅积极参与地方事务管理的反映。上文提及的葛氏参与县城街道建设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乾隆之后,大量流民进入武宁山区,山区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地方乡绅、商人、富有农民于是积极填补了官方在南渡管理上的缺位,南渡管理由此转向民间。南渡与修河南岸的人们来说都十分重要,尤其对四十都、四十一都、四十二都、四十三都、四十四都、四十五更是如此。用葛开益老人(我田野调查中采访者)的话说就是:“南渡对我们罗溪来说很重要,其他地方还可以有别的路到县城,我们就只有这一条路。”南部西北部可以选择过修河经西门进县城,东南部可以选择过修河经东门进,但就四十都至四十五都最便捷的就是通过南渡经南门人县城了。故在南渡的经营管理转向民间之后,南渡也基本由这些“都”来管理。通过县志有关南渡记载的爬梳,可以看出在清中叶之前,民间管理南渡主要有三种方式:
(1)以“都”为单位集资置办渡船和渡产。下南乡四十三都置办渡船,并捐田地作为渡产。四十三都的渡船是否是完全意义上的“义渡”很难界定,渡船主要是为工南乡四十三都人所用,其他各都的人使用渡船则要收费。故此之后其他都也纷纷置办本都的渡船,如嘉庆九年,四十四、四十五都联合置办了渡船一只,四十都之闽、粤、赣人共置船一只。
(2)数人联合组成一个“会”,以“会”的名义经营南渡。盛子辉邀同张曙轩、苏应明、黄伟章、刘韵珊、苏联初、卢腾芳、舒娴硕八人成立利济会,“各捐金置渡船一只,又亭子侧建渡屋一所,计五间”,陈博文、姚润亭、木奇、田子庄、李牧廷等人成立泰亨会“置渡船一只,渡夫工食修补之费,皆会内取给”。可见利济会、泰亨会等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为南渡渡船提供经费,进而经营南渡。
(3)个人独资建渡船。如下南乡的监生苏起达一个人曾置办渡船一只,廉村的叶月潭置义渡一只。根据知县李殉的《捐置义渡记》记载:
上南乡有葛母孺人者,生平喜为善,享遐龄,明年已酉将大庆八旬,子姓辈豫筹称觞事。余承乏斯邑,备聆贤声,亦拟届期登堂祝嘏,亲仰懿范。乃孺人顾谓子姓日:“汝辈所欲为者,祗一人之荣、一家之庆,非万人之利也。必欲靡费以祝我,何若捐资以济人?时亲妯、翁孺人在坐,闻之亦然起日:‘此我之素志也。妯果将为义举,妯请从于是。’遂置两义船南渡,各捐田租二十五石,作舟子工需及将来岁修之用。”
从这段描述我们可推测:其一、知县李珣亲自去上南乡的葛家祝贺葛母生辰,而且还为此作记,可见葛氏在当地的地位不一般。其二、葛氏在道光二十八年置船两只,并捐田租二十五担,这一方面说明葛氏是富户,另一反面也反映出葛氏需要经常性地进出县城,与县城的联系越发密切。《葛氏七修宗谱》出现很多有关子孙弃文从商、子承父业的记载,可见上南乡的葛氏是经商之家。嘉、道之后,南部的山区得到进一步开发,诸多山货需要运往县城,所以置办“义渡”也自然符合葛氏家族的需要。 如前所述,南渡由官渡改由张溥一人修建的浮桥,又由知县改浮桥为义渡。白清中叶始,越来越多的人以不同的方式置办渡船,捐租置产,至道光二十八年已有九只渡船。这些渡船是以盈利本都或个人所需为目的,显示出从官办到民办的迹象,但它们多各自为政,尚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渡船的经营者也没有成为南渡管理的中坚力量。
2、从岸边到山上
南渡是上、下南乡通往县城的交通节点。在南渡管理权逐渐转向民间之后,伴随着南部山区开发的推进,管理南渡的人群由修河南岸附近的人逐渐变为远离修河南岸的山里人。
众所周知,一般渡口多由河流两岸的人管理,一方面是渡口的运营与两岸百姓的日常生活联系更紧密,另一方面是渡口两岸的人占有地理位置优势更容易掌握管理权。如上文提及的张溥即为靠近修河的下南乡人。根据县志记载,最初是由靠近修河南岸的人设渡船掌管南渡运营。乾隆四十七年县志记载:
附南市义渡洲田。下南乡四十三都公置。
一、饶公坑两岸四十七号,共六亩六分,科粮四十六升二合。
二、本都上沙田桑枣园洲地二片,前任万黄二公饬归义渡,长蓄树木,修造舟楫,内空地开
垦成田,承堰水灌荫,以赡渡夫,尚存遗爱焉。
此处的“下南乡四十三都”,结合道光四年武宁疆域图可知,其正是位于靠近修河南岸的地方。从这则材料我们可知,下南乡四十三都设立了专门用于赡养渡夫的田产、地产,还种植了树木以备修造船只,可见四十三都的管理是相对完善的。但为什么下南乡完善的南渡管理没能持续?最重要的原因是嘉道之后,远离修河的山区经济发展起来,山货渐富余,大批量的山货需经由南渡运往县城,南乡的一只渡船已远不能满足南部人们的需要,而且下南乡的渡船多为本都服务。有关嘉道之后,武宁山区得到长足发展的情形,我们可通过李烈钧的回忆略见一斑:
先严居武宁城,躬耕之余,以武宁为产茶区,而运输不便,乃兼操运输业以利乡人。又对茶商作赔偿担保之责,即近世保险意。余家以信用著称,各商至南昌或九江需要运输者,多就余家为之。其比较繁重者,先严每躬自任之。运输之徒者,日至数十人,络绎于途。经营数载,家渐小康。大姊配潘爵予,潘佐余家经营。茶商获利至厚,及余成年,家益充裕,各商号来贷款者益多。
李烈钧生于1882年,按时间推算李烈钧的父亲大概生活在咸同年间。从他的回忆中我们知其父亲以运输茶叶为生而且“经营数载”就“家渐小康”,可见武宁茶叶运销南昌或九江的数量之大了。李烈钧祖籍为今武宁县罗溪乡,罗溪乡大致是清朝的上南乡四十都,可见道光之后南部山区发展得较快,尤其是茶叶产量巨大。
此外,乾隆前期武宁县南部、南北部墟市数量悬殊,南部此时的上南部墟市为零个,而到清嘉道年间南北部墟市数量差距拉小,此时的上南部墟市增至六个。上南部墟市数量的显著增多也能反映了出上南部山区开发程度进一步加深。墟市中流通的多是日常生活用品,大宗山货茶叶、竹子、木头、炭等则更多地运销外地。于是能否很及时、顺利地把山货运送到县城就成了南部尤其是上南乡所关心的问题了。在此情况推动下,南渡渡船的置办便逐渐增多。
道光四年县志《关津》记载:
嘉庆九年(1804),里民合同劝捐联会,立碑南市亭子之侧,有租十八石,为修船渡夫工食。又城乡八人联利济会,置船一只,建屋五间,额以呼渡必应,舟子岁给工食。四十都闽、粤、赣人置船一只、田二十五亩、庄屋一所,支给渡夫。监生苏起达置船一只,给渡夫工食。四十四、五都建船一只。存待。
道光二十八年县志又称:
南渡县南门外。道光二十八年新增渡船二只,一系上南乡罗溪葛镜崖之妻向氏置,一系监生葛华运之妻翁氏置。向氏捐黄土段田租三十石,翁氏捐球场田租二十五石,俱存案,岁給渡
夫工食及修理费,以便往来行旅。知县李珣有记,见艺文。又廉村叶月潭裔置义渡一只,捐段里
田租二十二石,计八亩五分,科粮五斗九升五合,岁给渡夫工食及修理并粮票费用。
上述两则材料中提及的六只义渡船捐建者,结合道光四年武宁疆域图,知除苏起达,其余捐资者皆为远离修河南岸的山里人。苏起达,“字志林,下南乡人,太学生。造南渡渡舟,舟子岁有常给。”一只渡船只的建造以及后续的修理和渡夫的工食等开销是较大的。作为“流民”的闽、粤、赣人,如果不是有经常使用渡船的需要,是没有必要建造一只属于他们的渡船的。从这或可说明,乾隆以后,闽、粤、赣人流民进入武宁山区后,经几十年的开发,已经成为山区中一股重要的势力。伴随着山区开发的推进,远离修河的山里逐渐参与到南渡运营管理上了,但此时南渡的运营依然是依靠九只渡船,没有形成统一而有力的管理。
3、从分散到联合
嘉道之后,经过几十年的流民垦殖,武宁山区已得到较快发展,山货益多。在这种背景下,南部山货运销县城的路线的管理控制变得日益重要起来。嘉庆九年,利济会、泰亨会、四十都等捐修渡船五只。道光二十八年之后,葛氏捐修渡船两只,廉村叶氏捐修一只渡船。至此,加上最早的四十三都置办的一只,共计渡船九只。但我们从上文知,这九只渡船“或一家倡义专献,或各姓联会合献”各自为政,渡船服务的对象也主要是本都或本人。可见,自乾隆中期起,南渡的运营管理是分散的,渡船的设置运营是根据各都或个人所需。由于渡夫的工食较少,加之一些船只的渡产管理不善,且渡船较少,故渡夫横篙勒索的现象较为严重。“无如河面较狭,河身又浅,一遇雨水辄抹沙洲,领撑义舟者遂缘此渔利,多般勒取,义而不义。”分散管理的弊端使得南部的一些商绅“旁观俱为之心恻”。
清中叶后,武宁山区较之前开发得更充分,尤其是茶叶的种植和外销量增大。赣西北多山地,气候适宜种植茶叶,十九世纪中叶前,仅产绿茶。R.Fortune在《A Residence among the Chinese》写道:“那时江西的宁州一带茶区仅以绿茶闻名。”十九世纪后,国际市场上对红茶的需求量较大,为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中国商人用原来制作绿茶的茶叶经发酵制成第一批红茶。广州宝顺洋行买下了这批红茶运往英国,结果“销路甚佳,并且马上成为一种头等红茶。此后,销路年年不断增加,同时中国茶商也经常源源供应。”这样一来,宁州茶区就开始大规模地“改绿为红”,成为红茶的大宗产区。武宁与义宁州(今修水、铜鼓两县)交界,都盛产茶叶。“江西产茶,以宁茶为大宗。昔修水铜鼓二县为义宁州,所产茶,名为‘宁茶’。武宁应系毗连宁州,且茶产之法销路全与宁州相同,故亦称‘宁茶’,宁茶以红茶著称于世,通称‘宁红茶’。”继宁州之后,武宁也开始改变茶叶制作方法,改生产红茶。红茶的国际需求量大,刺激了当地的茶叶种植,“故该地生产以茶叶为大宗,居民十之八九,赖茶为生。所产茶叶,以红茶为主体,专销洋庄。” 1861年,九江开埠通商为相对封闭的江西地区开启了对外交流的窗口。这极大方便了红茶的外运,外国商人也可以直接进入宁州、武宁等地收茶叶。于是,宁红茶的产量更大了。据1883年的《申报》记载:“今将两湖江西庄数列于后:……江西宁州二百十武宁三十七吉安十六祁门五十四河口十八九江三十共三百六十五庄”,武宁经营茶叶的茶庄占江西茶庄总数的百分之十,可见茶叶贸易量之大。另外,据《江西之茶》获悉:“武宁茶户地有伊山、辽田、罗溪、礼溪、甫田、石羊、长嵛、双头及石市等处,产茶共约一万二千余担,仅当从前产额之三四成。”这份材料虽是1932年的数据,但它表明了“一万二千余担,仅当从前产额之三四成”。由此可想,清末武宁茶叶产量之大。而这一推想恰有数据记载得以证实,民国二十五年金陵大学农学院的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有记:“清光绪十八年至二十年,为宁红茶输出贸易最盛时期,每年输出数额,曾达三十万箱之多。光绪三十之输出额,仍有二十余万箱。”可见白道光至清末,武宁县种植茶叶的地域扩大,茶叶产量大增,山区得到更充分的开发。
在对原有义渡船只的抱怨中,南部人们已萌发了改变南渡分散管理的想法。加之,道光末年之后,宁红茶外銷市场的扩大,宁红茶的外销量增加,南渡日益繁忙起来,原有的义渡船只渐不能满足南部人们的需求。时咸丰甲寅(1854),“太平军”进犯武宁,商绅借抗击太平军的需要,提出修建浮桥。浮桥既成,但由于战事“三废三修”。1861年秋,“太平军”撤离武宁,在葛厚斋等商绅的倡议下,重建了浮桥。浮桥建成后,为了实现统一的管理,1867年成立了浮桥局。浮桥以及浮桥局的经费皆由南部山区人们捐献,是南部人们联合管理南渡的产物。自此,南渡运营管理由原来分散的义渡船只转为由浮桥局统一管理的桥舟合济模式,南渡在浮桥局的管理下呈现一番新的景象。
三、浮桥局的设立和运营管理
咸丰年间太平军进犯武宁时,士绅借机倡修浮桥,几经周折,于1861年最终建成。南渡运营由渡依靠义渡船只变成了“桥舟合济”,大大方便了山货外运。在山区开发的推动下,南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改变南渡的管理模式也就被提上日程。1867年,成立了浮桥局,实现了统一的南渡管理。
1、浮桥局的建立
自清初大量流民涌人武宁山区,山区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开发,经过清初近两百年的开发,到嘉道年间山区开发程度已相当高了。南部山区山货渐多,原来那种各自为政的义渡船只越来越无法满足南部人们的需求。而且船只修理费繁,工食钱较少,出现了“守渡者藉无工资轮值,踌躇刁蹬诟勒取,反误急公”的情形。渡夫“一遇雨水辄抹沙洲,领撑义舟者遂缘此渔利,多般勒取,义而不义。”此种情形让“旁观俱为之心惻”,于是人们开始需求一种更合宜的方式渡河。咸丰甲寅(1854),正值太平军进犯武宁,“兵民皆厄于渡,”当地士绅挪用团练厘金开始造船建浮桥。
浮桥,按照同治六年浮桥局订立的《浮桥公议条列》介绍,就是在河两岸以铁柱、石柱之类系几根横跨河面的绳索,然后将每两只船联为一牌系在绳索上,船两边设栏柱,每四只船上铺板,连接成桥。简而言之,浮桥就是以船舶代替桥墩浮在水面的桥梁,它较之船舶更大地方便了人们渡河。1854年,太平军进攻武宁,为了便于运输大量的士兵和物质,乡绅陈澄心以团练为由,提出修造浮桥。由于战争的破坏,陈澄心倡修的浮桥毁于战火,继而陈新溪、葛厚斋、苏墨溪等又利用团练所存余资重新修建了浮桥。1860年,浮桥又毁。1861年秋,“葛君厚斋、陈君春膏纠同事再修,桥复成。”此时太平军已经退出武宁,葛厚斋等以“图永久计”开始筹划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管理浮桥,于是浮桥局就应运而生了。浮桥局的建立实现了统一的南渡管理,并出现了南渡管理的中坚力量。
根据《浮桥公议条例》,我们可以明了浮桥局的内部结构。订立《浮桥公议条例》的目之一是使浮桥局管理有章可循。参与订立《浮桥公议条例》的是葛翼堂(武宁葛氏一族其中一房的堂号)、利济会、泰亨会、四十三都会、四十都会、浮撑其工。从这些参与者看都是以“会”的名义参加的,且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这些“会”在浮桥建立之前在南渡都有义渡船。浮撑其工,是以葛厚斋为首的管理浮桥局的核心力量。浮桥局直接管理者为葛厚斋,他为“总司钱谷簿账者”,负责收取、清算浮桥局的田租、店租,发放工资。在《浮桥附》就明确告之:“每年除余租粮归葛厚斋收。”另外还有五名工作人员,即四名看守浮桥者,一名帮办催讨奔走伙,这些工作人员多为浮桥局出钱雇佣的穷苦之人。从浮桥局的人员组成来看,我们不难发现浮桥局虽是新建的,但真正的管理者其实变化不大,仍然是原来在南渡上活跃的义渡船主。
2、浮桥局的运营
1861年浮桥建成之后,南部人们过修河就有了两种方式,即水小之时,主要利用浮桥;水涨不宜架浮桥时,采取渡船摆渡。浮桥的建造以及浮桥局的正常运营毫无疑问与经费、工作人员是分不开的。根据附在同治十二年当地县志后的《附桥附》,我们知晓捐银、捐田地、捐谷建浮桥的绝大部分是南部山区的人们。诚如职增生叶飞鹏在《浮桥记》中感叹的一样:“怂殷实捐献田租数百余石,上下南居多。”船只的建造、维修以及浮桥局的日常开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以葛厚斋为首的乡绅倡义富户、商人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除此之外,为维持浮桥局正常运营,他们还采取增值、保值的另外几种方式:
(1)挪用厘金。厘金是咸丰三年为筹措镇压太平军军饷,清政府开始对行商坐贾实施征收的货物交易税。1854年,太平军在武宁大肆劫掠,“孝廉陈澄心以团练故,剧资抽厘,慨然有浮桥之举。”不久桥又毁于战事,“继而陈新溪、葛厚斋、董凌冈、陈治香、陈春膏、苏墨溪、李又新、田寅生、田霖卿、郑玉田又以所存余资修理。桥既成,兼取南行步石厘金,权作渡夫看桥费。”可见此两次建浮桥的经费都是出自用于团练的厘金。虽然到1861年建立浮桥局时已“置业无多“,但终归还是有部分船只和剩余经费,为后来浮桥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劝捐。为了重建浮桥当地士绅开始“怂殷实捐献田租数百余石”,即劝殷户、商人等捐谷、捐田地、捐银。通过对附在同治十二年县志后的《浮桥附》的统计,捐银计六百六十三千文,捐谷总共七百五十六石七斗六升,捐田总计三百五十三亩六分六厘,其中下南乡七十七亩六分、上南乡七十三亩一分八厘、江阴四十五都八亩六分,其他田产为捐银购买所得计一百九十四亩二分八厘。
(3)置业收租。建立浮桥局时,其所得三百五十三亩六分六厘加上原有七只义舟的田产四十亩一分总计三百九十三亩七分六厘的田产作为南渡渡产。这部分田产出租给农民耕种,然后雇人在中稻登场时收租。劝捐所得银两一部分用于购买田产,另外一部分用于购买“铺屋”。铺屋,即为店铺,店租每年可收六十六千四百文。
以上经费包括田产、地产、米谷、铺屋以及银子,其中以田产和米谷为主要形式。这些田产和铺屋就成了永久性的南渡渡产。根据笔者田野调查,这些渡产到20世纪50年代才变卖或是分到各户。田地一般是给附近农民耕种以收取田租、地租,铺屋则出租给商人以收取店租。这些田租、地租、店租是维持浮桥局正常运营的主要经费来源,为浮桥局的正常运营提供了经费保障。
前文已述,浮桥局管理者主要负责收取、清算浮桥局的田租、店租,发放工资,而浮桥的正常运营则与看守者,即桥夫的工作息息相关。按照《浮桥公议条例》桥夫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浮桥锚链绳索等项,悉皆齐全,每年添创,另载条簿核算,看守者自当时常查点,不得疏失,如有疏失,惟看守者是问。
一、看守浮桥定以四名,每日轮值照应,如遇往来船只,随到随开,不准勒索停留。
一、船只既架,昼夜更当留心。如遇雨骤水涨之时,既须折开缆羁。
一、浮桥水细之时,各渡夫务须及时架竖,不得违误:水涨之时,渡夫随时察看水势,折散傍岸,毋得遗失。
一、浮桥板及架桥船只,或有朽烂,局中首事随时更换。
前文已述,至道光二十八年已有义渡船九只,但时至1861年只有七只义渡船了,其中原因不得而知。这七只义渡船主要是在水涨之时使用。这七只渡船可以說是浮桥局管理的一部分,但又独立于浮桥局管理之外。这些渡船的渡夫工食、修理费用仍由原出资者照付,浮桥局只是起到监督的作用。在南渡运营上,七只渡船所起到的作用也只是作为浮桥的一种补充,义渡船主要还是服务于本都或个人。
3、浮桥局的管理
浮桥局的运营由浮桥与义渡船两套系统组成,管理亦分为两种:
(1)对浮桥的管理
浮桥是人及物的共同存在,人是指桥夫及管理者,物则指渡产,包括浮桥、田产、地产以及铺屋等。对浮桥的管理主要是维持船只、锚链绳索等的维修和添设;田产、地产则主要是出租给农民,每年到中稻登场后,派人收租,或者按时价折价收钱。而桥夫关系着浮桥的正常运营是浮桥局管理的主要方面,因而关于桥夫的管理《浮桥公议条例》以及《合邑公议南门义渡浮桥船只渡夫工食及各会造船规条》中写得详尽具体,主要包括:
①对桥夫来源的规定。桥夫的职责是看守浮桥,所从事的主要是体力活,一般是由浮桥局雇佣来的贫穷百姓担任,但由于“看守浮桥责任甚重,必须勤谨之人,有殷实的保者方准充当,不得瞻徇情面。”若想成为一名桥夫,除了殷勤、谨慎,还必须家境殷实的人户愿意为其作担保。可见对桥夫来源的控制较为严格。
②对桥夫日常的监督。主要包括对其工食的发放和日常看守浮桥的监督。工食的发放主要是按月发放,每月谷六斗,工资钱一千文,要求“逐时交付,不得多取”。对桥夫日常看守浮桥的管理主要是要求桥夫履行好职责,对失职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理办法,即“倘疏于防守,以致船只损坏,漂流他所,先着看守人寻回赔修,公送惩治。”
③对管理者自身的监管。管理者大多由地方上具有一定财力和声望的人士出任。为了防止监守自盗,浮桥局对管理者也作了相应的规定。管理者主要负责的是财务,浮桥局在每月给付其谷六斗、工资钱一千八百文的同时,也要求管理者“务须账目明白,本年进有若干,出有若干,逐年登载。如有浮冒私扯,先将亏数赔出,公同送究”。账目明晰,收支有载,一方面可以起到监督管理者的作用,另一方面,制定严格的管理要求也能促进管理的顺畅进行。
(2)对义渡船的监督
原有的七只义渡船的管理仍属原出资者,浮桥局对义渡船没有所有权,也有没有管理权,只是在补贴义渡船篙桨钱的同时监督其行为。
①对渡夫的监督。渡夫是渡口运行中的问题之源,人们对渡夫的抱怨也很多。县志中记载:“一遇雨水辄抹沙洲,领撑义舟者遂缘此渔利,多般勒取,义而不义”。出现渡夫横篙索钱的现象,一方面是渡夫个人素质问题,但更为主要的是渡夫工食钱较少,难以维持生计。针对这种情况,浮桥局寄希望通过增加渡夫工食钱,以及赏罚分明的制度来监督渡夫,杜绝横篙勒索的行为。在《合邑公议南门义渡浮桥船只渡夫工食及各会造船规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河水涨溢不能架桥,向有渡船七只,每会每人第年给饭食谷七石二斗,零星取过客钱文,以帮渡夫薪水,、兹因同治七年浮桥首事公议于各会,给饭食外,每人每年帮给渡夫长年工钱十二千文,毋论远近,过客不准索取钱文,违者即行送究。约正月初一日起至初七止,准向过客些微讨取尝项,不得勒索。
一、渡夫工资画一,而人之勤惰不同,或藉口于渡船朽烂,以致公事不能妥善,合邑公议:凡该渡夫撑船一日,每人每日于长年工资外另给薪水钱四十文,各人每日向浮桥首事领取,或撑船半日,不给。倘该渡夫早晚虽到,而中间偷闲者,亦罚一日四十文之数。
一、渡船七只,水大之时,一人不能撑船,必需二人方能迎送。合邑公议:凡自大西门开船,两人合撑一船,必需驾四只。轮流接济,第渡夫只有七人,局中首事临时另请一人邦撑,其工资饭食局中另给。若自大西门以下开船,该七号渡夫仍须各撑各船,不得违误。 一、渡夫七人,每日责成局中首事临河巡查,其有违误公事者,不但此薪水四十文不给,并长年工钱十二千文内每人每日罚钱伍百,罚满之后,另换渡夫。首事亦不得徇庇。即渡夫有紧要之事,不能撑船,亦须各请散工,饭食钱文归各渡夫给领。
②对义渡船的监督。从浮桥局的经费组成以及《浮桥附》,我们不难发现建立浮桥以及浮桥局之时,原有义渡船只的田产、田租等并没有充公合并到浮桥局。浮桥局的经费与原有义渡船只的经费并没有混同,而是分别由不同的人掌控。南渡渡产一部分归浮桥局统一管理,而另一部分其实仍掌握在原有义渡船只的出资者手中。简而言之,浮桥局实现了南渡表面上的统一管理,但南渡渡产的账目却是分开的。但浮桥局规定:“各会船只不能不随时更换,倘有朽坏,各渡夫务须速即报知本会首事,赶紧造作修整,言定一月限期,如一月之外无船下河,该会船只即归浮桥公造,即有公事商酌,该会首事不得与闻,日后纂修志乘,不能登载。其渡夫报明各会首事,日期务即通知局中首事,悬牌告知”。这条规定反映出浮桥局在形式上监督义渡船的修造,也显露出浮桥局力图接管义渡船只的想法。
四、结语
通过对史料的爬梳整理可知,武宁县自唐长安四年设县直至清末,山区得到了渐进的开发。伴随山区开发的进程,山货渐富余,商品化程度提高。由于山区墟市内销能力较小,大批山货需要运往更高一级的市场——武宁县城。于是,山货运销路线的控制和管理就进入了山区人的视野。对于山区人们来说,控制了山货运销路线就相当于掌握了山货销售的生命线。可以想见,在山货运销的刺激下,对路线的控制和管理的争夺是非常激烈的。明清时期,武宁南渡的控制与管理变迁,就为其提供了生动的个案。从南渡的控制与管理变迁中,我们能洞悉山区开发与交通路线的控制与管理之间息息相关的互动关系。
南渡,是武宁县修河南岸诸多地方通往县城的一个交通節点。武宁县城既是全县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典型的地方性市场的所在地,南部的墟市均可视为其下级集镇。这一格局,或许可为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施坚雅所关注的行政层级和市场等级之间的“函数关系”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伴随着武宁南部山区开发的步步推进,南渡的控制与管理,从性质上说,由官办转向民办;从管理人群来看,由靠近修河南岸的人群转向远离修河的山里人;从运营管理方式上说,由分散的各自为政的义渡船迈向南部人们联合组建浮桥局实现统一管理。南渡这些变化与山区开发推进息息相关,其中最大的一次变化要属1867年浮桥局的建立。这与19世纪中期,为应对国际市场对红茶的需求,武宁商人将原来制作绿茶的茶叶改作经发酵制成红茶,远销英国、俄国等国际市场是分不开的。组此,南渡实现形式上的统一管理,武宁南部山区开发速度加快,发展尤为突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山区开发是南渡管理变化的推动力,南渡管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可以折射出山区开发的进程,也是山区人们应对山区开发所作的积极回应。
[关键词]明清时期;山区开发;交通线路
中图分类号:K9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54(2015)04-0023-14
一、清中叶之前的武宁山区开发
武宁县位于赣西北,地处赣鄂边界,与湖北通山、阳新相连。县境多山地、丘陵,幕阜山蟠结北部,九岭山盘旋南缘,两山均为东西走向,修河当中贯穿县境,可用“一水中通,两山夹岸”来概括。唐长安四年,分建吕县,设武宁县,贞元十六年“观察使李巽奏,割西界十乡置分宁县。宋因之。”武宁设县后,又划武宁之一部设分宁县,这一方面出于地方行政管理上的考虑,另一方面也说明唐长安四年以来武宁经济得到了相当程度之开发。在唐代开发的基础上,宋朝武宁经济进一步发展。《宋会要辑稿》之《食货三一》记载:“(嘉元)四年六月三十日,知隆兴府韩邈奏户部,茶引岁有常额,发下散卖。隆兴惟分宁、武宁二县产茶,他县并无茶引。而豪民武断者,乃请引管认茶租。”《宋会要辑稿》之《兵五》明确记载分宁、武宁两县的茶课数:“洪州分宁、武宁两县岁趁茶课五百三十余万”。欧阳修在他的《归田录》中也称:“武宁严阳茶与双井茶相亚,为草茶第一。”“武宁严阳茶”即为武宁南部的严阳山所产之茶,双井茶为分宁(今修水)有名的产茶区双井村所产。从这些记载,可知宋朝武宁茶叶种植已具一定的规模,朝廷不仅征收较大额度的茶引,而且派有官员监茶场,茶葉收益已被国家重视,山区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明洪武三年,朱元璋下令“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洪武十四年开始推行里甲制度。刘志伟认为里甲制度主要是政府将人民与田地结合起来,编成“编户”,按“编户”办纳差粮,但“编户”并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实际上,“在当差往往难免破产的压力下,明初编集起来的编户齐民大量地逃脱里甲户籍的约束,走上了‘亡命逋逃’的道路。”明朝,武宁县“属南昌府,领九乡,编户五十四里”,但实际上,尤其是明中叶后,王朝并没能真正控制五十四里的人口。武宁县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编户逃亡的现象很严重。关于武宁编户逃亡这一项现象,我们可以在潘季驯的江西奏疏中略见一斑:“复岗重岭,既有可恃之险;民贫地僻,复多亡命之徒”、“武宁、万载二县,联络万山,地险民顽,素称盗薮。”上述奏疏中称为“亡命之徒”、“盗”的人,一部分确为盗贼“窝积寇于户下,纵出劫以分赃”,但大多是脱离田地,不在王朝里甲编户下的的“无籍”之民。潘季驯在《条议宁州地方善后事宜疏》奏疏中又明确写到:
宁州并奉新、靖安、武宁、新昌、万载等六州县,皆系附省之邑。去省近者百余里,还者不过四百里。名虽分隶三府,其实盘旋山谷间,并无寻丈平衍之地,重岩复嶂,深箐茂林,随处可窝,随险可据。今犹幸地方之民,力啬者多,无藉者少,而无藉之徒犹幸其欲易足,欲足则散,万一地方多事,乘机啸聚。
这份奏疏中提到“力啬者多,无藉者少”,是在潘季驯万历四年七月平定宁州、武宁等地的“盗贼”后才出现的景象。在此之前的《飞报宁州贼情疏》中却是“前贼皆系漏网巨酋,且山路深密。哨探不及,今日靖安,明日宁州,又明日新吕矣。而武宁、上高及万载等处俱贼盗流奔之地。”材料描述了靖安、宁州、新吕、武宁等地的“贼盗”到处流串的情形,可见在此之前这些赣西北地区里甲破坏是非常严重的。
赣西北地区的武宁、宁州等地的“贼盗”一部分是本地脱离户籍的农民,另一部分应该主要是湖北流民。潘季驯为平宁州贼盗献计曰:
江西湖广地方固多山贼,然非两省交界合拳独击,何难消弭?今贼发于楚,楚之官兵知而御之,贼遁而之江,楚弗之问矣。贼发于江,江之官兵知而御之,贼遁而之楚,江弗之问矣。从他的这条建议中可知,湖北、江西交界处的逃户如遇湖北兴兵围剿,“山贼”就逃亡江西,一旦江西围剿则逃至湖北。由此可以推想,明中后期,在武宁山区进行开垦的人中应该有很多湖北流民。
编户逃脱田地、里甲,为了生计,他们中的一部人自己垦山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也有一部分人被当地豪族招收,从事开发以射利山利或是确实沦为盗贼以劫掠为生。在潘季驯的《条议宁州地方善后事宜疏》中对此亦有详尽的记述:
沿山一带深奥处所,尽有豪族巨姓,家素饶裕,人至千丁者,一族之中难保尽善,或造小房于山间,招流民以射利,或窝积寇于户下,纵出劫以分赃,州县无如之何,保甲岂能钤制?臣等以为城市之中及人烟辏集地方,仍行保甲之法,无容别议,外其深山僻坳处所,豪族巨姓通行查出籍名。
这则材料明确告诉我们,明中叶,武宁县城之中保甲制度尚能维持,而山区的里甲破坏比较严重,豪强巨姓藏匿了许多脱离户籍的“无籍”之民。这些“无籍”之民被豪强巨姓招收,集中从事山区种植。在大规模的流民垦殖下,明朝武宁山区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到了清初,湖北流民进入武宁山区的规模更大。乾隆二十年《武宁县志》记载:“……而楚尤接壤,朝发夕至,族党姻朋,往来络绎”、“海内人满,无土可耕。顷楚人来宁垦山者,岁以千计。”从这些记载可知,清初进入武宁山区从事开发的湖北流民非常多,湖北流民成为武宁山区开发的主体。据曹树基的研究,明中期始,闽南、粤东籍“客家”人向毗邻的赣南山区流动,迨至清康熙中期以后,闽粤流民开始大规模进入赣西北地区。康熙中期后也确有许多县志记载此时有大量的闽粤流民进入赣西北。如同治年间与武宁县交界的义宁州(今修水)就称:“迨至康熙三十年后,国家生齿日繁,闽广诸省治人散处各方,分宁地广人稀,因而诸省之人扶老携幼,负耒而至。”至于武宁县的闽、粤、赣地流民则较其进入赣西北中南部要晚些。闽、粤、赣地流民虽不是武宁山区流民的主体部分,但也成了武宁山区开发中不容忽视的一支。嘉道之后越发活跃起来,嘉庆九年,“四十都闽、粤、赣人共置船一只”运山货外销,县城中的较大的茶店也有福建人涉足。 大量流民涌人山区,给当地的管理和环境造成了的消极影响,如“闽、粤、荆楚及虔盱(江西东部)人杂处之境,山谷狡悍侵凌,稽察甚难,抚驯不易”、“棚民垦山,深者至五六尺,土疏而种植十倍。然大雨时行,溪流堙淤,十余年后沃土无存,地力亦竭。今太平山大源洞、果子洞诸处,山形骨立,非数十年休息不能下种”:与此同时,也促进了山区的开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垦山种植粮食作物。粮食作物主要包括玉米和水稻。“玉芦种自蜀来,近有楚人沿山种获,其实如豆,舂熟治饭,亦可酿酒。”此处的“玉芦”即玉米。玉米适应山地种植,产量较高,是流民维持生计的主食,沿山种植了大量的玉米。乾隆时期的武宁文人盛乐在其《山棚鼓子词》中生动地描述这种场景:“可怜人满无耕处,掘尽山头枯树根……楚歌处处吹杨柳,打鼓高陵種玉芦……”此处的“楚歌”可知,武宁山区种植玉米的多是湖北流民。此外,山区水稻种植也得到发展。乾隆时期的盛谟描述:“山中田高下其区,利于水碓,南乡尤多,其大者曰车碓,有二三臼,为屋覆之。水自高田,辘轳环转,喷薄下注,而桁臼自舂,日可熟米四五石,米最精,凿糠亦屑碎,唯用一人治筛扇而已。”利用水碓日舂米四五石,可见山田种植水稻量之大了。水稻产量之所以大增,主要是在适宜的山地中开发出梯田种植水稻,“稻产南乡者佳,地多山,田累级而上。”
2.经济作物的种植。流民进入山区后,经济作物大量种植,包括茶叶、烟草、茶油、山漆等,其中以茶叶最为突出。宋、明时期武宁山区种茶已比较普遍,但茶叶的大面积种植却是乾隆以后。据《山棚鼓子词》有载:“南山菽粟北山茶……小妇担茶上翠微……”
乾嘉之后,随着大量流民的涌人,茶叶、烟叶、蓝靛等开始大规模种植。茶叶位居“货之属”之首,是山货的大宗。山区竹木资源丰富,在流民进入山区之后,竹木大量被砍伐,运销县境内外量较大。武宁山区特产蕨“岁出万肩,货易蚁络”、蕨粉“蕨粉行于四方”。根据《本草纲目》介绍蕨:“其茎嫩时采取,以灰汤煮去涎滑,晒干作蔬,味甘滑,亦可醋食。其根紫色,皮内有白粉,捣烂,再三洗澄。取粉作粔敉,荡皮作線,食之色淡紫,而甚滑美也。野人饥年掘取,治造不精,聊以救荒。”此外,山货还有木炭、蜂蜜、茶油等。这些山货一方面用于满足当地人的需求,另一方面进入市场流通,运销县境内外。
茶叶的流通方向有两个:一个是县境内。县境内运销的路线:陆路主要是通过八条驿道,即东路,起县城,途经过何家、炭坑、茅岗、磨崖,至建吕县;西路,起至县城,途经烟港、高坪、斜石、至义宁州;南路,起自县城,途经下溜、茅坪、罗溪、朱家山,至靖安;北路,起自县城,途经洞门、金水,至湖北兴国州(今阳新县);东南路,南路从县城至(南昌府)奉新、(南康府)安义;东北路,北路起县城至瑞吕、德安,东路至建吕;西北路,北通湖北通山县,经西路斜下至湖北兴国州;西南路,南至靖安县猫竹山,由南朱家山至黄土铺。水路依靠修河。修河,发源于幕阜山脉,注入鄱阳湖,流经修水、武宁等七个县,是武宁县水路运输的主要干线。另外一个是县境外。武宁茶叶运销路线,除了与武宁县接壤的建康、德安、瑞吕、兴国州、靖安、宁州、通山可以通过驿道外,其他一般都要经过修河。
五口通商之前,只广州一口对外开放,武宁茶外销需先顺修河而下,运至河口镇,由此沿信江而西,转入赣江到南昌府,由南昌府溯赣江而上到赣州府,再由水运至大庾岭,由挑夫挑运经陆路越梅岭关,最后经北江到广州,由广州转运世界各地。河口镇属江西广信府铅山县,当信河、铅河二水交汇处,又当通江西通福建、浙江两省陆路交通之要冲孔道,是九江开埠前有名的茶市。西人复庆(R.Fortune)就河口镇茶市有过详尽的描述:
河口镇是一个繁盛的大市镇,茶行林立,全国各地茶商云集于此。许多茶商则越过武夷山前往安安县收购。一旦中国真正对外人开放通商,英国商人能够到内自行采购红茶时,他们大概会选择河口镇作为据点,从这个据点可以去武夷山和(义)宁州,也可以去徽州婺源的绿茶区。
从R.Fortune的描述中,我们知英国商人以河口镇为据点前往义宁州收购红茶,而武宁县与义宁州交界,且去义宁州需经武宁段的修河而上,故武宁县也是他们必经的地方。武宁亦是宁红茶主要产地,可见武宁茶叶的外销在九江开埠前是经河口镇中转的。
1861年九江开埠之后,1916年南浔铁路之前,武宁茶的外销路线是顺修河而下至吴城镇,经姑塘、湖口到九江,报关之后,由长江运汉口或上海,最后转运各地。1961年南浔铁路(九江——南昌)建成后,武宁茶则沿修河而下,至涂家埠换成火车运到九江,再换江轮转运。
此外,木材和竹子则主要集中在修河两岸扎成小排顺水而下至吴城镇,在吴城靠岸后扎成大排,然后经鄱阳湖m长江,销往江浙。炭、烟叶、蕨等山货也是乡村墟市和外销市场的大宗商品。县志记载:,“炭沿修江而下,四时不绝”,“北乡以芎和茶,南乡以蕨为粉。蕨粉行于四方,芎之用,唯兴国、瑞昌及本邑村落而已”,由此可见木炭、蕨粉等进入市场的流通量也是非常大的。
大量山货进入市场促进了乡村墟市的形成,有关这点我们可以从明嘉靖年间至清同治、光绪年间武宁墟市数量变化(表1)中窥见一二。
通过表1知,乾隆中后期至嘉道年间,武宁南部墟市增加十二个,而上南部(远离修河的山区)由零个增至六个占南部墟市增加的一半。虽然墟市中流通的主要是日常生活用品,但墟市的迅速发展反映了乾隆后南部山区的开发较快。有关武宁乾隆后山区进一步开发,商品化程度提高,我们还可以在嘉庆时期的王子音的《吴城武宁公馆记》知晓:
吴城武宁公馆,成乾隆庚戌。首事诸君子附书貌子瑞鼎,往请云南巡抚谭古愚先生额堂,而属子音之记。邑人贸迁吴城者,东南为盛。吴城邑人比屋而居者,后河(指修河)为多,当京省水道冲,邑士大夫往返所必经。今新馆后河,盖将以敦信修睦,适嘉宾,非仅为藏货地也……嘉靖八年王子音记。
从这段材料中我们可知:1、乾嘉时期武宁商业较发达。方志远认为:“公馆或是公所的产生,是商人特别是地区性商人活跃及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哪一个城镇的公馆或公所多,就说明这个城镇商业发达、市场繁荣:哪一个地区的商人在外地建立的公馆或公所多,也说明这一地区商人的活跃以及市场联系的广泛。”吴城镇,明清为南昌府新建县所辖,地处江西北部,鄱阳湖西岸,位于赣江和修河的交汇处。早在康熙年间,就设有来苏、里仁、福民等六坊,商业就已初具规模。乾隆至道光的百余年间,吴城商业发展更盛,嘉庆年间的奏报言:“吴城镇、景德镇并与江西联界之湖北汉口镇,皆系各路买卖云集之区。”吴城镇是武宁茶叶、木材、竹子、桐油等山货的中转地,是武宁商人的“藏货地”。武宁于乾隆庚戌年(1770)在商业发达的吴城建成公馆,且嘉庆八年(1804)又重建,这说明武宁山货在吴城镇中转量较大,需要建有专门的公馆来藏货。2、武宁东南部山区开发得更充分。“邑人贸迁吴城者,东南为盛。吴城邑人比屋而居者,后河(指修河)为多”这句明确告诉我们吴城镇中有许多武宁商人,而且东南部居多。另外从邑廪生舒以长的《瓜源口洞下路记》中我们也看到武宁东南部商贸繁忙的盛况: 瓜源口僻处县治东南,抵靖安建昌界……逮我朝定鼎,僻壤遐陬,咸沐休养。是源窈而家,缭而曲,村庄棋布,族姓星罗,烟火不下五千余家,岁出茶桐竹木以万计,惟粟菽多取给源外,货泉出入,商旅往来,无日不踵相接也……
随着山区开发的推进,乾隆后南部山区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了,山货大量聚集,需要经过修河把货物运往县城这个中心市场,然后分销各地。故控制县城这个中心市场以及控制进入县城的交通路线就成了南部人们关心的重要问题。罗溪《葛氏七修宗谱》为我们提供了远离县城的上南乡葛氏积极参与县城管理的例证。宗谱记载葛氏第十世祖葛天仪:“岁丙寅(乾隆十一年),邑侯严在昌倡修县署前街道,增置冠盖桥并建石栏需费数百金。爰择各乡殷实者数十人,而谕敛资集事,众皆莫对。先生进日:‘吾一人任之何如?’严公日:‘甚善!’爰鸠工治石经营尽善。严公申详于旌善亭内,以善声载道额旌之。”葛氏不惜重金参与县城的建设,很显然博取声誉不是其主要目的,而最重要的是乾隆后在山区开发的推动下,县城这个中心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南部山区开发较快,而南部各地要进入县城必须经由修河,所以沿河设有许多渡口,“南渡”是尤其重要的一个。南渡,“担簦摄履者,荷畚负耒者,络绎往来其中盖要津”、“广距百余丈,轩之络绎,行李之往来,与夫氓隶之飞挽粟者,必由之”,是上、下南乡通往县城的交通节点。在这种背景下,南渡的控制与管理便进入了南部山区人们的视野。
二、清中叶至1861年的南渡管理
南渡,位于修河南岸,是上、下乡南通往县城的交通节点,北岸就是武宁县城。乾隆以后,大量楚、闽、粤人进入山区,山区经济得到进一步开发,随着山货的批量外销,南渡的控制权和管理权愈发令人瞩目。从一定意义上说,南渡管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可以折射出山区开发的进程。
1、从官办到民办
从性质上来说,明清两代,南渡的管理经历了从官办到民办的演变。雍正三年《武宁县志》记载:“南渡在县治南隔江也,义民张溥于南废官渡,改作浮桥。”张溥是下南乡人,于万历二十年至万历三十六年,“造船六十四只,横架桥梁”,可见在张溥之前南渡曾是官渡。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对张溥改官渡为浮桥的原因并不知晓,只能从县志中得片言只语:“囊虽设有官渡,以舟之一而渡人之万,颇艰于济,或转求与私渡,又多牵屯滞,时复不便。”从这条材料可知,万历年间与县治隔岸相望的南渡已有日趋繁忙的景象,只凭一只渡船,难以起到实效,众多收费的私渡于是应运而生。从中或可推测县南部诸乡人员、物品流动之频繁。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張溥才改渡为桥。然而,浮桥的维护费用之大,也是他始料未及的。按照规定,每年官府给付四十两八分作为渡桥的专项经费,这对于浮桥的运营无异于杯水车薪。到了万历三十六年,知县周道吕认为“南渡浮桥修理费烦,详请改渡”。时正值四、五两月,梅雨连绵,洪灾将至,周道昌借此将浮桥船收归县城,建船六只,改桥为渡,并将桥夫工食改成渡夫工食。直到白雍正三年,县志仍有记载“修理浮桥银四十两八分”的支出。可见南渡的管理直至雍正三年仍然是由官方掌控的,民间的捐建虽然也时有出现,但只是作为官方管理的一种补充,直至清中叶,民间力量也没能真正参与到南渡的管理上来。
通过查阅县志,笔者发现在乾隆二十年的当地县志中有“修理浮桥银全裁”的记载,至于具体的年份则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肯定在乾隆二十年之后官方裁撤了南渡管理的经费。官方裁撤南渡管理经费一方面是清中叶以后,经济增长滞后于人口增加,政府进行财政改革,为了应付地方财政支出而裁撤;另一方面也是山区开发,经济发展,乡绅积极参与地方事务管理的反映。上文提及的葛氏参与县城街道建设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乾隆之后,大量流民进入武宁山区,山区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地方乡绅、商人、富有农民于是积极填补了官方在南渡管理上的缺位,南渡管理由此转向民间。南渡与修河南岸的人们来说都十分重要,尤其对四十都、四十一都、四十二都、四十三都、四十四都、四十五更是如此。用葛开益老人(我田野调查中采访者)的话说就是:“南渡对我们罗溪来说很重要,其他地方还可以有别的路到县城,我们就只有这一条路。”南部西北部可以选择过修河经西门进县城,东南部可以选择过修河经东门进,但就四十都至四十五都最便捷的就是通过南渡经南门人县城了。故在南渡的经营管理转向民间之后,南渡也基本由这些“都”来管理。通过县志有关南渡记载的爬梳,可以看出在清中叶之前,民间管理南渡主要有三种方式:
(1)以“都”为单位集资置办渡船和渡产。下南乡四十三都置办渡船,并捐田地作为渡产。四十三都的渡船是否是完全意义上的“义渡”很难界定,渡船主要是为工南乡四十三都人所用,其他各都的人使用渡船则要收费。故此之后其他都也纷纷置办本都的渡船,如嘉庆九年,四十四、四十五都联合置办了渡船一只,四十都之闽、粤、赣人共置船一只。
(2)数人联合组成一个“会”,以“会”的名义经营南渡。盛子辉邀同张曙轩、苏应明、黄伟章、刘韵珊、苏联初、卢腾芳、舒娴硕八人成立利济会,“各捐金置渡船一只,又亭子侧建渡屋一所,计五间”,陈博文、姚润亭、木奇、田子庄、李牧廷等人成立泰亨会“置渡船一只,渡夫工食修补之费,皆会内取给”。可见利济会、泰亨会等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为南渡渡船提供经费,进而经营南渡。
(3)个人独资建渡船。如下南乡的监生苏起达一个人曾置办渡船一只,廉村的叶月潭置义渡一只。根据知县李殉的《捐置义渡记》记载:
上南乡有葛母孺人者,生平喜为善,享遐龄,明年已酉将大庆八旬,子姓辈豫筹称觞事。余承乏斯邑,备聆贤声,亦拟届期登堂祝嘏,亲仰懿范。乃孺人顾谓子姓日:“汝辈所欲为者,祗一人之荣、一家之庆,非万人之利也。必欲靡费以祝我,何若捐资以济人?时亲妯、翁孺人在坐,闻之亦然起日:‘此我之素志也。妯果将为义举,妯请从于是。’遂置两义船南渡,各捐田租二十五石,作舟子工需及将来岁修之用。”
从这段描述我们可推测:其一、知县李珣亲自去上南乡的葛家祝贺葛母生辰,而且还为此作记,可见葛氏在当地的地位不一般。其二、葛氏在道光二十八年置船两只,并捐田租二十五担,这一方面说明葛氏是富户,另一反面也反映出葛氏需要经常性地进出县城,与县城的联系越发密切。《葛氏七修宗谱》出现很多有关子孙弃文从商、子承父业的记载,可见上南乡的葛氏是经商之家。嘉、道之后,南部的山区得到进一步开发,诸多山货需要运往县城,所以置办“义渡”也自然符合葛氏家族的需要。 如前所述,南渡由官渡改由张溥一人修建的浮桥,又由知县改浮桥为义渡。白清中叶始,越来越多的人以不同的方式置办渡船,捐租置产,至道光二十八年已有九只渡船。这些渡船是以盈利本都或个人所需为目的,显示出从官办到民办的迹象,但它们多各自为政,尚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渡船的经营者也没有成为南渡管理的中坚力量。
2、从岸边到山上
南渡是上、下南乡通往县城的交通节点。在南渡管理权逐渐转向民间之后,伴随着南部山区开发的推进,管理南渡的人群由修河南岸附近的人逐渐变为远离修河南岸的山里人。
众所周知,一般渡口多由河流两岸的人管理,一方面是渡口的运营与两岸百姓的日常生活联系更紧密,另一方面是渡口两岸的人占有地理位置优势更容易掌握管理权。如上文提及的张溥即为靠近修河的下南乡人。根据县志记载,最初是由靠近修河南岸的人设渡船掌管南渡运营。乾隆四十七年县志记载:
附南市义渡洲田。下南乡四十三都公置。
一、饶公坑两岸四十七号,共六亩六分,科粮四十六升二合。
二、本都上沙田桑枣园洲地二片,前任万黄二公饬归义渡,长蓄树木,修造舟楫,内空地开
垦成田,承堰水灌荫,以赡渡夫,尚存遗爱焉。
此处的“下南乡四十三都”,结合道光四年武宁疆域图可知,其正是位于靠近修河南岸的地方。从这则材料我们可知,下南乡四十三都设立了专门用于赡养渡夫的田产、地产,还种植了树木以备修造船只,可见四十三都的管理是相对完善的。但为什么下南乡完善的南渡管理没能持续?最重要的原因是嘉道之后,远离修河的山区经济发展起来,山货渐富余,大批量的山货需经由南渡运往县城,南乡的一只渡船已远不能满足南部人们的需要,而且下南乡的渡船多为本都服务。有关嘉道之后,武宁山区得到长足发展的情形,我们可通过李烈钧的回忆略见一斑:
先严居武宁城,躬耕之余,以武宁为产茶区,而运输不便,乃兼操运输业以利乡人。又对茶商作赔偿担保之责,即近世保险意。余家以信用著称,各商至南昌或九江需要运输者,多就余家为之。其比较繁重者,先严每躬自任之。运输之徒者,日至数十人,络绎于途。经营数载,家渐小康。大姊配潘爵予,潘佐余家经营。茶商获利至厚,及余成年,家益充裕,各商号来贷款者益多。
李烈钧生于1882年,按时间推算李烈钧的父亲大概生活在咸同年间。从他的回忆中我们知其父亲以运输茶叶为生而且“经营数载”就“家渐小康”,可见武宁茶叶运销南昌或九江的数量之大了。李烈钧祖籍为今武宁县罗溪乡,罗溪乡大致是清朝的上南乡四十都,可见道光之后南部山区发展得较快,尤其是茶叶产量巨大。
此外,乾隆前期武宁县南部、南北部墟市数量悬殊,南部此时的上南部墟市为零个,而到清嘉道年间南北部墟市数量差距拉小,此时的上南部墟市增至六个。上南部墟市数量的显著增多也能反映了出上南部山区开发程度进一步加深。墟市中流通的多是日常生活用品,大宗山货茶叶、竹子、木头、炭等则更多地运销外地。于是能否很及时、顺利地把山货运送到县城就成了南部尤其是上南乡所关心的问题了。在此情况推动下,南渡渡船的置办便逐渐增多。
道光四年县志《关津》记载:
嘉庆九年(1804),里民合同劝捐联会,立碑南市亭子之侧,有租十八石,为修船渡夫工食。又城乡八人联利济会,置船一只,建屋五间,额以呼渡必应,舟子岁给工食。四十都闽、粤、赣人置船一只、田二十五亩、庄屋一所,支给渡夫。监生苏起达置船一只,给渡夫工食。四十四、五都建船一只。存待。
道光二十八年县志又称:
南渡县南门外。道光二十八年新增渡船二只,一系上南乡罗溪葛镜崖之妻向氏置,一系监生葛华运之妻翁氏置。向氏捐黄土段田租三十石,翁氏捐球场田租二十五石,俱存案,岁給渡
夫工食及修理费,以便往来行旅。知县李珣有记,见艺文。又廉村叶月潭裔置义渡一只,捐段里
田租二十二石,计八亩五分,科粮五斗九升五合,岁给渡夫工食及修理并粮票费用。
上述两则材料中提及的六只义渡船捐建者,结合道光四年武宁疆域图,知除苏起达,其余捐资者皆为远离修河南岸的山里人。苏起达,“字志林,下南乡人,太学生。造南渡渡舟,舟子岁有常给。”一只渡船只的建造以及后续的修理和渡夫的工食等开销是较大的。作为“流民”的闽、粤、赣人,如果不是有经常使用渡船的需要,是没有必要建造一只属于他们的渡船的。从这或可说明,乾隆以后,闽、粤、赣人流民进入武宁山区后,经几十年的开发,已经成为山区中一股重要的势力。伴随着山区开发的推进,远离修河的山里逐渐参与到南渡运营管理上了,但此时南渡的运营依然是依靠九只渡船,没有形成统一而有力的管理。
3、从分散到联合
嘉道之后,经过几十年的流民垦殖,武宁山区已得到较快发展,山货益多。在这种背景下,南部山货运销县城的路线的管理控制变得日益重要起来。嘉庆九年,利济会、泰亨会、四十都等捐修渡船五只。道光二十八年之后,葛氏捐修渡船两只,廉村叶氏捐修一只渡船。至此,加上最早的四十三都置办的一只,共计渡船九只。但我们从上文知,这九只渡船“或一家倡义专献,或各姓联会合献”各自为政,渡船服务的对象也主要是本都或本人。可见,自乾隆中期起,南渡的运营管理是分散的,渡船的设置运营是根据各都或个人所需。由于渡夫的工食较少,加之一些船只的渡产管理不善,且渡船较少,故渡夫横篙勒索的现象较为严重。“无如河面较狭,河身又浅,一遇雨水辄抹沙洲,领撑义舟者遂缘此渔利,多般勒取,义而不义。”分散管理的弊端使得南部的一些商绅“旁观俱为之心恻”。
清中叶后,武宁山区较之前开发得更充分,尤其是茶叶的种植和外销量增大。赣西北多山地,气候适宜种植茶叶,十九世纪中叶前,仅产绿茶。R.Fortune在《A Residence among the Chinese》写道:“那时江西的宁州一带茶区仅以绿茶闻名。”十九世纪后,国际市场上对红茶的需求量较大,为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中国商人用原来制作绿茶的茶叶经发酵制成第一批红茶。广州宝顺洋行买下了这批红茶运往英国,结果“销路甚佳,并且马上成为一种头等红茶。此后,销路年年不断增加,同时中国茶商也经常源源供应。”这样一来,宁州茶区就开始大规模地“改绿为红”,成为红茶的大宗产区。武宁与义宁州(今修水、铜鼓两县)交界,都盛产茶叶。“江西产茶,以宁茶为大宗。昔修水铜鼓二县为义宁州,所产茶,名为‘宁茶’。武宁应系毗连宁州,且茶产之法销路全与宁州相同,故亦称‘宁茶’,宁茶以红茶著称于世,通称‘宁红茶’。”继宁州之后,武宁也开始改变茶叶制作方法,改生产红茶。红茶的国际需求量大,刺激了当地的茶叶种植,“故该地生产以茶叶为大宗,居民十之八九,赖茶为生。所产茶叶,以红茶为主体,专销洋庄。” 1861年,九江开埠通商为相对封闭的江西地区开启了对外交流的窗口。这极大方便了红茶的外运,外国商人也可以直接进入宁州、武宁等地收茶叶。于是,宁红茶的产量更大了。据1883年的《申报》记载:“今将两湖江西庄数列于后:……江西宁州二百十武宁三十七吉安十六祁门五十四河口十八九江三十共三百六十五庄”,武宁经营茶叶的茶庄占江西茶庄总数的百分之十,可见茶叶贸易量之大。另外,据《江西之茶》获悉:“武宁茶户地有伊山、辽田、罗溪、礼溪、甫田、石羊、长嵛、双头及石市等处,产茶共约一万二千余担,仅当从前产额之三四成。”这份材料虽是1932年的数据,但它表明了“一万二千余担,仅当从前产额之三四成”。由此可想,清末武宁茶叶产量之大。而这一推想恰有数据记载得以证实,民国二十五年金陵大学农学院的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有记:“清光绪十八年至二十年,为宁红茶输出贸易最盛时期,每年输出数额,曾达三十万箱之多。光绪三十之输出额,仍有二十余万箱。”可见白道光至清末,武宁县种植茶叶的地域扩大,茶叶产量大增,山区得到更充分的开发。
在对原有义渡船只的抱怨中,南部人们已萌发了改变南渡分散管理的想法。加之,道光末年之后,宁红茶外銷市场的扩大,宁红茶的外销量增加,南渡日益繁忙起来,原有的义渡船只渐不能满足南部人们的需求。时咸丰甲寅(1854),“太平军”进犯武宁,商绅借抗击太平军的需要,提出修建浮桥。浮桥既成,但由于战事“三废三修”。1861年秋,“太平军”撤离武宁,在葛厚斋等商绅的倡议下,重建了浮桥。浮桥建成后,为了实现统一的管理,1867年成立了浮桥局。浮桥以及浮桥局的经费皆由南部山区人们捐献,是南部人们联合管理南渡的产物。自此,南渡运营管理由原来分散的义渡船只转为由浮桥局统一管理的桥舟合济模式,南渡在浮桥局的管理下呈现一番新的景象。
三、浮桥局的设立和运营管理
咸丰年间太平军进犯武宁时,士绅借机倡修浮桥,几经周折,于1861年最终建成。南渡运营由渡依靠义渡船只变成了“桥舟合济”,大大方便了山货外运。在山区开发的推动下,南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改变南渡的管理模式也就被提上日程。1867年,成立了浮桥局,实现了统一的南渡管理。
1、浮桥局的建立
自清初大量流民涌人武宁山区,山区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开发,经过清初近两百年的开发,到嘉道年间山区开发程度已相当高了。南部山区山货渐多,原来那种各自为政的义渡船只越来越无法满足南部人们的需求。而且船只修理费繁,工食钱较少,出现了“守渡者藉无工资轮值,踌躇刁蹬诟勒取,反误急公”的情形。渡夫“一遇雨水辄抹沙洲,领撑义舟者遂缘此渔利,多般勒取,义而不义。”此种情形让“旁观俱为之心惻”,于是人们开始需求一种更合宜的方式渡河。咸丰甲寅(1854),正值太平军进犯武宁,“兵民皆厄于渡,”当地士绅挪用团练厘金开始造船建浮桥。
浮桥,按照同治六年浮桥局订立的《浮桥公议条列》介绍,就是在河两岸以铁柱、石柱之类系几根横跨河面的绳索,然后将每两只船联为一牌系在绳索上,船两边设栏柱,每四只船上铺板,连接成桥。简而言之,浮桥就是以船舶代替桥墩浮在水面的桥梁,它较之船舶更大地方便了人们渡河。1854年,太平军进攻武宁,为了便于运输大量的士兵和物质,乡绅陈澄心以团练为由,提出修造浮桥。由于战争的破坏,陈澄心倡修的浮桥毁于战火,继而陈新溪、葛厚斋、苏墨溪等又利用团练所存余资重新修建了浮桥。1860年,浮桥又毁。1861年秋,“葛君厚斋、陈君春膏纠同事再修,桥复成。”此时太平军已经退出武宁,葛厚斋等以“图永久计”开始筹划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管理浮桥,于是浮桥局就应运而生了。浮桥局的建立实现了统一的南渡管理,并出现了南渡管理的中坚力量。
根据《浮桥公议条例》,我们可以明了浮桥局的内部结构。订立《浮桥公议条例》的目之一是使浮桥局管理有章可循。参与订立《浮桥公议条例》的是葛翼堂(武宁葛氏一族其中一房的堂号)、利济会、泰亨会、四十三都会、四十都会、浮撑其工。从这些参与者看都是以“会”的名义参加的,且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这些“会”在浮桥建立之前在南渡都有义渡船。浮撑其工,是以葛厚斋为首的管理浮桥局的核心力量。浮桥局直接管理者为葛厚斋,他为“总司钱谷簿账者”,负责收取、清算浮桥局的田租、店租,发放工资。在《浮桥附》就明确告之:“每年除余租粮归葛厚斋收。”另外还有五名工作人员,即四名看守浮桥者,一名帮办催讨奔走伙,这些工作人员多为浮桥局出钱雇佣的穷苦之人。从浮桥局的人员组成来看,我们不难发现浮桥局虽是新建的,但真正的管理者其实变化不大,仍然是原来在南渡上活跃的义渡船主。
2、浮桥局的运营
1861年浮桥建成之后,南部人们过修河就有了两种方式,即水小之时,主要利用浮桥;水涨不宜架浮桥时,采取渡船摆渡。浮桥的建造以及浮桥局的正常运营毫无疑问与经费、工作人员是分不开的。根据附在同治十二年当地县志后的《附桥附》,我们知晓捐银、捐田地、捐谷建浮桥的绝大部分是南部山区的人们。诚如职增生叶飞鹏在《浮桥记》中感叹的一样:“怂殷实捐献田租数百余石,上下南居多。”船只的建造、维修以及浮桥局的日常开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以葛厚斋为首的乡绅倡义富户、商人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除此之外,为维持浮桥局正常运营,他们还采取增值、保值的另外几种方式:
(1)挪用厘金。厘金是咸丰三年为筹措镇压太平军军饷,清政府开始对行商坐贾实施征收的货物交易税。1854年,太平军在武宁大肆劫掠,“孝廉陈澄心以团练故,剧资抽厘,慨然有浮桥之举。”不久桥又毁于战事,“继而陈新溪、葛厚斋、董凌冈、陈治香、陈春膏、苏墨溪、李又新、田寅生、田霖卿、郑玉田又以所存余资修理。桥既成,兼取南行步石厘金,权作渡夫看桥费。”可见此两次建浮桥的经费都是出自用于团练的厘金。虽然到1861年建立浮桥局时已“置业无多“,但终归还是有部分船只和剩余经费,为后来浮桥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劝捐。为了重建浮桥当地士绅开始“怂殷实捐献田租数百余石”,即劝殷户、商人等捐谷、捐田地、捐银。通过对附在同治十二年县志后的《浮桥附》的统计,捐银计六百六十三千文,捐谷总共七百五十六石七斗六升,捐田总计三百五十三亩六分六厘,其中下南乡七十七亩六分、上南乡七十三亩一分八厘、江阴四十五都八亩六分,其他田产为捐银购买所得计一百九十四亩二分八厘。
(3)置业收租。建立浮桥局时,其所得三百五十三亩六分六厘加上原有七只义舟的田产四十亩一分总计三百九十三亩七分六厘的田产作为南渡渡产。这部分田产出租给农民耕种,然后雇人在中稻登场时收租。劝捐所得银两一部分用于购买田产,另外一部分用于购买“铺屋”。铺屋,即为店铺,店租每年可收六十六千四百文。
以上经费包括田产、地产、米谷、铺屋以及银子,其中以田产和米谷为主要形式。这些田产和铺屋就成了永久性的南渡渡产。根据笔者田野调查,这些渡产到20世纪50年代才变卖或是分到各户。田地一般是给附近农民耕种以收取田租、地租,铺屋则出租给商人以收取店租。这些田租、地租、店租是维持浮桥局正常运营的主要经费来源,为浮桥局的正常运营提供了经费保障。
前文已述,浮桥局管理者主要负责收取、清算浮桥局的田租、店租,发放工资,而浮桥的正常运营则与看守者,即桥夫的工作息息相关。按照《浮桥公议条例》桥夫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浮桥锚链绳索等项,悉皆齐全,每年添创,另载条簿核算,看守者自当时常查点,不得疏失,如有疏失,惟看守者是问。
一、看守浮桥定以四名,每日轮值照应,如遇往来船只,随到随开,不准勒索停留。
一、船只既架,昼夜更当留心。如遇雨骤水涨之时,既须折开缆羁。
一、浮桥水细之时,各渡夫务须及时架竖,不得违误:水涨之时,渡夫随时察看水势,折散傍岸,毋得遗失。
一、浮桥板及架桥船只,或有朽烂,局中首事随时更换。
前文已述,至道光二十八年已有义渡船九只,但时至1861年只有七只义渡船了,其中原因不得而知。这七只义渡船主要是在水涨之时使用。这七只渡船可以說是浮桥局管理的一部分,但又独立于浮桥局管理之外。这些渡船的渡夫工食、修理费用仍由原出资者照付,浮桥局只是起到监督的作用。在南渡运营上,七只渡船所起到的作用也只是作为浮桥的一种补充,义渡船主要还是服务于本都或个人。
3、浮桥局的管理
浮桥局的运营由浮桥与义渡船两套系统组成,管理亦分为两种:
(1)对浮桥的管理
浮桥是人及物的共同存在,人是指桥夫及管理者,物则指渡产,包括浮桥、田产、地产以及铺屋等。对浮桥的管理主要是维持船只、锚链绳索等的维修和添设;田产、地产则主要是出租给农民,每年到中稻登场后,派人收租,或者按时价折价收钱。而桥夫关系着浮桥的正常运营是浮桥局管理的主要方面,因而关于桥夫的管理《浮桥公议条例》以及《合邑公议南门义渡浮桥船只渡夫工食及各会造船规条》中写得详尽具体,主要包括:
①对桥夫来源的规定。桥夫的职责是看守浮桥,所从事的主要是体力活,一般是由浮桥局雇佣来的贫穷百姓担任,但由于“看守浮桥责任甚重,必须勤谨之人,有殷实的保者方准充当,不得瞻徇情面。”若想成为一名桥夫,除了殷勤、谨慎,还必须家境殷实的人户愿意为其作担保。可见对桥夫来源的控制较为严格。
②对桥夫日常的监督。主要包括对其工食的发放和日常看守浮桥的监督。工食的发放主要是按月发放,每月谷六斗,工资钱一千文,要求“逐时交付,不得多取”。对桥夫日常看守浮桥的管理主要是要求桥夫履行好职责,对失职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理办法,即“倘疏于防守,以致船只损坏,漂流他所,先着看守人寻回赔修,公送惩治。”
③对管理者自身的监管。管理者大多由地方上具有一定财力和声望的人士出任。为了防止监守自盗,浮桥局对管理者也作了相应的规定。管理者主要负责的是财务,浮桥局在每月给付其谷六斗、工资钱一千八百文的同时,也要求管理者“务须账目明白,本年进有若干,出有若干,逐年登载。如有浮冒私扯,先将亏数赔出,公同送究”。账目明晰,收支有载,一方面可以起到监督管理者的作用,另一方面,制定严格的管理要求也能促进管理的顺畅进行。
(2)对义渡船的监督
原有的七只义渡船的管理仍属原出资者,浮桥局对义渡船没有所有权,也有没有管理权,只是在补贴义渡船篙桨钱的同时监督其行为。
①对渡夫的监督。渡夫是渡口运行中的问题之源,人们对渡夫的抱怨也很多。县志中记载:“一遇雨水辄抹沙洲,领撑义舟者遂缘此渔利,多般勒取,义而不义”。出现渡夫横篙索钱的现象,一方面是渡夫个人素质问题,但更为主要的是渡夫工食钱较少,难以维持生计。针对这种情况,浮桥局寄希望通过增加渡夫工食钱,以及赏罚分明的制度来监督渡夫,杜绝横篙勒索的行为。在《合邑公议南门义渡浮桥船只渡夫工食及各会造船规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河水涨溢不能架桥,向有渡船七只,每会每人第年给饭食谷七石二斗,零星取过客钱文,以帮渡夫薪水,、兹因同治七年浮桥首事公议于各会,给饭食外,每人每年帮给渡夫长年工钱十二千文,毋论远近,过客不准索取钱文,违者即行送究。约正月初一日起至初七止,准向过客些微讨取尝项,不得勒索。
一、渡夫工资画一,而人之勤惰不同,或藉口于渡船朽烂,以致公事不能妥善,合邑公议:凡该渡夫撑船一日,每人每日于长年工资外另给薪水钱四十文,各人每日向浮桥首事领取,或撑船半日,不给。倘该渡夫早晚虽到,而中间偷闲者,亦罚一日四十文之数。
一、渡船七只,水大之时,一人不能撑船,必需二人方能迎送。合邑公议:凡自大西门开船,两人合撑一船,必需驾四只。轮流接济,第渡夫只有七人,局中首事临时另请一人邦撑,其工资饭食局中另给。若自大西门以下开船,该七号渡夫仍须各撑各船,不得违误。 一、渡夫七人,每日责成局中首事临河巡查,其有违误公事者,不但此薪水四十文不给,并长年工钱十二千文内每人每日罚钱伍百,罚满之后,另换渡夫。首事亦不得徇庇。即渡夫有紧要之事,不能撑船,亦须各请散工,饭食钱文归各渡夫给领。
②对义渡船的监督。从浮桥局的经费组成以及《浮桥附》,我们不难发现建立浮桥以及浮桥局之时,原有义渡船只的田产、田租等并没有充公合并到浮桥局。浮桥局的经费与原有义渡船只的经费并没有混同,而是分别由不同的人掌控。南渡渡产一部分归浮桥局统一管理,而另一部分其实仍掌握在原有义渡船只的出资者手中。简而言之,浮桥局实现了南渡表面上的统一管理,但南渡渡产的账目却是分开的。但浮桥局规定:“各会船只不能不随时更换,倘有朽坏,各渡夫务须速即报知本会首事,赶紧造作修整,言定一月限期,如一月之外无船下河,该会船只即归浮桥公造,即有公事商酌,该会首事不得与闻,日后纂修志乘,不能登载。其渡夫报明各会首事,日期务即通知局中首事,悬牌告知”。这条规定反映出浮桥局在形式上监督义渡船的修造,也显露出浮桥局力图接管义渡船只的想法。
四、结语
通过对史料的爬梳整理可知,武宁县自唐长安四年设县直至清末,山区得到了渐进的开发。伴随山区开发的进程,山货渐富余,商品化程度提高。由于山区墟市内销能力较小,大批山货需要运往更高一级的市场——武宁县城。于是,山货运销路线的控制和管理就进入了山区人的视野。对于山区人们来说,控制了山货运销路线就相当于掌握了山货销售的生命线。可以想见,在山货运销的刺激下,对路线的控制和管理的争夺是非常激烈的。明清时期,武宁南渡的控制与管理变迁,就为其提供了生动的个案。从南渡的控制与管理变迁中,我们能洞悉山区开发与交通路线的控制与管理之间息息相关的互动关系。
南渡,是武宁县修河南岸诸多地方通往县城的一个交通節点。武宁县城既是全县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典型的地方性市场的所在地,南部的墟市均可视为其下级集镇。这一格局,或许可为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施坚雅所关注的行政层级和市场等级之间的“函数关系”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伴随着武宁南部山区开发的步步推进,南渡的控制与管理,从性质上说,由官办转向民办;从管理人群来看,由靠近修河南岸的人群转向远离修河的山里人;从运营管理方式上说,由分散的各自为政的义渡船迈向南部人们联合组建浮桥局实现统一管理。南渡这些变化与山区开发推进息息相关,其中最大的一次变化要属1867年浮桥局的建立。这与19世纪中期,为应对国际市场对红茶的需求,武宁商人将原来制作绿茶的茶叶改作经发酵制成红茶,远销英国、俄国等国际市场是分不开的。组此,南渡实现形式上的统一管理,武宁南部山区开发速度加快,发展尤为突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山区开发是南渡管理变化的推动力,南渡管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可以折射出山区开发的进程,也是山区人们应对山区开发所作的积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