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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0)
摘 要:农民工档案是农民工维权的有力依据,针对当前农民工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对相关部门或给后续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工;档案
一、农民工档案建立管理现状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5月12日发布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1]
近年来我国在农民工档案的管理政策以及实践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在政策上,原卫生部在《关于请报送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工作情况的函》(2012年)提出要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银监会在《关于改进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2013年)中提出要建立农民工信用档案;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2014年)中提出要为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监护档案。在实践领域,哈尔滨市道里区于2004年首建农民工档案馆,为1.4万农村劳动力建立了个人档案;黑龙江省为全省830万农民工建立了就业档案;天津市为320万农民工建立健康档案和各类信用档案;中铁四局二公司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档案;山西神河高速公路参建单位为农民工建立务工档案等。[1]
二、农民工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国家和地方缺乏管理标准和制度规范
国家缺少一套规范、统一、科学、系统的农民工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又因为农民工分布范围小、流动性大,造成农民工档案管理难度较大,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规范,使农民工档案管理分散、监管缺失、利用效率低下。
2.農民工输出地对本村农民工管理不到位
农民工群体不仅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本村发展的重要推动者,他们是农村和城市的联结者,是新生事物和信息的传播者。村委会没有对本村的农民工做好详细的统计,对其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状况、生育情况、外出打工情况关注较少。
3.农民工输入地对农民工档案的管理重视不够
城市政府部门应该对外来的农民工人口进行统计管理,记录其基本的信息以及工作状态、对城市发展做出的贡献,这不仅是对农民工群体的尊重,也是对城市发展记忆构建的一部分。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对于用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征集农民工档案上交并进行统一管理。
4.用工单位的农民工档案工作做的不到位
用工单位是农民工档案的直接产生者和直接利益相关者,建立农民工档案不仅是对自己所用工人的尊重,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但是很多单位没有统一的农民工档案管理处,农民工的档案分散不齐、内容不全、形式各异、信息核实不准确,这些都是用工单位不负责任的做法。
5.农民工自身的档案意识淡薄
绝大多数的农民工都是一些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村人口,对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有些农民工对于保险收据、合同协议、工伤记录、职业病补偿收据等随手乱丢,有的农民工跟着认识的人出去打工,甚至都没有签订相关的用工合同和协议,更没有其他的重要凭证,这些都会对维权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农民工档案管理对策
1.国家有关部门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要制定和出台关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只有法律的力量才能引起用工单位的重视,同时也让农民工加深对自身建档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还要制定一系列的具体管理制度,告知并监督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农民工档案,并进行系统的管理。
2.村委会建立农民工档案管理备份体系
农民工输出地要对本村进城的农民工有一个系统的管理,建立相应的人员统计表,详细记录进程务工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打工去向、打工期限等,并由村委会的人员进行统一保管,并且鼓励农民工将有保存价值的凭证、记录交由村委会备份管理。
3.市(县)档案部门加强农民工档案收集整合
各级市(县)的劳动保障局要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和管理,将农民工档案的接收和流转工作做到位,并监督相关的用工单位建立自己的农民工档案室,定期进行检查。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农民工档案电子管理系统,方便调档、查档、管档。
4.用工单位加强农民工档案管理工作
用工单位要对每一个在本单位务工的人员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了解其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并将用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保险记录、工资凭证、合同、协议等进行原件的统一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安排专人保管。
5.档案部门加强农民工档案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方面,档案部门要制定和下发相关的文件和宣传材料,通知每个村的村委会进行农民工档案重要性的宣传,加深他们的认识;另一方面,用工单位在开工之前也要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培训,通过真实的案例来告知他们保管好自身凭证的重要性,提高农民工自身的警惕性。
四、小结
农民工作为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输入地、输出地、用工单位、管理部门以及农民工自身的共同责任。做好农民工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马林青,陈智兵.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档案工作:挑战与应对[J].兰台世界,2015(05):1+4.
[2]田艳艳.农民工档案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档案学研究,2012(04):38-40.
作者简介:
赵文华(1995.12—),女,籍贯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档案学专业学生,三年级本科在读。
摘 要:农民工档案是农民工维权的有力依据,针对当前农民工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对相关部门或给后续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工;档案
一、农民工档案建立管理现状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5月12日发布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1]
近年来我国在农民工档案的管理政策以及实践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在政策上,原卫生部在《关于请报送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工作情况的函》(2012年)提出要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银监会在《关于改进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2013年)中提出要建立农民工信用档案;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2014年)中提出要为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监护档案。在实践领域,哈尔滨市道里区于2004年首建农民工档案馆,为1.4万农村劳动力建立了个人档案;黑龙江省为全省830万农民工建立了就业档案;天津市为320万农民工建立健康档案和各类信用档案;中铁四局二公司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档案;山西神河高速公路参建单位为农民工建立务工档案等。[1]
二、农民工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国家和地方缺乏管理标准和制度规范
国家缺少一套规范、统一、科学、系统的农民工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又因为农民工分布范围小、流动性大,造成农民工档案管理难度较大,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规范,使农民工档案管理分散、监管缺失、利用效率低下。
2.農民工输出地对本村农民工管理不到位
农民工群体不仅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本村发展的重要推动者,他们是农村和城市的联结者,是新生事物和信息的传播者。村委会没有对本村的农民工做好详细的统计,对其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状况、生育情况、外出打工情况关注较少。
3.农民工输入地对农民工档案的管理重视不够
城市政府部门应该对外来的农民工人口进行统计管理,记录其基本的信息以及工作状态、对城市发展做出的贡献,这不仅是对农民工群体的尊重,也是对城市发展记忆构建的一部分。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对于用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征集农民工档案上交并进行统一管理。
4.用工单位的农民工档案工作做的不到位
用工单位是农民工档案的直接产生者和直接利益相关者,建立农民工档案不仅是对自己所用工人的尊重,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但是很多单位没有统一的农民工档案管理处,农民工的档案分散不齐、内容不全、形式各异、信息核实不准确,这些都是用工单位不负责任的做法。
5.农民工自身的档案意识淡薄
绝大多数的农民工都是一些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村人口,对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有些农民工对于保险收据、合同协议、工伤记录、职业病补偿收据等随手乱丢,有的农民工跟着认识的人出去打工,甚至都没有签订相关的用工合同和协议,更没有其他的重要凭证,这些都会对维权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农民工档案管理对策
1.国家有关部门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要制定和出台关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只有法律的力量才能引起用工单位的重视,同时也让农民工加深对自身建档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还要制定一系列的具体管理制度,告知并监督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农民工档案,并进行系统的管理。
2.村委会建立农民工档案管理备份体系
农民工输出地要对本村进城的农民工有一个系统的管理,建立相应的人员统计表,详细记录进程务工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打工去向、打工期限等,并由村委会的人员进行统一保管,并且鼓励农民工将有保存价值的凭证、记录交由村委会备份管理。
3.市(县)档案部门加强农民工档案收集整合
各级市(县)的劳动保障局要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和管理,将农民工档案的接收和流转工作做到位,并监督相关的用工单位建立自己的农民工档案室,定期进行检查。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农民工档案电子管理系统,方便调档、查档、管档。
4.用工单位加强农民工档案管理工作
用工单位要对每一个在本单位务工的人员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了解其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并将用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保险记录、工资凭证、合同、协议等进行原件的统一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安排专人保管。
5.档案部门加强农民工档案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方面,档案部门要制定和下发相关的文件和宣传材料,通知每个村的村委会进行农民工档案重要性的宣传,加深他们的认识;另一方面,用工单位在开工之前也要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培训,通过真实的案例来告知他们保管好自身凭证的重要性,提高农民工自身的警惕性。
四、小结
农民工作为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输入地、输出地、用工单位、管理部门以及农民工自身的共同责任。做好农民工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马林青,陈智兵.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档案工作:挑战与应对[J].兰台世界,2015(05):1+4.
[2]田艳艳.农民工档案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档案学研究,2012(04):38-40.
作者简介:
赵文华(1995.12—),女,籍贯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档案学专业学生,三年级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