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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4-000-01
摘要推行會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内涵,对存在的财务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财务安全
一、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内涵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在保持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专门的会计核算机构和专业的会计人员,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账户、分户核算”的原则,集中办理事业单位资金收付和会计核算,并代单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改变了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方式,取消了单位原银行账户,所有资金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账户上;改变了收支管理方式,单位资金收付由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办理;改变了会计核算方式,由原单位各自进行会计核算变为由专门会计核算机构和专业会计人员集中办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中心实质上与事业单位是委托代理记账关系,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预算主体仍在各单位,没有发生变化。
二、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下的财务安全问题
会计集中核算形式是一种新的会计治理方式,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治理的一项新举措,对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等都有积极作用。但这种形式也不是包治百病的特效药,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同时由于经济领域中有些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财务安全问题或现象。
(一)会计失真现象仍然存在。尽管会计核算中心的能够较好的控制经费支出和报销凭证,但是也存在一些比较难以把握的问题,例如会计监督只限于对票据内容审核,难以有效把握经济业务的合理性、真实性,由于会计信息的时效性,使得经济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核算单位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推迟或拒绝办理的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同时由于核算中心只具有核算功能,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对于一些财产物资的清算只能由单位实施,但经常会遇到对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如实登记,造成账实不符,账外资产流失现象,从而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核算单位财务治理出现弱化倾向。由于会计核算与财务治理的分离,致使单位理财积极性受挫,财务治理多出现弱化倾向。不利于单位及时全面地了解本部门财务状况。由于中心一个月只向单位送一次表,并且表数字相对浓缩、抽象。这对单位财务及时全面了解并把握本部门财务状况极为不利。
(三)经费开支标准不统一实行集中核算。虽然预算单位对资金支配权不变,各财务审批事项由单位负责人负最终责任,资金支付权移至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就应该对资金支出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 但是难以做到统一的财务开支制度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如果对超出标准的开支见单位审核后就一律报销,则违背了财务制度,有可能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因此,会经常产生对某一支出项目预算单位请求支付与核算中心拒绝支付的矛盾。
(四)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尚未健全首先表现在单位管理者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职能尚未认识清晰,往往认为只要按照设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所辖的各个单位进行统一算账和记账就达到了工作的要求,忽视了监督、服务、部门预算执行等职能。 其次表现在其它部门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的配合支持力度不够,同一性质的财政支出资金,要找许多部门才能办得成,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不应有的财政行政成本。对于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后,预算单位不再设会计人员,各单位的财务工作主要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使得核算中心的工作量加大,许多核算中心都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现象。
三、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安全的措施
(一)加强经济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做好各单位账务处理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全面掌握事业单位各部门的财务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财务管理漏洞,及时进行跟踪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给予合理化的建议,由于各个报账单位经济业务不固定,可以通过规定灵活的报账时间,以给予这些核算单位便利,这也体现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服务职能。在财产物资管理方面,应积极完善本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建立收支审批和稽核制度,明确审批和稽核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计量验收与财产清查制度,明确事业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责任。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定期与单位财产管理人员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从而强化内外监控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不被流失。
(二)制定灵活的经费开支报销标准。针对经费开支报销标准不一的问题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统一报销标准,从而便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在操作上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灵活的处理。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制定出合理的报销办法。对于超出财务制度标准属合理且非开支不可的支出,在单位进行详细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也可给予报销。
(三)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3]。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核算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参考文献:
[1]孙建平.以会计核算为平,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研究简报.2003(3).
[2]王海.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与分析.经营管理者.2009.
[3]王广东.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时代经贸.2008(10).
摘要推行會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内涵,对存在的财务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财务安全
一、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内涵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在保持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专门的会计核算机构和专业的会计人员,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账户、分户核算”的原则,集中办理事业单位资金收付和会计核算,并代单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改变了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方式,取消了单位原银行账户,所有资金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账户上;改变了收支管理方式,单位资金收付由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办理;改变了会计核算方式,由原单位各自进行会计核算变为由专门会计核算机构和专业会计人员集中办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中心实质上与事业单位是委托代理记账关系,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预算主体仍在各单位,没有发生变化。
二、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下的财务安全问题
会计集中核算形式是一种新的会计治理方式,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治理的一项新举措,对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等都有积极作用。但这种形式也不是包治百病的特效药,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同时由于经济领域中有些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财务安全问题或现象。
(一)会计失真现象仍然存在。尽管会计核算中心的能够较好的控制经费支出和报销凭证,但是也存在一些比较难以把握的问题,例如会计监督只限于对票据内容审核,难以有效把握经济业务的合理性、真实性,由于会计信息的时效性,使得经济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核算单位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推迟或拒绝办理的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同时由于核算中心只具有核算功能,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对于一些财产物资的清算只能由单位实施,但经常会遇到对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如实登记,造成账实不符,账外资产流失现象,从而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核算单位财务治理出现弱化倾向。由于会计核算与财务治理的分离,致使单位理财积极性受挫,财务治理多出现弱化倾向。不利于单位及时全面地了解本部门财务状况。由于中心一个月只向单位送一次表,并且表数字相对浓缩、抽象。这对单位财务及时全面了解并把握本部门财务状况极为不利。
(三)经费开支标准不统一实行集中核算。虽然预算单位对资金支配权不变,各财务审批事项由单位负责人负最终责任,资金支付权移至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就应该对资金支出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 但是难以做到统一的财务开支制度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如果对超出标准的开支见单位审核后就一律报销,则违背了财务制度,有可能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因此,会经常产生对某一支出项目预算单位请求支付与核算中心拒绝支付的矛盾。
(四)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尚未健全首先表现在单位管理者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职能尚未认识清晰,往往认为只要按照设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所辖的各个单位进行统一算账和记账就达到了工作的要求,忽视了监督、服务、部门预算执行等职能。 其次表现在其它部门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的配合支持力度不够,同一性质的财政支出资金,要找许多部门才能办得成,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不应有的财政行政成本。对于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后,预算单位不再设会计人员,各单位的财务工作主要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使得核算中心的工作量加大,许多核算中心都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现象。
三、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安全的措施
(一)加强经济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做好各单位账务处理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全面掌握事业单位各部门的财务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财务管理漏洞,及时进行跟踪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给予合理化的建议,由于各个报账单位经济业务不固定,可以通过规定灵活的报账时间,以给予这些核算单位便利,这也体现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服务职能。在财产物资管理方面,应积极完善本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建立收支审批和稽核制度,明确审批和稽核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计量验收与财产清查制度,明确事业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责任。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定期与单位财产管理人员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从而强化内外监控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不被流失。
(二)制定灵活的经费开支报销标准。针对经费开支报销标准不一的问题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统一报销标准,从而便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在操作上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灵活的处理。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制定出合理的报销办法。对于超出财务制度标准属合理且非开支不可的支出,在单位进行详细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也可给予报销。
(三)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3]。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核算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参考文献:
[1]孙建平.以会计核算为平,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研究简报.2003(3).
[2]王海.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与分析.经营管理者.2009.
[3]王广东.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时代经贸.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