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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为了了解密云县食物中毒的发生情况,为今后更好的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提供可靠的策略和方法。方法 对密云县2005~2008年发生的27起食物中毒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果 2005~2008年食物中毒发生27起,2007年中毒起数最低,中毒人数最少,现场卫生学状况存在问题的单位6家,2007年前占83.33%,这与2006年10月以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直接关系;食物中毒发生在4~9月份21起,占总起数的77.78%;细菌性食物中毒19起,占总起数的70.37%;饮食服务单位是发生食物中毒的主要场所,其中发生在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中毒7起,占总起数的25.93%,中毒人数87人,占总人数的40.09%,且全部为非本辖区户口的外来旅游者。结论 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借《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是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经常性措施。且应将以后的食物中毒控制重点放到旅游景区内的餐饮单位。
[关键词] 食物中毒; 饮食服务单位; 密云
[中图分类号] R155.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09)23-124-02
为了解密云县食物中毒发生情况,为今后更好的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提供可靠的策略和方法,现对密云县2005~2008年发生的27起食物中毒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2.1 食物中毒发生概況
2005~2008年密云县共发生食物中毒27起,中毒217人,死亡2人。其中2005年中毒7起107人,2006年中毒8起42人,2007年中毒4起23人,2008年中毒8起45人,死亡2人。见表1。
2.2 食物中毒发生时间
2005~2008年每月均有食物中毒发生,主要集中在4~9月份,占总数的77.78%。见图1。
2.3 食物中毒的类型
27起食物中毒中细菌性食物中毒19起,占70.37%;中毒人数131人,占总数的60.37%;化学性食物中毒2起,占7.41%;中毒人数12人,占总数的5.53%;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2起,占7.41%;中毒人数16人,占总数的7.37%;死亡2人,占总数的0.92%。不明原因性食物中毒4起,占14.81%;中毒人数58人,占总数的26.73%。
2.4 食物中毒发生的场所
4年来,饮食服务单位是发生食物中毒的主要场所,发生起数和中毒人数均居首位,其他场所的比例较小。见表2。
2.5 卫生学状况
除外家庭发生的6起食物中毒,还有包括集体食堂和饮食服务单位在内的21单位应该持有卫生许可证,其中有5家没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有6家单位的饮食服务人员没有有效健康证,二者皆无的单位有4家。发生中毒的单位的卫生建筑学和设施基本符合卫生要求,但是操作间内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有5家,主要为操作间内脏乱,生熟食品为分开。2005~2006年卫生学存在问题的单位站总数的83.33%,2007~2008年卫生学存在问题的单位占总数的16.67%。
3 讨论
2005~2008年食物中毒发生27起,从每年发生起数看2007年最低,中毒人数最少;工地食堂的食物中毒全部发生在2007年以前,现场卫生学状况存在问题的单位6家,2007年前占83.33%。这些研究结果通过分析考虑与密云县在2006年10月以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在此期间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大量的投入,消除了许多食品安全隐患,为以后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
食物中毒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二和第三季度,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起数和中毒人数均居首位,这与全国食物中毒发生的情况基本一致[1]。密云县四季分明,这段时间气温较高,湿度较大,非常适合细菌生长繁殖,食物易发生细菌污染而变质,从而容易引发食物中毒。其中1起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因服用自制药酒导致4人中毒2人致死。药酒中含有川乌草乌等中草药,药酒的主人称可以强身健体,其中有毒成分为乌头碱,与以往报道的本地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成分相同,后果同样严重,出现致死病例的发生[2]。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应该加强对百姓的一些消费误区的引导,保护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在2005~2008年发生在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中毒7起,占总起数的25.93%;中毒人数87人,占总人数的40.09%,且全部为非本辖区户口的外来旅游者。这组研究结果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分析其发病起数和中毒人数较高的原因,可能与旅游季节多在4~10月份的温暖时节、旅游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监督管理不是很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旅游者自身旅途疲惫抵抗力下降等原因有直接关系。
对4起不明原因食物中毒进行分析,考虑主要为患者在短时间内用餐地点较多,用餐种类较多,特别是旅游者的活动区域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流调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对可疑食物常无法明确判定。
4 建议和措施
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借《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是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经常性预防措施。
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将食物中毒的重点控制单位放在旅游景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密云县自然环境优美,是北京市重要的旅游区,在密云水库周边地区遍布旅游景点及餐饮单位,为了有效杜绝旅游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旅游者的身体健康,为密云县旅游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随着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卫生部门应该将旅游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在旅游旺季加大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卫生监测和监督力度。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工作能力强的食品卫生专业队伍。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科学技术日益进步的新时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不断有新问题出现,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才队伍是势在必行的。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国食物中毒报告情况的通报.
[2] 郑志山,林永兴. 一起食用山野菜11人中毒1人致死案例的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4,11(3):152.
(收稿日期:2009-05-19)
[关键词] 食物中毒; 饮食服务单位; 密云
[中图分类号] R155.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09)23-124-02
为了解密云县食物中毒发生情况,为今后更好的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提供可靠的策略和方法,现对密云县2005~2008年发生的27起食物中毒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2.1 食物中毒发生概況
2005~2008年密云县共发生食物中毒27起,中毒217人,死亡2人。其中2005年中毒7起107人,2006年中毒8起42人,2007年中毒4起23人,2008年中毒8起45人,死亡2人。见表1。
2.2 食物中毒发生时间
2005~2008年每月均有食物中毒发生,主要集中在4~9月份,占总数的77.78%。见图1。
2.3 食物中毒的类型
27起食物中毒中细菌性食物中毒19起,占70.37%;中毒人数131人,占总数的60.37%;化学性食物中毒2起,占7.41%;中毒人数12人,占总数的5.53%;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2起,占7.41%;中毒人数16人,占总数的7.37%;死亡2人,占总数的0.92%。不明原因性食物中毒4起,占14.81%;中毒人数58人,占总数的26.73%。
2.4 食物中毒发生的场所
4年来,饮食服务单位是发生食物中毒的主要场所,发生起数和中毒人数均居首位,其他场所的比例较小。见表2。
2.5 卫生学状况
除外家庭发生的6起食物中毒,还有包括集体食堂和饮食服务单位在内的21单位应该持有卫生许可证,其中有5家没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有6家单位的饮食服务人员没有有效健康证,二者皆无的单位有4家。发生中毒的单位的卫生建筑学和设施基本符合卫生要求,但是操作间内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有5家,主要为操作间内脏乱,生熟食品为分开。2005~2006年卫生学存在问题的单位站总数的83.33%,2007~2008年卫生学存在问题的单位占总数的16.67%。
3 讨论
2005~2008年食物中毒发生27起,从每年发生起数看2007年最低,中毒人数最少;工地食堂的食物中毒全部发生在2007年以前,现场卫生学状况存在问题的单位6家,2007年前占83.33%。这些研究结果通过分析考虑与密云县在2006年10月以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在此期间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大量的投入,消除了许多食品安全隐患,为以后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
食物中毒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二和第三季度,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起数和中毒人数均居首位,这与全国食物中毒发生的情况基本一致[1]。密云县四季分明,这段时间气温较高,湿度较大,非常适合细菌生长繁殖,食物易发生细菌污染而变质,从而容易引发食物中毒。其中1起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因服用自制药酒导致4人中毒2人致死。药酒中含有川乌草乌等中草药,药酒的主人称可以强身健体,其中有毒成分为乌头碱,与以往报道的本地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成分相同,后果同样严重,出现致死病例的发生[2]。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应该加强对百姓的一些消费误区的引导,保护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在2005~2008年发生在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中毒7起,占总起数的25.93%;中毒人数87人,占总人数的40.09%,且全部为非本辖区户口的外来旅游者。这组研究结果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分析其发病起数和中毒人数较高的原因,可能与旅游季节多在4~10月份的温暖时节、旅游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监督管理不是很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旅游者自身旅途疲惫抵抗力下降等原因有直接关系。
对4起不明原因食物中毒进行分析,考虑主要为患者在短时间内用餐地点较多,用餐种类较多,特别是旅游者的活动区域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流调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对可疑食物常无法明确判定。
4 建议和措施
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借《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是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经常性预防措施。
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将食物中毒的重点控制单位放在旅游景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密云县自然环境优美,是北京市重要的旅游区,在密云水库周边地区遍布旅游景点及餐饮单位,为了有效杜绝旅游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旅游者的身体健康,为密云县旅游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随着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卫生部门应该将旅游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在旅游旺季加大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卫生监测和监督力度。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工作能力强的食品卫生专业队伍。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科学技术日益进步的新时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不断有新问题出现,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才队伍是势在必行的。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国食物中毒报告情况的通报.
[2] 郑志山,林永兴. 一起食用山野菜11人中毒1人致死案例的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4,11(3):152.
(收稿日期:200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