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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潜意识中每个人对某种色彩的选择都暗含着自我特殊的心理意向。西部诗人昌耀的作品总是通过色彩运用表现出沉郁和苍莽的独特气质。本文旨在通过研究昌耀诗文的色彩运用,挖掘其背后所蕴含的丰富精神内涵。而这种内涵正是诗人对于生命的独特理解与青藏高原的共同作用孕育的。
关键词:昌耀;诗歌;色彩;生命特质
现代心理学很早就开启了对于色彩心理学的研究。研究表明,一般来说心理系统相对稳定的每个人对于颜色的使用都有着固定的爱好。因而在文艺作品中,每种色彩的运用大多也是暗含着作者特殊心理意向。人在万千颜色之中为什么独独偏爱某几种,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某种心理目的的、潜意识的选择。纵观西部典型代表作家昌耀的诗文,没有一篇作品不涉及对颜色的运用。據笔者初步统计,昌耀诗文作品中常用的颜色大致为两类:一为冷色调——铅色(形容风)、灰白、赭黄色(形容石块和土地)、黑色、灰色、褐色、古铜色(形容云彩和肤色)、蓝色、墨绿等。二为暖色调——以白色、绿色、红色、金色为主。红色中又以血红、通红、火红、桃红等较为常见。总体而言,昌耀诗文作品运用冷色调比较频繁。这其中,冷色调中黑色、灰色,蓝色用得较为常见,暖色调中则是红色、金色用得较多。从纵轴看,以1986年为界,此前诗人色彩运用相对多样化,之后则较单调。
一、雄壮健美的黑色激发生命力量
黑色在昌耀的诗中用得最常见,除开黑色本就是生活中的常用色调以外,笔者认为,这里面更多是作者的有意选择。
在使用黑时,昌耀特别强调黑的浓重、透亮。如乌黑、黧黑、焦黑、黝黑、黑紫、黑红等这些以黑色为底色的浓郁色彩都经常出现在其作品之中。
如果要进一步对黑这种色彩进行分类,我们又可以将黑分为形容人的黑和形容物的黑。
在诗歌《湖畔》中,作者写道:“浴罢的肌体燧石般黧黑”……“她的浓浓的辫发乌亮油黑如一部解开的缆索”……“雪山太阳将她晒得略带熏黑的红彤彤的脸蛋儿,那样的肤色,那样的绗有条形隆起的野外作业紧身棉上装都是理想中的‘平民样式’,我觉得很美、很富魅力。”在这三处描写中,诗人用“黧黑”来形容牧人的躯体,用“乌亮油黑”来形容女性的辫发,用“熏黑”来形容女性的脸蛋。明显可以看出,“黑”在这里再一次彰显了生命的健美、活力。
牧人的躯体和妇女脸蛋上显然是由青海地区的强紫外线造成的,其既是恶劣环境下生命顽强求生的苦难印记,更显现了生命在这种抗争中所凸显的坚韧品质和悲壮性。这坚韧表现于妇女身上,体现出的就是一种敦厚、朴实的平民感。至于牧人黧黑的肌体,这种“黧黑”不正是长期骑马放牧、暴露于强紫外线之下的结果么?“黧黑”是风餐露宿的日常生活之产物,有效地给牧人的肌体蒙上了一层健美的颜色。
而对于辫发的形容,则借用黑色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充满活力的青春少女形象,用中医的观点来看,发归于肾,肾气旺才会促进发的繁荣,肾气旺也即富有生机和充满活力。
因而,作者在使用黑色对人进行刻画时,实际上是为了突出人的健美、朝气和力量。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昌耀所表现的壮美并非一定总是外显、亢奋的雄壮,同时也有可能是一种内敛的浑厚,但这都是在与苦难的反抗中所激发出来的生命力量。
同样的,我们引用几段作者用黑色来描绘物的片段。
“触动了我,仅在于相距不远的两株高树分别据有两个取同一姿势修持般扶膝蹲坐在树底的土伯特女子:身着黑袍。束腰。据摆露出一角红衬布。黑色辫发从额际下垂,隐去面孔,更长的部分从肩头委蛇而过,束拢在腰臀。
卜者身着黑衣与卜者同在。
卜者身着黑衣与黑衣同在。
灵魂通道的每一路口都有卜者盘膝。
默悼着。是月黑的峡中
峭石群所幽幽燃起的肃穆。
是肃穆如青铜柱般之默悼。”
土伯特女子的“黑袍”,卜者的“黑衣”和漆黑的峡谷——“黑”在这里转向了它的原始意义——神秘、庄严。黑意味着在视觉上的盲区,对于未知之物,总是会使我们感到神秘和敬畏。持修持状态并全身“隐匿”的土伯特女子和卜者本就已经十分神秘了,何况再穿上黑色的长袍?两种神秘元素的叠加,强化了这种神秘感。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正是黑色的长袍导致了我们对卜者和修持者产生了几近于固化的神秘印象。
黑色在夜晚的峡谷中也以同样的原理营造出了神秘、庄严的氛围。另外,因为是峡谷的原因,清夜之下的峡谷较人还多了几分幽静。
二、深沉朴实的金黄色展示生命的豪壮
黄色主要用来形容人的肤色和土地的颜色,黄色在用来形容土著民时,实际上与黑色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较黑色少了一份朝气,它更多的表现了人像土地那样的特质,是沉重、浑厚、朴实的美学元素。
通常,金色、黄色在昌耀诗中占据的分量并不太多,但在作品《这是赭黄色的土地》里,作者重复铺陈“这是赭黄色的土地”“这土地是赭黄色的”“不错,这是赭黄色的土地”。
当黄色被用来形容土地时,作者用了“赭黄”,“赭黄”是一种什么样的颜色?作者虽然说它“有如它的享有者那样成熟的,玉蜀黍般光亮的肤色”,但笔者觉得这描写不切实际——人身上的黄色之所以会发有光亮,是因为皮肤的油脂在日光下作用的结果,而在这里,作者之所以这么写,只不过是想把土著民和这土地联系起来罢了。而且,据笔者所知,这是一种比较接近黄土的颜色——因为更为干燥、贫瘠的缘故,比褐色的沙土颜色要更亮,但客观上仍然十分暗淡。联系后文我们也可以发现,作者是在着力表现这片默默地承载着一切沉重生命繁衍的荒原古朴、宽厚的性格特点,以及展现自身对这片荒原的尊崇。色彩偏暗的“赭黄”色是宜于表现土地的这种性格的——颜色过于鲜艳和明亮就有点能量外泄的感觉,其和活泼、生动的事物更搭配,而暗黄色有收敛之作用,更宜于表现浑厚、古朴。
至于金色,作者大多数用它来形容阳光,或者与黄色搭配,用“金黄”来形容麦子。但在《野桥》这首诗中,金色之使用变得异常“诡异”和荒诞。 “河上。
远远的桥:
系在黄昏的洲头。
有一个金色的集市。
桥上有一个金色的集市。
有许多匆匆的脚步。
听不到金鸭嘎嘎的叫,只看到金鸭的金羽毛
在黄昏的风里缓缓地
飘。屠夫的肉案
有一段金色的云。
吹糖人的小贩,
把金葫芦,
吹向了天空。
下游有一个淘金的女工
和一只沟金的船。”
通篇,几乎所有的物体都是金色的或者和金沾上关系。乍一看,我们以为这所有的金色是黄昏日照的自然呈现,实际上并非如此,“金鸭”和“屠夫肉案上的金云”显然都是有意为之的精心设置。立足于全篇,我们看到作者描绘了黄昏中的一个集市。这集市系在远远的桥头,与陆地失去联系的处境给人一种缥缈之感。集市之内,则更令人感到诡异和怪诞了,里面有许多形色匆匆的脚步,和飘在黄昏风中的金鸭羽毛,屠夫肉案上的不是猪肉,而是金色的云,吹糖人的小贩又为什么把金葫芦吹向天空?下游淘金的女工和沟金船数量竟都被设定为“一”。读者通常不知道这“金色”是否意味着什么?或许是对拜金的讽刺?总之,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此时的忧郁和苦闷,这怪诞、诡异的想象就是其心情的一种变相反映。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昌耀多次形容水手的吆喝是一种“黄金般的吆喝”,这是从质地方面来展现这吆喝声的浑厚,有力——因为金质地沉重,表现出水手的豪壮气质。
三、悲壮庄严的红色是对孕育生命的尊崇与赞美
红色是昌耀在其后期中被频繁使用的一种颜色,笔者认为这和昌耀的心理状态是分不开的。在诗人的中、后期(1986年以后),精神苦修的渐入佳境使其思想更加地趋向于对形而上问题的思考,沉入到一种几近于宗教沉思的状态,随着生活上各种打击的降临和“旧伤”的复发,这种精神的沉潜转态最终演变为了日常的苦闷和深思。
早期,作者对于红色的使用带有明显的时代印记——政治热情。
“当我穿越大山峡谷总希冀它们碎然复苏,
抬头啸然一声,随我对我们红色的生活
作一次惊愕地眺视。
——《群山》”
“太阳,听到这号角,出帐了。
好红火的哈拉库图山庄啊。
......
哈拉库图人的笑声将夜色笑红了。
......
夜是漆黑的。山是漆黑的。水是漆黑的。
惟有这里最红最亮最开阔最喜人。
——《哈拉库图人与钢铁》”
《群山》是作者在初到青海时写作的,这首作品中明显带有“红色”和青春诗意的夸饰因素。面对向往已久的高大山脉,那种高大、雄浑之美对于昌耀的震撼已是无疑的,但昌耀觉得还不够,以至于竟想象到它们“猝然复苏”后“抬头啸然一声”,昌耀骨子里对于阳刚的这种追求也就可见一斑。在《哈拉库图人与钢铁》中,红色虽然无可怀疑的指的是炼钢炉里高温铁水的颜色,但是我们很清楚大炼钢铁是在响应国家的号召,因此这“火红”实际上代表的是炼铁即将成功的喜悦和政治热情受到这成功煽动之后的再一次高扬。同样,这里面当然也隐含着对人民力量的歌颂。
随着时代的更替,诗人的这种政治热情由狂热开始逐渐冷却——但以一种更为理智、深沉的方式保存下来,诗人对于红色的使用意义也发生了变化。
“很自然,我要将诗的主体给予我的‘红缎子覆盖的接天旷原……黄河神的圣殿’。还有什么比这更神圣的吗?这庄重肃穆的‘红缎子’土地与‘黄河神’偶像是多情者灵肉之所依归。”
文中的“红缎子”指的就是夕照,火红的夕阳照在接天的旷野,出于对血的本能敬畏,红色在此间赋予了荒原一种悲壮感,也增加了作者对孕育生命和给予人类原初的温暖的大地的尊崇。
“红杨树——这虔诚的僧人,裹着秋日火红的红袈裟,默守一方园囿”。残阳如血,夕阳中象征生命的杨树被比作一个穿着红衣袈裟的僧人——胡杨静默的状态的确很像意味庄严朝圣的僧人。在这首诗中,作者将“日”这个意象与红色联系在一起,红色的神圣、庄严性表露得更加明显,它直接与虔诚的僧人——杨树联系在了一起,成了“僧人”的袈裟颜色。我们看到那件火红的袈裟就仿佛看到了一位双手合十的朝圣者,整个氛围是悲壮、庄严而肃穆的。
而在作品《一百头雄牛》这里,“火红的帷幕”就像照相道具一样,为立在相机前面的一百头雄牛渲染了一种英雄般的悲壮感,因为这“红”是如血一般的红,并且,这火红的帷幕在平坦开阔的荒原上是宏大的,没有这红的加入,这场景只能是壮阔,而绝无悲的成分。
最后我们来分析昌耀后期创作的两首散文诗。
“觉得自己在拼命排泄。那火焰,红通通的,一块一块通红的火炭。我那时拼命排泄。真不好意思,排泄物是红通通的,金灿灿的,像一飘一飘的金子沸滚、浮荡、打着旋儿。”
毫无疑问,红色在此时几乎完全是在体现自己的焦灼心绪,其严重程度,便如这炽烈的红火一样,永恒地在熊熊燃烧并变相地出现在梦中。
在其绝笔中,诗人照样也提到了红色,“一位滨海女子飞往北漠看望一位垂死的长者,临别将一束火红的玫瑰赠给这位不幸的朋友。”火红的玫瑰与生命的死灰形成强烈对照,让人在感到一种对死的大悲哀的同时,亦引起对生命之鲜活、艳丽的由衷赞美。
如此看来,昌耀对色彩的运用习惯大致是和“西部气质”以及昌耀的心灵状态相吻合的,黑的雄壮、健美,黄的深沉、朴实和红的悲壮、庄严融合在一起正好就是西部精神之核心所在。而将早期政治热情的“红”,中后期神秘、庄严的黑和日常烘烤下的“红”串联在一起,也正是诗人由狂热、朝气蓬勃到陷入宗教般的沉思再到终日忧郁、焦虑这一心灵轨迹的局部再现。
事实上,所有知晓昌耀的人都知道,现实生活中他是一个缺乏阳刚之气、极为内敛且執着于关注自己内心世界的男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持家无能的丈夫和父亲——以至于他的妻子和孩子会并且敢于与其发生冲突,甚至动手打他,导致他最终只能无奈地毫无尊严地离家出走了。 这样一个现实生活中“无能”的昌耀,为什么创作的作品却是如此“粗犷”、苍莽、恢宏、悲壮?究其原因,一方面,他天性上是一个敏感多愁的诗人,而且精神上极度自闭,因为持续的精神折磨会被他的诗人天赋放大、延长,从心理分析而言,苦难的折磨使昌耀转向对内心世界的关注,这种转向使得其在面对现实生活时愈来愈显得软弱、无能——但这种因现实生活所引起心灵郁闷感仍然存在。因而,现实生活中困苦对于其敏感的心灵的刺激又促使其不得不通过不断地创作来发泄和抗争这郁闷,这种思想精神上的抗争表现在诗文上,就表现为其对阳刚之美的热烈追求,也即对生命活力和生命力量的追求。另一方面,这是作为一个诗人自我意志高度发展的结果。这种自我意志的高度发展不仅会使诗人趋于自闭、内思,而且会使人对自我生命力量产生一种强烈的尊崇感,甚至发展为一种唯我独尊的狂妄——于是尼采才会提出极端的自我意志产物——超人。这种对于自我生命力量的尊崇作为审美主体的美感经验,在审美活动中自然而然就移情到具有相类似的固有属性的审美客体身上,以致审美主体会对代表着雄壮与力量的审美客体——“西部”产生一种审美呼应,产生一种对较自身生命力量而言更强大、更原始的生命力量的尊崇。
除开这些心理因素的影响,造成其对阳刚之美追求的另一个因素就是“西部”了。昌耀在其诗文中曾多次与西部苍莽、古老的高山、河床进行了“柏拉图式”的沟通,并在深深地震撼和折服中竟感到有些无以言表了。正是无数次地如委屈的稚童一般,将郁闷和苦痛尽情地倾吐在这博大、慈爱的高原之上,诗人才能继续轻松地前行在那前后均见血迹的人生长廊之中,并不断迈入新的精神境界。但是,我们很难说,究竟是“西部”先影响了昌耀,还是昌耀的个性刚好契合“西部”的气质,于是两者做了一种极为自然的融合——笔者认为两种可能都有。其军人的身份和那个时代普遍狂热的政治和文化氛围一定会赋予昌耀一种阳刚和豪迈之气,如果昌耀的骨子里没有一点“西部”气质,他也不会偏偏选择辞别亲友,远赴青海,后来“西部”也不会有切口进入其骨血,对他造成如此深刻的影响;如果不是长久地受“西部”的熏陶,昌耀也必不可能将这种阳刚之气在其诗文中发挥到如此登峰造极的地步,令人震颤!
参考文献:
[1]昌耀.昌耀诗文总集[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0.
[2]风马.想起了罗门,想起了昌耀——有关“诗歌与人”的话题及其他[N].文学报,2006-4-5.
[3]李仲凡.昌耀的陌生化诗学特征[J].阜阳师范学院报,2008:52.
作者简介:
王文琴(1974-),女,江苏常州人,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言文学。
袁慎聪(1995-),男,湖北黃石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逻辑与语言文化。
关键词:昌耀;诗歌;色彩;生命特质
现代心理学很早就开启了对于色彩心理学的研究。研究表明,一般来说心理系统相对稳定的每个人对于颜色的使用都有着固定的爱好。因而在文艺作品中,每种色彩的运用大多也是暗含着作者特殊心理意向。人在万千颜色之中为什么独独偏爱某几种,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某种心理目的的、潜意识的选择。纵观西部典型代表作家昌耀的诗文,没有一篇作品不涉及对颜色的运用。據笔者初步统计,昌耀诗文作品中常用的颜色大致为两类:一为冷色调——铅色(形容风)、灰白、赭黄色(形容石块和土地)、黑色、灰色、褐色、古铜色(形容云彩和肤色)、蓝色、墨绿等。二为暖色调——以白色、绿色、红色、金色为主。红色中又以血红、通红、火红、桃红等较为常见。总体而言,昌耀诗文作品运用冷色调比较频繁。这其中,冷色调中黑色、灰色,蓝色用得较为常见,暖色调中则是红色、金色用得较多。从纵轴看,以1986年为界,此前诗人色彩运用相对多样化,之后则较单调。
一、雄壮健美的黑色激发生命力量
黑色在昌耀的诗中用得最常见,除开黑色本就是生活中的常用色调以外,笔者认为,这里面更多是作者的有意选择。
在使用黑时,昌耀特别强调黑的浓重、透亮。如乌黑、黧黑、焦黑、黝黑、黑紫、黑红等这些以黑色为底色的浓郁色彩都经常出现在其作品之中。
如果要进一步对黑这种色彩进行分类,我们又可以将黑分为形容人的黑和形容物的黑。
在诗歌《湖畔》中,作者写道:“浴罢的肌体燧石般黧黑”……“她的浓浓的辫发乌亮油黑如一部解开的缆索”……“雪山太阳将她晒得略带熏黑的红彤彤的脸蛋儿,那样的肤色,那样的绗有条形隆起的野外作业紧身棉上装都是理想中的‘平民样式’,我觉得很美、很富魅力。”在这三处描写中,诗人用“黧黑”来形容牧人的躯体,用“乌亮油黑”来形容女性的辫发,用“熏黑”来形容女性的脸蛋。明显可以看出,“黑”在这里再一次彰显了生命的健美、活力。
牧人的躯体和妇女脸蛋上显然是由青海地区的强紫外线造成的,其既是恶劣环境下生命顽强求生的苦难印记,更显现了生命在这种抗争中所凸显的坚韧品质和悲壮性。这坚韧表现于妇女身上,体现出的就是一种敦厚、朴实的平民感。至于牧人黧黑的肌体,这种“黧黑”不正是长期骑马放牧、暴露于强紫外线之下的结果么?“黧黑”是风餐露宿的日常生活之产物,有效地给牧人的肌体蒙上了一层健美的颜色。
而对于辫发的形容,则借用黑色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充满活力的青春少女形象,用中医的观点来看,发归于肾,肾气旺才会促进发的繁荣,肾气旺也即富有生机和充满活力。
因而,作者在使用黑色对人进行刻画时,实际上是为了突出人的健美、朝气和力量。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昌耀所表现的壮美并非一定总是外显、亢奋的雄壮,同时也有可能是一种内敛的浑厚,但这都是在与苦难的反抗中所激发出来的生命力量。
同样的,我们引用几段作者用黑色来描绘物的片段。
“触动了我,仅在于相距不远的两株高树分别据有两个取同一姿势修持般扶膝蹲坐在树底的土伯特女子:身着黑袍。束腰。据摆露出一角红衬布。黑色辫发从额际下垂,隐去面孔,更长的部分从肩头委蛇而过,束拢在腰臀。
卜者身着黑衣与卜者同在。
卜者身着黑衣与黑衣同在。
灵魂通道的每一路口都有卜者盘膝。
默悼着。是月黑的峡中
峭石群所幽幽燃起的肃穆。
是肃穆如青铜柱般之默悼。”
土伯特女子的“黑袍”,卜者的“黑衣”和漆黑的峡谷——“黑”在这里转向了它的原始意义——神秘、庄严。黑意味着在视觉上的盲区,对于未知之物,总是会使我们感到神秘和敬畏。持修持状态并全身“隐匿”的土伯特女子和卜者本就已经十分神秘了,何况再穿上黑色的长袍?两种神秘元素的叠加,强化了这种神秘感。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正是黑色的长袍导致了我们对卜者和修持者产生了几近于固化的神秘印象。
黑色在夜晚的峡谷中也以同样的原理营造出了神秘、庄严的氛围。另外,因为是峡谷的原因,清夜之下的峡谷较人还多了几分幽静。
二、深沉朴实的金黄色展示生命的豪壮
黄色主要用来形容人的肤色和土地的颜色,黄色在用来形容土著民时,实际上与黑色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较黑色少了一份朝气,它更多的表现了人像土地那样的特质,是沉重、浑厚、朴实的美学元素。
通常,金色、黄色在昌耀诗中占据的分量并不太多,但在作品《这是赭黄色的土地》里,作者重复铺陈“这是赭黄色的土地”“这土地是赭黄色的”“不错,这是赭黄色的土地”。
当黄色被用来形容土地时,作者用了“赭黄”,“赭黄”是一种什么样的颜色?作者虽然说它“有如它的享有者那样成熟的,玉蜀黍般光亮的肤色”,但笔者觉得这描写不切实际——人身上的黄色之所以会发有光亮,是因为皮肤的油脂在日光下作用的结果,而在这里,作者之所以这么写,只不过是想把土著民和这土地联系起来罢了。而且,据笔者所知,这是一种比较接近黄土的颜色——因为更为干燥、贫瘠的缘故,比褐色的沙土颜色要更亮,但客观上仍然十分暗淡。联系后文我们也可以发现,作者是在着力表现这片默默地承载着一切沉重生命繁衍的荒原古朴、宽厚的性格特点,以及展现自身对这片荒原的尊崇。色彩偏暗的“赭黄”色是宜于表现土地的这种性格的——颜色过于鲜艳和明亮就有点能量外泄的感觉,其和活泼、生动的事物更搭配,而暗黄色有收敛之作用,更宜于表现浑厚、古朴。
至于金色,作者大多数用它来形容阳光,或者与黄色搭配,用“金黄”来形容麦子。但在《野桥》这首诗中,金色之使用变得异常“诡异”和荒诞。 “河上。
远远的桥:
系在黄昏的洲头。
有一个金色的集市。
桥上有一个金色的集市。
有许多匆匆的脚步。
听不到金鸭嘎嘎的叫,只看到金鸭的金羽毛
在黄昏的风里缓缓地
飘。屠夫的肉案
有一段金色的云。
吹糖人的小贩,
把金葫芦,
吹向了天空。
下游有一个淘金的女工
和一只沟金的船。”
通篇,几乎所有的物体都是金色的或者和金沾上关系。乍一看,我们以为这所有的金色是黄昏日照的自然呈现,实际上并非如此,“金鸭”和“屠夫肉案上的金云”显然都是有意为之的精心设置。立足于全篇,我们看到作者描绘了黄昏中的一个集市。这集市系在远远的桥头,与陆地失去联系的处境给人一种缥缈之感。集市之内,则更令人感到诡异和怪诞了,里面有许多形色匆匆的脚步,和飘在黄昏风中的金鸭羽毛,屠夫肉案上的不是猪肉,而是金色的云,吹糖人的小贩又为什么把金葫芦吹向天空?下游淘金的女工和沟金船数量竟都被设定为“一”。读者通常不知道这“金色”是否意味着什么?或许是对拜金的讽刺?总之,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此时的忧郁和苦闷,这怪诞、诡异的想象就是其心情的一种变相反映。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昌耀多次形容水手的吆喝是一种“黄金般的吆喝”,这是从质地方面来展现这吆喝声的浑厚,有力——因为金质地沉重,表现出水手的豪壮气质。
三、悲壮庄严的红色是对孕育生命的尊崇与赞美
红色是昌耀在其后期中被频繁使用的一种颜色,笔者认为这和昌耀的心理状态是分不开的。在诗人的中、后期(1986年以后),精神苦修的渐入佳境使其思想更加地趋向于对形而上问题的思考,沉入到一种几近于宗教沉思的状态,随着生活上各种打击的降临和“旧伤”的复发,这种精神的沉潜转态最终演变为了日常的苦闷和深思。
早期,作者对于红色的使用带有明显的时代印记——政治热情。
“当我穿越大山峡谷总希冀它们碎然复苏,
抬头啸然一声,随我对我们红色的生活
作一次惊愕地眺视。
——《群山》”
“太阳,听到这号角,出帐了。
好红火的哈拉库图山庄啊。
......
哈拉库图人的笑声将夜色笑红了。
......
夜是漆黑的。山是漆黑的。水是漆黑的。
惟有这里最红最亮最开阔最喜人。
——《哈拉库图人与钢铁》”
《群山》是作者在初到青海时写作的,这首作品中明显带有“红色”和青春诗意的夸饰因素。面对向往已久的高大山脉,那种高大、雄浑之美对于昌耀的震撼已是无疑的,但昌耀觉得还不够,以至于竟想象到它们“猝然复苏”后“抬头啸然一声”,昌耀骨子里对于阳刚的这种追求也就可见一斑。在《哈拉库图人与钢铁》中,红色虽然无可怀疑的指的是炼钢炉里高温铁水的颜色,但是我们很清楚大炼钢铁是在响应国家的号召,因此这“火红”实际上代表的是炼铁即将成功的喜悦和政治热情受到这成功煽动之后的再一次高扬。同样,这里面当然也隐含着对人民力量的歌颂。
随着时代的更替,诗人的这种政治热情由狂热开始逐渐冷却——但以一种更为理智、深沉的方式保存下来,诗人对于红色的使用意义也发生了变化。
“很自然,我要将诗的主体给予我的‘红缎子覆盖的接天旷原……黄河神的圣殿’。还有什么比这更神圣的吗?这庄重肃穆的‘红缎子’土地与‘黄河神’偶像是多情者灵肉之所依归。”
文中的“红缎子”指的就是夕照,火红的夕阳照在接天的旷野,出于对血的本能敬畏,红色在此间赋予了荒原一种悲壮感,也增加了作者对孕育生命和给予人类原初的温暖的大地的尊崇。
“红杨树——这虔诚的僧人,裹着秋日火红的红袈裟,默守一方园囿”。残阳如血,夕阳中象征生命的杨树被比作一个穿着红衣袈裟的僧人——胡杨静默的状态的确很像意味庄严朝圣的僧人。在这首诗中,作者将“日”这个意象与红色联系在一起,红色的神圣、庄严性表露得更加明显,它直接与虔诚的僧人——杨树联系在了一起,成了“僧人”的袈裟颜色。我们看到那件火红的袈裟就仿佛看到了一位双手合十的朝圣者,整个氛围是悲壮、庄严而肃穆的。
而在作品《一百头雄牛》这里,“火红的帷幕”就像照相道具一样,为立在相机前面的一百头雄牛渲染了一种英雄般的悲壮感,因为这“红”是如血一般的红,并且,这火红的帷幕在平坦开阔的荒原上是宏大的,没有这红的加入,这场景只能是壮阔,而绝无悲的成分。
最后我们来分析昌耀后期创作的两首散文诗。
“觉得自己在拼命排泄。那火焰,红通通的,一块一块通红的火炭。我那时拼命排泄。真不好意思,排泄物是红通通的,金灿灿的,像一飘一飘的金子沸滚、浮荡、打着旋儿。”
毫无疑问,红色在此时几乎完全是在体现自己的焦灼心绪,其严重程度,便如这炽烈的红火一样,永恒地在熊熊燃烧并变相地出现在梦中。
在其绝笔中,诗人照样也提到了红色,“一位滨海女子飞往北漠看望一位垂死的长者,临别将一束火红的玫瑰赠给这位不幸的朋友。”火红的玫瑰与生命的死灰形成强烈对照,让人在感到一种对死的大悲哀的同时,亦引起对生命之鲜活、艳丽的由衷赞美。
如此看来,昌耀对色彩的运用习惯大致是和“西部气质”以及昌耀的心灵状态相吻合的,黑的雄壮、健美,黄的深沉、朴实和红的悲壮、庄严融合在一起正好就是西部精神之核心所在。而将早期政治热情的“红”,中后期神秘、庄严的黑和日常烘烤下的“红”串联在一起,也正是诗人由狂热、朝气蓬勃到陷入宗教般的沉思再到终日忧郁、焦虑这一心灵轨迹的局部再现。
事实上,所有知晓昌耀的人都知道,现实生活中他是一个缺乏阳刚之气、极为内敛且執着于关注自己内心世界的男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持家无能的丈夫和父亲——以至于他的妻子和孩子会并且敢于与其发生冲突,甚至动手打他,导致他最终只能无奈地毫无尊严地离家出走了。 这样一个现实生活中“无能”的昌耀,为什么创作的作品却是如此“粗犷”、苍莽、恢宏、悲壮?究其原因,一方面,他天性上是一个敏感多愁的诗人,而且精神上极度自闭,因为持续的精神折磨会被他的诗人天赋放大、延长,从心理分析而言,苦难的折磨使昌耀转向对内心世界的关注,这种转向使得其在面对现实生活时愈来愈显得软弱、无能——但这种因现实生活所引起心灵郁闷感仍然存在。因而,现实生活中困苦对于其敏感的心灵的刺激又促使其不得不通过不断地创作来发泄和抗争这郁闷,这种思想精神上的抗争表现在诗文上,就表现为其对阳刚之美的热烈追求,也即对生命活力和生命力量的追求。另一方面,这是作为一个诗人自我意志高度发展的结果。这种自我意志的高度发展不仅会使诗人趋于自闭、内思,而且会使人对自我生命力量产生一种强烈的尊崇感,甚至发展为一种唯我独尊的狂妄——于是尼采才会提出极端的自我意志产物——超人。这种对于自我生命力量的尊崇作为审美主体的美感经验,在审美活动中自然而然就移情到具有相类似的固有属性的审美客体身上,以致审美主体会对代表着雄壮与力量的审美客体——“西部”产生一种审美呼应,产生一种对较自身生命力量而言更强大、更原始的生命力量的尊崇。
除开这些心理因素的影响,造成其对阳刚之美追求的另一个因素就是“西部”了。昌耀在其诗文中曾多次与西部苍莽、古老的高山、河床进行了“柏拉图式”的沟通,并在深深地震撼和折服中竟感到有些无以言表了。正是无数次地如委屈的稚童一般,将郁闷和苦痛尽情地倾吐在这博大、慈爱的高原之上,诗人才能继续轻松地前行在那前后均见血迹的人生长廊之中,并不断迈入新的精神境界。但是,我们很难说,究竟是“西部”先影响了昌耀,还是昌耀的个性刚好契合“西部”的气质,于是两者做了一种极为自然的融合——笔者认为两种可能都有。其军人的身份和那个时代普遍狂热的政治和文化氛围一定会赋予昌耀一种阳刚和豪迈之气,如果昌耀的骨子里没有一点“西部”气质,他也不会偏偏选择辞别亲友,远赴青海,后来“西部”也不会有切口进入其骨血,对他造成如此深刻的影响;如果不是长久地受“西部”的熏陶,昌耀也必不可能将这种阳刚之气在其诗文中发挥到如此登峰造极的地步,令人震颤!
参考文献:
[1]昌耀.昌耀诗文总集[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0.
[2]风马.想起了罗门,想起了昌耀——有关“诗歌与人”的话题及其他[N].文学报,2006-4-5.
[3]李仲凡.昌耀的陌生化诗学特征[J].阜阳师范学院报,2008:52.
作者简介:
王文琴(1974-),女,江苏常州人,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言文学。
袁慎聪(1995-),男,湖北黃石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逻辑与语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