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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我们如皋市在围绕努力使农民生活宽裕、全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把农民聚居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市农业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然而农村长期沿用沿河沿路的“一字式”、“非字式”的居住方式,村庄零散、居住分散,农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基础设施难以配套,直接影响农民的生活质量。推进农民聚居化是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有效途径。
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是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并进的需要。工业化是城市化的经济支撑,城镇化是工业化的空间依托,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目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改革与发展已经不可避免地触及到土地资源配置、农民与土地关系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推进农民聚居化,全市将节约建设用地11.6万亩,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土地,节约有限土地资源,为经济发展积蓄后劲。
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是优化农村布局、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农民聚居化建设后,有利于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能手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工业区形成后,将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企业的发展将拉动劳动力的需求,从而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入工业生产行列。种植区的形成,将有利于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工业、农业的发展必然又将推动服务业的发展,接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因此,农民聚居化建设有利于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
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是改善农村环境、培育新型农民的需要。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冲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实现村容整洁。同时,农民聚居化建设带来的环境改善,会促使农民改变原来的不良生活和卫生习惯,居住区配备的娱乐休闲设施有利于农民身心健康;农民聚居化后有利于农户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可以更好地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满足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促进传统农民向社会主义新型农民转变提高;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又将推动基层民主的发扬,进而实现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
如皋市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的初步实践
我市农民聚居化建设从2005年3月组织开展考察调研,4月启动示范村建设以来,围绕“从2006年起,所有新建、翻建户必须全部入住集中居住区;到2010年,全市15%以上的农户入住集中居住区;到2015年,全市40%以上的农户入住集中居住区;到2020年,全市农民基本入住集中居住区。将我市农村村庄建设成为布局科学、合理、有序,农民住宅集中建设,住房实用美观,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的目标,从抓宣传发动、规划编制、研制政策、试点示范到全面启动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民集中居住的认同程度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部门整体联动支持农民聚居化建设的氛围初步形成,面上农民聚居化建设正有序推进。
精心编制集中居住区规划。一是组织规划编制。根据江苏省、南通市统一部署,从去年3月份开始,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村实地踏勘,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先后完成了现代化示范村建设规划、20个镇的村庄布局规划和农民集中居住区总平面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二组织规划评审。组织国土、建设、环保、供电、消防、农工办等部门人员对各镇农民集中居住区总平面布局规划,逐村进行评审,确保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三组织规划公示。召开集中居住点规划公示现场会,并在电视台公告一周,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四组织规划的审批。所有集中居住区规划在经过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专家评审、公示、镇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于今年初报经市政府审批。
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一是落实试点抓示范。我们选择了有一定经济实力、班子较强、交通便捷,镇区、城郊和面上三种不同类型的12个村作为农村现代化示范村。二是开展培训抓示范。市委组织部、党校、农工办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农村现代化建设专题培训,各镇分管领导、示范村党组织书记、帮扶共建单位的挂职干部和部分建设主体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三是领导亲自抓示范。去年我市10个常委每人分工负责一个试点村,在此基础上,今年扩大到四套班子所有领导分工到点,推进建设进程。四是部门联动抓示范。我市20多个部门与示范村挂钩共建,明确部门一名负责同志任镇挂职党委副书记,挂钩帮扶单位的一名同志任村挂职副书记,具体参与示范村建设。五是现场推进抓示范。先后多次召开现场推进会和点评会,从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等方面高标准、高要求,确保示范村的建设进程。
全面展开了面上集中居住区建设。我市规划确定了470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统一设计了6个系列20套房型图供各村选择。专门成立了农民集中居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市委农工办、国土、建设、建工、环保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办公室。各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镇三套班子成员分工到每一个集中居住点,加强监管与服务。明确市委、市政府是集中居住区建设的领导决策主体,各镇党委、政府是集中居住区建设的组织推进主体,各村(居)是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具体实施主体。市财政去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示范村建设,今年又落实3000万元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引导补贴资金。结合“三百单位帮村、万名党员帮户”工程,组织全市78个市级单位、137家机关下属单位和153家规模企业与333个村居开展结对帮扶,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全市落实起步区用地5838亩,开工建设131个点,已进区开工建设的农户有1248户。
对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的思考
一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实践中必然涉及经济基础、传统习惯、生产方式等诸多因素,要从积极的角度去看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在迟与早、推进与否上争论不休,少指责、多鼓励,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大胆突破和创新。
二要围绕目标,分层次推进。在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过程中,可把镇区建设作为龙头和重点,发挥其推动作用,把示范村作为样板,发挥示范作用。我市围绕不同层面目标,组织有序推进:省、市级示范村确保当年新建100-120户,进区80-100户;重点镇中心镇和一般镇区确保聚居建设分别不少于20万、5万平方米。要确立经营城镇理念,通过招商建镇、招商建区,实行城镇土地储备,以市场化手段积聚财力,积累资金支持面上集中居住建设。
三要高点定位,科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体现在聚居化建设的居住区功能配套、设施完善,能满足农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一方面,高起点规划,聚居化建设居住区功能配套起点要高,规划设计合理,基础设施齐全,文化、医疗、卫生等服务到位;另一方面,高标准建设,要按照“建成一批、配套一批、完善一批、功能到位一批”的要求,把聚居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社区。
四要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村经济合作社是农民聚居化建设的实施主体,由村经济合作社注册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运作,公司化管理,达到统一规划、统一房型、统一放线、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资质资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等实行有效管理。建立以物业管理为核心的社区管理体制。
(作者系中共如皋市委书记)责任编辑:刘卫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市农业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然而农村长期沿用沿河沿路的“一字式”、“非字式”的居住方式,村庄零散、居住分散,农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基础设施难以配套,直接影响农民的生活质量。推进农民聚居化是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有效途径。
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是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并进的需要。工业化是城市化的经济支撑,城镇化是工业化的空间依托,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目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改革与发展已经不可避免地触及到土地资源配置、农民与土地关系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推进农民聚居化,全市将节约建设用地11.6万亩,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土地,节约有限土地资源,为经济发展积蓄后劲。
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是优化农村布局、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农民聚居化建设后,有利于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能手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工业区形成后,将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企业的发展将拉动劳动力的需求,从而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入工业生产行列。种植区的形成,将有利于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工业、农业的发展必然又将推动服务业的发展,接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因此,农民聚居化建设有利于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
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是改善农村环境、培育新型农民的需要。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冲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实现村容整洁。同时,农民聚居化建设带来的环境改善,会促使农民改变原来的不良生活和卫生习惯,居住区配备的娱乐休闲设施有利于农民身心健康;农民聚居化后有利于农户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可以更好地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满足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促进传统农民向社会主义新型农民转变提高;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又将推动基层民主的发扬,进而实现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
如皋市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的初步实践
我市农民聚居化建设从2005年3月组织开展考察调研,4月启动示范村建设以来,围绕“从2006年起,所有新建、翻建户必须全部入住集中居住区;到2010年,全市15%以上的农户入住集中居住区;到2015年,全市40%以上的农户入住集中居住区;到2020年,全市农民基本入住集中居住区。将我市农村村庄建设成为布局科学、合理、有序,农民住宅集中建设,住房实用美观,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的目标,从抓宣传发动、规划编制、研制政策、试点示范到全面启动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民集中居住的认同程度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部门整体联动支持农民聚居化建设的氛围初步形成,面上农民聚居化建设正有序推进。
精心编制集中居住区规划。一是组织规划编制。根据江苏省、南通市统一部署,从去年3月份开始,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村实地踏勘,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先后完成了现代化示范村建设规划、20个镇的村庄布局规划和农民集中居住区总平面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二组织规划评审。组织国土、建设、环保、供电、消防、农工办等部门人员对各镇农民集中居住区总平面布局规划,逐村进行评审,确保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三组织规划公示。召开集中居住点规划公示现场会,并在电视台公告一周,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四组织规划的审批。所有集中居住区规划在经过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专家评审、公示、镇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于今年初报经市政府审批。
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一是落实试点抓示范。我们选择了有一定经济实力、班子较强、交通便捷,镇区、城郊和面上三种不同类型的12个村作为农村现代化示范村。二是开展培训抓示范。市委组织部、党校、农工办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农村现代化建设专题培训,各镇分管领导、示范村党组织书记、帮扶共建单位的挂职干部和部分建设主体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三是领导亲自抓示范。去年我市10个常委每人分工负责一个试点村,在此基础上,今年扩大到四套班子所有领导分工到点,推进建设进程。四是部门联动抓示范。我市20多个部门与示范村挂钩共建,明确部门一名负责同志任镇挂职党委副书记,挂钩帮扶单位的一名同志任村挂职副书记,具体参与示范村建设。五是现场推进抓示范。先后多次召开现场推进会和点评会,从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等方面高标准、高要求,确保示范村的建设进程。
全面展开了面上集中居住区建设。我市规划确定了470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统一设计了6个系列20套房型图供各村选择。专门成立了农民集中居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市委农工办、国土、建设、建工、环保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办公室。各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镇三套班子成员分工到每一个集中居住点,加强监管与服务。明确市委、市政府是集中居住区建设的领导决策主体,各镇党委、政府是集中居住区建设的组织推进主体,各村(居)是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具体实施主体。市财政去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示范村建设,今年又落实3000万元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引导补贴资金。结合“三百单位帮村、万名党员帮户”工程,组织全市78个市级单位、137家机关下属单位和153家规模企业与333个村居开展结对帮扶,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全市落实起步区用地5838亩,开工建设131个点,已进区开工建设的农户有1248户。
对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的思考
一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实践中必然涉及经济基础、传统习惯、生产方式等诸多因素,要从积极的角度去看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在迟与早、推进与否上争论不休,少指责、多鼓励,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大胆突破和创新。
二要围绕目标,分层次推进。在推进农民聚居化建设过程中,可把镇区建设作为龙头和重点,发挥其推动作用,把示范村作为样板,发挥示范作用。我市围绕不同层面目标,组织有序推进:省、市级示范村确保当年新建100-120户,进区80-100户;重点镇中心镇和一般镇区确保聚居建设分别不少于20万、5万平方米。要确立经营城镇理念,通过招商建镇、招商建区,实行城镇土地储备,以市场化手段积聚财力,积累资金支持面上集中居住建设。
三要高点定位,科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体现在聚居化建设的居住区功能配套、设施完善,能满足农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一方面,高起点规划,聚居化建设居住区功能配套起点要高,规划设计合理,基础设施齐全,文化、医疗、卫生等服务到位;另一方面,高标准建设,要按照“建成一批、配套一批、完善一批、功能到位一批”的要求,把聚居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社区。
四要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村经济合作社是农民聚居化建设的实施主体,由村经济合作社注册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运作,公司化管理,达到统一规划、统一房型、统一放线、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资质资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等实行有效管理。建立以物业管理为核心的社区管理体制。
(作者系中共如皋市委书记)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