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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司马光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a,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b,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c,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d。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资治通鉴·周纪二》)
注释:
a 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事見《史记·刺客列传》。鲁国将军曹沫与齐国作战,打了三次败仗,鲁庄公不得已而献土地与齐国讲和。后来,齐鲁两国会盟,齐桓公与鲁庄公在坛上盟誓时,曹沫突然手持匕首劫持了齐桓公。无奈之下,齐桓公答应归还侵占的鲁国土地。曹沫听后便扔下匕首,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脸色不变,言谈如故。齐桓公脱离了危险,勃然大怒,想毁约。这时,齐国丞相管仲说道:“不能这样,贪图小利而逞一时之快,在诸侯面前不讲信义,就会失去天下的援助,不如把土地给他们。”最后齐桓公便将侵夺鲁国的土地还给了鲁国。
b 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事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公子重耳因蒙难而流亡到了楚国,楚国国君热情地招待了他,并说:“如果你以后做了晋国国君,将如何报答我?”重耳回答:“珍珠美玉,您都不缺,我不会有更稀罕的东西送给你,不过以后我如果做了晋国国君,假若两国在战场上相遇,我便以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作为回报!”后来,重耳作了国君,即晋文公。五年后,晋楚两国果然在中原战场上相遇,晋文公确实实践了自己的诺言,退避近百里以报楚国招待之恩。
c 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事见《资治通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魏文侯与群臣饮酒,此时天降大雨,魏文侯想起他与虞人(山林管理者)相约当日要打猎,于是下令驾车前往。大臣十分惊诧,问道:“大家喝得正起劲,天又下着大雨,您要去哪里?”魏文侯说:“我与虞人约好了今天打猎,怎能因为现在的快乐,而不遵守约定呢?”于是亲自去虞人那里取消了打猎活动。
d 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事见《资治通鉴》周显王十年(前359)。秦孝公采用商鞅的建议实施变法,法令已经制定,但还未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信,便在国都南门立起一根木杆,说谁能把它搬到北门去,便赏十金。百姓觉得奇怪,也没有人愿意去搬。商鞅又下令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将此木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即兑现诺言。此后,商鞅颁布了变法的法令。
大意:
臣司马光说:诚信,是君主至高无上的法宝。国家靠人民来保卫,人民靠诚信来保护;不讲信誉无法使人民服从,没有人民便无法守护国家。所以古代称王之人不欺骗天下,建立霸业的人不欺骗四方邻国,善于治国者不欺骗人民,善于治家者不欺骗亲人。不善于治国治家的人则反其道而行之,欺骗邻国,欺骗百姓,甚至欺骗兄弟、父子。领导不信任下属,下属不信任领导,上下离心,以至一败涂地。靠欺骗所占的一点儿便宜救不了致命伤,所得到的远远少于失去的,这岂不令人痛心!当年齐桓公不违背曹沫以胁迫手段订立的盟约,晋文公不贪图攻打中原之地而遵守信用,魏文侯不背弃与虞人打猎的约定,秦孝公不收回对搬动木杆之人的奖赏。这四位君主的治国之道尚称不上完美,而商鞅可以说是过于刻薄了,但他们处于你攻我夺的战国乱世,天下尔虞我诈、斗智斗勇之时,尚且不敢忘记用诚信来获得民心,何况作为太平盛世之时的执政者呢!
【题解】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为了富国强兵,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商鞅徙木为信,获得了百姓的信任,新法得以顺利颁布和实施,秦国由此走向强大。针对这一事件,司马光做了这段议论。《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说:“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司马光的思想与此一脉相承,意在强调诚信的重要性。无独有偶,北宋改革家王安石在《商鞅》一诗中也写到:“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这是借季布“一诺千金”的典故对商鞅变法取信于民进行褒扬。诚信,不仅是道德准则,更是治国理政的法宝,中国历史上有太多因诚信而立天下、因失信而失天下的例子。当今,营造一个相互信任的社会风气,建立国家诚信体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前提和关键。
《资治通鉴》是由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通史著作,该书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记述了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的历史,目的是以史为鉴,有资于治道。“臣光曰”是司马光针对所述事件阐发的评论,虽有主观色彩,却具普遍和现实意义,于今不无借鉴。(高希)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a,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b,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c,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d。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资治通鉴·周纪二》)
注释:
a 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事見《史记·刺客列传》。鲁国将军曹沫与齐国作战,打了三次败仗,鲁庄公不得已而献土地与齐国讲和。后来,齐鲁两国会盟,齐桓公与鲁庄公在坛上盟誓时,曹沫突然手持匕首劫持了齐桓公。无奈之下,齐桓公答应归还侵占的鲁国土地。曹沫听后便扔下匕首,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脸色不变,言谈如故。齐桓公脱离了危险,勃然大怒,想毁约。这时,齐国丞相管仲说道:“不能这样,贪图小利而逞一时之快,在诸侯面前不讲信义,就会失去天下的援助,不如把土地给他们。”最后齐桓公便将侵夺鲁国的土地还给了鲁国。
b 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事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公子重耳因蒙难而流亡到了楚国,楚国国君热情地招待了他,并说:“如果你以后做了晋国国君,将如何报答我?”重耳回答:“珍珠美玉,您都不缺,我不会有更稀罕的东西送给你,不过以后我如果做了晋国国君,假若两国在战场上相遇,我便以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作为回报!”后来,重耳作了国君,即晋文公。五年后,晋楚两国果然在中原战场上相遇,晋文公确实实践了自己的诺言,退避近百里以报楚国招待之恩。
c 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事见《资治通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魏文侯与群臣饮酒,此时天降大雨,魏文侯想起他与虞人(山林管理者)相约当日要打猎,于是下令驾车前往。大臣十分惊诧,问道:“大家喝得正起劲,天又下着大雨,您要去哪里?”魏文侯说:“我与虞人约好了今天打猎,怎能因为现在的快乐,而不遵守约定呢?”于是亲自去虞人那里取消了打猎活动。
d 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事见《资治通鉴》周显王十年(前359)。秦孝公采用商鞅的建议实施变法,法令已经制定,但还未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信,便在国都南门立起一根木杆,说谁能把它搬到北门去,便赏十金。百姓觉得奇怪,也没有人愿意去搬。商鞅又下令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将此木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即兑现诺言。此后,商鞅颁布了变法的法令。
大意:
臣司马光说:诚信,是君主至高无上的法宝。国家靠人民来保卫,人民靠诚信来保护;不讲信誉无法使人民服从,没有人民便无法守护国家。所以古代称王之人不欺骗天下,建立霸业的人不欺骗四方邻国,善于治国者不欺骗人民,善于治家者不欺骗亲人。不善于治国治家的人则反其道而行之,欺骗邻国,欺骗百姓,甚至欺骗兄弟、父子。领导不信任下属,下属不信任领导,上下离心,以至一败涂地。靠欺骗所占的一点儿便宜救不了致命伤,所得到的远远少于失去的,这岂不令人痛心!当年齐桓公不违背曹沫以胁迫手段订立的盟约,晋文公不贪图攻打中原之地而遵守信用,魏文侯不背弃与虞人打猎的约定,秦孝公不收回对搬动木杆之人的奖赏。这四位君主的治国之道尚称不上完美,而商鞅可以说是过于刻薄了,但他们处于你攻我夺的战国乱世,天下尔虞我诈、斗智斗勇之时,尚且不敢忘记用诚信来获得民心,何况作为太平盛世之时的执政者呢!
【题解】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为了富国强兵,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商鞅徙木为信,获得了百姓的信任,新法得以顺利颁布和实施,秦国由此走向强大。针对这一事件,司马光做了这段议论。《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说:“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司马光的思想与此一脉相承,意在强调诚信的重要性。无独有偶,北宋改革家王安石在《商鞅》一诗中也写到:“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这是借季布“一诺千金”的典故对商鞅变法取信于民进行褒扬。诚信,不仅是道德准则,更是治国理政的法宝,中国历史上有太多因诚信而立天下、因失信而失天下的例子。当今,营造一个相互信任的社会风气,建立国家诚信体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前提和关键。
《资治通鉴》是由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通史著作,该书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记述了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的历史,目的是以史为鉴,有资于治道。“臣光曰”是司马光针对所述事件阐发的评论,虽有主观色彩,却具普遍和现实意义,于今不无借鉴。(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