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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德国;双元制;简介
〔中图分类号〕 G7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12(A)—0007—01
“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技术教育中一种比较先进成功的办学模式,被誉为二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双元制”中的“双元”,意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维与动手相结合、学校与企业相结合。这是一种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能力紧密结合以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教育模式,而透过对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试制度的了解,可以使我们对德国战后经济奇迹的诞生有更多的理解。
一、企业培训
企业所招收的学徒一般来讲,都是接受完义务教育之后而不愿进入高等院校的青年,企业则通过发布广告、职业咨询中心介绍等方式来招收他们,经过初次能力测试后,根据被试者的理解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让其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工种,而根据联邦德国的规定,可供学徒选择的工种多达400余种,这就给了学徒大量可供选择的机会。在学徒招收结束后,企业根据联邦制定的《职业教育法》与学徒签订培训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学徒必须先由工商界的人事部门进行审查,经过三个月试培训之后,认为其具备当技术工人的条件才能正式签订培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培训的目标、性质、内容、期限、培训方式、培训期间的报酬、合同终止的条件等相关内容,通过法律的方式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学徒在企业中接受培训,企业每个月也会发给学徒一些生活费,但是这不算就业,学徒也不算正式工人。企业会指定有经验的师傅来指导学徒,每天都有人对学徒的培训进行记录,这份记录将一直保持到培训结束,以作为培训结束后出徒考试的参考。合同对学习期限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学徒在企业接受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三天,随着年级的升高,这一时间还会延长。当学徒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之后,企业就要对学徒的培训负全部责任,如果学徒选择的工种该企业没有,那么该企业必须送学徒到其他企业参加培训,当培训结束后,学徒参加考试和考核,并获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就可以成为该企业的正式雇员。
二、职业学校的教学
德国各州的学校法都规定学徒在接受企业培训的同时也必须在职业学校进行学习,所学内容基本是以与学徒培训相关的专业为主,以加深其理论基础,同时也要辅以一定的普通文化知识的学习,一般来讲,专业课所占比重在整个课程当中超过70%。教学所进行的场所主要是课堂,除了课堂以外,许多职业学校还有教学车间。在这些教学车间中,学生可以进行大量的实践,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也可以补充学习到培训中正在进行有关的项目的内容。同时,教学车间也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手段,使学生能够更加直观了解理论知识。实验室也是职业学校当中必需的教学场所,通过对各种实验设备、仪器、测量工具的使用,可以提高学徒的理解能力和动手能力,巩固所学知识,值得一提的是,德国几乎每个职业学校的实验室的设备都是一流的,并且每个实验室都有专门的教师,这固然与德国强大的经济实力有关,但更体现了德国人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一面。
三、考试制度
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学徒在毕业前要参加两次考试,分别是中期考试和毕业考试。中期考试一般是在培训进行到1年或1年半时进行,主要是考基本技能和理论知识,目的是为了使学徒了解到自己目前已达到的程度和距离标准的差距,只有通过中期考试的学徒才能参加毕业考试,虽然学徒可以不参加毕业考试,但一般来讲,通过毕业考试的学徒更容易找到好的工作。这两次考试都是由行业联合会选出的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标准由该委员会统一拟订,考试内容包括职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公民常识三大类,对于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既有笔试,又有实践操作。从时间上来讲,笔试一般为6个小时,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论知识和文化素养。实践操作大约为12个小时,主要考察学生设计、绘图、制作成品和半成品的能力。两次考试都是以企业成绩为主,职业学校成绩为参考,在企业的成绩中,又是以实践操作成绩为参考,这充分反映了德国对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重视。正因为如此,学徒在毕业后获得的徒工结业证书不单在德国国内得到社会承认,在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内也是被承认的。
〔中图分类号〕 G7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12(A)—0007—01
“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技术教育中一种比较先进成功的办学模式,被誉为二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双元制”中的“双元”,意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维与动手相结合、学校与企业相结合。这是一种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能力紧密结合以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教育模式,而透过对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试制度的了解,可以使我们对德国战后经济奇迹的诞生有更多的理解。
一、企业培训
企业所招收的学徒一般来讲,都是接受完义务教育之后而不愿进入高等院校的青年,企业则通过发布广告、职业咨询中心介绍等方式来招收他们,经过初次能力测试后,根据被试者的理解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让其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工种,而根据联邦德国的规定,可供学徒选择的工种多达400余种,这就给了学徒大量可供选择的机会。在学徒招收结束后,企业根据联邦制定的《职业教育法》与学徒签订培训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学徒必须先由工商界的人事部门进行审查,经过三个月试培训之后,认为其具备当技术工人的条件才能正式签订培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培训的目标、性质、内容、期限、培训方式、培训期间的报酬、合同终止的条件等相关内容,通过法律的方式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学徒在企业中接受培训,企业每个月也会发给学徒一些生活费,但是这不算就业,学徒也不算正式工人。企业会指定有经验的师傅来指导学徒,每天都有人对学徒的培训进行记录,这份记录将一直保持到培训结束,以作为培训结束后出徒考试的参考。合同对学习期限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学徒在企业接受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三天,随着年级的升高,这一时间还会延长。当学徒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之后,企业就要对学徒的培训负全部责任,如果学徒选择的工种该企业没有,那么该企业必须送学徒到其他企业参加培训,当培训结束后,学徒参加考试和考核,并获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就可以成为该企业的正式雇员。
二、职业学校的教学
德国各州的学校法都规定学徒在接受企业培训的同时也必须在职业学校进行学习,所学内容基本是以与学徒培训相关的专业为主,以加深其理论基础,同时也要辅以一定的普通文化知识的学习,一般来讲,专业课所占比重在整个课程当中超过70%。教学所进行的场所主要是课堂,除了课堂以外,许多职业学校还有教学车间。在这些教学车间中,学生可以进行大量的实践,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也可以补充学习到培训中正在进行有关的项目的内容。同时,教学车间也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手段,使学生能够更加直观了解理论知识。实验室也是职业学校当中必需的教学场所,通过对各种实验设备、仪器、测量工具的使用,可以提高学徒的理解能力和动手能力,巩固所学知识,值得一提的是,德国几乎每个职业学校的实验室的设备都是一流的,并且每个实验室都有专门的教师,这固然与德国强大的经济实力有关,但更体现了德国人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一面。
三、考试制度
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学徒在毕业前要参加两次考试,分别是中期考试和毕业考试。中期考试一般是在培训进行到1年或1年半时进行,主要是考基本技能和理论知识,目的是为了使学徒了解到自己目前已达到的程度和距离标准的差距,只有通过中期考试的学徒才能参加毕业考试,虽然学徒可以不参加毕业考试,但一般来讲,通过毕业考试的学徒更容易找到好的工作。这两次考试都是由行业联合会选出的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标准由该委员会统一拟订,考试内容包括职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公民常识三大类,对于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既有笔试,又有实践操作。从时间上来讲,笔试一般为6个小时,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论知识和文化素养。实践操作大约为12个小时,主要考察学生设计、绘图、制作成品和半成品的能力。两次考试都是以企业成绩为主,职业学校成绩为参考,在企业的成绩中,又是以实践操作成绩为参考,这充分反映了德国对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重视。正因为如此,学徒在毕业后获得的徒工结业证书不单在德国国内得到社会承认,在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内也是被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