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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教育部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确立了学生发展的三维目标,勾画了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框架,首次明确的设立了教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并与教学的另两个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目标一起呈三足鼎立之势。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也都明确阐述了这一目标,开始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历史课程标准》针对历史教育的社会功能,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与升华提出了如下的要求:“形成对祖国历史与文化的认同感,初步树立对国家、民族的历史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逐步确立为祖国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