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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守法,尊崇法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也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多年来,随着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的持续开展,宁波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距离“使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仍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在认同感和敬畏心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宁波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着对象和地区不均衡现象,制约着普法成效,促进全民守法的长效机制亟待完善。而且,法治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法律问题和困难的结合度还不够,普法的方式方法也需要不断创新。因此,加强全民普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依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当前,宁波正处在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和改革发展的攻坚时期,迫切需要法治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普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要全面总结 “七五”普法成果经验,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形式与推进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相适应,公民特別是各级公职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依法行政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适应,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宁波,全面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
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在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强调:“要深化、细化普法责任,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引导市民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这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树立创新理念、效能理念,把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并贯穿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真正把学法与用法有机统一起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宁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法治实践过程变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的过程。下一步,宁波法治教育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持法治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要把法治宣传渗入到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当中,提高普法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让群众通过身边事、身边人感受公平正义,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思维的培养。要把法治教育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使人们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接受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三要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信仰的培育。既要重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切实把对法治的尊崇、敬畏,转化成“言必遵法、行必守法”的内在自觉,做到在任何时候、干任何事情,都以法律法规为判断标尺和行为准绳。
四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文化熏陶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弘扬。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普法教育要从普及法律知识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培养,从法治实践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的培育,运用文化的魅力来培植我们内心对法治的尊崇。■
当前,宁波正处在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和改革发展的攻坚时期,迫切需要法治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普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要全面总结 “七五”普法成果经验,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形式与推进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相适应,公民特別是各级公职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依法行政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适应,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宁波,全面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
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在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强调:“要深化、细化普法责任,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引导市民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这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树立创新理念、效能理念,把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并贯穿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真正把学法与用法有机统一起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宁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法治实践过程变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的过程。下一步,宁波法治教育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持法治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要把法治宣传渗入到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当中,提高普法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让群众通过身边事、身边人感受公平正义,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思维的培养。要把法治教育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使人们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接受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三要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信仰的培育。既要重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切实把对法治的尊崇、敬畏,转化成“言必遵法、行必守法”的内在自觉,做到在任何时候、干任何事情,都以法律法规为判断标尺和行为准绳。
四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文化熏陶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弘扬。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普法教育要从普及法律知识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培养,从法治实践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的培育,运用文化的魅力来培植我们内心对法治的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