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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良策之一就是税收减免政策。为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湖南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但总体上此方面的政策仍存在许多方面不足,其中最为主要的问题就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力不够。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可适当降低享受优惠政策的准入条件,扩大企业税收优惠的减免范围和力度,让湖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能够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财税政策
校企合作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同时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目前,湖南省对于如何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进行了诸多探讨,并也在为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政策。
1.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之发展分析
近年来,我们国家各地的职业教育机构都在积极进行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试点与探索。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蕴涵着深远的现实意义。虽然各地在努力推进的过程中有可喜的一面,但因诸多因素的影响,也存在着深度合作问题障碍的一面。加强校企合作,校企双方互相支持、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是实现职业教育及企业管理现代化、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企业自有人才的学历教育,使教育与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经济、科技及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1.1湖南校企合作发展现状
(1)学校与企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企业把人才需求信息传递给学校,根据当前社会岗位的需求情况帮助学校规划专业设置、改革课程和教材、设计教学过程;派遣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指导学生进行动手能力的操作,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并定期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学校派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一方面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另一方面也能使教师理论知识与实操相结合。
(2)开设“订单班”。如在湖南长沙高新区,就有不少企业与职院签订了订单培养计划,企业派专业人员到学校给“订单班”学生上课,传授专业知识,宣传企业文化,接受“订单班”学生的顶岗实习。企业的技术骨干人员与学校专业教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针对性培养适合该企业需求的员工。企业根据社会人才的需求,人力资源配置计划,与学校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对学生进行量身定制,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企业和学校共同商定教学计划,专业课程设置,实操标准,实现招工与招生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通过“订单教育”,能有效地保障学生就业,使学生进校后就有归宿感,也使教学更具有实效性,实现以就业促招生,以招生促发展的格局。
1.2校企合作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实践证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对学校资源与企业生产资源能够进行有效整合,可以拓展办学空间,能强化人才培养的合力和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别是通过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让学生在提高职业技能的同时,还得到了有效的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帮助,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想真正做到紧密联系,形成一个“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还有很长的路需要企业和学校共同探索,特别是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企业和学校才能联手推动校企合作。因此必须努力壮大校企合作队伍,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为职院长期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2. 现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国现有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看湖南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财税政策方面存在的最主要问题——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力不够。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促进了企业与院校的接轨,但是总体来看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力不够。
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规定:“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湖南长沙一家大型企业接收某高职院院校的10名学生进行实习,在实习期每人每月工资为1500元,实习期为3年,按照文件规定,该大型企业每年支付给学生4万五千元的报酬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对于一家大型企业来说,这样的优惠政策是几乎没有吸引力的.
3.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进行思索的方向及实施途径:
3.1大学生在实习时间所产生的实习成本负担需要财税政策支持
由于大学生实习成本较高,很多专业的实习还需要运用到实习基地,因此学校、企业、政府、社会、实习生及其家庭都应参与进来,进行合理分担,特别是时序基地的建设,还需要政府财税政策的支持。在企事业单位不能满足大学生实习的情况下,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由政府出台税收优惠等各种政策,鼓励企业积极联合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与高校密切配合,共同建立和提供大学生就业实训基地。
3.2湖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财税信贷政策的促进
(1)实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税收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职工培训,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培养、吸纳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并按照一定比例接受顶岗实习学生就业等的,应当给予税收优惠。
(2)实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开辟校企合作信贷业务,如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合作建设实验室和生产车间提供支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联合推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险种,以加强对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社会保障。
(3)实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财政支出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事业的发展,而且该专项资金应当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增长。
3.3 利用财税政策,提高校企合作的力度
首先,建立健全企业大学生实习成本投入的加倍扣除制度。也就是说,企业用于大学生实习成本的投入,不仅可以如数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还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加倍扣除,从而鼓励企业加大接受大学生实习的力度。其次,完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捐赠投入的免税制度。第三,运用好奖惩制度。对于接受实习生达一定规模、实习生满意度高的企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可以比照校办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予以适当鼓励与扶持。最后,规范好实习生专项资金制度。对实习生专项资金的预算、使用、管理必须规范。对实习单位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比例,对实训基地建设与接纳大学生实习开支情况,等等,都要单独列示,阳光操作。
3.4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出台一系列支持湖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落实中央政府的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方针,使校企合作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有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二是建议教育部门联合财政、税务、人保等部门共同商讨制订完备的校企合作政策体系。根据校企合作的现实情况,从立法层面明确各方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约束各方行为,提高合作的自觉性,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使合作法制化、规范化,为校企合作提供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确保校企合作政策的有效落实;三是积极建立健全有关校企合作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引导和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发展、合作就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四是设立“校企合作专项扶持基金”,政府拿一部分,社会解决一部分,用于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工程师训练中心等平台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牛士华. 高职院校深化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探索[J]. 北方经贸,2012年07期.
[2] 兰小云. 关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J]. 职业技术教育,2013年第28期.
[3] 张凡. 政府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研究[D]. 天津大学,2011年.
作者简介:
李添瑜(1984-),女,汉族,湖南双峰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财税政策
校企合作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同时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目前,湖南省对于如何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进行了诸多探讨,并也在为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政策。
1.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之发展分析
近年来,我们国家各地的职业教育机构都在积极进行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试点与探索。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蕴涵着深远的现实意义。虽然各地在努力推进的过程中有可喜的一面,但因诸多因素的影响,也存在着深度合作问题障碍的一面。加强校企合作,校企双方互相支持、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是实现职业教育及企业管理现代化、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企业自有人才的学历教育,使教育与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经济、科技及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1.1湖南校企合作发展现状
(1)学校与企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企业把人才需求信息传递给学校,根据当前社会岗位的需求情况帮助学校规划专业设置、改革课程和教材、设计教学过程;派遣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指导学生进行动手能力的操作,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并定期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学校派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一方面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另一方面也能使教师理论知识与实操相结合。
(2)开设“订单班”。如在湖南长沙高新区,就有不少企业与职院签订了订单培养计划,企业派专业人员到学校给“订单班”学生上课,传授专业知识,宣传企业文化,接受“订单班”学生的顶岗实习。企业的技术骨干人员与学校专业教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针对性培养适合该企业需求的员工。企业根据社会人才的需求,人力资源配置计划,与学校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对学生进行量身定制,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企业和学校共同商定教学计划,专业课程设置,实操标准,实现招工与招生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通过“订单教育”,能有效地保障学生就业,使学生进校后就有归宿感,也使教学更具有实效性,实现以就业促招生,以招生促发展的格局。
1.2校企合作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实践证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对学校资源与企业生产资源能够进行有效整合,可以拓展办学空间,能强化人才培养的合力和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别是通过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让学生在提高职业技能的同时,还得到了有效的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帮助,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想真正做到紧密联系,形成一个“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还有很长的路需要企业和学校共同探索,特别是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企业和学校才能联手推动校企合作。因此必须努力壮大校企合作队伍,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为职院长期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2. 现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国现有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看湖南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财税政策方面存在的最主要问题——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力不够。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促进了企业与院校的接轨,但是总体来看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力不够。
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规定:“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湖南长沙一家大型企业接收某高职院院校的10名学生进行实习,在实习期每人每月工资为1500元,实习期为3年,按照文件规定,该大型企业每年支付给学生4万五千元的报酬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对于一家大型企业来说,这样的优惠政策是几乎没有吸引力的.
3.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进行思索的方向及实施途径:
3.1大学生在实习时间所产生的实习成本负担需要财税政策支持
由于大学生实习成本较高,很多专业的实习还需要运用到实习基地,因此学校、企业、政府、社会、实习生及其家庭都应参与进来,进行合理分担,特别是时序基地的建设,还需要政府财税政策的支持。在企事业单位不能满足大学生实习的情况下,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由政府出台税收优惠等各种政策,鼓励企业积极联合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与高校密切配合,共同建立和提供大学生就业实训基地。
3.2湖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财税信贷政策的促进
(1)实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税收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职工培训,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培养、吸纳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并按照一定比例接受顶岗实习学生就业等的,应当给予税收优惠。
(2)实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开辟校企合作信贷业务,如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合作建设实验室和生产车间提供支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联合推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险种,以加强对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社会保障。
(3)实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财政支出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事业的发展,而且该专项资金应当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增长。
3.3 利用财税政策,提高校企合作的力度
首先,建立健全企业大学生实习成本投入的加倍扣除制度。也就是说,企业用于大学生实习成本的投入,不仅可以如数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还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加倍扣除,从而鼓励企业加大接受大学生实习的力度。其次,完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捐赠投入的免税制度。第三,运用好奖惩制度。对于接受实习生达一定规模、实习生满意度高的企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可以比照校办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予以适当鼓励与扶持。最后,规范好实习生专项资金制度。对实习生专项资金的预算、使用、管理必须规范。对实习单位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比例,对实训基地建设与接纳大学生实习开支情况,等等,都要单独列示,阳光操作。
3.4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出台一系列支持湖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落实中央政府的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方针,使校企合作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有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二是建议教育部门联合财政、税务、人保等部门共同商讨制订完备的校企合作政策体系。根据校企合作的现实情况,从立法层面明确各方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约束各方行为,提高合作的自觉性,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使合作法制化、规范化,为校企合作提供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确保校企合作政策的有效落实;三是积极建立健全有关校企合作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引导和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发展、合作就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四是设立“校企合作专项扶持基金”,政府拿一部分,社会解决一部分,用于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工程师训练中心等平台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牛士华. 高职院校深化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探索[J]. 北方经贸,2012年07期.
[2] 兰小云. 关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J]. 职业技术教育,2013年第28期.
[3] 张凡. 政府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研究[D]. 天津大学,2011年.
作者简介:
李添瑜(1984-),女,汉族,湖南双峰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