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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方面,劳务派遣行业出现了“逆法”繁荣,另一方面,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保护距离同工同酬标准依然有较大差距。从法律经济学“激励。约束”的视角考察劳务派遣的“逆法”繁荣,《劳动合同法》对标准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采取的不均衡管制是促使企业逃循的主因,而被派遣劳动者权利保护的不足除了立法方面的原因外,更多的是执法层面的供给不能有效满足权利保障需求。立法者的良好初衷因对现实制度考量不足遭遇了挫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