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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企业合并浪潮,对全球经济与社会的进步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也对当代会计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挑战和研究课题,集中表现在对合并会计报表理论与实务发展的积极推动上。我国合并报表研究起步较晚,自1995年《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发布至今还未正式出台有关企业合并等有关会计准则,为此,本文选择了合并会计报表研究,并进行探讨,为我国尽快出台相应的会计准则,规范我国企业的合并行为以及如何编制合并报表,使之尽可能地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惯例作出努力。 论文从合并会计报表的概念入手,揭示合并报表的特点。本文着重从合并报表理论包括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分别进行论述,分析各种理论的利弊,并结合各国合并会计实务的应用进行阐述,分析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现状,提出我国合并报表的理论定位和未来选择。 研究合并报表必然关注合并范围,即什么条件的公司必须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本文从理论上进行界定,确认合并报表的两个标准: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并总结出合并范围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1)投资者能够并且愿意发挥正常的控制力;(2)被投资者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之中。从美国安然事件的反思中,笔者认为合并报表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尤其是要重视实质重于形式及重要性原则,同时根据合并报表特点,提出控制观原则。 企业合并方法,一直是会计界争议的问题,特别是随着美国权益集合法的取消,更加成为会计同仁们关注的焦点,为此,本文详细分析了收买法和权益集合法对会计信息影响、理论依据、存在条件,结合我国现阶段企业合并特点,笔者认为,企业合并的收买法和权益集合法,各有其特定的使用基础,美国取消权益集合法,这是美国特定经济环境的必然结果。虽然权益集合法存在着某种缺陷,但并不能作为全盘否定的理由,在目前情况下,应当允许使用权益集合法。关键在于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此,笔者就制定与实施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对企业合并的购买法和权益集合法提出建议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