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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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虽逐渐提高了对于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学前公共教育财政支出的保障范围。但由于学前公共教育财政支出历史欠账过多,造成了投入结构和方向上的供需失衡等问题。就财政支出角度而言,学前教育的建设并不等同于一味地加大财政的投入,也不等于简单地对支出结构进行政策性的调整,而是应当深层次的挖掘民生的需求,建立合乎供需关系的财政支出制度。 参与式预算制度是民生选择和理性决策的结合,其制度的建立适用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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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虽逐渐提高了对于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学前公共教育财政支出的保障范围。但由于学前公共教育财政支出历史欠账过多,造成了投入结构和方向上的供需失衡等问题。就财政支出角度而言,学前教育的建设并不等同于一味地加大财政的投入,也不等于简单地对支出结构进行政策性的调整,而是应当深层次的挖掘民生的需求,建立合乎供需关系的财政支出制度。
参与式预算制度是民生选择和理性决策的结合,其制度的建立适用于期望得到公众认可的民生领域。与解决学前教育财政支出预算决策中存在的供需失衡问题相契合。从我国地方参与式预算实践中看,学前教育的参与式预算在地方的探索中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格局,为实施民生财政预算提供了经验范本。但是,地方学前教育参与式预算的实践缺乏完整的法制规范,依然由地方政府掌控公众参与的限度,在实施中并没有完全进入参与式预算的实质层面,仅停留在预算信息公开的层面。为了保障学前教育参与式预算的长效实施,本文结合国外学前教育参与式预算的实践经验,整合了我国参与式预算在学前教育领域中应用中的发展空间,认为应当以预算法为主导,建立自上而下的法制体系,扫清参与式预算在学前教育领域运用中的障碍。提高我国财政预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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