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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八连增,粮食产量连续5年达到1万亿斤以上,但是粮食生产中也出现了十分令人堪忧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一方面造成土地粗放经营,产量低下;另一方面造成土地撂荒现象大面积蔓延,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生产。在农民收入水平和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粮价上涨、补贴增加或许还有一定的空间,也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但作用非常微小,刺激效果越来越有限。现在的问题是粮食生产的组织形式出现了问题。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经营规模过小,难以形成竞争优势;同时农民之间缺乏联合,组织化程度低。粮食生产的出路在于创新生产组织形式,培育以种粮收入为主的专业粮食生产者,他们既有积极从事粮食生产的主观意愿,又具备运用各种资源条件从事粮食生产的能力和手段。同时,应立足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大范围上一家一户小规模从事粮食生产的现实,加强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服务,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稳定粮食生产本文运用组织化和规模化理论对我国粮食生产组织形式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提出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创新粮食生产组织形式,使基本经营组织制度更有效率。本文共包括8章内容:第1章导论。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目的、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象进行了综述,列出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所采用的方法,最后对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进行说明。第2章为相关概念与理论评述。首先对规模经营和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之后分别论述了组织化和规模化理论。第3章为小规模分户经营是导致我国粮食生产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本章在介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早期的促进作用到制约作用凸显的基础上,分析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对粮食生产的不利影响及小规模分户经营造成我国粮食生产不稳定的主要表现,最后基于粮价视角、劳动力报酬视角和农户收入构成视角分析我国粮食生产不稳定的原因。第4章为组织化与规模化是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稳定器。在组织化稳定我国粮食生产的机理分析这部分,介绍了组织化功能和作用,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组织化发展的方向。在规模化稳定我国粮食生产的机理分析这部分,对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进行分析,基于沉没成本视角和种粮农户收入水平视角论述培育专业化的粮食生产者,能在全国形成一支稳定的粮食生产队伍,构建稳定的粮食供给机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于对河南省许昌地区的调查资料分析规模经营大户的成本收益情况,证明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具有一般小农户无可比拟的明显优势,同时也有利于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但培育粮食规模经营大户也遇到一系列困难,主要是土地难以集中并且集中起来的土地大部分却没有种粮食。第5章为组织化与规模化障碍。首先介绍组织化障碍的表现和对制约组织化发展的原因进行分析。实现规模经营的主要障碍是土地集中困难,基于土地流转的成本分析土地集中困难的原因,得出合理的土地承包费是实现土地集中经营的最主要因素。但即使土地承包费合理还有超过一半的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第6章为发达国家发展农业合作社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首先介绍发达国家合作社的三种发展模式,之后介绍其发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第7章为我国粮食生产组织形式创新及政策保障。首先对种粮专业合作社的典型案例及种粮专业合作社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种粮专业合作社,种粮专业合作社是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发展种粮专业合作社的前提应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同时还要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土地用途。种粮专业合作社应该是以种粮户为主体联合起来组成的合作社,应注重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最后提出发展种粮专业合作社的政策保障。第8章总结了全文的主要结论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可能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三个角度对适度规模经营进行界定:一,从“规模报酬”角度界定适度规模经营,当规模报酬不变时,对应的生产规模就是最佳规模,在此之前的规模都是适度规模;二,从“规模经济”角度界定适度规模经营(单位产品成本),单位产品成本最低点时对应的经营规模就是最佳经营规模;三,从“土地产出率”角度界定适度规模经营(亩纯收益),亩均纯收益最大时对应的生产规模是最佳生产规模,亩生产收益最大时,各种生产要素都得到充分发挥,经济效益最高。2、分别基于粮价视角、劳动力报酬视角及农户收入构成视角分析我国粮食生产不稳定的原因,得出小规模分户经营是导致我国粮食生产不稳定的主要原因。3、合理的土地承包费是实现土地集中经营的最主要因素。基于土地流转的成本分析土地集中困难的原因,介绍三种合理确定土地承包费的方法,通过对固始县和新蔡县土地流转程度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的土地承包费是实现土地集中经营的最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