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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助词“的”是现代汉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也是各种虚词中研究最为彻底的,但这并不代表与“的”相关的焦点问题都得到了完美地解释。实际情况是,在汉语语法史中,每逢旧有的理论体系已经僵化、新的理论体系崭露头角之际,与“的”相关的一些基本问题就会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讨论的焦点。这种讨论并非低层次的、无意义的重复,而是后人在继承前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对这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本问题的深入探索。在“的”字结构研究的萌芽、初创期,黎锦熙(1924)等人对结构助词“的”的名称、概念及“的”字结构形式的描写等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探讨,但对“的”的研究毕竟刚刚起步,未免不够深入;而在“的”字结构研究的发展、成熟期,朱德熙(1961)等人引入结构主义研究方法对“的”字结构展开研究,使汉语语法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前进了一大步,“的”字结构的研究也因此在学界中蔚然成风。但是由于结构主义语法的“向心结构理论”所存在的先天的缺陷,在运用这一理论来解释“木头房子”、“这本书的出版”等语法现象时,就显得力不从心。近年来,随着生成语法理论在国内的普及,“的”字结构的研究有了新的发展方向,一些学者试图在生成语法框架内对“的”字结构进行研究,虽然招致不少批评,但是也成功地引起了学界对“的”字结构研究的兴趣。本文主要以生成语法的相关理论为指导,对“的”字结构展开考察。全文共分五章:在这一部分,我们首先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对相关概念作了必要的区分,并对“的”字结构的研究简史以及本文的基本观点等作一简要的介绍。第二章:从结构主义语法到生成语法:语言研究的不同视角我们主要考察结构主义语法和生成语法不同的语言观,以及在这种语言观的指导下,在语言研究中,这两种语法理论所采取的独特的视角。我们认为,这两种语言理论之间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我们要充分理解这两种语言理论所独具的理想与追求,尽可能多地找出二者的异同之处。只有在彼此充分了解、相互体谅各自不同的目的与需要的基础上,才‘能消除二者因误判而造成的长期存在的隔膜,二者相互补充,求同存异,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更好地实现目标。这一章是上一章的延续,是结构主义语法与生成语法之间的差异在具体问题上的体现。在这一章我们将讨论布龙菲尔德的“向心结构理论”在应用到汉语研究中所遇到的难题、结构主义语法与生成语法“核心”概念的比较及这两种理论在“的”字结构研究中所采取的不同视角。我们认为,这两种理论对“的”字结构的不同认识,是源于二者对“核心”概念的不同理解。从作用或功能的本质看,结构主义语法的“中心语”属于语义中心语,生成语法的“中心语”属于句法中心语。在结构主义语法中,一般认为在名词性结构“x的Y”中,x是修饰语,Y是中心语,“的”只是x的后附成分,起到连接修饰语和中心语的作用。而在生成语法中,则认为“X的Y”的句法中心语是“的”,Y只是语义中心语,“的”决定了其所在的最大投射的语法特性。我们将以两章的篇幅,重点考察“NP1+的+NP2”结构、“AP/VP+的+NP”结构、“NP+的+AP/VP”、“的”字短语,并试图在此基础之上,对名词性“的”字结构的内部结构作出一个统一的处理。我们认为,在以上几种类型的“的”字结构中,“的”是句法中心语。它没有描写性的内容,只有语法特征。根据“投射原则”,“的”字的语类特征决定了其所在的最大投射的语法特性。“的”前后成分之间具有某种述谓关系,它们源于一个完整的小句IP。“的”是标句词,它选择与一个小句IP与之合并。“的”具有[+N,-V]的语类特征,而这一特征不具有可以在LF层面上得到解释的语义内容,是不可解释的特征,在派生过程中必须通过核查加以消除。正是处于特征核查的需要,“的”前小句中必须有合适的成分上移到Spec的位置,以消除“的”的这一不可解释的特征,生成一个合格的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