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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途径,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国家和民族未来。 公安机关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使命。强化公安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对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美好愿景具有十分长远而深刻的现实意义。当前,公安机关在社会治理中面临和存在很多问题,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社会治理任务日益繁重。这更要求公安机关从大局入手,搞好顶层设计,探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支撑,推进其实践路径,依靠成熟的理论成果指导实践。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调查研究法,以及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等研究方法,总结梳理了国内外关于社会治理、警务工作的较为成熟的理论成果,总结了现代中西方社会治理的概念及内涵;提出了公安机关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点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从公安机关在社会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入手,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最后,以山东公安机关为例,从治安防控体系、行政管理改革、公共安全管控、规范执勤执法、警务信息化及警察公共关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论文结合山东公安机关的有益探索和经验做法,认为公安机关要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一要推进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培育有益于社会改革发展进步的有机土壤;二要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创新行政管理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三要以新理念、新手段创新公共安全监管,始终坚持安全重于泰山,常抓安全不放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要围绕不断完善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保证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逐项推进;五要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技术渗透到公安工作的细枝末节,实现公安机关的高效运转;六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同时坚持从优待警;七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积极建立和谐警民关系,营造公安工作的内外优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