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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来,住房市场化的推行,活跃了商品市场,减少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但同时由于市场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我国的商品房市场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房价的步步高升,人们的购房压力愈来愈大,为保障人们的基本住房问题,我国先后提出了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体制改革,但由于产权问题、监管问题、体制问题、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我国经济适用房保障制度种种问题的出现,因此急需完善的住房保障体制及法律的出台,为解决我国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各地区纷纷加大探索、改革创新、加强立法。淮安市在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的积极探索,创新性的提出经济适用房政府与个人按比例共享所有权的新型模式。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较为清晰的确定了政府和个人之间的产权比例,但是政府本身作为一种公权力的拥有者而参与民事共有,就会存在产权在使用上的问题,同时另一方面政府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更好的对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进行监管,这是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在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本文就是从产权和监管两个角度对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的建议。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的理论概述。分析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下的产权特征及其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的社会保障性特征。第二部分,我国实行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的正当性分析,即法理性分析。本部分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方面通过公民的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有义务保障公民居住权;另一方面是政府干预市场的理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造成不能够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时,通过国家经济法干预的手段,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第三部分,国外住房保障制度的实践经验及其借鉴意义。通过对英国(共有住房产权制度)、美国(发达的房地产金融)、新加坡(中央供给金制度)等发达国家在住房保障制度成功的实践经验,揭示出对我国在进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借鉴经验。第四部分,我国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此部分是从两个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一是产权问题,即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下的政府产权如何使用;二是监管问题,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由于监管的缺失,导致经济适用房出现很多的问题,例如立法体系的不完善、房屋建设标准的失控、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管的缺失等。第五部分,完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的建议。针对我国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出现的问题,从产权和监管(六个方面),提出完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