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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和保障,土地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在经历了一个时期快速扩张式发展后,我国也步入了以资源环境约束力口大为主要特征的矛盾突显期,土地资源利用面临越来越大的空间、环境和社会压力.但是近年来,我国开发区呈现出盲目建设的势头,严重影响到土地的可持续集约利用。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以开发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为契机,针对土地问题一系列新政先后出台,积极地参与宏观调控,避免土地扩张和粗放式发展。因此,本研究正是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背景下,以苏州高新开发区为例,构建开发区土地集约评价体系,探索开发区集约利用土地的有效途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规范开发区用地和管理的措施,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研究从土地集约利用的基本内涵出发,明晰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概念,结合苏州高新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作为实证,构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定性和定量评价框架,最后上升到公共政策分析与研究层面。在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内涵界定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苏州高新区在苏州市所占据的特殊地位,研究开发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特征、结构、效率以及土地集约利用的措施、影响因素,以定性分析为基础,选取一组适宜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计算土地集约利用指数,反映苏州高新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集约利用潜力,探索开发区集约利用土地的有效途径。
本次苏州高新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评价体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定性评价,通过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与分区,分析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及绩效;定量分析,论述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的原则,然后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指标权重,确定理想值,计算评价指标分值和利用潜力分值;阐述和分析评价结果。
在定性评价中,从开发区土地利用的重点问题出发,对开发区发展定位、土地开发程度、土地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评价,主要分析开发区产业导向及其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开发区用地状况、土地管理部门集约用地措施等。在定量评价中,选择了土地投入产出状况、土地承载状况、土地利用生态效应3个评价因素11项评价因子,采用多因素综合分析方法,进行实际值跟合理值的定量比较,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现状跟理想水平的差异,初步测算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潜力。从评价的结果来看,苏州高新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土地集约利用措施,评价范围内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但由于开发建设的规模和城市发展的定位,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增加的空间较小,土地供应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相对突出。在此基础上,阐述开发区集约利用土地的有效途径,提出开发区加强宏观管理、完善集约措施的策略,为类似开发区下一步土地集约利用提出了可行的建议。最后总结说明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分析整个研究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