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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交易体系也初具规模,但是仍处于新兴市场向成熟市场发展的转轨时期:市场化基础薄弱,相应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证券欺诈行为屡见不鲜,投资者利益受损更是时有发生。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由于隐蔽性强,监管难度较大,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我国证券市场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通过虚假陈述进行违规信息披露的案件屡禁不止。从著名的“大庆联谊案”、“银广夏案”到“科龙案”、“万福生科案”,无一不反映出虚假陈述不仅损害了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有序发展。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证券市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更是证券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和最终目标。因此全面研究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出发来完善证券虚假陈述监管,对我国证券监管和投资者保护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虚假陈述监管制度的研究,从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角度,系统梳理了虚假陈述监管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实践中因虚假陈述使投资者利益遭受侵害的典型情形,对虚假陈述监管与投资者保护的制度背景和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为我国证券虚假陈述的监管和投资者保护提供一定程度的完善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概述。这部分主要研究了虚假陈述行为的概念、表现形式和认定等方面问题,并对虚假陈述的危害和法律责任进行细致分析。对这系列问题的研究旨在为后文提供理论基础。第二章,虚假陈述监管和投资者保护。这部分介绍了证券监管的内涵,并从虚假陈述监管的理论依据和监管必要性入手,研究了我国虚假陈述监管的历史沿革和主要内容;并对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和规范体系做了简要介绍;同时研究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包括投资者保护概念及主要内容,投资者保护的必要性,以及虚假陈述对投资者保护的影响。第三章,我国虚假陈述监管和投资者保护现状。这部分内容主要结合我国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得出我国监管存在的问题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缺失,如监管滞后、监管强度不大、处罚力度不足、证券交易所监管权力有限等。第四章,我国虚假陈述监管制度和投资者保护的完善。该部分内容分别从虚假陈述监管和投资者保护两个系统提出完善建议,对于虚假陈述监管体系,提出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模式与监管体制、建立对证券监管者的监管体系和加大监管强度和处罚力度等完善建议;对于投资者保护体系,则从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制度、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等角度提出利于实践操作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