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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把工业同农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之间的差别逐步消灭。”关于城乡一体化问题,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工业和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应该是相互结合、相互协调的关系。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社会主义国家,“三农问题”始终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问题,农业又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关乎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城镇化的实现。因此,研究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合作理论、农业专业化理论、社会分工理论、以及规模经济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并且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湖北省的农业发展为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具体研究湖北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当前,湖北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几大类型。培育这些经营主体的实质就是促进湖北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以及农产品销售的市场化、产业化链条建设。这是湖北省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所在。 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这四个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现状的调研,针对其中暴露的问题,具体分析制约其发展的原因。并借鉴国内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先进经验,结合湖北省的实际农业发展状况,为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未来发展制定可行性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