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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证券市场成立初期,股权分置曾经作为一项重大的制度安排,很好地解决了我国企业改革中的资金缺乏问题,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完善,股权分置成了制约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的一个重大因素,“一股独大”也成为了众矢之的,因此我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至今,股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由股改带来的股权集中度的降低,是否真的提升了企业绩效呢?在不同类型的行业中,是否应该一味的降低股权集中度呢?因此,本文从企业竞争形态的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企业绩效与股权结构的关系做出了相关研究。 本文选取了2006至2009年在沪深两市的 A股上市公司4年的数据为研究对象,经过筛选后样本容量共有857个。在数据筛选以及模型建立的基础上,运用 EXCEL2003、SPSS17.0、EVIEWS5.0等数据分析工具做出实证分析。 研究结果显示,当以研究样本全体为分析对象时,股权结构变量与企业绩效之间既不存在线性关系也不存在二次曲线关系。当把所有公司按照赫芬德尔指数分为高、中、低三种竞争类型分别进行研究时,发现在高度竞争行业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企业绩效有负向影响,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和企业绩效正相关;在中度竞争行业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企业绩效有正向影响,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对企业绩效也有促进的作用;在低度竞争行业中,股权集中度指标与企业绩效呈倒U型关系,存在最优股权结构;但是无论是在大样本还是在小样本研究下股权制衡度指标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程度微弱,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最后,结合我国现状,本文提出了我国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股权制衡力度的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