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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进入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改革处于攻坚阶段,人口、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内在矛盾冲突所带来的社会危机对经济转型产生深刻的影响,如何协调好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困局是本文的主要论题,解决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实现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环节之一。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理论作指导,以福利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工具,以中国经济改革的现状为背景,来研究中国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力图从人口资源结构和经济增长的内在逻辑中,把握经济和社会制度变迁的内在关系,揭示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指出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缺陷和不良的后果,并在社会养老保险在中国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国际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目标模式和基本思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城镇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的演变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保险阶段,本阶段的社会保险层次比较低,但保障效率比较高,国家统包一切,针对特定群体。第二阶段为试点阶段,即有计划商品经济时期的混合保险阶段,该时期国家的社会保险和企业所属的社会保险并存,一般城镇就业群体开始纳入体制范围。第三阶段为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即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体化阶段,所有的城镇就业人口都有权利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层次和个人层次的企业年金制度、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开始出现。第二部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对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则落后得多,只是处于试点和推广阶段,是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薄弱环节。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是过渡性质的,表现为城乡分割、区域分割等特点,制度建设缺乏稳定性,在改革的主要目标方面还存在激烈的争论,这些与中国经济制度的转型和社会生产力现状特征相适应,破解理论和实践的难题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借助国际上较为成功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建设的经验,结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际,才能避免制度建立的低效率和无效性。丰富的劳动力是我国经济高速度增长的一个重要基础,为经济提供了优质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转移是工业化过程所必须的,这就产生两个必然结果:一是农村人口加速老龄化和人们经济的独立性弱化了农村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为在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造了障碍。二是城镇新增的就业人口对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产生冲击,增加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在未来的支付压力,有必要在现在作出系统性的安排,以弥补制度性的缺失。这种人口的老龄化进程要求我们要平衡好城镇养老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关系,达到城乡同步协调发展。无论是现收现付制、基金制,还是部分积累制的融资制度,都需与人口的年龄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基本养老保险的功用。一般认为,现收现付制能达到经济增长的最优均衡点,是比较有效的保障方式。本文结合新古典经济学和福利经济的分析方法,结合中国的人口的实际,提出基金制或部分积累制,是比较好地解决经济增长和人口老龄化的矛盾问题。这些观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实际是个人收入的再分配,是强化个人责任的手段;中国是人均收入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国家,提高社会生产力,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才是提高社会整体福利的最有效手段,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基金制转向其他制度的转轨成本最低,也有利于建立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体制。中国人口的老龄化既是社会问题,更是经济学问题,受经济规律的约束。本文提出了改革现有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渐进模式和最终目标,即在政府的主导下,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建立覆盖所有社会成员的保险体制;逐步建立企业层次、个人层次等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范社会养老保险的运行机制,健全和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受保人的利益;稳步推进城乡合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实现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