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中国石油集团在国家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和有关政策的指导、支持下,正在瞄准国际石油同行业先进水平,加快建设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跨国石油企业集团,在系统内通过进行资产重组与股权投资,捌有大批控股、参股子公司(产业),在经营管理上对总部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为适应这种形势,中油集团于2003年就创新提出并实践了专职董事制度,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本文正是基于这种新型出资人管理制度,本着“内外主体平衡”等公司治理理论,重点研究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对控股、参股企业的管理模式,讨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如何逐步实现由管理生产和实物资产转变为管理股权,即由物权管理转变成股权管理的一系列管理模式与体制构建。本文以管理学理论为指导,以中石油集团对控股、参股企业的管理模式为素材,以“两个到位一个平衡理论”为基础,通过网络和图书查阅大量与论文相关的著作,文献,到相关的公司进行调研,向指导教师及有关专家,相关企业、管理部门领导请教。以健全国有出资人管理制度为研究目标,运用相关理论方法展开研究。本文首先概述了我国国有出资人管理模式的历史和现状,提出了专职董事制度的概念,并结合中国石油集团此项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背景以及其运行模式等方面对此项制度进行了深入介绍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国有企业集团下阶段出资人管理模式提供参考性意见。本文的创新点为:一是将具体的实践--中石油集团专职董事制度作为研究的对象,阐述了专职董事制度的内容和实际效果。二是文章得出结论,借鉴并完善专职董事制度,实现“层层”出资人到位,与其所投资的公司“内部人”形成制衡,对于尽快建立新型出资人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对控股、参股企业的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由管理生产和实物资产转变为管理股权,形成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三是给出了完善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的“内外主体平衡论”的参考样本,在理论和实践之间搭起了桥梁。